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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奔袭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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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兴坐在篝火旁,咬着干饼,不断的抱怨:“为国守门,还得自带狗粮,这是什么事吗。”将士出战,自备武器干粮,这是最该死的规矩。

    赵奢轻笑:“大哥自比赵国一狗,不妥啊。”

    赵兴就摇头苦笑:“除了高高在上的国君,我们所有的人,其实都是一国之狗,狗凶猛,忠心,是人类的好朋友,做个赵国之狗不是什么丢人事。”

    从此,赵兴在一大串名头后面,又被人称呼为赵国忠犬,一听就是一个好人。

    许杰笑着道:“其实啊,主上说的没错啊,做国之忠犬,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就比如我,我到是也想做一个国之忠犬,最起码也弄个贵族爵位吧。结果我即便在这一战中取得辉煌胜利,其结局也不过是忠犬手下的忠犬,什么国家级别的爵位也得不到,想想就让人气馁啊。”

    他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提醒赵兴,你不要忘记我许杰成为贵族的远大理想,你应该为这事上心啦。

    “先放下你的贵族梦吧,说说现在魏军到了哪里啦。”赵兴坚决找各种借口,浇灭许杰的贵族梦,他是贵族了,就逃出了自己手心啦,到时候,再虐他驱策他,就不可能啦。

    许杰就长叹一声,从怀里拿出了一摞纸:“据巡哨汇报,今天天黑的时候,魏军过了漳水,因为天黑,背水下营。”

    赵奢立刻眼前一亮:“我军当趁机黑夜突袭,将他们逼进漳水,必将是一场大胜。”

    想法很好,但不现实。看来,名将都是从萌新开始的啊,名将养成计划,必须抓紧施行啊,要不然自己太累。

    “公子杰,草包废物,但魏将尹起,却是当世名将,五万大军扎营敌国,绝对不会懈怠,我们去偷营,可能面对的是敌人的深壕壁垒,到时候,我们就是一个攻坚战。你认为用我们宝贝的骑兵去攻城合适吗?”

    赵奢想了下这新兵种,最终摇头:“不合适。”

    赵兴就不再理他:“魏军前面是什么地方?”

    许杰就打开一副简单的令人发指的古代地图:“魏军前面就是梁邑了。”

    “梁邑是肥义的领地,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的家族必须为赵国尽忠,只要他阻挡住魏军五日,我们就胜利一半了。”

    “守卫梁邑的肥成保证死守最少十日。”许杰汇报。

    赵兴就站起来,拍打了下手中饼子的残渣,对着对面哗哗流淌的漳水对许杰道:“不必他守十日,五日就行。”然后对着赵奢道:“吩咐大军集结,我们渡河。”

    赵兴武装闻风而动,立刻收拾行装,结束休息,排开队形,开始渡河。

    漳水漳河,原先叫衡漳、衡水。衡者横也,意指迁徙无常,散温而不可制约。就比如现在的漳水,是大前年才改道到这里的,所以很宽,但很浅。所谓的很浅,不是战车和人能过,但赵兴事先选择的几个渡过点,骑着马能轻松过去。

    站在河水里,赵兴的半身浸泡在夏日凉爽的河流中,驻马遥望天边雪白的月亮,看着左右十几路默默骑着马渡河的将士,心中感慨无比。

    战争,在战国将是常态,想要辅佐赵雍征服天下,其实是变相的自己征服天下,实现自己的理想,那么从渡过这条河真正的开始了。

    渡过这条河,就不再是内部战争,跨过他,就是敌国,是另一个国家了。按照分类,自己真正走入了国战,走向了世界战争(周朝,可以称为世界了,因为其他地方的人类,和猴子还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呢)

    河水清冽,月光如洗,缓缓的从赵兴的身边流淌过去,让赵兴有些恍惚,恍惚如自己在历史的长河里畅游。

    “哥,走吧,再不走,你就被丢下啦。”大煞风景的人越来越多,原先只有一个许杰,现在多了个赵雍。

    一提马的缰绳,神骏高大的战马奋蹄扬尾,轻松的驮着主人,蹬上了对岸。

    赵兴,踏上了魏国的疆土——他人生第一次,出国了。

    一路奔行千里,将士很疲惫,渡河很劳神,更让将士们疲惫不堪。上岸了,没有壮丽的人喊马嘶,尤其,大家不像赵兴第一次出国,大家随着历年的征战,出国?都出过多少国了,根本没有兴奋。

    “看看,安阳离着我们这里还有多远。”

    落汤鸡一样的许杰,就再次从怀里珍惜的拿出那张简单的令人发指的地图。

    在渡河的时候,这家伙还是不慎落水,不过他却尽忠职守,将这珍贵无比的地图,高高的举在了头顶,虽然喝了几口河水,但地图还是干爽的。

    用手掌在地图上量了一下,然后掐指一算:“一百二十里,如果按照我们骑兵的速度,天亮之前就能达到。”

    赵兴莫算了一下:“告诉将士们,大家辛苦一些,在天亮前的一个时辰,我们达到安阳,然后在城外休息一个时辰,这非常有必要。”

    这非常有必要,是因为如果赵兴的计谋得逞,大家就很轻松的拿下安阳。但一旦计划有了纰漏,骑兵也要变成攻城队,进行一番绝死的进攻。

    只要到了安阳城下,大家就已经无路可退,要么攻破安阳,要么被15万秦魏联军合围,全军战死在那里,没有其他的选择。

    许杰和赵奢严肃的点头,分赴四周通知去了。

    十几路渡河的军队,默默的再次汇合成一列纵队,在先期的引路者的引导下,在夜色里,开始疾走。

    赵兴的队伍,都是娄烦的草原马,这种战马体型不大,却最是吃苦耐劳,简单的几把干草,吃饱了它们的肚子,就让他们有充足的体力长途奔走。

    而他们最习惯的那种小步慢跑,能坚持很长时间,一次耐力比赛,赵兴刻意的统计,这种战马可以用这种小跑的速度,连续6个小时不停歇。6个小时,是三个时辰,最低可以跑出三百里路,按照现在自己到安阳的距离,最多两个时辰就到了,将士们就会有一个半时辰的时间休息。

    而更有利于赵兴的一点,那就是自己骑兵的组成人员。

    自己的代郡是胡人和周人杂居。招募的都是胡人,他们打小就在马背上生存,天生的骑兵。在自己发明的高桥马鞍和马镫的情况下,这些人完全可以在马背上睡觉,而不掉下来。在这样的装备配合下,在马上睡觉,对这些胡人来说,反倒比睡在地上更舒服,更容易恢复体力。

    看着摇摇晃晃,在马背上酣睡过去的将士,赵兴打了一个哈欠,然后提起精神来握紧缰绳,避免自己掉下战马摔个鼻青脸肿,心中却在祈祷:“希望古人还没有想过自己的那种计策,让自己一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