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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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绿的消音地毯,一直从玻璃大门的开合处蔓延到会议室的门口,描绘着大厦最外缘轮廓的过道。走在上面的每一步,地毯都在向路人展示着自己的松软和无人问津。
过道左面的墙上是风格各异的油画布置,右边是可以俯瞰全城的玻璃墙。
我手揣着三张薄薄的合同纸,领略不到左右的风景,只有满腹的心思,沉重地走到了这过道的尽头。
我深知,打开这会议室的大门,看到的不会是印象里那个青涩又固执的男生,不是那个开口就能憋死人的闷骚小孩,更不会是那个我能影响和被他影响的朋友。
门后的一切,不仅是未知,还是我重生的唯一见证。
离会议室的大门只差一步,一阵吵杂声伴着门缝下杂乱的鞋子光影,让我瞬间紧张了起来。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在我愣神的片刻,四五个穿着齐整西装的商务人员走了出来。一个面色焦虑,一个面带喜悦,还有若干没能细看,但是他们看到我的表情都是统一的惊诧。
首当其冲的一位秃顶大叔条件反射得对我点点了头,并将入口处的位子让给了,自己从侧边挤了出去。其他人也纷纷效仿,仿佛碰到我就会被传染到疾病一般得拉开了距离。
我卡在门前,不知道是直接进去,还是等着里面开会的人全部出来我再进去。
徘徊的档口,一个熟悉的白发大伯从会议室里面笑着走了出来。他看到我比前面的人还要惊讶,一把将我从中央拉到了旁边,小声问道:“哎,铭心你怎么在这儿?”
我还没来得及喊一声“舅舅”呢,舅舅就将我往回拉,一边拉着我一边还道:“赶紧回去,这哪里是你小孩子来的地方?”
身为“小孩子”的我指了指刚才一脚就能迈入的会议室,挣脱这舅舅的手掌,苦笑道:“舅舅,我来这儿找方,方之的。”
“方之?”舅舅放下了我的胳膊,用更惊诧的声调问道:“你哪打听来沈之的原名?哎,算了,我的乖姑娘,跟舅舅走吧,别这边闹事了。舅舅可惹不起建福,咱今天好不容易谈下了项目。”
“。。。。。。”我在心里哀悼了一遍自己的形象,却又只能哭笑不得被舅舅拖着往回走。
一个深沉的声音从会议室的门口传到了我和舅舅的耳畔,在冷气充足的走道间响起,却如暴风袭来让人停止了呼吸。
猛然听到这个声音,我眼前的事物就像被盖上了一层纱,一切都恍若不在,一切流转都仿佛停止。我侧过头去,在方才自己站的那块地毯上,看到了一个高大模糊的身影。
阴霾天的半空中,日光原本不甚充足,透过厚厚的玻璃墙也只勾勒出他一个成人的身形。不过即便一个身影,我也能认出来,他是方之。
他一如所料的西装革履,长腿在光影下拉出阴影。光洁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补足了不甚明亮的日照,像火光照在脸上一般投来逼迫和焦灼的视线。
侧着身子,我听到他叫道:“唐铭心。”
喊声干脆,而且冷冽。
我对着舅舅歪了歪嘴,头往会议室的方向偏了偏,就见舅舅犯难道:“你真惹了他啊?”
举了举手上的三张合同纸,我呵呵笑道:“小事情,小事情,舅舅放心。”
舅舅又瞟了一眼远处的建福ceo,朝我偷偷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才告别道:“别惹事啊,舅舅先走了。”
我嘿嘿得挤了一张笑脸送别舅舅,而后才咬了咬嘴唇,转身向方之走去。
走得越近,我才觉得自己承受不了这种给予压力、让人沉重的视线。鼓足了勇气,我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双和记忆中有着些许相似的凤眼,和其中陌生却又熟悉的眼光。
我以前居然没注意过,他的凤眼漂亮到这个地步。
建福ceo衣架子般得西装裹身,英伦风格剪裁的韵味让他展示到淋漓尽致。我很想赞一句,十几年了,他穿衣的品味永远这般既风尚又经典。
尽管他喜欢将棒球衣当成睡衣,每每从上到下穿着的颜色不会超过三种,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个衣架子,连当年f中的呢子校服也被他hold得上了档次。
而那边,方之看向我的眼神,陌生变得越发陌生。
我心里忽然有点发堵。真的,十年后的方之,现实生活的“沈之”,他不认识我。
他的身高自然不会保留重生那会儿的少年高度,在我的一个梦醒间,像是被灌溉了营养液而后疯长的稻草,已经窜到了我视线落不到的高度。
方之看我走来,一个字也未吭声。直到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了一臂之长,他伸出了手,直接从我的手里抽走了那三张合同纸。
他翻了一页,直接看至签名处。
我结巴道:“呃,沈先生,这个,这个合同,能作废吗?”
方之扫了我一眼,将合同直接塞回我怀里,没有半点客气得回复:“二楼有法律顾问,他们会回答你。”
我咬牙:“这合约内含霸王条款,我做不到。”
“霸王条款?”方之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每天一个小时工作时间就月薪两万的工作,我以为你这样头脑简单的人应该很乐意才对。”
我得承认,我果然hold不住成年后的方之。感觉不是hold不住,而是没有hold住的可能。妈蛋,太毒舌了。
可我唐铭心也不是吃素的肉食动物,三下两下折叠好合同,我一副无所谓的语气道:“行,每天一个小时就每天一个小时。但合同里说了可以请假,请允许我先将这周的假都请了。”
“可以。”方之看着我,脸上不带任何表情,“但请假的前提是先补假。”
“如果未来这周你都要请的话,”方之低头看了看手表,这低头的一秒,嘴角就捎上了一个促狭的笑,“那从现在到晚上八点的这七个小时,你都得在这了,唐小姐。”
我:“。。。。。。”真tm混蛋。
“唐铭心。”他喊了一遍。
我高傲得抬起自己的头,不想被他嘲笑,没好气却又忍着脾气回道:“我知道了,明天会来上班的,沈先生。”
“你会不会经常会梦到小时候?“他低着头,探究得望着我。
我的手抖了抖,声音却一如原先的平缓,透着我努力表现出的不以为然,“沈先生你不会梦到我小时候欺负你吧?所以今天才设下这个套?”
我努力回想了一遍自己重生的时候,我欺负过他吗?欺负过吗?
好吧,确实,有时欺负得会肆无忌惮一点。
“这不是套,”方之收回自己的视线,侧了身子留给我迷人的侧身线条。
他转身走进会议室,一手抓住了房门的把手。顿了顿,在将我拒之门外的一秒前,他才给了答案:“唐小姐,脑子清楚的人都会知道,练网球找谁都可以,找你是因为我在追求你。”
清脆的一声关门声,伴随着缝隙里被压迫出的空气。我额头前的刘海像此刻震荡的心情一样,凌乱了。
苍绿的消音地毯,一直从玻璃大门的开合处蔓延到会议室的门口,描绘着大厦最外缘轮廓的过道。走在上面的每一步,地毯都在向路人展示着自己的松软和无人问津。
过道左面的墙上是风格各异的油画布置,右边是可以俯瞰全城的玻璃墙。
我手揣着三张薄薄的合同纸,领略不到左右的风景,只有满腹的心思,沉重地走到了这过道的尽头。
我深知,打开这会议室的大门,看到的不会是印象里那个青涩又固执的男生,不是那个开口就能憋死人的闷骚小孩,更不会是那个我能影响和被他影响的朋友。
门后的一切,不仅是未知,还是我重生的唯一见证。
离会议室的大门只差一步,一阵吵杂声伴着门缝下杂乱的鞋子光影,让我瞬间紧张了起来。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在我愣神的片刻,四五个穿着齐整西装的商务人员走了出来。一个面色焦虑,一个面带喜悦,还有若干没能细看,但是他们看到我的表情都是统一的惊诧。
首当其冲的一位秃顶大叔条件反射得对我点点了头,并将入口处的位子让给了,自己从侧边挤了出去。其他人也纷纷效仿,仿佛碰到我就会被传染到疾病一般得拉开了距离。
我卡在门前,不知道是直接进去,还是等着里面开会的人全部出来我再进去。
徘徊的档口,一个熟悉的白发大伯从会议室里面笑着走了出来。他看到我比前面的人还要惊讶,一把将我从中央拉到了旁边,小声问道:“哎,铭心你怎么在这儿?”
我还没来得及喊一声“舅舅”呢,舅舅就将我往回拉,一边拉着我一边还道:“赶紧回去,这哪里是你小孩子来的地方?”
身为“小孩子”的我指了指刚才一脚就能迈入的会议室,挣脱这舅舅的手掌,苦笑道:“舅舅,我来这儿找方,方之的。”
“方之?”舅舅放下了我的胳膊,用更惊诧的声调问道:“你哪打听来沈之的原名?哎,算了,我的乖姑娘,跟舅舅走吧,别这边闹事了。舅舅可惹不起建福,咱今天好不容易谈下了项目。”
“。。。。。。”我在心里哀悼了一遍自己的形象,却又只能哭笑不得被舅舅拖着往回走。
一个深沉的声音从会议室的门口传到了我和舅舅的耳畔,在冷气充足的走道间响起,却如暴风袭来让人停止了呼吸。
猛然听到这个声音,我眼前的事物就像被盖上了一层纱,一切都恍若不在,一切流转都仿佛停止。我侧过头去,在方才自己站的那块地毯上,看到了一个高大模糊的身影。
阴霾天的半空中,日光原本不甚充足,透过厚厚的玻璃墙也只勾勒出他一个成人的身形。不过即便一个身影,我也能认出来,他是方之。
他一如所料的西装革履,长腿在光影下拉出阴影。光洁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补足了不甚明亮的日照,像火光照在脸上一般投来逼迫和焦灼的视线。
侧着身子,我听到他叫道:“唐铭心。”
喊声干脆,而且冷冽。
我对着舅舅歪了歪嘴,头往会议室的方向偏了偏,就见舅舅犯难道:“你真惹了他啊?”
举了举手上的三张合同纸,我呵呵笑道:“小事情,小事情,舅舅放心。”
舅舅又瞟了一眼远处的建福ceo,朝我偷偷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才告别道:“别惹事啊,舅舅先走了。”
我嘿嘿得挤了一张笑脸送别舅舅,而后才咬了咬嘴唇,转身向方之走去。
走得越近,我才觉得自己承受不了这种给予压力、让人沉重的视线。鼓足了勇气,我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双和记忆中有着些许相似的凤眼,和其中陌生却又熟悉的眼光。
我以前居然没注意过,他的凤眼漂亮到这个地步。
建福ceo衣架子般得西装裹身,英伦风格剪裁的韵味让他展示到淋漓尽致。我很想赞一句,十几年了,他穿衣的品味永远这般既风尚又经典。
尽管他喜欢将棒球衣当成睡衣,每每从上到下穿着的颜色不会超过三种,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个衣架子,连当年f中的呢子校服也被他hold得上了档次。
而那边,方之看向我的眼神,陌生变得越发陌生。
我心里忽然有点发堵。真的,十年后的方之,现实生活的“沈之”,他不认识我。
他的身高自然不会保留重生那会儿的少年高度,在我的一个梦醒间,像是被灌溉了营养液而后疯长的稻草,已经窜到了我视线落不到的高度。
方之看我走来,一个字也未吭声。直到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了一臂之长,他伸出了手,直接从我的手里抽走了那三张合同纸。
他翻了一页,直接看至签名处。
我结巴道:“呃,沈先生,这个,这个合同,能作废吗?”
方之扫了我一眼,将合同直接塞回我怀里,没有半点客气得回复:“二楼有法律顾问,他们会回答你。”
我咬牙:“这合约内含霸王条款,我做不到。”
“霸王条款?”方之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每天一个小时工作时间就月薪两万的工作,我以为你这样头脑简单的人应该很乐意才对。”
我得承认,我果然hold不住成年后的方之。感觉不是hold不住,而是没有hold住的可能。妈蛋,太毒舌了。
可我唐铭心也不是吃素的肉食动物,三下两下折叠好合同,我一副无所谓的语气道:“行,每天一个小时就每天一个小时。但合同里说了可以请假,请允许我先将这周的假都请了。”
“可以。”方之看着我,脸上不带任何表情,“但请假的前提是先补假。”
“如果未来这周你都要请的话,”方之低头看了看手表,这低头的一秒,嘴角就捎上了一个促狭的笑,“那从现在到晚上八点的这七个小时,你都得在这了,唐小姐。”
我:“。。。。。。”真tm混蛋。
“唐铭心。”他喊了一遍。
我高傲得抬起自己的头,不想被他嘲笑,没好气却又忍着脾气回道:“我知道了,明天会来上班的,沈先生。”
“你会不会经常会梦到小时候?“他低着头,探究得望着我。
我的手抖了抖,声音却一如原先的平缓,透着我努力表现出的不以为然,“沈先生你不会梦到我小时候欺负你吧?所以今天才设下这个套?”
我努力回想了一遍自己重生的时候,我欺负过他吗?欺负过吗?
好吧,确实,有时欺负得会肆无忌惮一点。
“这不是套,”方之收回自己的视线,侧了身子留给我迷人的侧身线条。
他转身走进会议室,一手抓住了房门的把手。顿了顿,在将我拒之门外的一秒前,他才给了答案:“唐小姐,脑子清楚的人都会知道,练网球找谁都可以,找你是因为我在追求你。”
清脆的一声关门声,伴随着缝隙里被压迫出的空气。我额头前的刘海像此刻震荡的心情一样,凌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