第144章 该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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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听了乐呵呵地说道:“没问题,反正我和老胡是闲人,只有你是大忙人,我们等你电话,你说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我们随时恭候。”
“对对,我老胡就等你电话了,跟着你沾沾光。”
“老胡你快不要说了,以后谁沾谁的光还不一定呢?”
老胡似乎听出了马骏话里的味道,咧着嘴憨笑着不吭声。
送走了马骏,富贵已经有些晕晕乎乎的,就一头倒到沙发上休息。
马骏因为下午还有事情要处理,所以就没有怎么喝酒,
剩下的酒都让老胡和富贵喝了,老胡酒量不是一般的好,就这些酒也就垫个底,看富贵有些醉了的跌坐在沙发上,就忙起身赶忙收拾桌上的东西,又招呼胡芳来帮忙,两人收拾完所有的东西,老胡又找来一个毛毯轻轻盖在富贵身上,然后两人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关上了门。
富贵看着父女俩消失身影和身上的毯子,心里有些温暖,心想老胡一家人真的不错,还况这胡芳长得也不错…,”
想到这里,那个金丝眼镜的身影又浮现在眼前,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他心里一阵抽搐,猛地捂住了头。
“两年了,你到底在哪里?”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五点多,他摸摸压得酸麻的脖子,活动了一下,刚想站起来倒杯水喝,就听见有人敲门,他打开门,见是胡芳笑嘻嘻的端着一大碗汤站在门口。
他让开门,示意马芳进来。
马芳进来后小心翼翼的将汤放在桌上,红着脸说:“这是我爸给你做的浆水拌汤,让你喝,说喝这个汤,酒醒得快。”
“嗯嗯,谢谢老胡,不,胡叔。”
富贵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改口,瞬间脸都红了。
马芳见了偷偷的抿嘴笑了,“那你趁热喝,凉了对胃不好?”说完走了出去。
富贵看着胡芳的离去,心里有些淡淡的失落,总觉得这个女孩来去匆匆,没有留给自己说话的机会。
可是,她真要留下来,自己又能说什么呢?觉得能说的话很少,他自嘲的摇摇头,端起碗呼噜噜几口就把碗里的汤喝完了,那汤酸酸爽爽的,喝到胃里很舒服。
他放下碗,望着门口,希望那个身影再出现,可是不一会前来收碗筷是老胡,不是他女儿。
“怎么是你?”
“那你以为是谁?”
“哦,不是,是…”
富贵结巴着说不明白。
老胡似乎明白了富贵结巴的原因,于是放下手里的碗筷说道:
“富贵,我是个直肠子,有话我就直接说了。”
“嗯,你说,胡叔。”
“我有意让你做我家的女婿,我家尕芳你也见了,如果你中意,咱们是男人,就主动些,好好和我丫头相处,约上了吃个饭看个电影什么的,互相了解了解。如果你不中意,那也没关系。现在到我家说媒的人也多,我就给她再看别的人家,绝不影响我们的关系。”
老胡说完,认真地看着富贵。
老胡忽然的问话,富贵一时间不知道怎样回答,只能红着脸不说话。
“好了,我知道了,没关系,看来你们俩没那个缘分。”老胡笑了笑坦然说道。
说完收起碗筷走出房间。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胡叔,你给我一点时间。”
看着老胡的背影,富贵慌忙说道。
老胡听了,脚下一顿,脸上露出笑容来,也没有回头扬手说道:“可以。”
晚上,富贵躺在床上,那个女孩的倩影不停的在眼前出现。
“我为什么老想着她?看她的样子肯定是个大学生,一个大学生,一个落榜的差生,这可能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是痴心妄想。”
富贵感觉自己这两年来确实有些荒唐可笑。
一面之缘,也能刻骨铭心。
为此,他还有意无意的去钱多多面庄去当冤大头,可就是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两年来,富贵的父亲托人说了多少媒,他都拒绝了,因为他心中有个劫。
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千丝万缕的劫,牵绊了多少痴男怨女,在红尘中浮浮沉沉,总是情劫难渡。
富贵的劫,也是个致命劫。
可是这次自己不一样,老胡最后的离开,他的心慌了,他怕再次失去这个女孩,一旦失去,万难追回。
自己已经二十七岁了,同龄的人大多都结婚生子了,只有他和马骏还单着。
马骏要不是受伤了,也肯定早就有了心仪的姑娘了。
他最后想明白了,自己不能在海市蜃楼里憧憬一辈子,何况老胡的这个女儿也不错,配自己绰绰有余的。
富贵听了乐呵呵地说道:“没问题,反正我和老胡是闲人,只有你是大忙人,我们等你电话,你说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我们随时恭候。”
“对对,我老胡就等你电话了,跟着你沾沾光。”
“老胡你快不要说了,以后谁沾谁的光还不一定呢?”
老胡似乎听出了马骏话里的味道,咧着嘴憨笑着不吭声。
送走了马骏,富贵已经有些晕晕乎乎的,就一头倒到沙发上休息。
马骏因为下午还有事情要处理,所以就没有怎么喝酒,
剩下的酒都让老胡和富贵喝了,老胡酒量不是一般的好,就这些酒也就垫个底,看富贵有些醉了的跌坐在沙发上,就忙起身赶忙收拾桌上的东西,又招呼胡芳来帮忙,两人收拾完所有的东西,老胡又找来一个毛毯轻轻盖在富贵身上,然后两人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关上了门。
富贵看着父女俩消失身影和身上的毯子,心里有些温暖,心想老胡一家人真的不错,还况这胡芳长得也不错…,”
想到这里,那个金丝眼镜的身影又浮现在眼前,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他心里一阵抽搐,猛地捂住了头。
“两年了,你到底在哪里?”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五点多,他摸摸压得酸麻的脖子,活动了一下,刚想站起来倒杯水喝,就听见有人敲门,他打开门,见是胡芳笑嘻嘻的端着一大碗汤站在门口。
他让开门,示意马芳进来。
马芳进来后小心翼翼的将汤放在桌上,红着脸说:“这是我爸给你做的浆水拌汤,让你喝,说喝这个汤,酒醒得快。”
“嗯嗯,谢谢老胡,不,胡叔。”
富贵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改口,瞬间脸都红了。
马芳见了偷偷的抿嘴笑了,“那你趁热喝,凉了对胃不好?”说完走了出去。
富贵看着胡芳的离去,心里有些淡淡的失落,总觉得这个女孩来去匆匆,没有留给自己说话的机会。
可是,她真要留下来,自己又能说什么呢?觉得能说的话很少,他自嘲的摇摇头,端起碗呼噜噜几口就把碗里的汤喝完了,那汤酸酸爽爽的,喝到胃里很舒服。
他放下碗,望着门口,希望那个身影再出现,可是不一会前来收碗筷是老胡,不是他女儿。
“怎么是你?”
“那你以为是谁?”
“哦,不是,是…”
富贵结巴着说不明白。
老胡似乎明白了富贵结巴的原因,于是放下手里的碗筷说道:
“富贵,我是个直肠子,有话我就直接说了。”
“嗯,你说,胡叔。”
“我有意让你做我家的女婿,我家尕芳你也见了,如果你中意,咱们是男人,就主动些,好好和我丫头相处,约上了吃个饭看个电影什么的,互相了解了解。如果你不中意,那也没关系。现在到我家说媒的人也多,我就给她再看别的人家,绝不影响我们的关系。”
老胡说完,认真地看着富贵。
老胡忽然的问话,富贵一时间不知道怎样回答,只能红着脸不说话。
“好了,我知道了,没关系,看来你们俩没那个缘分。”老胡笑了笑坦然说道。
说完收起碗筷走出房间。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胡叔,你给我一点时间。”
看着老胡的背影,富贵慌忙说道。
老胡听了,脚下一顿,脸上露出笑容来,也没有回头扬手说道:“可以。”
晚上,富贵躺在床上,那个女孩的倩影不停的在眼前出现。
“我为什么老想着她?看她的样子肯定是个大学生,一个大学生,一个落榜的差生,这可能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是痴心妄想。”
富贵感觉自己这两年来确实有些荒唐可笑。
一面之缘,也能刻骨铭心。
为此,他还有意无意的去钱多多面庄去当冤大头,可就是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两年来,富贵的父亲托人说了多少媒,他都拒绝了,因为他心中有个劫。
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千丝万缕的劫,牵绊了多少痴男怨女,在红尘中浮浮沉沉,总是情劫难渡。
富贵的劫,也是个致命劫。
可是这次自己不一样,老胡最后的离开,他的心慌了,他怕再次失去这个女孩,一旦失去,万难追回。
自己已经二十七岁了,同龄的人大多都结婚生子了,只有他和马骏还单着。
马骏要不是受伤了,也肯定早就有了心仪的姑娘了。
他最后想明白了,自己不能在海市蜃楼里憧憬一辈子,何况老胡的这个女儿也不错,配自己绰绰有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