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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 抓捕

作者:庭院阳光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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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晚。

    薛元桐家的厨房,白炽灯焕发出淡黄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

    旁边膛灶里的木头,还未完全熄灭,随着剩余木头的燃烧,偶尔发出“噼啪”声,一种独特的木香味,与土灶中的烟味混合,散发淡淡的自然气息。

    薛楚楚端起碗:“你们盛饭吗?”

    姜宁和薛元桐同时说:“再来一碗!”

    薛楚楚轻盈的站起身,双手接过饭碗,随着她的动作,发丝轻轻飘动,与婉约的身姿相应成趣,宛如一位贤良淑德的小妻子。

    饭桌上摆了两个菜,葱姜炒蛏子,还有一盘非常下饭的肉沫茄子,以及放在馍筐里的,煎的焦脆死面饼子。

    此时饭吃到一半了,薛元桐干了第三碗南瓜汤。

    姜宁伸手筷子,瞄准盘子里的蛏子。

    他第一次吃蛏子,记得是在小学五年级,去爸妈务工的沿海城市。

    中部地区的留守儿童,大多像他这样,上学时留在家乡读书,等到放长假,若是有条件,则前往父母打工的地方,过上一两个月,然后再回来上学。

    姜宁生活在农村,镇子上卖海鲜的地方并不多,像蛏子这种东西,着实很少见。

    然而沿海城市却有很多,记得那天下午,他等到妈妈下班后,和她一起去菜市场,妈妈买了些蛏子。

    也像今天这样,用葱姜炒制后,童年的姜宁第一次吃到,便喜欢上了这种香辣鲜香的口感。

    只可惜,姜宁从父母那里回来后,时隔很多年,都没特意尝过。

    小时候得不到的东西,成大后就容易成为执念,亦或是情怀。

    比如某些食物,某些人,有些会释怀,有些则是怀念。

    姜宁准备夹一块蛏子,不料,自对面又袭来一双筷子。

    那双筷子,与他的筷子不期而遇。

    薛元桐以更快的速度,抢先一步啄向蛏子,姜宁拨动筷子,轻轻挑在她的筷子上,将其弹开。

    薛元桐不服气,又以筷子给武器,和姜宁战斗,“砰砰砰”清脆的声响在饭桌上交织。

    薛楚楚将两人的饭碗,放到饭桌,她看着两人幼稚的争斗,唇角微微上扬,悄悄勾勒出一个温柔的弧度,如同清泉般冷冽而甜美。

    几秒后,战斗分出胜负,姜宁寻找到机会,夹住蛏子。

    就在这时,薛元桐急了,她直接破坏规则,伸手从姜宁筷子下抢过那块香嫩的蛏子。

    “嘻嘻!”薛元桐准备塞到嘴巴里了,突然姜宁手腕一晃,她只看到一道影子。

    薛元桐赶紧收手,成功填入嘴巴里,她炫耀:“还是我厉害吧!”

    “不,是我技高一筹。”姜宁品尝葱姜炒制的蛏子,口感很嫩,鲜香爽口。

    薛元桐这时才发现,原来她只吃到了贝壳,里面的肉被偷走了。

    “哼!”薛元桐撇撇嘴。

    她见姜宁吃的那么香,不甘的嗦了嗦手指残留的汁水。

    薛楚楚忽然问:“很好吃吗?”

    这道菜是她炒的,两人这般争夺,倒令她心里暖暖的。

    姜宁没称赞具体的口感和味道,他只说:“小时候妈妈炒菜的味道。”

    薛楚楚笑容浅浅的绽放,连最后一丝冷冽也消失了,只剩下温热的甜美:“你们喜欢的话,下周我再买一次。”

    薛元桐重振旗鼓,化悲愤为食欲,闷头吃饭。

    薛楚楚吃饭时话不多,姜宁没和她交谈,他喝了口微甜的南瓜汤,口袋里手机震了震。

    拿出手机,是邵双双发来的消息:

    “马拉松途中补给点的食物安排好了,全是我们厨师准备的,汇聚了禹州各种特色美食,小酥肉、水果沙拉,凉糕,冰粉…都有的。”

    姜宁瞅了瞅干饭的桐桐,回复消息:“嗯。”

    “志愿者的牌子制造好了,我给你准备了10份,另外,为了比赛顺利,我安排了一批电瓶车,作为赛事官方指定用车,承担赛事护航作用,倡导绿色出行,伱可以骑车在一万名选手前面进行用餐。”

    姜宁:“有心了。”

    他没过马拉松,没想到还有这种骑车领航的玩法。

    邵双双又问:“你准备的压轴食物,就是,那个…大概几点钟送到?我这边的厨师全程待命,另外,我特意采购了几只小山羊,可以在比赛终点附近做烤全羊。”

    姜宁:“凌晨我去虎栖山一趟。”

    那边停顿了一分钟,问:“危险吗?”

    姜宁:“伤不到我。”

    邵双双知道他不凡,长青液在国际上扩张,遇到的麻烦,全是姜宁负责解决,但她和他早已成了命运共同体,她还是关心道:“你注意安全。”

    饭桌上,薛元桐吃了会饭,说:“楚楚,明天我带你开开眼界吧!”

    “马拉松嘛?”

    “嗯对!”

    薛楚楚:“听说办的很火呢,我们班上也有学生讨论。”

    这是禹州第一次举办马拉松,往年人们听说马拉松,多是在大城市,现如今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城市,当然与有荣焉。

    更何况,长青液给出了天价奖金,66万,现在禹州的房价,均价才三四千左右,位置特别好的,不过才五千,相当于一套房子,一辆小轿车了。

    “我们去吃好吃的,有饮料,水果,巧克力呢!”薛元桐十分期待。

    薛楚楚望着桐桐热切的神情,仿佛回到了童年,以前农村人结婚时,往往喜欢撒糖果庆祝,桐桐便带上她抢糖果,每次抢好多糖果回来。

    若是碰到大方的亲家,甚至会向空中撒钱,那是她们最开心的时刻。

    薛楚楚犹豫:“吃的是给选手准备的吧?”

    薛元桐骄傲的说:“姜宁给我们申请了志愿者,志愿者可以吃。”

    “零食哎,巧克力,红牛饮料,还有能量棒,你没吃过吧?嘻嘻,全是免费的!”薛元桐蛊惑她。

    薛楚楚:“好吧。”

    她同意了。

    姜宁见此,决定让楚楚骑电瓶车带桐桐,让她们一路遍尝美食。

    至于他自己,到时再议,可能选择入场陪跑,给杨圣破除风阻,毕竟说好了给她加油,若是只顾着吃了,是不是不太好呢?

    当然,亦是可能当一志愿者。

    ……

    8班班群聊得如火如荼。

    市区举办的马拉松成为了今晚的主要话题。

    8班运气十分好,经过坦白之后,小小一个班级,明面上,竟然抽中了5个参加马拉松的名额,分别是:单凯泉,张池,杨圣,汤晶,黄玉柱。

    五人关系网延伸,覆盖班上近半同学。

    孟紫韵表示,明天为姐妹汤晶现场加油,曹昆选择跟随。

    单凯泉则引动郭坤南等人,杨圣更不用说,双胞胎,白雨夏,甚至董青风全部选择前往。

    辛有龄:“预祝你们明天比赛顺利,成功冲进一百名。”

    江亚楠询问:“你们知道半马前一百名,大概多长时间吗?”

    陈谦回复:“哪怕是小城市,至少跑进一小时35分钟,才有前一百名的希望。”

    “更何况这次奖金丰厚,后面抽签的5000名选手,绝对存在很多专业跑者,不乏国际精英。”

    郭坤南:“泉哥,你10公里极限用时多少?”

    单凯泉回答:“极限没测过,上次跑过43分钟。”

    郭坤南替好兄弟捧场,“10公里43分钟,20公里86分钟,一小时26分钟啊,稳了稳了!”

    他提前开香槟了。

    陈谦:“半马是21.0975公里,况且10公里和20公里不一样,越往后越累。”

    张池说:“怕个熊,干就完事了,我这身体素质,拿个前一百有问题吗?”

    段世刚:“还是池哥牛逼。”

    庞娇发言:“真想跑马拉松,听说人家跑一次马拉松能瘦5斤,如果不是我没抽到名额,我肯定参加。”

    王燕燕:“哎呀,太可惜了,老天爷不让娇娇你减肥,真气人!”

    张艺菲:“人家也想参赛呢,但没那个福分!”

    陈谦:“纠正一下,全马可以瘦5斤没问题,但这次比赛跑的是半马,所以瘦五斤很难。”

    “另外,哪怕无法参加马拉松,依然可以在跑外面进行陪跑。”

    王龙龙暗道:“谦哥冲动了呀!”

    庞娇果然大怒,回复:“要你管!”

    张艺菲:“要你管!”

    李胜男:“要你管!”

    王燕燕:“懂得多了不起呀!”

    陈谦恨不得扇自己嘴巴。

    还是辛有龄出来劝解:“别吵了!”

    庞娇:“我吵什么了,不是他先多管闲事吗?”

    王燕燕:“是啊,娇娇有什么错?你一个班长,怎么还拉偏架呢?”

    李胜男:“人家陈谦学习好,了不起呗!”

    辛有龄气的很想把几人禁言,但她知道不能滥用权力。

    泄愤了几句后,庞娇在班群大放厥词:“我迟早瘦成一道闪电,亮瞎你们的双眼。”

    王燕燕:“呀,娇娇你一定可以的。”

    其余两朵金花,连连夸赞庞娇精神可嘉。

    陈谦没控制住他的双手,他敲出一行字:“其实,有一种闪电叫球形闪电,俗称滚地雷。”

    这句话发出后,班群静谧了片刻。

    陈谦闭上双眼:‘为捍卫真理献身,吾百死不悔!’

    班群彻底乱了,谩骂消息疯狂刷屏。

    这时,姜宁收到单凯泉的加群邀请,来自【马拉松四中群】。

    “你是志愿者,加吧。”单凯泉说。

    点击同意后,姜宁在群里看到不少熟人。

    武允之:“晚晴,子晨,我初中在学校参加过1500米比赛,获得名次,到时候带着你们跑。”

    商晚晴:“可是哥哥你带我跑,会不会耽误你获奖呀,妹妹不想连累你呜呜。”

    许多潜水的群友,见到这么腻歪的话,心里暗自吐糟,‘哪来的烧货!’

    武允之则是见到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姑娘当众撒娇,心里暗爽,他:“对我来说,比赛没你重要。”

    屏幕另一面,商晚晴面无表情的回复:“哎呀,你怎么这么好啊,我好感动啊,人家好为难~好怕耽误你。”

    她发言期间,很多群友点进她QQ空间,商晚晴的空间面向所有人开放,里面有很多照片。

    娇羞的,可爱的,迷离的…

    原本还觉得她烧的人,瞬间改变了观念,她哪里烧了明明是可爱!

    像是高三年级体育生,曾经和姜宁跳高决赛的陶念,跳出来说:“学妹,你也参加马拉松啊!”

    武允之见到属于他的尤物被人搭讪,立刻说:“没事,晚晴,到时候你跟着我跑。”

    ……

    11月2日。

    凌晨2点,万籁俱寂,天空一片深邃的蓝,星辰点点,月光洒落到田野,泛荧光。

    隔壁的薛元桐熟睡了,薛楚楚同样沉入梦乡。

    姜宁所在屋子,门忽然无风自开,他的身形出现在小院子内。

    他随手一弹,袖珍的灵舟涨大,他跃上灵舟,驶向虎栖山。

    凌晨的山林,一片幽暗之色,若有若无的云雾缭绕。

    林间,一群野猪正在觅食,它们外表粗糙厚实,灰色毛发覆盖身体,短而粗壮的四肢,支撑着沉重的身躯。

    为首的成年野猪,头部一对锋利的獠牙突出,凶猛异常。

    这头野猪拖家带口的觅食,在山林中行动自如,用獠牙挖掘地下的食物。

    一双小眼睛闪烁,时刻留意周围动静,其耳朵不断摇摆,似在捕捉声响。

    就在这种情况下,姜宁的身形浮现于大树旁,他没隐藏。

    很快,那头警惕的成年野猪发现了姜宁,低沉的哼哼哼发出,这是在警告。

    同时,野猪眼睛变得锐利,目光中充满愤怒,身体紧绷,毛发逐渐竖起。

    姜宁选中它身后的一头幼崽,他道:“滚远点。”

    下一秒,野猪迈开粗壮腿,疯狂冲来,地面发出沉重的脚步声,如同重锤击打。

    这种好几百斤的成年雄性野猪,几乎没天敌,若是碰见普通人,杀人只需要两招,蓄力,冲刺,一下就能将人撞倒,那对獠牙能造成毁灭性的穿刺伤害。

    哪怕有枪在手,也很难杀掉野猪,好几枪才能杀死野猪。

    所以民间才有句老话,一猪二熊三老虎。

    姜宁看到这一幕,默默道:“吃老子的喝老子的,还敢动手?”

    他虚手一抓,无形的灵力大手凛然拍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