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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 这下有乐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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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马上路,尤其是远距离的行程,是特别累的。

    可对于段红袖和李察来说,愉悦的心情,让他们彻底忘却了身躯的劳累。

    出了长安城,两人一路的欢歌笑语,经秦州,过兰州,入凉州,最后两人到达了了瓜州。

    这一路走来,段红袖基本上没受什么委屈。毕竟还是在大唐境内,不管是策马狂奔,还是牵马慢行,一天之内,总会遇到有人居住的地方。就算没有大的城池,也有小的村落。

    大唐的百姓都是善良的,不管他们路过那里,只要需要帮助,大唐的百姓对于他们眼中这对策马独行的江湖儿女,给予了最热情的招待。

    所以几天的时间里,尽管有些劳累,但段红袖对于这趟出行的热情却丝毫未减。

    瓜州,位于河西走廊的最西段,再往前走就是后世无人不知的玉门关了。过了玉门关,就等于出了大唐。

    尽管瓜州很贫瘠,生活环境很艰苦,但这里却是段红袖这几天来,到过的最热闹的地方。

    原因无他,这里是大唐西行商人最后一个相对最安全的落脚地了。

    尽管这里也是鱼龙混杂,各族商人,武士聚集之地。但这里同样有着他们心理上的安全依靠。那就是瓜州折冲府的驻军。

    李察和段红袖两人牵着马。走在瓜州热闹的大街上,不管是过往停驻歇脚的商人,还是当地的居民,无一不对这对和他们装扮完全不同的两人侧目相看。

    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娇艳秀丽。身上的衣服虽然没有多么的名贵,却也显示出两人家境的不凡,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哪里是在瓜州这种贫瘠的地方能够见的到的。

    不得不说,有很多时候,相貌出众,与众不同也是一种错。

    而且,越是贫瘠困苦,山高皇帝远之地,自以为是的纨绔少爷就会越多。

    这不,今天后世电视里那种纨绔少爷欺男霸女,逼良为妻的剧本,可能就要被李察和段红袖二人碰到了。

    李察和段红袖在这瓜州城逛了一圈,到了日上三竿的时刻,肚中已经有了些许饥饿,正准备找家客栈吃饭住宿,休息一会呢。迎面走来了一位富家公子哥。

    为什么说是富家公子哥呢?

    衣衫华丽,手摇折扇,腰胯佩剑,吊儿郎当的走在路上,东瞅瞅,西看看,拿东边商贩一个枣,吃西边商贩一个梨。

    主要是身后还跟着十几个随从,说是随从,倒不如说是保镖。各个身宽体胖,腰挂制式佩刀。李察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都是军伍中人,还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次是富家公子的正确打开方式嘛。在瓜州这片鱼龙混杂的土地上,没有这个阵势,哪敢出来当纨绔。

    像李察这种带着如此娇艳女眷敢独自在瓜州大道上闲逛的,要么是艺高人胆大,要么那就是纯粹的不知者无畏。

    不管他们住在哪里,男的能活过今天晚上,女的能不被掳走,那简直就是天大的幸运了。

    像段红袖这样的美女,蒙汗药一下,带出瓜州,那可是几十贯,几百贯的价钱。可比累死累活的走一趟西域赚的多多了。敢出国做生意的商人,哪一个又是善良之辈。

    李察远远就看见了这富家公子,对身边的段红袖轻声的说道:“红袖,有乐子可以玩了。”

    “什么乐子?”段红袖疑惑道。

    “看那纨绔子弟,长安城里都见不到了,想不到今天在这瓜州城还碰到一个,看他后面的那些随从,指定也是个将门子弟。信不信他会来找我们的麻烦?”

    “找麻烦找到我们俩头上,你说这是不是乐子?”

    李察一脸的坏笑的道。

    “尽给将门子弟丢脸,这要是段瓒敢这样,看我不打断他的腿。省得他出门给樊国公府丢人。”

    “怎么刘文蓉会有个这样的弟弟,丢人!怪不得在长安城这么多年都长常常念着要回去打断她弟弟的腿。”

    这富家公子的行为,段红袖也看在眼里了,也是有点生气的说道。

    “啊?红袖你认识他?”这就轮到李察疑惑了,想不到自己的妻子在这瓜州城还有熟人。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他姐姐是我特别好的朋友,是长孙尚书家二公子长孙涣的妻子。性格特别彪悍却备受长孙尚书喜爱。”

    “当初因为长孙涣性格软弱,经常被程处默他们欺负,这刘文蓉用自己的拳头将长安城所有纨绔从头到尾揍了一遍,上到皇子李佑,李愔,下到程处默,尉迟宝林他们。欺负过长孙涣的有一个算一个谁也没逃过她的铁拳。”

    “因此刘文蓉也被长安城的纨绔称之为将门第一虎女,见到了都要躲着走。”

    “他弟弟刘文经的画像我见过,再加上他俩长得很像,我这一眼就认出来了。没想到他们一家被调到瓜州来了。”

    段红袖给李察解释了一番。

    至于刘文蓉为什么要把弟弟的刘文经的画像给自己的好朋友看,那就没法说了。让李察自己想去吧。

    “那一会可就交给你了啊。夫君我就看热闹了。要是没有特别出格的行为,给点教训就行了。可别真打坏了。”李察笑道。

    在李察和段红袖商量着怎么找乐子的时候。

    那富家公子哥,看见迎面走来的李察和段红袖二人,瞬间走不动路了。那双带着贵气的桃花眼,已经完全黏在段红袖身上移不开了。

    怎么说呢,用好听的话说就是一见钟情的情愫弥漫了全身。

    那么不好听的呢?那就是眼睛已经发红了,饿狼附身了。

    看这富家公子哥这眼神,只要不是那种胆大包天,自以为所有事都能摆平的无知之辈,怎么也会让人跟随这对青年男女,打听他们入住的客栈,等晚上人少的时候在行事。

    可这富家公子哥好像完全被段红袖的窈窕的身段,精致的容颜,典雅的气质给完全吸引了。别说段红袖身边的李察了,段红袖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已经被他完全无视了。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要是能把这样的美人娶回家,那在这瓜州城,走到哪也是别人羡慕的对象啊。

    尤其是看这女子的装扮,骑马射箭,那可绝不在话下,这哪是那些五姓七望家族那些软娇娘能比的了的。

    这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刘文经的姻缘啊。不管怎么样,这样的女子一定要好好交往一下。

    古人常说,色字头上一把刀。

    这句话放在任何时候都实用,这男人啊,一旦精虫上了脑,那智商都是负的。

    先不说李察和段红袖的装扮如何,就是两人牵着的那两匹马,又岂是一般的豪门贵族所能养的起的?

    身后的随从全是军中的佼佼者,你说这位贵公子不是出自将门世家才怪。

    可就是这么一个将门子弟,被他自己所认为的爱情来袭迷晕了双眼。愣是没看出来。他的眼里现在只有美人段红袖。

    这位贵公子从来没有想过,就算李察和段红袖手无缚鸡之力,但如此人物,在瓜州失踪了,瓜州不被翻个底朝天才怪。到时候谁也保不住他。

    不过也幸亏这富家公子哥信奉一句话:要做一个有脑子,有礼貌的纨绔,当街抢人的事做出来了,简直就是丢纨绔子弟的脸。

    这可是当初长安城最大的纨绔程处默随其父亲混世魔王程咬金前来瓜州视察时教他的。一直被他奉为经典。

    也幸亏程处默这句经典语录,在今天才让这瓜州最大的纨绔免了一顿暴揍。

    看着迎面走来的那个眼睛已经发光的刘文经,段红袖有点苦笑不得感觉,自己可从来没遇到过被人调戏的时候,现在竟然要被自己好朋友的弟弟给调戏了,这小子就是该挨揍。

    段红袖身子稍微往后退了一下,靠在马背上红缨长枪所在,随手可以抽出长枪的位置。

    而李察呢,竟然真的抱起了双手,笑嘻嘻的在一边看热闹。这就不得不说李察那神奇的脑回路了。

    别的男人,看到自己的爱妻被别人用此种眼神看着,不火冒三丈,大打出手才怪。

    可咱们的大唐华王李察呢,脑子里想的竟然是:“这一路过来这么无聊,现在总算有点乐子了。这样的桥段,后世的电视剧都演烂了,可现实中还是第一次碰到呢。”

    “这要是自己出手,那可就没有乐子可看了,正好看看被玄甲军老将管家老伍都夸赞不已的段红袖武艺到底如何。”

    当然这是在段红袖能应付的前提下,要是段红袖真的受伤了,那么不管眼前这个富家公子身份如何,是哪个将军的子嗣,恐怕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连他身后的家族估计也要跟着遭殃。

    哪怕是皇帝李世民的私生子,那也不会例外。

    在富家公子哥刘文经向段红袖走来的过程中,段红袖看了一眼身边的夫君。

    看到自己夫君如此的态度,段红袖是又好气又好笑。

    行吧,既然夫君要看乐子,那就随了夫君的愿,和他们玩玩吧。十几个随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