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半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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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船行驶在弄璋河,阿重熟练地操纵着竹竿。
弄璋河河道狭小,河水又深,两旁丛生的芦苇荡将水道挤压,只剩下小小的一条能供船行走的水道。
水草长势霸道,水下根系纠结,阿重撑船走得有些艰难。
直到太阳走到正中的时候,他们才抵达两条河汇聚的地方,水域一下开阔了起来,船的速度也上来了。
三个人中,只有阿重会撑船,两个两个只能干看着,连在船上动一下也不敢。
阿重累到不行,先是爬山,又是撑船,任阿重体力再好,现在也半瘫了。
船身摇晃向前,慢慢靠近七娘山卫生院的旧址。
乌肯接过了阿重手中撑船的竹棍,听着阿重的指挥,笨拙地把竹竿插进河中。
由于使劲的方向不对,竹竿一滑,乌肯差点被甩下水去。
姜珂撑了他一下,坐着帮忙一起使劲将竹竿取了回来。
出了点小意外,姜珂和乌肯二人不敢乱动,只能举着个竹竿,随水漂流。
很快,船被河水带到一个大的拐角处,停住了。
右手边的河岸是一个和缓的山坡。
姜珂认真判断这坡能不能爬上去。
看他盯着山坡看,乌肯问:“你在看什么?”
姜珂:“我在看这坡能不能爬。”
乌肯:“我们不走了吗?”
姜珂深沉道:“就是要走才要上去。”
乌肯不知道他脑子在想什么,又问:“确定上去吗?”
姜珂:“嗯,要上去。”
乌肯也抬头认真观察了一下山坡,说道:“这边应该上不了,上半截的坡度太陡了。”
阿重插了句嘴:“前面应该能上,我之前摸鱼的时候爬上去摘过捻子。”
乌肯有些无语:“你除了念书不拿手其他都拿手是吗?”
他这句吐槽很对味,姜珂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
阿重幽怨盯着他:“姜哥你笑啥?”
乌肯看见姜珂笑得那么开心,最后也没忍住,笑了出来。
三个人跟个疯子一样,在船上笑得花枝乱颤。
渔船荡起的涟漪,惊动了浮到水面的河鱼。
凝重的气氛瞬间被驱散,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也许是在苦中作乐吧。
七娘山到处都是绿油油的一片,藤蔓爬得到处都是。
三人手脚并用,好不容易爬到了那座小山坡。
站在那座被废弃的卫生院门口时,姜珂看着那生锈的铁门,感觉这栋破旧的小楼不再是阴森恐怖的。
他往前走了几步,听见了那个有些耳熟的呼唤。
“后生仔,后生仔……”
姜珂隐隐约约看见那个老奶奶的身影,胜利就在眼前,他压着兴奋的心情走了上去。
离得近了,他才听清那个老奶奶说:“后生仔,快跑出去!”
姜珂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声,看见乌肯阿爹推开生了锈的铁门,面无表情盯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畜生的眼神。
乌肯站了出来,挡在姜珂面前。
乌肯:“阿爹……”
乌肯阿爹直接给了乌肯一巴掌,将他扇倒在地。
乌肯不敢置信地回头,他眼框红了。
乌肯阿爹甚至没有多看乌肯一眼,眼睛黑沉沉的,似是蒙上了一层死雾。
姜珂将乌肯拉起,嘶吼出声:“跑!”
三个人冲向山坡,却被赶来的摩托车围住了。
两个少年人被转头翻了脸的寨民们吓住了,寨子里的人平日都是很友善的,虽说寨子迷信了一些,但是对小孩子们都挺好。
现在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们终于撕烂了伪装多年的面具,露出了内里肮脏腐败的灵魂。
姜珂吼道:“不要被他们抓住,这些寨民都是恶鬼!”
“快逃!”
姜珂放弃去取船的计划,他准备硬冲出去,如果他没有猜错,卫生院的榕树后边就是这个“领域”的出口。
原本的“七娘寨”,早已淹没在六年前那场泥石流中,这些寨民,不过是被“七娘娘”捏造出来的半活人。
整个寨子里面,只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阿锦,一个是阿重,就连乌肯,都是被施以转生仪式,“死而复生”的半活人。
他们都是“七娘娘”的造物。
六年前的晚上,夏季,微风,腐草生萤,月色极美,微弱的荧光闪闪。
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大雨,地里积的水还没有干,被水沤过的草叶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腐烂。
温度,湿度,养分都很适合,于是萤火虫开始孵化,在皎洁的月色下闪烁着萤光。
阿锦考上了大学,阿重硬是要跟他阿姐一起睡,全家人说不动这个小霸王,也就随他去了。
阿锦从小就很疼弟弟,阿锦的阿爹阿姆是镇上的人,领了差事,驻扎在林海间,他们是“守林员”。
为了让孩子方便上学,阿锦的阿爹提议为两个小娃开了一条山路。
山路直通镇上,不过有一段比较险峻,是经过悬崖的,阿爹每天早上都会把他们送过悬崖,剩下的路就让俩姐弟自己走。
也许是生在山野之间,阿重性子古朴单纯,憨憨一个牛犊子,他闲不住,摸清了附近山林间每一寸的土地。
阿重求着和姐姐睡是有目的的,他带上了两支手电筒,把家里装水用的桶拎上了。
七娘山脉连绵不绝,横亘在阿重家和镇子间。
阿重知道附近的松林,大雨后,真菌会肆意生长,顶开地上厚厚的松针落叶,鼓起一个个小包。
那是山林间特有的美味,宽油爆炒,加点腌制的腊肉、地里种着的大蒜、辣椒,烧熟后拌上一碗蒸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可太香了。
阿锦原本是不陪阿重这样放肆的,那个好人家大半夜不睡觉跑到山间挖菌子的?
凌晨两点多,姐弟俩就从家里出来,两个人也不怕。
这片林子对于两个人来说太熟了,山猪辣条野鹿什么的都被勤劳的山民们猎回家加餐了,所以安全得很。
两个边走边聊,为了照顾阿锦,作为弟弟阿重还特意放慢了脚步等她。
阿锦气喘吁吁,她招了招手:“阿重你慢点,松林间真能找到菌子吗?”
阿重大气不喘一下:“阿姐你放心,这菌子什么时候长我最是清楚,我这不是怕七娘寨那帮人早上过来把它们给采咯,他们就是一群土匪,我们要比他们早去,我这次要挖出好多好多的菌子!”
阿锦被他幼稚的发言逗笑了,想想自己确实没有过这大晚上来挖菌子的经历,马上又要去大城市上学了,以后能挖菌子的机会就更少了,于是答应了阿重陪他一起。
刚挖两颗品质极好的牛肝菌,阿锦就听见轰隆一声,地动山摇。
就像站在船上,一个大浪打来,天地似乎倒了个个,两个人站都站不住,跌落在地。
小白船行驶在弄璋河,阿重熟练地操纵着竹竿。
弄璋河河道狭小,河水又深,两旁丛生的芦苇荡将水道挤压,只剩下小小的一条能供船行走的水道。
水草长势霸道,水下根系纠结,阿重撑船走得有些艰难。
直到太阳走到正中的时候,他们才抵达两条河汇聚的地方,水域一下开阔了起来,船的速度也上来了。
三个人中,只有阿重会撑船,两个两个只能干看着,连在船上动一下也不敢。
阿重累到不行,先是爬山,又是撑船,任阿重体力再好,现在也半瘫了。
船身摇晃向前,慢慢靠近七娘山卫生院的旧址。
乌肯接过了阿重手中撑船的竹棍,听着阿重的指挥,笨拙地把竹竿插进河中。
由于使劲的方向不对,竹竿一滑,乌肯差点被甩下水去。
姜珂撑了他一下,坐着帮忙一起使劲将竹竿取了回来。
出了点小意外,姜珂和乌肯二人不敢乱动,只能举着个竹竿,随水漂流。
很快,船被河水带到一个大的拐角处,停住了。
右手边的河岸是一个和缓的山坡。
姜珂认真判断这坡能不能爬上去。
看他盯着山坡看,乌肯问:“你在看什么?”
姜珂:“我在看这坡能不能爬。”
乌肯:“我们不走了吗?”
姜珂深沉道:“就是要走才要上去。”
乌肯不知道他脑子在想什么,又问:“确定上去吗?”
姜珂:“嗯,要上去。”
乌肯也抬头认真观察了一下山坡,说道:“这边应该上不了,上半截的坡度太陡了。”
阿重插了句嘴:“前面应该能上,我之前摸鱼的时候爬上去摘过捻子。”
乌肯有些无语:“你除了念书不拿手其他都拿手是吗?”
他这句吐槽很对味,姜珂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
阿重幽怨盯着他:“姜哥你笑啥?”
乌肯看见姜珂笑得那么开心,最后也没忍住,笑了出来。
三个人跟个疯子一样,在船上笑得花枝乱颤。
渔船荡起的涟漪,惊动了浮到水面的河鱼。
凝重的气氛瞬间被驱散,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也许是在苦中作乐吧。
七娘山到处都是绿油油的一片,藤蔓爬得到处都是。
三人手脚并用,好不容易爬到了那座小山坡。
站在那座被废弃的卫生院门口时,姜珂看着那生锈的铁门,感觉这栋破旧的小楼不再是阴森恐怖的。
他往前走了几步,听见了那个有些耳熟的呼唤。
“后生仔,后生仔……”
姜珂隐隐约约看见那个老奶奶的身影,胜利就在眼前,他压着兴奋的心情走了上去。
离得近了,他才听清那个老奶奶说:“后生仔,快跑出去!”
姜珂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声,看见乌肯阿爹推开生了锈的铁门,面无表情盯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畜生的眼神。
乌肯站了出来,挡在姜珂面前。
乌肯:“阿爹……”
乌肯阿爹直接给了乌肯一巴掌,将他扇倒在地。
乌肯不敢置信地回头,他眼框红了。
乌肯阿爹甚至没有多看乌肯一眼,眼睛黑沉沉的,似是蒙上了一层死雾。
姜珂将乌肯拉起,嘶吼出声:“跑!”
三个人冲向山坡,却被赶来的摩托车围住了。
两个少年人被转头翻了脸的寨民们吓住了,寨子里的人平日都是很友善的,虽说寨子迷信了一些,但是对小孩子们都挺好。
现在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们终于撕烂了伪装多年的面具,露出了内里肮脏腐败的灵魂。
姜珂吼道:“不要被他们抓住,这些寨民都是恶鬼!”
“快逃!”
姜珂放弃去取船的计划,他准备硬冲出去,如果他没有猜错,卫生院的榕树后边就是这个“领域”的出口。
原本的“七娘寨”,早已淹没在六年前那场泥石流中,这些寨民,不过是被“七娘娘”捏造出来的半活人。
整个寨子里面,只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阿锦,一个是阿重,就连乌肯,都是被施以转生仪式,“死而复生”的半活人。
他们都是“七娘娘”的造物。
六年前的晚上,夏季,微风,腐草生萤,月色极美,微弱的荧光闪闪。
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大雨,地里积的水还没有干,被水沤过的草叶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腐烂。
温度,湿度,养分都很适合,于是萤火虫开始孵化,在皎洁的月色下闪烁着萤光。
阿锦考上了大学,阿重硬是要跟他阿姐一起睡,全家人说不动这个小霸王,也就随他去了。
阿锦从小就很疼弟弟,阿锦的阿爹阿姆是镇上的人,领了差事,驻扎在林海间,他们是“守林员”。
为了让孩子方便上学,阿锦的阿爹提议为两个小娃开了一条山路。
山路直通镇上,不过有一段比较险峻,是经过悬崖的,阿爹每天早上都会把他们送过悬崖,剩下的路就让俩姐弟自己走。
也许是生在山野之间,阿重性子古朴单纯,憨憨一个牛犊子,他闲不住,摸清了附近山林间每一寸的土地。
阿重求着和姐姐睡是有目的的,他带上了两支手电筒,把家里装水用的桶拎上了。
七娘山脉连绵不绝,横亘在阿重家和镇子间。
阿重知道附近的松林,大雨后,真菌会肆意生长,顶开地上厚厚的松针落叶,鼓起一个个小包。
那是山林间特有的美味,宽油爆炒,加点腌制的腊肉、地里种着的大蒜、辣椒,烧熟后拌上一碗蒸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可太香了。
阿锦原本是不陪阿重这样放肆的,那个好人家大半夜不睡觉跑到山间挖菌子的?
凌晨两点多,姐弟俩就从家里出来,两个人也不怕。
这片林子对于两个人来说太熟了,山猪辣条野鹿什么的都被勤劳的山民们猎回家加餐了,所以安全得很。
两个边走边聊,为了照顾阿锦,作为弟弟阿重还特意放慢了脚步等她。
阿锦气喘吁吁,她招了招手:“阿重你慢点,松林间真能找到菌子吗?”
阿重大气不喘一下:“阿姐你放心,这菌子什么时候长我最是清楚,我这不是怕七娘寨那帮人早上过来把它们给采咯,他们就是一群土匪,我们要比他们早去,我这次要挖出好多好多的菌子!”
阿锦被他幼稚的发言逗笑了,想想自己确实没有过这大晚上来挖菌子的经历,马上又要去大城市上学了,以后能挖菌子的机会就更少了,于是答应了阿重陪他一起。
刚挖两颗品质极好的牛肝菌,阿锦就听见轰隆一声,地动山摇。
就像站在船上,一个大浪打来,天地似乎倒了个个,两个人站都站不住,跌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