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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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降头术的必需物,”贝姆说,“毛发、贴身衣裤、照片、指甲和名字,这五种是最基本的东西。毛发和指甲中有这个人的基本信息;内裤通常会有人的分泌物,也就是包含有此人的体液;照片是聚灵之物,有此人的魂魄信息;而最常用的名字也能聚灵,所以,有了这几种东西,就可以下降头。如果有此人的血液那就更好,因为血液是最好的通灵物。”
听了这番话,方刚还是似懂非懂,心想那种驱邪法事能理解,毕竟是面对面的,就算是超度,也是活人坐在死人坟前。可有了这些材料就可以隔空施法,让人生病甚至死亡,实在有些难以相信。
他帮着贝姆收拾东西,除施法材料和工具之外,还有两支手电筒、一架望远镜和两把带皮套的匕首,他和方刚各别一把在腰间,以防不时之需。
收拾完之后,贝姆和阿赞马拉就跟着方刚开车出发,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开车来到这个地址,方刚发现这里应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都是一栋栋单独的公寓,样式各不相同,有的没任何光源,有的灯火通明,有的却只亮着幽暗的黄灯。拐几个弯之后,就到了纸条中所标注的那栋公寓,这公寓非常漂亮,三层的西式别墅,前后都有院子,前面是车库后面是花园。一楼的窗户里亮着灯,透过大玻璃窗能看到里面有几个人在看电视。
贝姆还带了望远镜,踩过盘子之后就让方刚开车找个地势高的偏僻之处,以方便施法的同时还能观察。在附近开车转几圈,最后来到街区外的小树林中。这里并无高坡,几乎看不到单良的那栋房子,直线距离约有四百多米。
方刚问:“在这里施法没问题,但怎么观察?”
“我会爬树!”贝姆笑起来,他问方刚有没有带手机的耳机,方刚说当然带了,不然怎么开车接电话。贝姆让他把耳机接上,同时自己也拿出手机连好耳机,把望远镜挂在脖子上,选了棵又粗又高的大树。开始手脚并用,方刚没想到贝姆居然比猴子还灵活,没到半分钟就已经爬到树上,坐在分叉处,掏出手机打电话,方刚的手机震动响起,看屏幕是贝姆的号码,就知道他是要用这种方法跟自己保持沟通,而且还不用说话声音太大。
方刚把耳机塞进右耳中,阿赞马拉盘腿坐下,让方刚打开背包。他打开手电筒照着亮,依言从里面取出两个铁制托盘,放在他面前。又取出两根红色的蜡烛和一个玻璃瓶,约有拳头粗细,里面装着多半瓶灰白色的粉末,最后拿出一小瓶高度的烈性白酒。
耳机中传出贝姆说话的声音:“我看到一楼有个三十多岁的女士和两个小孩,有个大概六七岁,另一个十几岁,但没有中年男人。”
“看看二三楼有没有。”方刚回答。
贝姆又看了一会儿,说道:“二楼有个房间亮着灯,里面坐着个人,好像在打坐,面前有一尊很大的佛像。但灯是昏黄的,看不清那男人的脸。”
方刚说:“应该就是单良。”贝姆说怎么确定,要不就上树来。方刚给贝姆看过单良的照片,心想既然你认不清,我就算爬上树也照样认不清,就回答:“我没你那么灵活,树就不爬了,你盯着那人就行。”
准备开始施法,阿赞马拉指挥道:“把法蜡点燃。”方刚用打火机点燃那两根蜡烛,按阿赞马拉的要求立在右侧的铁托盘中,阿赞马拉则将收集到的三样东西——照片、内裤和毛发放在左侧铁托盘,然后打开玻璃瓶,一边念诵经咒,一边把里面的粉末慢慢撒在三样东西上。之后,他再打开那小瓶白酒,将酒均匀浇下,再让方刚从背包中取出一个红布包。这东西是圆滚滚的,方刚把东西拿在手中,惦了惦份量,不用说,肯定就是域耶了。
果然,展开红布包,里有有颗灰突突的人头骨,上面还有涂成白色的符号。把头骨放到阿赞马拉面前,再取出一柄美工刀,推出刀片,露出锋利的刀刃来。阿赞马拉伸出左掌,让方刚在他掌心从手指到脉搏划出一道血痕。方刚没敢用劲,只断断续续划破了阿赞马拉的皮肤,有些血渗出来。
“用力点划。”阿赞马拉说。方刚清了清嗓子,打起精神,手上使劲,用力在阿赞马拉手掌中划出一道深深的刀痕。说来也怪,方刚以前在惠州也是混社会的,舞刀弄枪的事没少做,黑龙就是被他捅成重伤,不然也不会跑路。那时候方刚跟人打架,动刀的时候眼都不眨一下,很能狠下心来。可现在要用刀在熟悉的阿赞手上划这么一刀,还得流出血来,却有些虚力。
好在这美工刀很锋利,顿时鲜血从阿赞马拉手心往出流,他翻转手掌让血流在头骨上,同时提高经咒音量,再将满是流血的左掌按着域耶。右手接过方刚的打火机,点燃托盘中混有粉末和酒精的三种东西。
火焰烧起来,这酒是中国产的,足有七十度,在曼谷只有耀华力路的唐人街卖,因为只有中国人喜欢喝这种蒸馏出来的白酒,东南亚人还是偏爱啤酒或洋酒,比如威士忌、白兰地等。七十度的白酒十分易燃,淡淡的蓝红色火苗在托盘中燃烧,阿赞马拉口中念诵经咒,拿起一根法蜡,倒过来将蜡油滴在火苗中。
方刚原以为这法蜡肯定是特殊制成的,滴下来的蜡油也会让火苗烧得更猛,但其实并没有,就对着耳机的麦克风低声问贝姆:“有什么动静吗?”
“没有,”贝姆在树上回答,“二楼的那个人还在打坐,并没有动。”这时方刚惊讶地看到火焰中的那张照片并没被烧坏,而是在火苗中一动不动,只是蜡油滴在上面时,照片才会微微动弹一下。方刚心想巫术真是太神奇了,照片所用的相纸非常易燃,却能在火苗中像念了避火诀似的。
阿赞马拉显然也看到了,他的表情很严峻,干脆把蜡烛全都探进火苗当中很快蜡烛就烧化了,蜡油全都熔在照片上,却又迅速流下去,照片仍然完好无毁。贝姆在耳机中说:“那个人在动,他把手举起来了,不知道在做什么。”正说到这里,忽然方刚看到阿赞马拉身体猛地发震,好像有人刚才在背后给了他一拳。没等他回过神,阿赞马拉双手颤抖,他提高经咒音量,伸出左手,示意方刚用刀再划。
方刚只好又划一道,鲜血哗哗直流,全都滴在头骨域耶上。阿赞马拉左手掌紧紧按压着头骨,身体前倾,方刚能看到他的左手背青筋都鼓起来,似乎很用力,要把头骨给压塌似的。对于降头术,方刚之前从未见过,只是在近十年前,他在曼谷那个叫阿赞蓬的师父家中施法驱邪,正巧遇到他和另外一个黑衣阿赞用阴法对抗。
“这都是降头术的必需物,”贝姆说,“毛发、贴身衣裤、照片、指甲和名字,这五种是最基本的东西。毛发和指甲中有这个人的基本信息;内裤通常会有人的分泌物,也就是包含有此人的体液;照片是聚灵之物,有此人的魂魄信息;而最常用的名字也能聚灵,所以,有了这几种东西,就可以下降头。如果有此人的血液那就更好,因为血液是最好的通灵物。”
听了这番话,方刚还是似懂非懂,心想那种驱邪法事能理解,毕竟是面对面的,就算是超度,也是活人坐在死人坟前。可有了这些材料就可以隔空施法,让人生病甚至死亡,实在有些难以相信。
他帮着贝姆收拾东西,除施法材料和工具之外,还有两支手电筒、一架望远镜和两把带皮套的匕首,他和方刚各别一把在腰间,以防不时之需。
收拾完之后,贝姆和阿赞马拉就跟着方刚开车出发,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开车来到这个地址,方刚发现这里应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都是一栋栋单独的公寓,样式各不相同,有的没任何光源,有的灯火通明,有的却只亮着幽暗的黄灯。拐几个弯之后,就到了纸条中所标注的那栋公寓,这公寓非常漂亮,三层的西式别墅,前后都有院子,前面是车库后面是花园。一楼的窗户里亮着灯,透过大玻璃窗能看到里面有几个人在看电视。
贝姆还带了望远镜,踩过盘子之后就让方刚开车找个地势高的偏僻之处,以方便施法的同时还能观察。在附近开车转几圈,最后来到街区外的小树林中。这里并无高坡,几乎看不到单良的那栋房子,直线距离约有四百多米。
方刚问:“在这里施法没问题,但怎么观察?”
“我会爬树!”贝姆笑起来,他问方刚有没有带手机的耳机,方刚说当然带了,不然怎么开车接电话。贝姆让他把耳机接上,同时自己也拿出手机连好耳机,把望远镜挂在脖子上,选了棵又粗又高的大树。开始手脚并用,方刚没想到贝姆居然比猴子还灵活,没到半分钟就已经爬到树上,坐在分叉处,掏出手机打电话,方刚的手机震动响起,看屏幕是贝姆的号码,就知道他是要用这种方法跟自己保持沟通,而且还不用说话声音太大。
方刚把耳机塞进右耳中,阿赞马拉盘腿坐下,让方刚打开背包。他打开手电筒照着亮,依言从里面取出两个铁制托盘,放在他面前。又取出两根红色的蜡烛和一个玻璃瓶,约有拳头粗细,里面装着多半瓶灰白色的粉末,最后拿出一小瓶高度的烈性白酒。
耳机中传出贝姆说话的声音:“我看到一楼有个三十多岁的女士和两个小孩,有个大概六七岁,另一个十几岁,但没有中年男人。”
“看看二三楼有没有。”方刚回答。
贝姆又看了一会儿,说道:“二楼有个房间亮着灯,里面坐着个人,好像在打坐,面前有一尊很大的佛像。但灯是昏黄的,看不清那男人的脸。”
方刚说:“应该就是单良。”贝姆说怎么确定,要不就上树来。方刚给贝姆看过单良的照片,心想既然你认不清,我就算爬上树也照样认不清,就回答:“我没你那么灵活,树就不爬了,你盯着那人就行。”
准备开始施法,阿赞马拉指挥道:“把法蜡点燃。”方刚用打火机点燃那两根蜡烛,按阿赞马拉的要求立在右侧的铁托盘中,阿赞马拉则将收集到的三样东西——照片、内裤和毛发放在左侧铁托盘,然后打开玻璃瓶,一边念诵经咒,一边把里面的粉末慢慢撒在三样东西上。之后,他再打开那小瓶白酒,将酒均匀浇下,再让方刚从背包中取出一个红布包。这东西是圆滚滚的,方刚把东西拿在手中,惦了惦份量,不用说,肯定就是域耶了。
果然,展开红布包,里有有颗灰突突的人头骨,上面还有涂成白色的符号。把头骨放到阿赞马拉面前,再取出一柄美工刀,推出刀片,露出锋利的刀刃来。阿赞马拉伸出左掌,让方刚在他掌心从手指到脉搏划出一道血痕。方刚没敢用劲,只断断续续划破了阿赞马拉的皮肤,有些血渗出来。
“用力点划。”阿赞马拉说。方刚清了清嗓子,打起精神,手上使劲,用力在阿赞马拉手掌中划出一道深深的刀痕。说来也怪,方刚以前在惠州也是混社会的,舞刀弄枪的事没少做,黑龙就是被他捅成重伤,不然也不会跑路。那时候方刚跟人打架,动刀的时候眼都不眨一下,很能狠下心来。可现在要用刀在熟悉的阿赞手上划这么一刀,还得流出血来,却有些虚力。
好在这美工刀很锋利,顿时鲜血从阿赞马拉手心往出流,他翻转手掌让血流在头骨上,同时提高经咒音量,再将满是流血的左掌按着域耶。右手接过方刚的打火机,点燃托盘中混有粉末和酒精的三种东西。
火焰烧起来,这酒是中国产的,足有七十度,在曼谷只有耀华力路的唐人街卖,因为只有中国人喜欢喝这种蒸馏出来的白酒,东南亚人还是偏爱啤酒或洋酒,比如威士忌、白兰地等。七十度的白酒十分易燃,淡淡的蓝红色火苗在托盘中燃烧,阿赞马拉口中念诵经咒,拿起一根法蜡,倒过来将蜡油滴在火苗中。
方刚原以为这法蜡肯定是特殊制成的,滴下来的蜡油也会让火苗烧得更猛,但其实并没有,就对着耳机的麦克风低声问贝姆:“有什么动静吗?”
“没有,”贝姆在树上回答,“二楼的那个人还在打坐,并没有动。”这时方刚惊讶地看到火焰中的那张照片并没被烧坏,而是在火苗中一动不动,只是蜡油滴在上面时,照片才会微微动弹一下。方刚心想巫术真是太神奇了,照片所用的相纸非常易燃,却能在火苗中像念了避火诀似的。
阿赞马拉显然也看到了,他的表情很严峻,干脆把蜡烛全都探进火苗当中很快蜡烛就烧化了,蜡油全都熔在照片上,却又迅速流下去,照片仍然完好无毁。贝姆在耳机中说:“那个人在动,他把手举起来了,不知道在做什么。”正说到这里,忽然方刚看到阿赞马拉身体猛地发震,好像有人刚才在背后给了他一拳。没等他回过神,阿赞马拉双手颤抖,他提高经咒音量,伸出左手,示意方刚用刀再划。
方刚只好又划一道,鲜血哗哗直流,全都滴在头骨域耶上。阿赞马拉左手掌紧紧按压着头骨,身体前倾,方刚能看到他的左手背青筋都鼓起来,似乎很用力,要把头骨给压塌似的。对于降头术,方刚之前从未见过,只是在近十年前,他在曼谷那个叫阿赞蓬的师父家中施法驱邪,正巧遇到他和另外一个黑衣阿赞用阴法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