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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你们该不是在谈恋爱吧

作者:山上有只小九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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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宇说完之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话有点过分了,他立马解释。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你一个人大着肚子在街上太不安全了,而且我拿着傅总和苏总开给我的工资,他们的朋友我有……”

    话还没有说完,陆曼答应了。

    “好啊。”

    程宇微微一僵,随即笑了笑,立马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

    陆曼坐进去,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程宇看着她问道:“你想去哪里?”

    陆曼偏头看向车窗外,恰好有一对情侣从外面相拥着走过,陆曼看着那对情侣走远,眼底浮动着隐隐的情绪。

    她垂下眸子,看着自己的手指,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程宇又轻轻的问了句,“陆小姐,你想去哪里?”

    “啊?”

    陆曼抬起头来,对上后视镜里程宇的眼睛,愣了一下说道:“去哪里都可以,只要不待在家里都行。因为……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那我带你去听歌。”

    “嗯,谢谢。”

    程宇一向非常有分寸,丝毫没有让陆曼感觉到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同事在公司一起共事了那么久,就像老朋友一样,陆曼觉得跟他待在一起没有丝毫压力,也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所以也没觉得任何不妥。

    虽然大晚上的跟一个异性出去不好,可她现在就像是漂浮在大海里的孤舟,急需要找一个靠岸的地方。

    而此时出现在她面前的程宇就是她眼前的那根绳子。

    她迫不及待的想要抓住。

    不管将会飘去哪里。

    这一刻,她想甩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暂时的逃避一晚上。

    车子在城市里穿梭而过,程宇带着她来到了一家清吧,程宇进去的时候有人迎接他,“哟,你今天怎么来了?”

    那人看了一眼站在他旁边的陆曼,眼神变得暧昧起来,“这位是?”

    “朋友。”

    “啧啧,朋友?你小子该不是谈恋爱了瞒着我们吧。”

    程宇连忙解释,“真没有,真是朋友。”

    陆曼笑了笑,“对,我们就是朋友,刚才在路上遇到了所以一起过来的。”

    那人拍拍程宇的肩膀,“想喝点什么?”

    “你给我拿果汁,给她拿一杯牛奶吧,记得牛奶要温热的。四十五度最好。”

    “你小子可以啊,够体贴的。”

    他转头又看向陆曼,“怎么称呼?”

    “叫我陆曼就好。”

    “陆小姐啊。”程宇朋友笑道:“程宇可从来没有带过任何女人来我这里,你是他带来的第一个,可见你在他心里的地位非同寻常,你们两个……真没谈恋爱。”

    陆曼本来就清瘦,怀孕过后因为心情各方面的原因,也没长多少肉,四肢依旧跟怀孕前一样纤细。

    现在又穿着宽大的羽绒服根本看不出来是个孕妇。

    程宇拉了拉他那个朋友,“你别问了,人家已经结婚了。”

    他朋友瞪大眼睛,跟他使劲递眼色,“哦,这样啊,我今天晚上有点忙,你跟我一起去拿牛奶吧。”

    程宇跟他一起去了吧台。

    “什么情况啊你,小年夜这么重大的日子你带个有夫之妇过来,这什么意思?”

    “我就是刚好碰到她,她心情不好我就带她过来这里听听歌,散散心。”

    “啧啧。”

    朋友摇了摇头,盯着他的眼睛说道:“你不对劲,你非常不对劲,你什么时候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了,特别是女人。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人家女生就算是晕倒在你面前你也会拐个弯走开的人,现在能这么好心?

    大晚上的带一个失落的已婚妇女出来散心,你该不会是想对人家……下手吧?

    程宇,我告诉你啊,你可是大好青年是咱们那帮兄弟里面混得最好的一个,可别因为这种事情丢了工作毁了前途。

    结了婚的女人碰不得,有毒。”

    程宇笑笑,“我会干那样的事吗?放心,我有分寸。”

    “你有个蛋的分寸啊,你但凡是有点分寸也不会带她出来,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特么自己去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看人家的样子。

    那双眼睛都快黏在人家身上了。

    感情这回事是由不得你的,这种女人你离她远一点,她结了婚还能大半夜的跟你一个小伙子出来,安的什么心啊?

    我看她就是感情不顺想出来找点刺激,人家到时候刺激了拍拍屁股走人,你要是被人家老公抓住,那可就是真刺激。

    喜欢你的女人那么多,你可别在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身上栽跟头,哥们可提醒你了啊,你自己悠着点。”

    “我知道的,她也不是你说的那样。”

    程宇捏着透明的牛奶杯,轻声说道:“她是个好姑娘。”

    “还姑娘呢,都结婚了,你清醒点。”

    他把果汁递到程宇面前,“我就言尽于此,你自己看着办啊。”

    程宇走过去,将牛奶放在陆曼的跟前,“温热的,你现在可以喝。”

    “谢谢。”

    “想听什么歌,我跟他们说说。”

    程宇笑道:“台上唱歌那些人都是我大学的哥们,一个乐队的。”

    “乐队?”

    陆曼睁大了眼睛,有些惊讶,“你大学的时候还玩过乐队呢?”

    她有点不敢相信,程宇看起来就是那种优秀的精英白领,每天都是西装革履,稳重的处理着公司的大小事务,压根看不出来他还会玩乐队。

    “是啊,当年是乐队里的吉他手,偶尔也会兼职一下键盘手。”

    陆曼笑道:“摇滚?”

    “嗯,以摇滚为主,也会玩点别的音乐。”

    “天哪,你也太棒了吧。”

    说起这个,陆曼身上终于有了一点以前的感觉,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程宇,“我以前上学的时候特别崇拜那些玩音乐的。

    觉得他们可酷了呢,你那些朋友现在是专门做这个吗?”

    “不是,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乐队在大学毕业之后就解散了,因为那个时候太穷,连一个像样的练歌房都租不起,大家就只好各奔前程。

    现在大家工作稳定,有了收入,所以才把这份爱好重新捡起来。

    不过也都是玩玩而已,偶尔大家会聚在朋友的酒吧,一起唱一首,也算是忙碌生活之余的一点点慰藉吧。”

    “那你唱歌一定很好听。”

    “想听吗?”

    陆曼点点头,“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