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说:鸳鸯油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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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随形
你侬我依
断不料阴阳两隔
寄以油伞传情
等汝千年
必不相负
*********************
苗疆临东有一城,四面环山,树茂林密,自古素有“林冢”之称。是由于其城外生长一种树材,此木异常结实,千年不腐,古时达官显贵常以其料制棺做冢,久而久之,此树以冢做名,唤为冢树。而盛产此木的城镇也被人们命名为“林冢城”,经过千年的历史变迁,到了现代,因“冢”不雅,更为“忠”,就叫成了“林忠市”了。
郑峰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小报记者,24岁,大学刚毕业就来了这家报社,算起来也有两年了。
要说,现在这个社会,到处充斥着移动互联网的影子,这种小报的生存空间已经被压榨的岌岌可危,从他们办公的环境就能看出来。
一幢老旧的筒子楼三层里一间不足40平米的小房间,四白落地的“装潢”,几张80年代的板木桌椅,一台有点泛黄的立式旋转风扇,几个红色“鲤鱼”牌暖水瓶,还是外边加网兜的那种,四台坐式电脑里赫然安装着WindowsXP系统,就这些可怜巴巴的家当,构成了这家叫“启明”的报社。
“喂,郑峰,明天就得交稿了吧,你要再写不出主编要的新闻,我这次也保不住你了!”一个地中海头型的胖子哥,一边冲着泡面,一边侧头对郑峰说道。
“震哥,写好提纲了,你先看看吧!”郑峰将几页A4纸递给了他。
胖子叫欧阳明震,名字虽然挺帅气,可这人长得就差点意思了,先不说这风吹草低见平原的个性发型,就那一脸的青春大疙瘩就让人全身的不舒服,稀松的胡须有长有短,再加上这不足165的身高,将这200斤的体形演绎的淋漓尽致,如果说有个词叫矮矬肥,那他得加个Plus。
“哦?你写的是‘冢树溯源’?这个课题还......我靠,不对!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们是小报记者!要挖人眼球你懂不?你这历史兼科普的文章谁会看啊!怪不得总编老是看你不爽!”胖子随随便便瞧了眼这标题,一脸不屑地对郑峰说。
“我觉得这个冢树应该还有,提纲里提到了它的分布和生长环境,虽然还需要一些考证,但我敢肯定它一定没有灭绝!”
“你刚才没听我说么?这个破树有没有,重要么?最重要的是博人眼球!博人眼球!要写吸引人的新闻,不管真假,只要让人感兴趣,买了咱们报纸就万事ok,你写演艺圈的花边新闻,或者写政坛丑闻,再不济你编纂个奇闻趣事都行,这科普文章,你当科学家周刊呢!”
“可这冢树确实很诡秘,况且咱们这城市最早也是用它命名的,我觉得应该会有很多读者喜欢寻根溯源了解它。毕竟这玩意可是用来做棺冢的,多沾邪气儿啊!”
“你就等明天被主编弄死吧!”胖子说完,拿起他那碗老坛酸菜面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再理会郑峰。
此时,夜已黑透,雾霭的天空将星月遮挡,像是罩上了一层薄纱,初夏的微风轻轻拂过,让燥热不堪的办公室,稍稍舒服了些。
“这老石头儿也真是的,花点钱买个空调有什么不好,这大夏天的,屋子里都快成蒸笼了,这让人怎么呆!”胖子扇着大蒲扇,一脸的焦躁。
“震哥,我先回去了,明天你帮我和石主编请个假,我要去楚沙县找些素材,请假单我放到他桌子上了。”郑峰淡淡说道。
“找什么素材?明天是周五,你不交稿啦?”
“等我回来吧,这次一定写出让主编满意的报道!”
“你就是不见黄河不死心,除非找到了那冢木,哪怕是一片叶子!纯科普的话,别说成人,估计连孩子都不喜欢看!”
“我走了,下周见!”郑峰可不想再和那胖子多费唇舌了,背起书包,直接走出了报社。
郑峰住的地方离报社并不远,在穿过了几条狭窄潮湿的胡同后,他走到了一处红砖平房外,这里就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
由于微薄的收入,他无法租住旁边的小区公寓,只能在这里先凑活一阵子了。
不过呢,他倒也没什么抱怨,能洗澡,有网络,还有个老式的窗机空调,虽然只有10来平米的面积,可他却甚为珍惜,毕竟这里的一切都属于自己,他可以在这处避风港内,做自己最愿意做的事,憧憬最美丽的未来。
这楚沙县,地处林忠市西南,距离大概有个150公里的样子,由于气候宜人,土壤肥沃,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和农作物,是最天然的植物天堂,以前听老人们说,在春秋战国时期,这里是楚国的一处非常著名的沙场,具体什么战争,没人记得了,只听说这场经历了七天七夜的战斗,死伤了几十万人,甚为惨烈。
就在前不久,郑峰在市国立图书馆里的地理见闻周刊上,记下了这么一段话:冢树,叶大喜阴,据传曾长于春秋楚国境内,今我国林忠市附近,干体坚硬,虫蛇不扰,耐潮避火,多用于制作棺体及冢墓之用,现已灭绝。
古籍《山海经》中也有部分记载,不过有一句话,郑峰牢牢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去楚沙县的缘故,冢树通冥,阎罗官轿之材,多长于沙场内,亡魂聚集处,吸念储灵,又有次名唤“阴府木”。纵观这周边百余里,有这样特殊条件的,也仅剩明天一早就要奔赴的目的地楚沙县了。
在洗漱完毕后,郑峰拖着疲倦的身体,倒床便睡。不知不觉中,他好像梦到了一个女人,漂亮的女人,穿着朴素,未留一丝粉黛。乌黑的长发,柔顺地盖在一身白色的纱衣后,显得那么端庄优雅。
虽未落雨雪,她左手中却撑着一把鸳鸯油布伞,右手揽着一个不满一周的婴童,孩子不哭不闹,像是正在甜美的睡着觉。从她空洞的眼神中,郑峰好像看到了丝丝落寞和无限的牵挂。
这个女人此时正在山崖之巅遥望着尸横遍野的沙场,几滴玉泪打湿了袖口衣襟。
“鸳鸯泪浸伞别离,
断肠厮守心不疑。
忘履亡告今晨事,
妾自追随君莫急。”
女人在吟完这首诗后,一个纵身,从崖上跳落下来,眼角的泪珠像流星般划过一道优美的轨迹,稍纵即逝了。
而与此同时,郑峰也被惊醒,惶恐的双眼,汗湿的衣衫,让他对刚才奇怪的梦还心有余悸。
简直太真实了,那个女人生无可恋的眼神,柔嫩的皮肤,甚至温热的眼泪,他好像都感受到了,这种感觉是郑峰24年来从未有过的,他喝了口水,平复了下自己还在慌乱的心情,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早上六点了。
出发!
郑峰跳下了床。
如影随形
你侬我依
断不料阴阳两隔
寄以油伞传情
等汝千年
必不相负
*********************
苗疆临东有一城,四面环山,树茂林密,自古素有“林冢”之称。是由于其城外生长一种树材,此木异常结实,千年不腐,古时达官显贵常以其料制棺做冢,久而久之,此树以冢做名,唤为冢树。而盛产此木的城镇也被人们命名为“林冢城”,经过千年的历史变迁,到了现代,因“冢”不雅,更为“忠”,就叫成了“林忠市”了。
郑峰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小报记者,24岁,大学刚毕业就来了这家报社,算起来也有两年了。
要说,现在这个社会,到处充斥着移动互联网的影子,这种小报的生存空间已经被压榨的岌岌可危,从他们办公的环境就能看出来。
一幢老旧的筒子楼三层里一间不足40平米的小房间,四白落地的“装潢”,几张80年代的板木桌椅,一台有点泛黄的立式旋转风扇,几个红色“鲤鱼”牌暖水瓶,还是外边加网兜的那种,四台坐式电脑里赫然安装着WindowsXP系统,就这些可怜巴巴的家当,构成了这家叫“启明”的报社。
“喂,郑峰,明天就得交稿了吧,你要再写不出主编要的新闻,我这次也保不住你了!”一个地中海头型的胖子哥,一边冲着泡面,一边侧头对郑峰说道。
“震哥,写好提纲了,你先看看吧!”郑峰将几页A4纸递给了他。
胖子叫欧阳明震,名字虽然挺帅气,可这人长得就差点意思了,先不说这风吹草低见平原的个性发型,就那一脸的青春大疙瘩就让人全身的不舒服,稀松的胡须有长有短,再加上这不足165的身高,将这200斤的体形演绎的淋漓尽致,如果说有个词叫矮矬肥,那他得加个Plus。
“哦?你写的是‘冢树溯源’?这个课题还......我靠,不对!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们是小报记者!要挖人眼球你懂不?你这历史兼科普的文章谁会看啊!怪不得总编老是看你不爽!”胖子随随便便瞧了眼这标题,一脸不屑地对郑峰说。
“我觉得这个冢树应该还有,提纲里提到了它的分布和生长环境,虽然还需要一些考证,但我敢肯定它一定没有灭绝!”
“你刚才没听我说么?这个破树有没有,重要么?最重要的是博人眼球!博人眼球!要写吸引人的新闻,不管真假,只要让人感兴趣,买了咱们报纸就万事ok,你写演艺圈的花边新闻,或者写政坛丑闻,再不济你编纂个奇闻趣事都行,这科普文章,你当科学家周刊呢!”
“可这冢树确实很诡秘,况且咱们这城市最早也是用它命名的,我觉得应该会有很多读者喜欢寻根溯源了解它。毕竟这玩意可是用来做棺冢的,多沾邪气儿啊!”
“你就等明天被主编弄死吧!”胖子说完,拿起他那碗老坛酸菜面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再理会郑峰。
此时,夜已黑透,雾霭的天空将星月遮挡,像是罩上了一层薄纱,初夏的微风轻轻拂过,让燥热不堪的办公室,稍稍舒服了些。
“这老石头儿也真是的,花点钱买个空调有什么不好,这大夏天的,屋子里都快成蒸笼了,这让人怎么呆!”胖子扇着大蒲扇,一脸的焦躁。
“震哥,我先回去了,明天你帮我和石主编请个假,我要去楚沙县找些素材,请假单我放到他桌子上了。”郑峰淡淡说道。
“找什么素材?明天是周五,你不交稿啦?”
“等我回来吧,这次一定写出让主编满意的报道!”
“你就是不见黄河不死心,除非找到了那冢木,哪怕是一片叶子!纯科普的话,别说成人,估计连孩子都不喜欢看!”
“我走了,下周见!”郑峰可不想再和那胖子多费唇舌了,背起书包,直接走出了报社。
郑峰住的地方离报社并不远,在穿过了几条狭窄潮湿的胡同后,他走到了一处红砖平房外,这里就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
由于微薄的收入,他无法租住旁边的小区公寓,只能在这里先凑活一阵子了。
不过呢,他倒也没什么抱怨,能洗澡,有网络,还有个老式的窗机空调,虽然只有10来平米的面积,可他却甚为珍惜,毕竟这里的一切都属于自己,他可以在这处避风港内,做自己最愿意做的事,憧憬最美丽的未来。
这楚沙县,地处林忠市西南,距离大概有个150公里的样子,由于气候宜人,土壤肥沃,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和农作物,是最天然的植物天堂,以前听老人们说,在春秋战国时期,这里是楚国的一处非常著名的沙场,具体什么战争,没人记得了,只听说这场经历了七天七夜的战斗,死伤了几十万人,甚为惨烈。
就在前不久,郑峰在市国立图书馆里的地理见闻周刊上,记下了这么一段话:冢树,叶大喜阴,据传曾长于春秋楚国境内,今我国林忠市附近,干体坚硬,虫蛇不扰,耐潮避火,多用于制作棺体及冢墓之用,现已灭绝。
古籍《山海经》中也有部分记载,不过有一句话,郑峰牢牢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去楚沙县的缘故,冢树通冥,阎罗官轿之材,多长于沙场内,亡魂聚集处,吸念储灵,又有次名唤“阴府木”。纵观这周边百余里,有这样特殊条件的,也仅剩明天一早就要奔赴的目的地楚沙县了。
在洗漱完毕后,郑峰拖着疲倦的身体,倒床便睡。不知不觉中,他好像梦到了一个女人,漂亮的女人,穿着朴素,未留一丝粉黛。乌黑的长发,柔顺地盖在一身白色的纱衣后,显得那么端庄优雅。
虽未落雨雪,她左手中却撑着一把鸳鸯油布伞,右手揽着一个不满一周的婴童,孩子不哭不闹,像是正在甜美的睡着觉。从她空洞的眼神中,郑峰好像看到了丝丝落寞和无限的牵挂。
这个女人此时正在山崖之巅遥望着尸横遍野的沙场,几滴玉泪打湿了袖口衣襟。
“鸳鸯泪浸伞别离,
断肠厮守心不疑。
忘履亡告今晨事,
妾自追随君莫急。”
女人在吟完这首诗后,一个纵身,从崖上跳落下来,眼角的泪珠像流星般划过一道优美的轨迹,稍纵即逝了。
而与此同时,郑峰也被惊醒,惶恐的双眼,汗湿的衣衫,让他对刚才奇怪的梦还心有余悸。
简直太真实了,那个女人生无可恋的眼神,柔嫩的皮肤,甚至温热的眼泪,他好像都感受到了,这种感觉是郑峰24年来从未有过的,他喝了口水,平复了下自己还在慌乱的心情,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早上六点了。
出发!
郑峰跳下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