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天壤之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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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慈来的时候,稍微晚了十分钟。
从拥堵的城市来到这寂静安宁的温泉山庄,堵车是必然的,同时肯定还会有些不适应。至少在宋初慈刚刚抵达的时候,便觉得这地方实在□□静了点,和繁闹的都市相比,少了分烟火,多了分清净。
洛二哈早就在房间里等了很久了,一见到宋初慈来了,那顿时两眼发光,但又故作镇静地撇了嘴,嫌弃道:“你迟到了,这次换我来惩罚你,知道不。”
宋初慈眉头一挑,不吭声地坐了下来。
餐后自然得有运动,而这一次是在温泉里进行的。
这家温泉酒店是洛氏旗下的资产,为了不被狗仔发现自己的踪迹,早在洛城来之前就已经情场了整个酒店,就等着迎接这位花花大少进来享受。
在花钱这方面,洛城向来比席择、何朝漫做得都随性。
席择很少会花小钱,一花就是大钱,比如说在几年后买个别墅专门放自家爱人的周边;而何朝漫更是够节省,除了一些必要的开销外,给她一台电脑,她就能活得有滋有味。
等到一场性|事结束后,洛城趴在冰凉的鹅卵石上,轻轻地喘气。他的脸庞被温泉水汽蒸得微微发红,眼睛黑亮发光,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爱的小狗。
宋初慈只是看了几眼,便没有再多去关注。但是渐渐的他却发现这只小狗的头发都卷成一圈,乱糟糟得围在一起,于是他又看了几眼,最后终于忍不住地伸手把这头发弄顺。
这种打理头发的行为让洛城误以为对方在抚摸自己的头发,于是他哼唧了两声,说了句“今天心情不错,允许你摸我的头发”,接着便舒坦得半躺在宋初慈的怀里,任他给自己顺毛。
当少年毫无防备地完全瘫在了自己怀中时,宋初慈浑身一僵,半晌,才低头看向这个少年。此时的洛城已经晕乎乎得有点睡着了,发现男人不再摸自己的毛后,他小声地嘟囔了几句,竟然更往对方的怀里蹭去。
仔细地望着少年精致好看的五官,许久,宋初慈低笑一声,将这个昏睡在温泉里的小孩打横抱起,带出了水池。
没心没肺的洛城是大大咧咧地睡着,而心情愉悦的宋主编则难得耐心地帮他清洗了一下身体,同时给这个二哈穿上了睡衣,免得着凉。
第二天两人又在酒店里玩了一会儿,接着才回了帝都。
这段时间洛城的事业是蒸蒸日上,随着《缪斯》内封人物的公开曝光,他的人气又往上提了好几层。越来越多的曝光率让这个新人渐渐成为了圈内红人,以极快的速度就窜上了世界超模排行榜的前50名。
连洛城自己也没发现的,他开始越来越依赖宋初慈。
明明一开始是由洛二哈自己说着“你不可以喜欢我”、“我们只是情人关系”,但是越来越频繁的,他开始约宋初慈在许多地方见面。
温泉酒店这种还能说: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来一发。但是如果说是高级餐厅呢?
宋初慈握着杯柄,优雅地轻摇红酒,问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家餐厅还有客房?”
正切着牛排的洛城动作一僵,接着干笑道:“这叫情|趣!情|趣懂不懂?助兴啊!”
从此以后,这个情|趣的范围就可以扩张到看电影、旅游、逛街,等各种各样的事情上去。洛城每次一得了空闲,下意识地就会打电话给宋初慈,询问对方是否会有时间。
宋初慈起初拒绝的次数是占了绝大多数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个小孩的毅力给感动到了,渐渐的,基本上每次洛城的邀约他都会答应,甚至经常还主动提出约会。
这种约会自然不应该总是在床上结束,可是说好的情人关系却又让洛城尴尬地每次都决定在床上结束约会。
在某次看完电影时,宋初慈坐在车中,看似平常地问了一句:“最近你约我的次数有点多了,喜欢上我了?”
“咳咳咳咳咳……”
正喝着果汁的洛城那是瞬间就被呛住了,他脸色发红地立即否认:“谁喜欢你了!你别做梦了,你别喜欢上我才是真的。全世界的美人那么多,就你这棵歪脖子树,我才不要呢。”
宋初慈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当晚就让某个少年在床上,一边哭,一边说“最喜欢你了”。
不过下了床后,洛二哈是翻脸不认人,硬是说那些话都是宋初慈逼迫自己才说下的,压根不算数。
“而且说好的是互相获利的关系,喂,宋初慈,你可别逾矩啊。”
仿佛是为了壮胆一样,一边说着这话,洛城一边还挺了挺小身板。说是小身板,其实的洛二哈还是挺有分量的,至少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宋先生还觉得自己只高了1cm,实在太过不去了。
望着少年这副得意的模样,宋初慈薄唇微勾,没说话。
这给了颜色还要开染坊了,洛城便以为对方是默认了,不知怎的就心里一慌,吞吞吐吐地又赶紧说道:“你……你要是哪天食言了,你就是小狗,知道不!”
宋初慈一边伸手摸上了洛城的胸膛,一边问道:“哦?我记得你不一直是只小狗吗?”
“你才小狗好不好!反正谁食言谁就是小狗,谁就要给对方当一天的保姆,要管饭,要管洗衣服,要管扫地拖地、洗碗大扫除!”
闻言,宋初慈非常为难地皱了眉:“我家衣服还是挺多的,这样太辛苦你了。”
一开始洛城还没反应过来,以他的智商,等到宋初慈都摸到下面了,他才怒道:“谁说我肯定会喜欢你的啊?你也太不要脸了吧!我从小就惹人喜欢,何朝漫你知道吧?漫姐和我是有娃娃亲的!”
宋初慈冷笑一声:“何朝漫看不上你,就算有娃娃亲现在肯定也解除了。”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洛二哈顿时蔫了,但仍旧不停地嚷嚷:“反正我从小就招人喜欢,前几天还有好几个女模朝我抛媚眼了,她们都长得挺好看的,是我喜欢的类型唔……”
洛二哈这种话还不至于让宋初慈当真,但是他却不想再听这个少年继续吹嘘下去了。
就算是假的,听着也很不舒服。
嗯,早晚要让这小孩把开口就炫耀的坏习惯给改了。
从第一次的见面到如今,两人的关系都比较和洽。
洛城原本就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除了有的时候二了点,有些行为又让人无语了点,但没什么大毛病。而宋初慈明明是个不好相处的人,在碰到洛城之后,却慢慢地温柔了许多。
一开始是洛二哈找着约会,后来就变成了宋初慈不停地发出邀请。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场合都成了两人见面的地方。有次洛城还偷偷摸摸地拿了家里的直升机,带着宋初慈从米兰飞到了巴黎,两个人在巴黎度过了浪漫的一夜。
不过这次回去的时候,宋初慈的脸色倒不是很好,洛城也没发现对方的坏脸色,仍旧嘻嘻哈哈地经常约会、玩闹。慢慢的,好像在巴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宋初慈依旧是之前的那个宋初慈,曾经那一天突然出现的坏脸色也消失得一干二净。
但是这次不是洛城,反而是温雅,发现了一些异常。
温雅毕竟是与洛城最亲近的人之一,她早就发现了洛城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原本她是要求洛城最好离开宋初慈,不要和这个复杂的男人多牵扯。
按照温雅的话,她只比宋初慈小三岁,但是她却知道,再给她十年,她也无法达到宋初慈如今在圈内的地位。而且她至少还有位摄影师母亲作为背景,宋初慈却是没有一点点的背景,真真正正地从零爬上来,由一个普普通通的实习生,在十年内成为顶级杂志的主编。
能与席择成为朋友的人,反正肯定不简单。
不过洛城却没听温雅的话,这让温雅在无奈之余,也不好多干涉。毕竟这是洛城的私事,也没影响到他的工作,那就随他吧。不过在洛城从巴黎回来后,温雅却发现,宋初慈好像变了点什么。
一开始的宋初慈,对洛城只是单纯地有些兴趣。但是后来,温雅发现,似乎宋初慈好像有点喜欢上洛城了。而如今,温雅以自己女性的直觉发誓,这位外冷内热的宋主编,似乎是下定决心地喜欢自家的这只二哈了。
下个月就要正式成为洛城的经纪人了,温雅不能忽视这方面的问题。
于是在某个周日,她邀请了宋初慈到咖啡厅,旁敲侧击地问了他关于洛城的看法。
令温雅没有想到的是,宋初慈直截了当地给了她回答——
“他是我的人。”
儒雅俊秀的男人低首望着杯中的咖啡,修长的手指在鎏金杯柄上轻轻地摩挲,此时此刻的宋初慈就好像从中世纪走来的优雅绅士,气质高贵,沉着淡定。
“在他注意到我之前,我就注意到了他。现在我和他的关系只是暂时的,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的爱人,甚至有机会的话,在我的婚姻关系资料上,也会出现他的名字。”
这次的对话温雅并没有告诉洛城,但是她却告诉宋初慈,希望他能够早点告诉洛城自己的心意。毕竟别看这小孩表面上没心没肺的,但是也是个感情动物,能早点定下来就早点定下来,以防出什么意外。
温雅的话,宋初慈当然也早有考虑。
于是在半个月后、洛城的生日时,他便早早地就发了短信,让洛城出差回来就来自己的公寓,给他庆生,还准备了一份大礼。
收到短信的时候洛城立即兴奋地回复过去,还没登上回国的飞机呢,就不停地向一旁的温雅炫耀。他还不知道温雅已经得知了他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一直在说什么“有个爱慕我的粉丝,给我准备了大礼物,等着给我过生日”。
洛城的飞机是下午五点抵达帝都,那天下午,宋初慈罕见地请了假,在《缪斯》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快步离开了杂志社。
先是去买了许多菜,然后花费一个下午的时间好好地收拾了一下屋子。宋初慈自幼家境贫寒,打扫这种事是非常得心应手的,他很快就将家里的东西整理得非常清爽,还烧了一桌菜。
宋初慈从没给洛城烧过菜,他的手艺不能说有席择那么好,却也算是非常不错了。而今天,他也烧了许多家常菜,还买了一个大蛋糕。
他自然不可能像席择那样,还会做法式料理、日式料理,就算是中餐,也不会很高级的,但是这一桌寻常的家常菜却也看得是让人食指大动。
等到下午五点的时候,宋初慈给洛城发了一条短信,收到对方的回复:【我来了我来了,嘿嘿,你给我准备了什么大礼物啊?我发小今天给我送了件“加西亚”的高定,你别学他啊,没意思。】
宋初慈平淡地回复了一句:【来了就知道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
从五点,等到六点,开始有点奇怪帝都今天这么堵。
从六点,等到七点,心里有点疑惑。
从七点,等到八点,发出的无数条短信不回答,电话也从来不接。
从八点再等到九点、十点、十一点,直到距离十二点只剩下十分钟。
宋初慈面色阴沉地看着墙壁上的挂钟,就等着十二点一过,他便下楼取车,去找一找这个竟然敢放他鸽子的混账。
然而就在还差十分钟的时候,他却忽然听到了自家门铃响了起来。
宋初慈开了门,想着今天是这小孩的生日,就尽量把臭脸色放得平静了一点。然而他刚说了句“怎么这么晚,到哪儿去了,不自己拿钥匙开门”,忽然便看见眼前的少年神情淡漠地看着自己。
这种目光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宋初慈见过很多次。
甚至在未来的一年中,也成为了他的梦魇,经常让他浑身冷汗地半夜惊醒。
直接将手里头的钥匙嫌恶地扔在了地板上,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洛城的眼睛有点红,好像刚刚哭过,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声音仿佛凝结成冰,带着冰冷的笑意,说道:“宋先生,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该断了,你这种人哪有资格当我的情人……哦不,是当我的床伴。宋先生,以前就当我被狗咬了,我姐姐说的对,你和我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我们也永远走不到一起去。”
“天有多高,地有多低,宋先生,你和我之间的差距,就有多远。”
宋初慈来的时候,稍微晚了十分钟。
从拥堵的城市来到这寂静安宁的温泉山庄,堵车是必然的,同时肯定还会有些不适应。至少在宋初慈刚刚抵达的时候,便觉得这地方实在□□静了点,和繁闹的都市相比,少了分烟火,多了分清净。
洛二哈早就在房间里等了很久了,一见到宋初慈来了,那顿时两眼发光,但又故作镇静地撇了嘴,嫌弃道:“你迟到了,这次换我来惩罚你,知道不。”
宋初慈眉头一挑,不吭声地坐了下来。
餐后自然得有运动,而这一次是在温泉里进行的。
这家温泉酒店是洛氏旗下的资产,为了不被狗仔发现自己的踪迹,早在洛城来之前就已经情场了整个酒店,就等着迎接这位花花大少进来享受。
在花钱这方面,洛城向来比席择、何朝漫做得都随性。
席择很少会花小钱,一花就是大钱,比如说在几年后买个别墅专门放自家爱人的周边;而何朝漫更是够节省,除了一些必要的开销外,给她一台电脑,她就能活得有滋有味。
等到一场性|事结束后,洛城趴在冰凉的鹅卵石上,轻轻地喘气。他的脸庞被温泉水汽蒸得微微发红,眼睛黑亮发光,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爱的小狗。
宋初慈只是看了几眼,便没有再多去关注。但是渐渐的他却发现这只小狗的头发都卷成一圈,乱糟糟得围在一起,于是他又看了几眼,最后终于忍不住地伸手把这头发弄顺。
这种打理头发的行为让洛城误以为对方在抚摸自己的头发,于是他哼唧了两声,说了句“今天心情不错,允许你摸我的头发”,接着便舒坦得半躺在宋初慈的怀里,任他给自己顺毛。
当少年毫无防备地完全瘫在了自己怀中时,宋初慈浑身一僵,半晌,才低头看向这个少年。此时的洛城已经晕乎乎得有点睡着了,发现男人不再摸自己的毛后,他小声地嘟囔了几句,竟然更往对方的怀里蹭去。
仔细地望着少年精致好看的五官,许久,宋初慈低笑一声,将这个昏睡在温泉里的小孩打横抱起,带出了水池。
没心没肺的洛城是大大咧咧地睡着,而心情愉悦的宋主编则难得耐心地帮他清洗了一下身体,同时给这个二哈穿上了睡衣,免得着凉。
第二天两人又在酒店里玩了一会儿,接着才回了帝都。
这段时间洛城的事业是蒸蒸日上,随着《缪斯》内封人物的公开曝光,他的人气又往上提了好几层。越来越多的曝光率让这个新人渐渐成为了圈内红人,以极快的速度就窜上了世界超模排行榜的前50名。
连洛城自己也没发现的,他开始越来越依赖宋初慈。
明明一开始是由洛二哈自己说着“你不可以喜欢我”、“我们只是情人关系”,但是越来越频繁的,他开始约宋初慈在许多地方见面。
温泉酒店这种还能说: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来一发。但是如果说是高级餐厅呢?
宋初慈握着杯柄,优雅地轻摇红酒,问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家餐厅还有客房?”
正切着牛排的洛城动作一僵,接着干笑道:“这叫情|趣!情|趣懂不懂?助兴啊!”
从此以后,这个情|趣的范围就可以扩张到看电影、旅游、逛街,等各种各样的事情上去。洛城每次一得了空闲,下意识地就会打电话给宋初慈,询问对方是否会有时间。
宋初慈起初拒绝的次数是占了绝大多数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个小孩的毅力给感动到了,渐渐的,基本上每次洛城的邀约他都会答应,甚至经常还主动提出约会。
这种约会自然不应该总是在床上结束,可是说好的情人关系却又让洛城尴尬地每次都决定在床上结束约会。
在某次看完电影时,宋初慈坐在车中,看似平常地问了一句:“最近你约我的次数有点多了,喜欢上我了?”
“咳咳咳咳咳……”
正喝着果汁的洛城那是瞬间就被呛住了,他脸色发红地立即否认:“谁喜欢你了!你别做梦了,你别喜欢上我才是真的。全世界的美人那么多,就你这棵歪脖子树,我才不要呢。”
宋初慈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当晚就让某个少年在床上,一边哭,一边说“最喜欢你了”。
不过下了床后,洛二哈是翻脸不认人,硬是说那些话都是宋初慈逼迫自己才说下的,压根不算数。
“而且说好的是互相获利的关系,喂,宋初慈,你可别逾矩啊。”
仿佛是为了壮胆一样,一边说着这话,洛城一边还挺了挺小身板。说是小身板,其实的洛二哈还是挺有分量的,至少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宋先生还觉得自己只高了1cm,实在太过不去了。
望着少年这副得意的模样,宋初慈薄唇微勾,没说话。
这给了颜色还要开染坊了,洛城便以为对方是默认了,不知怎的就心里一慌,吞吞吐吐地又赶紧说道:“你……你要是哪天食言了,你就是小狗,知道不!”
宋初慈一边伸手摸上了洛城的胸膛,一边问道:“哦?我记得你不一直是只小狗吗?”
“你才小狗好不好!反正谁食言谁就是小狗,谁就要给对方当一天的保姆,要管饭,要管洗衣服,要管扫地拖地、洗碗大扫除!”
闻言,宋初慈非常为难地皱了眉:“我家衣服还是挺多的,这样太辛苦你了。”
一开始洛城还没反应过来,以他的智商,等到宋初慈都摸到下面了,他才怒道:“谁说我肯定会喜欢你的啊?你也太不要脸了吧!我从小就惹人喜欢,何朝漫你知道吧?漫姐和我是有娃娃亲的!”
宋初慈冷笑一声:“何朝漫看不上你,就算有娃娃亲现在肯定也解除了。”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洛二哈顿时蔫了,但仍旧不停地嚷嚷:“反正我从小就招人喜欢,前几天还有好几个女模朝我抛媚眼了,她们都长得挺好看的,是我喜欢的类型唔……”
洛二哈这种话还不至于让宋初慈当真,但是他却不想再听这个少年继续吹嘘下去了。
就算是假的,听着也很不舒服。
嗯,早晚要让这小孩把开口就炫耀的坏习惯给改了。
从第一次的见面到如今,两人的关系都比较和洽。
洛城原本就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除了有的时候二了点,有些行为又让人无语了点,但没什么大毛病。而宋初慈明明是个不好相处的人,在碰到洛城之后,却慢慢地温柔了许多。
一开始是洛二哈找着约会,后来就变成了宋初慈不停地发出邀请。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场合都成了两人见面的地方。有次洛城还偷偷摸摸地拿了家里的直升机,带着宋初慈从米兰飞到了巴黎,两个人在巴黎度过了浪漫的一夜。
不过这次回去的时候,宋初慈的脸色倒不是很好,洛城也没发现对方的坏脸色,仍旧嘻嘻哈哈地经常约会、玩闹。慢慢的,好像在巴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宋初慈依旧是之前的那个宋初慈,曾经那一天突然出现的坏脸色也消失得一干二净。
但是这次不是洛城,反而是温雅,发现了一些异常。
温雅毕竟是与洛城最亲近的人之一,她早就发现了洛城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原本她是要求洛城最好离开宋初慈,不要和这个复杂的男人多牵扯。
按照温雅的话,她只比宋初慈小三岁,但是她却知道,再给她十年,她也无法达到宋初慈如今在圈内的地位。而且她至少还有位摄影师母亲作为背景,宋初慈却是没有一点点的背景,真真正正地从零爬上来,由一个普普通通的实习生,在十年内成为顶级杂志的主编。
能与席择成为朋友的人,反正肯定不简单。
不过洛城却没听温雅的话,这让温雅在无奈之余,也不好多干涉。毕竟这是洛城的私事,也没影响到他的工作,那就随他吧。不过在洛城从巴黎回来后,温雅却发现,宋初慈好像变了点什么。
一开始的宋初慈,对洛城只是单纯地有些兴趣。但是后来,温雅发现,似乎宋初慈好像有点喜欢上洛城了。而如今,温雅以自己女性的直觉发誓,这位外冷内热的宋主编,似乎是下定决心地喜欢自家的这只二哈了。
下个月就要正式成为洛城的经纪人了,温雅不能忽视这方面的问题。
于是在某个周日,她邀请了宋初慈到咖啡厅,旁敲侧击地问了他关于洛城的看法。
令温雅没有想到的是,宋初慈直截了当地给了她回答——
“他是我的人。”
儒雅俊秀的男人低首望着杯中的咖啡,修长的手指在鎏金杯柄上轻轻地摩挲,此时此刻的宋初慈就好像从中世纪走来的优雅绅士,气质高贵,沉着淡定。
“在他注意到我之前,我就注意到了他。现在我和他的关系只是暂时的,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的爱人,甚至有机会的话,在我的婚姻关系资料上,也会出现他的名字。”
这次的对话温雅并没有告诉洛城,但是她却告诉宋初慈,希望他能够早点告诉洛城自己的心意。毕竟别看这小孩表面上没心没肺的,但是也是个感情动物,能早点定下来就早点定下来,以防出什么意外。
温雅的话,宋初慈当然也早有考虑。
于是在半个月后、洛城的生日时,他便早早地就发了短信,让洛城出差回来就来自己的公寓,给他庆生,还准备了一份大礼。
收到短信的时候洛城立即兴奋地回复过去,还没登上回国的飞机呢,就不停地向一旁的温雅炫耀。他还不知道温雅已经得知了他和宋初慈之间的关系,一直在说什么“有个爱慕我的粉丝,给我准备了大礼物,等着给我过生日”。
洛城的飞机是下午五点抵达帝都,那天下午,宋初慈罕见地请了假,在《缪斯》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快步离开了杂志社。
先是去买了许多菜,然后花费一个下午的时间好好地收拾了一下屋子。宋初慈自幼家境贫寒,打扫这种事是非常得心应手的,他很快就将家里的东西整理得非常清爽,还烧了一桌菜。
宋初慈从没给洛城烧过菜,他的手艺不能说有席择那么好,却也算是非常不错了。而今天,他也烧了许多家常菜,还买了一个大蛋糕。
他自然不可能像席择那样,还会做法式料理、日式料理,就算是中餐,也不会很高级的,但是这一桌寻常的家常菜却也看得是让人食指大动。
等到下午五点的时候,宋初慈给洛城发了一条短信,收到对方的回复:【我来了我来了,嘿嘿,你给我准备了什么大礼物啊?我发小今天给我送了件“加西亚”的高定,你别学他啊,没意思。】
宋初慈平淡地回复了一句:【来了就知道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
从五点,等到六点,开始有点奇怪帝都今天这么堵。
从六点,等到七点,心里有点疑惑。
从七点,等到八点,发出的无数条短信不回答,电话也从来不接。
从八点再等到九点、十点、十一点,直到距离十二点只剩下十分钟。
宋初慈面色阴沉地看着墙壁上的挂钟,就等着十二点一过,他便下楼取车,去找一找这个竟然敢放他鸽子的混账。
然而就在还差十分钟的时候,他却忽然听到了自家门铃响了起来。
宋初慈开了门,想着今天是这小孩的生日,就尽量把臭脸色放得平静了一点。然而他刚说了句“怎么这么晚,到哪儿去了,不自己拿钥匙开门”,忽然便看见眼前的少年神情淡漠地看着自己。
这种目光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宋初慈见过很多次。
甚至在未来的一年中,也成为了他的梦魇,经常让他浑身冷汗地半夜惊醒。
直接将手里头的钥匙嫌恶地扔在了地板上,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洛城的眼睛有点红,好像刚刚哭过,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声音仿佛凝结成冰,带着冰冷的笑意,说道:“宋先生,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该断了,你这种人哪有资格当我的情人……哦不,是当我的床伴。宋先生,以前就当我被狗咬了,我姐姐说的对,你和我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我们也永远走不到一起去。”
“天有多高,地有多低,宋先生,你和我之间的差距,就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