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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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很理解段明伟此时此刻的感受。
生死面前,任何的反应都不为过,任何的安慰都显得苍白无力。
杜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劝道:“早点习惯吧,这是医院。”
“我、我该做点什么的,我应该做点什么,我应该能做到点什么的......”
段明伟仿佛没有听到杜仲的话,自顾自地喃喃自语。
“生死有命,人力却有限,”杜仲也坐在了台阶上,与段明伟相隔半步,“都以为现代医学的发展已经很辉煌了,都以为我们医生就该能跟死神抢回来所有人,但其实,你也是医学生,你也该知道,我们所掌握的知识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能真正解决的、根治的病痛,也不过尔尔罢了。”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颓废,还有很多病人在等着你,去下楼转转呼吸点新鲜空气,早点振作吧。”
杜仲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打算离开,给段明伟一点整理心情的空间。
见宋初正看着段明伟的背影若有所思,杜仲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拉着她回到走廊。
“人死不能复生。”宋初突然说道。
杜仲看了她一眼:“这是自然,所以才要珍惜眼前。”
宋初没接他的话,转移了话题:“你跟他的关系很好吗?”
“你说段明伟?”杜仲点头,“还不错,毕竟是校友,在学校的时候他就以苦行僧的作风闻名,是一个特别努力的人。”
“可惜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有结果的。”宋初淡淡地道。
杜仲抿了抿嘴,像是要微笑,又像是在自嘲。
“段明伟有个女朋友,人长得漂亮,家世又好,段明伟不过是个被普通家庭领养的普通人,医生这职业又忙又累,还挣不了大钱,我们都以为他们俩一定没戏,毕竟这不是光凭努力就能拉近的差距,之前也确实听说他女朋友家里在强烈反对。”
“不过前些日子段明伟说,他女朋友没有放弃,一直在与家里抗争,而段明伟也发誓一定要对得起她的坚持,我们又觉得,他的努力其实是能得到回报的。”
听到这里,宋初停下了脚步。
“段明伟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
......
缘,妙不可言。
宋初从来不会随意探查旁人的记忆,她的好奇心更是十分有限,所以她还真不知道段明伟和闺蜜小葩之间的关系。
虽然只是一条极细的因果,但有鉴于段明伟身上的些微特殊,宋初还是打算稍微留意一下这个人。
上班期间,杜仲不会有太多闲暇时间处理私人关系,很快就返回了科室,宋初也在约定好午饭的时间和地点后离开了。
宋妈妈交代下的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找到医美柜台,宋初一边在导购的热情攻势下买买买,一边听电话那端的闺蜜大呼小叫。
小葩当然知道段明伟和杜仲在同一家医院工作,但她并没有想过宋初还会和杜仲有交集。
“不用担心,只要你把诅咒的事情告诉他,他绝对不会再有任何杂念,还会感谢你的不约之恩哒!”闺蜜信誓旦旦地说。
宋初觉得,事情大概不会如闺蜜所说般展开,不过,她还是表示了赞同。
实在不行,她就现场触发一下,反正杜仲的手也受伤了,再添点刚好一起休养。
宋初还问了问段明伟的事。
比如说,他的养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好不好相处,闺蜜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去家里拜访过之类的。
私事八卦这种话题很容易勾起耳朵的食欲,原本还惦记着麻辣烫的导购大姐也听得津津有味,就连旁边那个拿着两种芦荟膏比来比去的妹子都频频向这里投注着目光。
宋初也很无奈,闺蜜那嗓音音量和穿透力都是天生的,跟她的手机听筒真的没关系。
只不过在多看了几眼那芦荟膏妹子以后,宋初不着痕迹地凑近了几步,确认了她的脸。
戴着宽边鸭舌帽和大墨镜的妹子下意识地躲了躲,又向下拉了一下帽沿。
宋初沉默无声地递出便签纸和签字笔。
妹子配合默契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切都跟电影里的地下接头场景一模一样。
收好这张新鲜出炉的大明星亲笔签名,宋初用嘴型比了个谢谢,躲到一边看着这妹子匆忙去收银台结账离开。
想不到运气这么好,来医院买个东西还能碰到林诺那小子的梦中情人大明星。
嗯,这说明,这家医美的产品质量真的不错,可以再买点屯着。
宋初虽然不健谈,但电话粥的长度可以由单方面决定,杜仲的短信在最后关头拯救了宋初的手机电量。
意外总是时时发生的,杜仲今天中午没有出门吃饭的时间,只好爽约了。
宋初在斟酌一番后,再次担当起了外卖小妹的工作,决定去送饭。
毕竟,她今天来找杜仲的原因很简单,一是遵循惯常的礼仪请客赔礼,二是给杜仲提供一个解释。
只要能满足这两点,吃饭的地点和环境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限制因素。
不过,当她抱着一摞饭盒走进医院的大厅时,真正举足轻重的障碍出现了。
......
阴魂不散啊!
眼前的这两个人立即触发了宋初的生理性头疼。
冤家路窄啊!
石昆仑和该隐看到特意下楼来接宋初的杜仲,一时间,三个不同品种的雄性生物的脑电波产生了惺惺相惜的共鸣。
睡醒以后的该隐也想起了杜仲是谁。
这不是阿初那个正式的前男友吗?当天这小子跟阿初约会的时候,他差点没忍住立刻冲出去扭断杜仲的脖子。
这家伙,竟然敢拉阿初的手!
他都......他其实也拉过......但是!都被他拉过了,怎么能再被别的男人碰?
前男友怎么了?当年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他都准备向阿初求婚了,就算失败——十有八九会失败,那他也是阿初正式的前未婚夫了!
该隐看向杜仲的眼神立刻火花四射,石昆仑默默地退了半步,扮演一位宽宏大量的老实人角色。
宋初觉得,她的胃也要开始痛了。
今天大概不宜吃饭。
气氛诡异的三男一女自然吸引了大厅里不少围观群众的注意,在有人掏出手机拍摄下一段现实版修罗场之前,宋初决定做点什么。
不用怀疑,假如有人真的拍了这个视频放在网上,挨骂的人只会是她!
“我订了外卖,要不大家找个地方一起吃?”宋初满脸堆笑,语气小心翼翼地建议。
“好好好,刚好我也饿了,我来帮你拿。”
石昆仑永远是最懂事的。
抱走宋初手里的外卖盒,石昆仑还招呼了杜仲一声:“朋友,你知道哪里适合让我们一起吃个饭吗?”
杜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这是医院,不是饭馆,没有让你们聚餐的地方。”
“嗯......”石昆仑低头看看手里的饭盒,真挚地看向宋初,“指桑骂槐。”
宋初抬手拿起最上面的两盒酱油炒饭,拉着杜仲走开,边走边回头微笑:
“我们俩去吃个便饭,你们自己找地方解决吧,记得不要浪费粮食。”
石昆仑回手就把饭盒送给了早就蠢蠢欲动的保安大叔,和该隐一起,依然坚持不懈地跟在了宋初身后。
当前情景危险系数5.0,必须防范。
杜仲微微转头看了看身后两米远的两个男人,凑近宋初,悄声问:“需要我帮你报警吗?”
宋初无力地摆摆手:“没用,他们管不了。”
杜仲皱眉:“这两人什么来历?背景很深?”
想了想,宋初回道;“深度不清楚,厚度和黏度都很惊人。”
杜仲不由失笑,推了推眼镜:“难得听你这么损人。”
宋初无奈:“我也是被逼的。”
“嗯,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杜仲莞尔。
来到科室所在的这层楼,杜仲先跟同事们打了声招呼,让他们有事去隔壁叫他,就拿着自己的水杯和宋初一起进了临时上任的休息间,准备解决午饭。
忙了一上午加中午的杜仲早已被酱油炒饭的香气勾得饥肠辘辘,而且他现在面对宋初时也更从容,再也不会像大学时那样,在食堂吃饭不小心坐到宋初隔壁桌的时候,连拿筷子的姿势都要再三斟酌。
筷子戳进饭里,杜仲的动作顿了顿,宋初劝他:
“你先吃两口。”
饿,是真的饿,之前头重脚轻那股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杜仲不再客气,开始往嘴里扒饭。
宋初慢条斯理地用筷子一小块一小块地挑起米饭。
杜仲吃光半盒炒饭,喝了两口凉白开,这才觉得活过来了。
“自从上班以后,我就觉得能够按时三餐,每餐都能不慌不忙地吃饱,也是一种幸福。”
“嗯。”宋初偏了偏头。
她听到了脚步声。
“小杜,跟我去趟八床,那小孩的骨肉瘤又恶化了。”白大褂中年医生走进来。
杜仲立刻扔下筷子,刷地站起身:“他家里同意做截肢了?”
“还在吵,”中年医生按了按太阳穴,声音疲惫,“不然还能怎么办,要命还是要腿?”
杜仲没回答。
这个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看着那个八岁的小男孩,冷静地得出那个最正确的答案。
“你去忙吧,我在这边等你。”宋初不等杜仲跟她说什么,直接回道。
果然,在医院这种地方,意外是时时发生的。
杜仲很理解段明伟此时此刻的感受。
生死面前,任何的反应都不为过,任何的安慰都显得苍白无力。
杜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劝道:“早点习惯吧,这是医院。”
“我、我该做点什么的,我应该做点什么,我应该能做到点什么的......”
段明伟仿佛没有听到杜仲的话,自顾自地喃喃自语。
“生死有命,人力却有限,”杜仲也坐在了台阶上,与段明伟相隔半步,“都以为现代医学的发展已经很辉煌了,都以为我们医生就该能跟死神抢回来所有人,但其实,你也是医学生,你也该知道,我们所掌握的知识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能真正解决的、根治的病痛,也不过尔尔罢了。”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颓废,还有很多病人在等着你,去下楼转转呼吸点新鲜空气,早点振作吧。”
杜仲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打算离开,给段明伟一点整理心情的空间。
见宋初正看着段明伟的背影若有所思,杜仲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拉着她回到走廊。
“人死不能复生。”宋初突然说道。
杜仲看了她一眼:“这是自然,所以才要珍惜眼前。”
宋初没接他的话,转移了话题:“你跟他的关系很好吗?”
“你说段明伟?”杜仲点头,“还不错,毕竟是校友,在学校的时候他就以苦行僧的作风闻名,是一个特别努力的人。”
“可惜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有结果的。”宋初淡淡地道。
杜仲抿了抿嘴,像是要微笑,又像是在自嘲。
“段明伟有个女朋友,人长得漂亮,家世又好,段明伟不过是个被普通家庭领养的普通人,医生这职业又忙又累,还挣不了大钱,我们都以为他们俩一定没戏,毕竟这不是光凭努力就能拉近的差距,之前也确实听说他女朋友家里在强烈反对。”
“不过前些日子段明伟说,他女朋友没有放弃,一直在与家里抗争,而段明伟也发誓一定要对得起她的坚持,我们又觉得,他的努力其实是能得到回报的。”
听到这里,宋初停下了脚步。
“段明伟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
......
缘,妙不可言。
宋初从来不会随意探查旁人的记忆,她的好奇心更是十分有限,所以她还真不知道段明伟和闺蜜小葩之间的关系。
虽然只是一条极细的因果,但有鉴于段明伟身上的些微特殊,宋初还是打算稍微留意一下这个人。
上班期间,杜仲不会有太多闲暇时间处理私人关系,很快就返回了科室,宋初也在约定好午饭的时间和地点后离开了。
宋妈妈交代下的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找到医美柜台,宋初一边在导购的热情攻势下买买买,一边听电话那端的闺蜜大呼小叫。
小葩当然知道段明伟和杜仲在同一家医院工作,但她并没有想过宋初还会和杜仲有交集。
“不用担心,只要你把诅咒的事情告诉他,他绝对不会再有任何杂念,还会感谢你的不约之恩哒!”闺蜜信誓旦旦地说。
宋初觉得,事情大概不会如闺蜜所说般展开,不过,她还是表示了赞同。
实在不行,她就现场触发一下,反正杜仲的手也受伤了,再添点刚好一起休养。
宋初还问了问段明伟的事。
比如说,他的养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好不好相处,闺蜜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去家里拜访过之类的。
私事八卦这种话题很容易勾起耳朵的食欲,原本还惦记着麻辣烫的导购大姐也听得津津有味,就连旁边那个拿着两种芦荟膏比来比去的妹子都频频向这里投注着目光。
宋初也很无奈,闺蜜那嗓音音量和穿透力都是天生的,跟她的手机听筒真的没关系。
只不过在多看了几眼那芦荟膏妹子以后,宋初不着痕迹地凑近了几步,确认了她的脸。
戴着宽边鸭舌帽和大墨镜的妹子下意识地躲了躲,又向下拉了一下帽沿。
宋初沉默无声地递出便签纸和签字笔。
妹子配合默契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切都跟电影里的地下接头场景一模一样。
收好这张新鲜出炉的大明星亲笔签名,宋初用嘴型比了个谢谢,躲到一边看着这妹子匆忙去收银台结账离开。
想不到运气这么好,来医院买个东西还能碰到林诺那小子的梦中情人大明星。
嗯,这说明,这家医美的产品质量真的不错,可以再买点屯着。
宋初虽然不健谈,但电话粥的长度可以由单方面决定,杜仲的短信在最后关头拯救了宋初的手机电量。
意外总是时时发生的,杜仲今天中午没有出门吃饭的时间,只好爽约了。
宋初在斟酌一番后,再次担当起了外卖小妹的工作,决定去送饭。
毕竟,她今天来找杜仲的原因很简单,一是遵循惯常的礼仪请客赔礼,二是给杜仲提供一个解释。
只要能满足这两点,吃饭的地点和环境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限制因素。
不过,当她抱着一摞饭盒走进医院的大厅时,真正举足轻重的障碍出现了。
......
阴魂不散啊!
眼前的这两个人立即触发了宋初的生理性头疼。
冤家路窄啊!
石昆仑和该隐看到特意下楼来接宋初的杜仲,一时间,三个不同品种的雄性生物的脑电波产生了惺惺相惜的共鸣。
睡醒以后的该隐也想起了杜仲是谁。
这不是阿初那个正式的前男友吗?当天这小子跟阿初约会的时候,他差点没忍住立刻冲出去扭断杜仲的脖子。
这家伙,竟然敢拉阿初的手!
他都......他其实也拉过......但是!都被他拉过了,怎么能再被别的男人碰?
前男友怎么了?当年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他都准备向阿初求婚了,就算失败——十有八九会失败,那他也是阿初正式的前未婚夫了!
该隐看向杜仲的眼神立刻火花四射,石昆仑默默地退了半步,扮演一位宽宏大量的老实人角色。
宋初觉得,她的胃也要开始痛了。
今天大概不宜吃饭。
气氛诡异的三男一女自然吸引了大厅里不少围观群众的注意,在有人掏出手机拍摄下一段现实版修罗场之前,宋初决定做点什么。
不用怀疑,假如有人真的拍了这个视频放在网上,挨骂的人只会是她!
“我订了外卖,要不大家找个地方一起吃?”宋初满脸堆笑,语气小心翼翼地建议。
“好好好,刚好我也饿了,我来帮你拿。”
石昆仑永远是最懂事的。
抱走宋初手里的外卖盒,石昆仑还招呼了杜仲一声:“朋友,你知道哪里适合让我们一起吃个饭吗?”
杜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这是医院,不是饭馆,没有让你们聚餐的地方。”
“嗯......”石昆仑低头看看手里的饭盒,真挚地看向宋初,“指桑骂槐。”
宋初抬手拿起最上面的两盒酱油炒饭,拉着杜仲走开,边走边回头微笑:
“我们俩去吃个便饭,你们自己找地方解决吧,记得不要浪费粮食。”
石昆仑回手就把饭盒送给了早就蠢蠢欲动的保安大叔,和该隐一起,依然坚持不懈地跟在了宋初身后。
当前情景危险系数5.0,必须防范。
杜仲微微转头看了看身后两米远的两个男人,凑近宋初,悄声问:“需要我帮你报警吗?”
宋初无力地摆摆手:“没用,他们管不了。”
杜仲皱眉:“这两人什么来历?背景很深?”
想了想,宋初回道;“深度不清楚,厚度和黏度都很惊人。”
杜仲不由失笑,推了推眼镜:“难得听你这么损人。”
宋初无奈:“我也是被逼的。”
“嗯,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杜仲莞尔。
来到科室所在的这层楼,杜仲先跟同事们打了声招呼,让他们有事去隔壁叫他,就拿着自己的水杯和宋初一起进了临时上任的休息间,准备解决午饭。
忙了一上午加中午的杜仲早已被酱油炒饭的香气勾得饥肠辘辘,而且他现在面对宋初时也更从容,再也不会像大学时那样,在食堂吃饭不小心坐到宋初隔壁桌的时候,连拿筷子的姿势都要再三斟酌。
筷子戳进饭里,杜仲的动作顿了顿,宋初劝他:
“你先吃两口。”
饿,是真的饿,之前头重脚轻那股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杜仲不再客气,开始往嘴里扒饭。
宋初慢条斯理地用筷子一小块一小块地挑起米饭。
杜仲吃光半盒炒饭,喝了两口凉白开,这才觉得活过来了。
“自从上班以后,我就觉得能够按时三餐,每餐都能不慌不忙地吃饱,也是一种幸福。”
“嗯。”宋初偏了偏头。
她听到了脚步声。
“小杜,跟我去趟八床,那小孩的骨肉瘤又恶化了。”白大褂中年医生走进来。
杜仲立刻扔下筷子,刷地站起身:“他家里同意做截肢了?”
“还在吵,”中年医生按了按太阳穴,声音疲惫,“不然还能怎么办,要命还是要腿?”
杜仲没回答。
这个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看着那个八岁的小男孩,冷静地得出那个最正确的答案。
“你去忙吧,我在这边等你。”宋初不等杜仲跟她说什么,直接回道。
果然,在医院这种地方,意外是时时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