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沙漠捡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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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暗的地窖,一盏青灯燃烧着,青灯前方,躺着一位黑衣青年,四条大铁链将青年锁在地上。
黑衣青年睁开双眼的一瞬间散发猩红色光芒,但一瞬间,眼中的光芒就消散。
这一切,杨霄并不知道。
他看向四周,嘴角露出一丝苦涩,三年前,他为了救一个乱闯红灯的小孩,被车撞死,等醒来时,发现来到另一个世界。
身体的原主人有一先天疾病,类似于前世的狂犬病,每隔一段时间发病一次,发病时,癫狂如魔,生不如死,故而他爷爷专门为他打造了这个地窖和四副大铁链,以免他承受不住痛苦而自杀。
“老爷子。”杨霄大声叫道,平常这个时候,老爷子早就来给他松绑了。
杨霄想到了一个可能,难道老爷子又出门了,低头看去,本来该挂在他脖子上的钥匙不见了。
借着暗淡的灯火,他终于在左手边,半米远的地方看到了钥匙,这一定是他发病时,挣扎过去的。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老爷子还没有下来,此刻他已经确定老爷子出去了。
“看来又该使用那个办法了。”杨霄苦笑道,看向自己的右手,眼中闪烁着一种叫凶狠的光芒。
杨霄右手用力,铁链上传来骨头碎裂的声音。
啊!
他大声叫了出来,要不是经历过两次,早就忍不住晕了过来。
右手慢慢从铁链上伸出,手背皮肉开裂,鲜血顺着铁链滴在地上,终于右手从锁链上脱离。
躺在地上,此时的他已是满头大汗,右手散发着淡淡白光,血肉蠕动,慢慢恢复。
这是他的秘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发现自己的恢复能力特别强,只要不是受了必死的伤,总会好起来。
有两次他都是用这种办法,“解开”锁链。
等到右手恢复好,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扭过身体,拿到钥匙,将铁链一一打开。
将铁链和地面上的血液清理干净,以免老爷子看到会担心。
走到桌边,吹灭青灯,地窖变回黑暗。
走出地窖,迎接他的是略带刺眼的阳光。
他住在古沙镇,这是一个临近沙漠的小镇,阳光比较毒辣。
他家有两个屋子,一个小院,两个屋子分别住的是他和唯一的亲人老爷子。
“出去了,也不提前说一声。”杨霄小声嘀咕。
在地窖中待了半天,有些饿了,杨霄打开门朝右走去,来到一间面馆。
面馆的老板是吕姨,她是一个寡妇,早年丧夫,现在一个人生活。
丈夫死后,为了维持生计就开了家面馆,因为两家离得近,吕姨看他跟老爷子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住在一块可怜,对她很是照顾,久而久之,吕姨就将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或许是……亲孙子。
此时已经是正午,刚到面馆,迎面走来一位陌生人。
此人,穿着一身棕色兽皮做的衣服,腰间挎着一把杀猪刀,看样子是位屠夫,奇怪的是他胸前受了伤,用简单的白布包裹,上面都快要被鲜血染红了。
“怪人。”杨霄摇摇头,来这个世界三年,第一次看到如此奇怪的人,受了伤不在家里养伤,还四处乱跑。
面馆中坐满了人,看到他来了,纷纷喊道:“杨哥。”
杨霄点了点头,后厨的吕姨听到声音走了出来,看到她,宛如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笑了起来。
吕姨年纪虽大,但皮肤看起来跟二十多的少女一般,在配上她那娇媚的面容,说她二十都不过分。
“吕姨。”杨霄笑着向眼前美貌妇人打招呼。
“霄儿,饿了吧,姨给你去做面。”吕姨走了过来,给他清理了一张桌子,回到后厨端出一碗牛肉面,面一半牛肉一半。
“对了,霄儿。”吕姨好似想起什么,“刚才有个人向姨打听你,应该是来找你进沙漠的。”
“知道了,吕姨。”杨霄笑着回道,在她和老爷子面前,他才是一个孩子。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沙漠自然吃沙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传言,沙漠中有一条真龙,每年都会吸引许多屠龙少年过来,进进出出沙漠上百次,真龙没有看到,死人倒是看到不少。
自然而然,一种特殊的职业沙漠捡尸人应运而生,杨霄就是古沙镇的第一捡尸人,所以大多数外来的人都会找他寻尸。
在沙漠中寻找尸体,运回古沙镇,尸体上的钱财自然归他,若是有家属前来,还可以得到一笔捡尸费。
杨霄吃完面条,将桌上的碗筷收起来,来到后厨,吕姨满头大汗的做着面条。
他熟练的将碗筷放进水桶中,里面已经摆满了碗。
吕姨一般这个时候最忙,忙的没有时间刷碗,每当他有时间,就会来给吕姨帮忙。
舀了一勺清水,用了半个时辰才将碗刷完。
“吕姨,我走了。”杨霄将手洗干净,笑道,后者点头道:“行,你将旁边的酒给老爷子带回去。”
墙角下有坛酒,杨霄一手拎了起来,闻了一口,道:“好香的女儿红。”
吕姨嗔怒道:“去,小兔崽子,就会打趣你吕姨,这明明就是普通的酒。”
杨霄闪身躲过,在吕姨面前晃了晃,趁着她还没生气,赶快跑了出去。
刚出来就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
“呦,这不是我们的小杨霄吗。”
不用抬头,他也知道说话的人是古沙镇的万年老二古尘。
古尘坐在靠门的桌子上,看到他端着碗走了过来,将碗扔了过来,杨霄一手接住,放在桌上,准备离去。
古尘跟他的积怨很深,他本来是古沙镇的第一捡尸人,但自从杨霄入了这行,古尘就变成第二了。
自此,古尘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
“杨霄,你见到长辈就是这个态度,要不要我来教教你怎么做人。”古尘阴阳怪气道。
“你敢?”杨霄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后者看到,被吓退了一步。
因为恢复能力特别强的原因,他从来不怕打架,甚至打起架来,他比谁都狠。
面馆中的人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一些人放下面钱离开,还有人低头吃面,目光不时瞥向两人。
“这是怎么了?”吕姨拎着汤勺从后厨跑出来,看到二人剑拔弩张的样子,叫道:“古尘,你在干什么?要吃面就吃面,若想找霄儿的麻烦,这里不欢迎你。”
说完将他拉倒身后,杨霄嘴巴微张,想说他可以打过古尘,可是看到吕姨一副老母鸡护幼崽的样子,心间流过一丝暖意,没有说出来。
“晴儿,我这不是跟孩子开玩笑吗?”见到吕姨,古尘松了一口气。
吕姨冷哼一声,转身道:“霄儿你先回去了。”
扫了一眼古尘,离开面馆,今天有吕姨在,两人是打不起来了。
待杨霄背影消失后,古尘朝旁边招手,一个满脸麻子的年轻人跑了上来。
古尘道:“古连,叫我来何事。”
古连小声说道:“尘叔,之前你不是让我监督杨霄,刚才有个陌生人过来找他,估计他要进沙漠了。”
闻言古尘眼中闪过一丝寒芒,想到刚才的耻辱,从怀中拿出一个瓶子,塞进古连手中,“等下你找个机会将里面的东西撒在杨霄身上。”
古连手一抖,有种不好的预感,小声问道:“尘叔,这是什么?”
古尘冷笑道:“豺狗幼崽的骨灰。”
古连手猛地抖了一下,差点将瓶子扔掉。
豺狗嗅觉敏锐,又十分记仇,若是被他们闻到幼崽骨灰的气味,后果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杨霄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脚步一顿,嘴里念叨着,“忘了跟吕姨说,老爷子外出了,没个几天时间回不来。”
看着手中的酒,舔了舔嘴唇,老爷子不在,酒不就归他了。
临近家门,门前站着一个人,正是刚才从面馆出来的‘屠夫’。
没想到这个人这么坚持,从他出面馆,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了,看来是有急事。
打开门,侧身请道:“进来吧。”
坐到石凳上,倒了一碗水,自顾自喝起来的,“寻尸?”
穿的像屠夫一样的男人,走了进来,先打量了一下院子,又打量了一下他,反问道:“你就是古沙镇最好的沙漠捡尸人。”
杨霄依靠石桌,又喝了碗水,临近沙漠的地方,人是最缺水的,放下碗,嘴角露微微上仰道:“放眼古沙镇,没有比我更好的沙漠捡尸人了。”
屠夫摇了摇头,“找你不是为了寻尸,而是带我去一个地方。”
杨霄动作一顿,瞬间又恢复原样,活了十八年,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任务,好奇道:“什么地方?”
屠夫盯着他的眼睛说道:“绝龙谷。”
噗!
杨霄一口水喷了出来,作为沙漠捡尸人就没有不知道绝龙谷的,那可是号称生灵绝地,恶鬼横行之所,从来只见人进去,没听说过有人从那里出来。
能当第一沙漠捡尸人,自然有常人所不能的本事,跟尸体打交道久了,隔着很远的距离,他都可以闻到尸臭味。
杨霄曾远远的闻了一下,绝龙谷中绝对死过不少东西。
转身返回屋子,“不去,给多少钱都不去。”
屠夫双眼微眯,出声道:“一百两黄金,不需要你带我进谷,只要到附近就行。”
杨霄身形一顿,心猛的一跳,一百两黄金,他一年也就能赚个一两左右,屠夫开的价格够他赚一辈子。
转身打量眼前的人,首先入眼的就是他腰间的刀,普通的杀猪刀长不及尺,而他腰间的杀猪刀大了一倍。
再看他的衣服,这种兽皮他从未见过,一眼望去,好似有只凶兽在盯着他一样,看的人汗毛颤栗,背后爬上一股凉气。
看到杨霄眼中的犹豫,屠夫再次开价,“两百两,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财。”
“这桩生意我……做了。”杨霄犹豫了一阵道,两百两黄金这已经够他们前往临近的暮水城,当个小地主了。
幽暗的地窖,一盏青灯燃烧着,青灯前方,躺着一位黑衣青年,四条大铁链将青年锁在地上。
黑衣青年睁开双眼的一瞬间散发猩红色光芒,但一瞬间,眼中的光芒就消散。
这一切,杨霄并不知道。
他看向四周,嘴角露出一丝苦涩,三年前,他为了救一个乱闯红灯的小孩,被车撞死,等醒来时,发现来到另一个世界。
身体的原主人有一先天疾病,类似于前世的狂犬病,每隔一段时间发病一次,发病时,癫狂如魔,生不如死,故而他爷爷专门为他打造了这个地窖和四副大铁链,以免他承受不住痛苦而自杀。
“老爷子。”杨霄大声叫道,平常这个时候,老爷子早就来给他松绑了。
杨霄想到了一个可能,难道老爷子又出门了,低头看去,本来该挂在他脖子上的钥匙不见了。
借着暗淡的灯火,他终于在左手边,半米远的地方看到了钥匙,这一定是他发病时,挣扎过去的。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老爷子还没有下来,此刻他已经确定老爷子出去了。
“看来又该使用那个办法了。”杨霄苦笑道,看向自己的右手,眼中闪烁着一种叫凶狠的光芒。
杨霄右手用力,铁链上传来骨头碎裂的声音。
啊!
他大声叫了出来,要不是经历过两次,早就忍不住晕了过来。
右手慢慢从铁链上伸出,手背皮肉开裂,鲜血顺着铁链滴在地上,终于右手从锁链上脱离。
躺在地上,此时的他已是满头大汗,右手散发着淡淡白光,血肉蠕动,慢慢恢复。
这是他的秘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发现自己的恢复能力特别强,只要不是受了必死的伤,总会好起来。
有两次他都是用这种办法,“解开”锁链。
等到右手恢复好,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扭过身体,拿到钥匙,将铁链一一打开。
将铁链和地面上的血液清理干净,以免老爷子看到会担心。
走到桌边,吹灭青灯,地窖变回黑暗。
走出地窖,迎接他的是略带刺眼的阳光。
他住在古沙镇,这是一个临近沙漠的小镇,阳光比较毒辣。
他家有两个屋子,一个小院,两个屋子分别住的是他和唯一的亲人老爷子。
“出去了,也不提前说一声。”杨霄小声嘀咕。
在地窖中待了半天,有些饿了,杨霄打开门朝右走去,来到一间面馆。
面馆的老板是吕姨,她是一个寡妇,早年丧夫,现在一个人生活。
丈夫死后,为了维持生计就开了家面馆,因为两家离得近,吕姨看他跟老爷子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住在一块可怜,对她很是照顾,久而久之,吕姨就将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或许是……亲孙子。
此时已经是正午,刚到面馆,迎面走来一位陌生人。
此人,穿着一身棕色兽皮做的衣服,腰间挎着一把杀猪刀,看样子是位屠夫,奇怪的是他胸前受了伤,用简单的白布包裹,上面都快要被鲜血染红了。
“怪人。”杨霄摇摇头,来这个世界三年,第一次看到如此奇怪的人,受了伤不在家里养伤,还四处乱跑。
面馆中坐满了人,看到他来了,纷纷喊道:“杨哥。”
杨霄点了点头,后厨的吕姨听到声音走了出来,看到她,宛如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笑了起来。
吕姨年纪虽大,但皮肤看起来跟二十多的少女一般,在配上她那娇媚的面容,说她二十都不过分。
“吕姨。”杨霄笑着向眼前美貌妇人打招呼。
“霄儿,饿了吧,姨给你去做面。”吕姨走了过来,给他清理了一张桌子,回到后厨端出一碗牛肉面,面一半牛肉一半。
“对了,霄儿。”吕姨好似想起什么,“刚才有个人向姨打听你,应该是来找你进沙漠的。”
“知道了,吕姨。”杨霄笑着回道,在她和老爷子面前,他才是一个孩子。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沙漠自然吃沙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传言,沙漠中有一条真龙,每年都会吸引许多屠龙少年过来,进进出出沙漠上百次,真龙没有看到,死人倒是看到不少。
自然而然,一种特殊的职业沙漠捡尸人应运而生,杨霄就是古沙镇的第一捡尸人,所以大多数外来的人都会找他寻尸。
在沙漠中寻找尸体,运回古沙镇,尸体上的钱财自然归他,若是有家属前来,还可以得到一笔捡尸费。
杨霄吃完面条,将桌上的碗筷收起来,来到后厨,吕姨满头大汗的做着面条。
他熟练的将碗筷放进水桶中,里面已经摆满了碗。
吕姨一般这个时候最忙,忙的没有时间刷碗,每当他有时间,就会来给吕姨帮忙。
舀了一勺清水,用了半个时辰才将碗刷完。
“吕姨,我走了。”杨霄将手洗干净,笑道,后者点头道:“行,你将旁边的酒给老爷子带回去。”
墙角下有坛酒,杨霄一手拎了起来,闻了一口,道:“好香的女儿红。”
吕姨嗔怒道:“去,小兔崽子,就会打趣你吕姨,这明明就是普通的酒。”
杨霄闪身躲过,在吕姨面前晃了晃,趁着她还没生气,赶快跑了出去。
刚出来就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
“呦,这不是我们的小杨霄吗。”
不用抬头,他也知道说话的人是古沙镇的万年老二古尘。
古尘坐在靠门的桌子上,看到他端着碗走了过来,将碗扔了过来,杨霄一手接住,放在桌上,准备离去。
古尘跟他的积怨很深,他本来是古沙镇的第一捡尸人,但自从杨霄入了这行,古尘就变成第二了。
自此,古尘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
“杨霄,你见到长辈就是这个态度,要不要我来教教你怎么做人。”古尘阴阳怪气道。
“你敢?”杨霄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后者看到,被吓退了一步。
因为恢复能力特别强的原因,他从来不怕打架,甚至打起架来,他比谁都狠。
面馆中的人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一些人放下面钱离开,还有人低头吃面,目光不时瞥向两人。
“这是怎么了?”吕姨拎着汤勺从后厨跑出来,看到二人剑拔弩张的样子,叫道:“古尘,你在干什么?要吃面就吃面,若想找霄儿的麻烦,这里不欢迎你。”
说完将他拉倒身后,杨霄嘴巴微张,想说他可以打过古尘,可是看到吕姨一副老母鸡护幼崽的样子,心间流过一丝暖意,没有说出来。
“晴儿,我这不是跟孩子开玩笑吗?”见到吕姨,古尘松了一口气。
吕姨冷哼一声,转身道:“霄儿你先回去了。”
扫了一眼古尘,离开面馆,今天有吕姨在,两人是打不起来了。
待杨霄背影消失后,古尘朝旁边招手,一个满脸麻子的年轻人跑了上来。
古尘道:“古连,叫我来何事。”
古连小声说道:“尘叔,之前你不是让我监督杨霄,刚才有个陌生人过来找他,估计他要进沙漠了。”
闻言古尘眼中闪过一丝寒芒,想到刚才的耻辱,从怀中拿出一个瓶子,塞进古连手中,“等下你找个机会将里面的东西撒在杨霄身上。”
古连手一抖,有种不好的预感,小声问道:“尘叔,这是什么?”
古尘冷笑道:“豺狗幼崽的骨灰。”
古连手猛地抖了一下,差点将瓶子扔掉。
豺狗嗅觉敏锐,又十分记仇,若是被他们闻到幼崽骨灰的气味,后果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杨霄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脚步一顿,嘴里念叨着,“忘了跟吕姨说,老爷子外出了,没个几天时间回不来。”
看着手中的酒,舔了舔嘴唇,老爷子不在,酒不就归他了。
临近家门,门前站着一个人,正是刚才从面馆出来的‘屠夫’。
没想到这个人这么坚持,从他出面馆,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了,看来是有急事。
打开门,侧身请道:“进来吧。”
坐到石凳上,倒了一碗水,自顾自喝起来的,“寻尸?”
穿的像屠夫一样的男人,走了进来,先打量了一下院子,又打量了一下他,反问道:“你就是古沙镇最好的沙漠捡尸人。”
杨霄依靠石桌,又喝了碗水,临近沙漠的地方,人是最缺水的,放下碗,嘴角露微微上仰道:“放眼古沙镇,没有比我更好的沙漠捡尸人了。”
屠夫摇了摇头,“找你不是为了寻尸,而是带我去一个地方。”
杨霄动作一顿,瞬间又恢复原样,活了十八年,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任务,好奇道:“什么地方?”
屠夫盯着他的眼睛说道:“绝龙谷。”
噗!
杨霄一口水喷了出来,作为沙漠捡尸人就没有不知道绝龙谷的,那可是号称生灵绝地,恶鬼横行之所,从来只见人进去,没听说过有人从那里出来。
能当第一沙漠捡尸人,自然有常人所不能的本事,跟尸体打交道久了,隔着很远的距离,他都可以闻到尸臭味。
杨霄曾远远的闻了一下,绝龙谷中绝对死过不少东西。
转身返回屋子,“不去,给多少钱都不去。”
屠夫双眼微眯,出声道:“一百两黄金,不需要你带我进谷,只要到附近就行。”
杨霄身形一顿,心猛的一跳,一百两黄金,他一年也就能赚个一两左右,屠夫开的价格够他赚一辈子。
转身打量眼前的人,首先入眼的就是他腰间的刀,普通的杀猪刀长不及尺,而他腰间的杀猪刀大了一倍。
再看他的衣服,这种兽皮他从未见过,一眼望去,好似有只凶兽在盯着他一样,看的人汗毛颤栗,背后爬上一股凉气。
看到杨霄眼中的犹豫,屠夫再次开价,“两百两,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财。”
“这桩生意我……做了。”杨霄犹豫了一阵道,两百两黄金这已经够他们前往临近的暮水城,当个小地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