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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女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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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氏集团里,所有的人都知道阳慧是个女强人,是掌门人。

    阳慧做起事情来雷厉风行,说一不二,所以,很多人都怕她,背地里,有些人甚至于偷偷的叫阳慧女魔头。

    有些时候,阳慧也会听到底下的人对她的一些议论,但是,她认为,一个人如果心肠太软的话,是没法管理好偌大一个公司的。

    如果一个人老是像个面团一样,当好老好人,和稀泥的话,那么,所有的工作都没法干了,绝对会一塌糊涂的。

    有些时候,在落实某些规章制度或者说执行某些命令的时候,就必须要拿出铁娘子的手腕出来才能让她的命令得以顺利的执行下去,对于这一点,阳慧深信不疑。

    所以。

    对于那些公司里面的人给她安的那个所谓女魔头的外号,她并不以为意,甚至,有的时候,阳慧心里面还颇为有一点小小的得意。

    她觉得。

    这正是大家对他的另外一种尊重的表现。

    本来也是。

    在这么大的一个公司里面,如果说没有一套严格的制度的话,所有的人都想偷奸耍滑,都想偷懒,都想混水摸鱼的话,那么,这个公司相信用不了多久也就被搞垮了,绝对是搞不下去的。

    所谓奖罚分明。

    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公司里面并不是靠人管的,而是靠规章制度管的。

    所以说,一个成熟的大公司必须要有他公司的一套内部的规章制度,而规章制度也是保证这个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

    有的时候。

    阳慧常常想起有一部小说里面的人物,这个人物,就是红楼梦里的王熙凤。

    王熙凤这个人,表面上看上去工于城府,很有心机,做事也特别的泼辣,敢作敢为。

    当然了,因为她的这种性格,也让她得罪了不少人。

    但是话又说回来,像荣国府和宁国府那么两大家子的人,如果如果没有她这样的一个人镇着的话,那么,底下的那些仆人们,那些丫鬟婆子们,还不得闹翻天了?

    所以。

    阳慧在看红楼梦的时候,对于王熙凤这个人的个人魅力还是十分欣赏的。

    她认为,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要做的话,也应该要成为王熙凤这样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杀伐决断干净利索,决不拖泥带水。

    所以。

    正是因为阳慧的这个性格,在自己父亲的婚礼上,她表现的也特别的冷静,虽说阳慧脸上一直流着泪水,可阳会的举手投足之间,明显的就跟别人不一样。

    这也让她在人群之中如同鹤立鸡群般,格外的显眼。

    别看她身上穿着白色的孝服,左臂上面白别着白布,胸前别着小白花,重孝在身,可是,她的每一个动作却又和别人不大一样。

    关键是气质。

    这也是这几年来,她一直担任公司一把手的磨练所熏陶出来的。

    她与给老公不一样。

    林又聪那个人的性格,比较随便,在公司的时候,很多人根本都不怕林又聪。

    熟悉林又聪的人,有的时候还会常常的和他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林又聪就呵呵一笑。

    他认为,这也是关系比较和睦的一种表现。

    但是。

    他们全公司的人却很少有人敢跟阳慧开玩笑。

    因为。

    大家都觉得他们的阳总看上去似乎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威严,那么,本来有些人想跟她开玩笑的,话到嘴边,却不敢说了。

    当然。

    高辉除外。

    高辉毕竟是林又聪两口子的死党,多年的同学了,所以,常常的,也只有高辉才敢和阳慧开一些玩笑。

    对于高辉的玩笑,阳慧自然是没什么说的。

    她绝对不会当众给高辉下不来台,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她拿捏的十分有分寸。

    阳北泉的丧事办完了之后,大家也慢慢的将悲伤的心情平复了起来,该工作的工作,该上班的上班,不管怎么说,日子还是照样要过下去的。

    这个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不要说离开一个人,就算是所有的这些生物全部都没有了,这个地球还是照样会孤独的在宇宙中旋转着,除非有一天,太阳系发生了某些不可抗拒的变化,将地球推离了它原先运行的轨道,慢慢的漂到其它的地方去,那么,或许地球的命运才会走向不可预知的未来之处。

    当然了。

    在宇宙当中,存在无数个黑洞,不要说像地球这样小小的一枚星球了,就算是整个太阳系,如果说真被黑洞所吸进去的话,那么,也会瞬间就成化为乌有,陷入一片混沌和虚无当中。

    人类总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的主宰,是所有万物的主人。

    其实人类对于整个茫茫的宇宙来说,本身也像是蝼蚁一样的生物,格外的渺小,不说别的,就是在自然当中,自然界当中其实有很多的动物都比人的寿命要长得多得多。

    比如说,有些渔民在打渔的时候,偶尔都会捞出来一些在海底生活多年的海龟,如果说根据它们的爪子和龟壳推算的话,起码,它们这些动物已经在海底生活了一两百年了,而人类……

    没听说过哪一个人能够活上一两百年而不死,人类充其量也就是活个100多岁。

    有的时候。

    林又聪和高辉聊天的时候,常常开玩笑说:“高辉,你说人活那么大的岁数有什么意思啊?

    我觉得,一个人一般情况下活到70岁左右也就可以了,对不对?

    你说你活了个100多岁,牙齿也掉光了,吃什么东西都不香了,如果说要是健健康康的还好,万一有一天,突然之间一头栽倒到地上死去了那还好。

    如果说要是老的时候得了什么病,瘫痪在床上,想死也死不了,那个时候还不是连累子女吗?

    拉屎拉尿,吃饭喝水都要人伺候,你说不就麻烦了吗?

    那样的话,活着又没有质量,也没有一点尊严,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说,我要是到了那一天的话,我就会老早的预备一些安眠药放在身边,直接就一把安眠药塞到嘴巴里面,喝点水,一觉睡过去就得了,既不拖累子女,也不会让自己过得那么痛苦。

    反正。

    到了70多岁也就差不多了,所以说,古人说的好,老而不死是为贼,对不对?

    老贼老贼,太老了之后,越活就越得成老贼了,人人都讨厌了,没什么意思。”

    他的话。

    高辉不以为然。

    高辉笑着对林又聪道:“哎呀!

    话是这么说,可是,真正到死的那一天,谁都害怕的。

    有句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你说是不是?

    谁想死啊,多活一天算一天的,一旦两腿一蹬,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世界对于死了的人就彻底失去了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