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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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在镇上等候多时,见了孙儿,只一眼便认出他来。再没有比自家孙子更俊的人,即使他外公年轻时,也比孙子差上几分。
外婆的热情好客倒是让明远略有吃惊,无论他如何看,也看不出母亲与外公外婆之间是有着怎样的矛盾,使得母亲此生也少有归来。
他接过外婆背上的背篓,一路随外婆说笑着前行。
从镇上到黎丘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是个适合修生养性的好地方。一路走来,村舍还未见,鸡鸣狗吠却传了来,那声音在山谷间回荡,听来竟如音乐一般悠扬。鸡狗的声音停了下来,村子便静谧得只能听见风声。
昨夜下过雨,路上满是泥泞,他一脚踩下去,干净的鞋子变得全是泥,虽然早已做好准备穿的登山鞋,走路也颇费劲。再加上沉重的行李,他莫名感到几分懊恼。
从镇上到村里,得行走十多里地,道路没有整修,全是原生态的模样。野草想怎么长就怎么长,野花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泥土想怎样松软就怎样松软。
他怕外婆摔跤,便用一只手搀扶。外婆也受着,双手抱着明远的手拍了拍:“你可算是回来了!”
一会儿,外婆又说:“回来好啊!回来好!”说完,侧过头笑着看了下明远。
明远没走多远,有点累,想稍作休息,外婆看起来却毫无疲惫之感:“对对,你还没爬过这样的山,没走过这样的路,我们慢慢走,慢慢走。”
顿了顿,外婆又说:“把背篓给我!”说完,外婆便伸手来取明远背上的背篓。
“哎呀,外婆!这个不重!我来,我来。”明远把背篓转向另一侧,有他在,再怎么说都不该让老人背这个。
外婆拗不过,也只能随他。
“你呀!跟你母亲一样犟!”
明远笑着安慰:“我一个大男子汉,做这些没问题的。”
他担心外婆想太多,赶紧转移话题:“外公怎么样了啊?”
“他啊,时好时坏的。”她顿了顿,“就是这些天直嚷嚷着要见你,他要是看到你回来,指不定多高兴呢!”
明远且听着,待外婆说完,便问:“外婆近来身体如何?”
外婆答:“你看我,一把老骨头了,体质却好得很!不过啊,老了的人,过一天是一天哪!这余下来的日子啊,都是上天送的。”
说完,她乐呵起来,步履矫健,爬这山坡犹如走在平地上。
虽然明宇有空也偶尔上山徒步,十多二十公里山路,坚持着走下去,也是不难。许是提行李不如登山包方便,他感受到一丝吃力,后悔没换个大登山包出来。
到得村子里,最令他头疼的,不是漫长的山路,不是行李带给身体的酸痛,而是离开村镇后手机信号全无。不能处理工作事务,也不能与朋友说话。
他真是与世隔绝了。
在黎丘的前几日是艰难的,平日里忙碌惯了,这猛地闲下来,总有许多的不适。他习惯性拿出手机,却无法传达任何讯息。村里的人包括外公外婆与自己思想层次不同,自然也谈不到一起。只是作为晚辈,他谨记自己到来的缘由,一次次压下心里的躁乱和孤独。
躁乱是一头看不见的野兽,吞了人的理智,坏了人的兴致。但孤独却能抚慰那头野兽,它静静悄悄地来,带着无边无际的沉郁和宁静。
外公喜欢这位外孙,总双手拉着明远的手,似乎分分钟也不愿与他分开。
最初,明远想抽出自己的手来,但又觉得不妥,便任由外公拉着。
外公满手粗茧,他时不时抚摸明远手背,像抚摸孩子的手背一样轻,但明远仍被那些茧划得有些疼。有几次,外公拉着他的手抚摸着,眼睛却看向外面的田野,明远忽然觉得那手心充满了温暖。外公的手不似父母亲的手温润,却有着岁月沉淀下的沉稳和安心。
外公头发花白,脸上一层层的皱纹堆叠成浅丘河谷,他一说话,那河谷也似在说话。那眼袋肿得像要掉到地上,即便他日日早睡,那眼袋始终挂在那儿,不离不弃。
但是老了的人,谁还会去在意那些呢!
外公常用那眼袋上朦胧的双眼看明远,明远看不出外公的眼里有什么,只对外公笑笑。
不几日,他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习惯陪外公坐在屋檐下看雨,听雨落在树叶上、荷塘上的声音。仔细听,那雨声也是带着旋律的。他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下雨的夜晚,那一点一滴的雨声,治愈了他多年来的焦虑和失眠。
但公司的事不能全让孙宇、王智来做,像他那般责任心特别强的人,如何能忍下心把繁重的事全压在朋友肩上。没过两日,他便一步步行走到镇上,盼给朋友打个电话,了解公司近况,也望能分担些工作。再者,说说话,诉诉苦也能解近日孤寂之苦。
朋友那头倒是把什么事都揽了下来,他俩知道明远家里的情况,宁愿自己每天少睡些、辛苦些,也不给明远太大压力。
几番商量下来,朋友处理公司主要事务,明远在乡下做一些重要但不紧急的事。如此,他便有了能让自己内心充实的事可做,也有更加自由的时间陪外公。
“你是不知道啊,我外公家是毫无信号!毫无信号!连个电话都打不出来,我这跟你说个话还得跑一二十里地!我的天呐!我啊,这是诚心给自己找罪受!”明远对孙宇说完,想到自己去世的母亲,莫名的有点难过,他也不知自己现在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既然选择了,那就坚持下去吧。
朋友那头倒听不出来他此刻的心境,只一句:“你呀!平时忙得像只狗,现在回去山里当神仙多好啊!要学会享受啊!公司这边,你就不要操心啦!”
明远与这两位好友这些年打拼,风里雨里走过,兄弟间的情谊比以前上学时深厚许多。他们能力各不相同,正好互补。对明远来说,他感念这些年,有朋友们相伴前行。
明远叹了口气:“唉!你是不知道这山里边的苦啊!我觉得吧,再这样过一段时间,我就要变成野人啦!”
孙宇笑答:“野人也挺好的呀!总比在这城里天天吸尾气、吸雾霾好啊!况且,你看你吃的,可都是原生态!原生态啊!要学会知足。”
明远说:“这确实都是原生态,你可别说,我现在倒觉得下雨有那么点意思了。”
“下雨?”朋友很疑惑。
“是的,有禅意。”明远看着远方的山,想起前些日陪外公坐看下雨的场景,“没想到,我外公还喜欢看下雨。现在看来,能品雨的人,境界是比我等凡夫俗子要高几许。”
孙宇开玩笑道:“加油啊!等你哪天羽化成仙了,来度这尘世的我。”
明远答:“哈哈!距离成仙还早。不过,最近我算是长见识了!那好多菜我都不认识呢!枉我还当了那么多年你们口中的大厨,羞愧,羞愧呀!”
孙宇紧接着说:“认不认识那些蔬菜没关系,重要的是你得回去把这山珍野味都学会喽!我们等你呢!”
明远听出他的意思:“诶!别别别!我怕到时候你们都吃不下。”
“不不,我们,都吃得下,翘首期盼。”孙宇缓缓说来。
“翘你个头啊!你是没看到,我去买个酸奶,竟然全都蒙了一层灰,还是那种可以保存好几个月的……”
朋友打趣到:“你去找头牛养着呗!既有鲜奶喝,还有酸奶喝。”
“去去去!我要伺候老人!你给我寄酸奶!”
虽然是近三十岁的人了,明远依然喜欢喝酸奶,跟孩提时期一样喜欢。想必这是他坚持得最久远的一件事了。
……
明远和朋友一阵寒暄之后,明显发现自己心里要舒坦多了。
这才是他生活的世界。
想着一会儿还要回到大山里面,他这心里就会感到一丝沉重,一丝空落。
眼前这个若水镇在一座高山之巅,穿过一条街巷,绕过一个弯,就走到了头。他站在那镇子边上,往外眺望。一片山野青葱,风光无限,可他的家,他的世界,却那么远。
黎丘,还没成为他的家。
恍惚之间,他竟感慨不知是世界抛弃了他,还是他抛弃了这世界。又或者,是一个新世界选择了他,或者他选择了这个新世界。
山野之间的风景,日日不同,却似乎日日相同,一日看尽,再看一日,几日之后竟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了。
没看一会儿,他便决定往回走了,按照外婆的吩咐,买了几样东西,左右为难地还是选了件酸奶,一件纯牛奶放背篓里,他掂量了一下背篓的重量,本还想再买点什么吃食,终究还是忍痛割爱,顺着返回的路往村子方向走去了。
外婆在镇上等候多时,见了孙儿,只一眼便认出他来。再没有比自家孙子更俊的人,即使他外公年轻时,也比孙子差上几分。
外婆的热情好客倒是让明远略有吃惊,无论他如何看,也看不出母亲与外公外婆之间是有着怎样的矛盾,使得母亲此生也少有归来。
他接过外婆背上的背篓,一路随外婆说笑着前行。
从镇上到黎丘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是个适合修生养性的好地方。一路走来,村舍还未见,鸡鸣狗吠却传了来,那声音在山谷间回荡,听来竟如音乐一般悠扬。鸡狗的声音停了下来,村子便静谧得只能听见风声。
昨夜下过雨,路上满是泥泞,他一脚踩下去,干净的鞋子变得全是泥,虽然早已做好准备穿的登山鞋,走路也颇费劲。再加上沉重的行李,他莫名感到几分懊恼。
从镇上到村里,得行走十多里地,道路没有整修,全是原生态的模样。野草想怎么长就怎么长,野花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泥土想怎样松软就怎样松软。
他怕外婆摔跤,便用一只手搀扶。外婆也受着,双手抱着明远的手拍了拍:“你可算是回来了!”
一会儿,外婆又说:“回来好啊!回来好!”说完,侧过头笑着看了下明远。
明远没走多远,有点累,想稍作休息,外婆看起来却毫无疲惫之感:“对对,你还没爬过这样的山,没走过这样的路,我们慢慢走,慢慢走。”
顿了顿,外婆又说:“把背篓给我!”说完,外婆便伸手来取明远背上的背篓。
“哎呀,外婆!这个不重!我来,我来。”明远把背篓转向另一侧,有他在,再怎么说都不该让老人背这个。
外婆拗不过,也只能随他。
“你呀!跟你母亲一样犟!”
明远笑着安慰:“我一个大男子汉,做这些没问题的。”
他担心外婆想太多,赶紧转移话题:“外公怎么样了啊?”
“他啊,时好时坏的。”她顿了顿,“就是这些天直嚷嚷着要见你,他要是看到你回来,指不定多高兴呢!”
明远且听着,待外婆说完,便问:“外婆近来身体如何?”
外婆答:“你看我,一把老骨头了,体质却好得很!不过啊,老了的人,过一天是一天哪!这余下来的日子啊,都是上天送的。”
说完,她乐呵起来,步履矫健,爬这山坡犹如走在平地上。
虽然明宇有空也偶尔上山徒步,十多二十公里山路,坚持着走下去,也是不难。许是提行李不如登山包方便,他感受到一丝吃力,后悔没换个大登山包出来。
到得村子里,最令他头疼的,不是漫长的山路,不是行李带给身体的酸痛,而是离开村镇后手机信号全无。不能处理工作事务,也不能与朋友说话。
他真是与世隔绝了。
在黎丘的前几日是艰难的,平日里忙碌惯了,这猛地闲下来,总有许多的不适。他习惯性拿出手机,却无法传达任何讯息。村里的人包括外公外婆与自己思想层次不同,自然也谈不到一起。只是作为晚辈,他谨记自己到来的缘由,一次次压下心里的躁乱和孤独。
躁乱是一头看不见的野兽,吞了人的理智,坏了人的兴致。但孤独却能抚慰那头野兽,它静静悄悄地来,带着无边无际的沉郁和宁静。
外公喜欢这位外孙,总双手拉着明远的手,似乎分分钟也不愿与他分开。
最初,明远想抽出自己的手来,但又觉得不妥,便任由外公拉着。
外公满手粗茧,他时不时抚摸明远手背,像抚摸孩子的手背一样轻,但明远仍被那些茧划得有些疼。有几次,外公拉着他的手抚摸着,眼睛却看向外面的田野,明远忽然觉得那手心充满了温暖。外公的手不似父母亲的手温润,却有着岁月沉淀下的沉稳和安心。
外公头发花白,脸上一层层的皱纹堆叠成浅丘河谷,他一说话,那河谷也似在说话。那眼袋肿得像要掉到地上,即便他日日早睡,那眼袋始终挂在那儿,不离不弃。
但是老了的人,谁还会去在意那些呢!
外公常用那眼袋上朦胧的双眼看明远,明远看不出外公的眼里有什么,只对外公笑笑。
不几日,他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习惯陪外公坐在屋檐下看雨,听雨落在树叶上、荷塘上的声音。仔细听,那雨声也是带着旋律的。他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下雨的夜晚,那一点一滴的雨声,治愈了他多年来的焦虑和失眠。
但公司的事不能全让孙宇、王智来做,像他那般责任心特别强的人,如何能忍下心把繁重的事全压在朋友肩上。没过两日,他便一步步行走到镇上,盼给朋友打个电话,了解公司近况,也望能分担些工作。再者,说说话,诉诉苦也能解近日孤寂之苦。
朋友那头倒是把什么事都揽了下来,他俩知道明远家里的情况,宁愿自己每天少睡些、辛苦些,也不给明远太大压力。
几番商量下来,朋友处理公司主要事务,明远在乡下做一些重要但不紧急的事。如此,他便有了能让自己内心充实的事可做,也有更加自由的时间陪外公。
“你是不知道啊,我外公家是毫无信号!毫无信号!连个电话都打不出来,我这跟你说个话还得跑一二十里地!我的天呐!我啊,这是诚心给自己找罪受!”明远对孙宇说完,想到自己去世的母亲,莫名的有点难过,他也不知自己现在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既然选择了,那就坚持下去吧。
朋友那头倒听不出来他此刻的心境,只一句:“你呀!平时忙得像只狗,现在回去山里当神仙多好啊!要学会享受啊!公司这边,你就不要操心啦!”
明远与这两位好友这些年打拼,风里雨里走过,兄弟间的情谊比以前上学时深厚许多。他们能力各不相同,正好互补。对明远来说,他感念这些年,有朋友们相伴前行。
明远叹了口气:“唉!你是不知道这山里边的苦啊!我觉得吧,再这样过一段时间,我就要变成野人啦!”
孙宇笑答:“野人也挺好的呀!总比在这城里天天吸尾气、吸雾霾好啊!况且,你看你吃的,可都是原生态!原生态啊!要学会知足。”
明远说:“这确实都是原生态,你可别说,我现在倒觉得下雨有那么点意思了。”
“下雨?”朋友很疑惑。
“是的,有禅意。”明远看着远方的山,想起前些日陪外公坐看下雨的场景,“没想到,我外公还喜欢看下雨。现在看来,能品雨的人,境界是比我等凡夫俗子要高几许。”
孙宇开玩笑道:“加油啊!等你哪天羽化成仙了,来度这尘世的我。”
明远答:“哈哈!距离成仙还早。不过,最近我算是长见识了!那好多菜我都不认识呢!枉我还当了那么多年你们口中的大厨,羞愧,羞愧呀!”
孙宇紧接着说:“认不认识那些蔬菜没关系,重要的是你得回去把这山珍野味都学会喽!我们等你呢!”
明远听出他的意思:“诶!别别别!我怕到时候你们都吃不下。”
“不不,我们,都吃得下,翘首期盼。”孙宇缓缓说来。
“翘你个头啊!你是没看到,我去买个酸奶,竟然全都蒙了一层灰,还是那种可以保存好几个月的……”
朋友打趣到:“你去找头牛养着呗!既有鲜奶喝,还有酸奶喝。”
“去去去!我要伺候老人!你给我寄酸奶!”
虽然是近三十岁的人了,明远依然喜欢喝酸奶,跟孩提时期一样喜欢。想必这是他坚持得最久远的一件事了。
……
明远和朋友一阵寒暄之后,明显发现自己心里要舒坦多了。
这才是他生活的世界。
想着一会儿还要回到大山里面,他这心里就会感到一丝沉重,一丝空落。
眼前这个若水镇在一座高山之巅,穿过一条街巷,绕过一个弯,就走到了头。他站在那镇子边上,往外眺望。一片山野青葱,风光无限,可他的家,他的世界,却那么远。
黎丘,还没成为他的家。
恍惚之间,他竟感慨不知是世界抛弃了他,还是他抛弃了这世界。又或者,是一个新世界选择了他,或者他选择了这个新世界。
山野之间的风景,日日不同,却似乎日日相同,一日看尽,再看一日,几日之后竟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了。
没看一会儿,他便决定往回走了,按照外婆的吩咐,买了几样东西,左右为难地还是选了件酸奶,一件纯牛奶放背篓里,他掂量了一下背篓的重量,本还想再买点什么吃食,终究还是忍痛割爱,顺着返回的路往村子方向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