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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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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放下笔,握住我抱在他腰上的手。

    心里涩然地笑着,我那表哥,竟如此对我,以麝香之毒伤我孩子;二皇子虽然出于无心,却是我那孩子的直接杀手……与宇文坼血脉相连,与二皇子情意不浅,到头来,全都弄的我遍体鳞伤……

    什么都回到了从前,我依旧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唯一可以信任,可以依靠的人,只是叔叔。一直都只有叔叔……

    不得不说,在我心情极度萎靡的情况下来边地的军营,是最能替我疗伤的良药。疗的不是身体上的伤,是心里的伤痕。

    外出踏青时,看着生活在边地贫困的村民,有的甚至衣不能避体,食不能果腹;在营地时,看着将士操练时雄赳赳、气昂昂的英姿,想着即将到来的战场上的硝烟锋芒……

    一看到,一想到那些,我暗自奚落自己仅因一己之痛而整日哀哀戚戚。

    与生活在最低层的村民相比,我过的是众婢服侍的生活,从不知穷困为何物;与将士们相比,他们在战场上生死一线,我在奢侈的金屋里安享荣华。

    我还有什么资格自怨自艾?

    于是没再颓丧,某一日,佐倬上山采药,我跟了去。虽然对药物一无所长,不过,在人手紧张的战事之前,我打打下手总是好的。

    叔叔不舍我劳累,然而看着我在佐倬的指导下挖药挖的兴致勃勃,见到我一改连日来的郁郁寡欢,重又笑的开怀,他也便任着我去了。

    我知道,在他看到我发自内心的笑容的时候,对我小产后一直伤怀的担忧也消散了。战事在即,我不再让他为我分心,便是对他最好的体衅。

    我注定做不了贤内助,此刻唯一能做的,便是让叔叔一心一意的去谋略战事,不扰他的心。

    这段日子以来,叔叔做的最多的,便是与四皇子探讨军政。他要四皇子在他放权的时候取代他如今的位置,亦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四皇子是值得信赖和托付的一个人。

    舞乐娘每日都会做些糕点给他们做夜宵,有时候我会亲自给他们送去。他们论军事的时候,我也会插上一两句话。不过,每次我送去的糕点,全都被我一个人不知不觉的吃完了。

    终于有一日,叔叔侃道,你不能再这样吃下去。

    我想起头晚他抱我的时候说我重了,当下羞恼成怒。

    四皇子埋头看折子,嘴角努力的隐忍着笑意。

    于是拿了装糕点的食篮离了去,暗暗诋毁军帐果然不是女人该待的地方。

    边地地形辽阔,一望平川,远处才有高山竣岭。这样的地方,是适合跑马征战的。闲的无事,见士兵削竹围栅栏,我过去要了些削好的竹片,士兵诚惶诚恐的给了我。

    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士兵,见到我这一女子过来搭讪,羞涩可比大姑娘,竟是垂着头不敢与我直视。我想起了几年前初见冷制和无双时,也是那般光景。那时候的冷制和无双,如他一样的羞涩。

    无端地想起死去了的无双,对那士兵我也有了几分好感。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他垂着头,“莫言。”

    “莫言……莫要言说?”我唏嘘道:“为什么不愿对我说?”

    他汗颜,“我姓莫名言。”

    我恍然大悟。

    看着我要来的那些竹片,我原打算用作做纸鸢的材料。于是问道:“你会做纸鸢么?”这样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这样一马平川的边地,是再适合不过放纸鸢的地方。纸鸢我是不会做的,叔叔应该会,我却不能拿这样的小事去叨扰叔叔。

    他点头。

    钉好竹片后,他敷了个蜻蜓形状的纸鸢给我。我拿起墨笔,打算在蜻蜓的翅膀上写点什么。想起了叔叔,我在蜻蜓的右边翅膀上写了‘执子之手’,又在左边的翅膀上写了‘与子偕老’。

    他微微脸红,想来是觉得我一女子的行径太出格。

    蓝天白云,空中起了微风,我放开了线,纸鸢平缓地飞上了天空。

    纸鸢越飞越远,我也跟着走走停停。

    “姑娘,军中不能乱走。”他突然上前说道。

    是的,军中不可任意妄为。叔叔治军一向严谨,女子不得入军营。后来因为佐倬的缘故,这项规定倒是废去了,不过,有些惯例,早已成了不成文的明文规定。

    他叫我‘姑娘’,很显然的,这个看起来刚入伍的士兵并不知道我的身份。虽然我是叔叔的王妃,此时依然听了他的话,没让他为难。

    才要收线,叔叔和四皇子等人巡视军营,往这里走了过来。叔叔也一眼看到了我,见我有心情放纸鸢,他的眉梢眼角皆是温柔的笑意。

    “参见两位亲王,和各位将军!”见到叔叔和四皇子过了来,那士兵急急侧跪请安。叔叔挥手,示意他起身。

    只顾着看叔叔,没料收线收的急,纸鸢被军营里那棵参天槐树上的枝桠挂着了。四皇子笑谑了句“纸鸢被勾着了”,我才意识到扯线扯了半天也没动静。

    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往槐树上看去,四皇子施展轻功临空飞起,取下那只纸鸢后,又平安的落了地。他身形矫健,施展轻功的姿势也极其优美,周围的将士们一片喝彩声。

    背向着众人,他将那纸鸢交到我手里时,无意识的低眼,见到了纸鸢身上我写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几字。他的目光似乎微微黯淡,随即又若无其事的笑了笑,坦然的让我拿好纸鸢。

    我也只作若无其事的笑。

    叔叔过来了我身边,四皇子和其他的将军继续巡视军营。

    那士兵并没立刻离去,直到一将军笑着说‘别站那里扰了王爷和王妃的清净’后,他才随四皇子等人一起走开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叔叔看着我写的字,眼底明明是暖融融的笑意,却故意不解风情的说道:“他罚你抄书思过,你的书法倒是好了,以前就没见你的字写的这么好过。”

    想起了佐倬对叔叔的身体里还有中毒迹象的疑惑,我问着叔叔,“冰魄之毒解了,身体可好些了?”

    他轻柔地看我,怎么也看不够似的,“这可是个好现象,汐儿关心我的身体了。呵呵,即使我身体里毒性已清,我也宁愿再中毒一次啊。”

    叔叔何时这么蜜语甜言过,他这么回答我,倒是让我起疑了。于是很正经的道:“我问你话,你倒是好好地答啊。身体好了就是好了,要还有其他的病症,战事在即,你倒是先医好你的身体。”

    他低眼凝视着我,眸子半眯着,神思带几分复杂,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道:“即使又中了什么毒,也是因为太迷恋汐儿啊。”

    我只以为他话里的意思,是说古来就有的那什么相思之苦之类的煽情的话,也便没深究,只是第一次听着他如此露骨的话,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吁了声,唤来了赤电,说道:“到了军营以后,都没怎么陪你,今日下午带你去边塞散散心。”

    我道:“你离了军营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释誉和众位将军都在。”话毕,他扶我上马,拥着我策马离去。

    边地的地形闭塞,土地虽然肥沃,因与外乡不相往来,城池难免寒碜,比不上我见过的富蔗之地的一个偏远市镇。叔叔带我出城,来看这壮阔边塞,无际旷野,来看他一手开拓的疆土。

    八年之前,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还是北邪国的疆土,这辽阔美丽的绿野仍被外族霸占。直至那年叔叔出征,经过三年的战事,才将北邪国一举歼灭,将其残余部落赶至漠北一带,将边地囊入了祁月国的版图。

    夕阳余晖斜照在苍茫边地上,远山雄浑。高山峻岭间,隐约有云海翻涌,山峰的轮阔被夕阳的金辉勾勒上淡淡金边。

    我的眼前是大片深浓的绿,绿得没有尽头,仿佛一直延伸到天边。我从不知道,这边塞的牧野竟能辽阔至此,已近金秋,植被依然是一带绿色。天地之阔,山河之壮,穷竭自然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