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林安清讲述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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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内容是这样:
“林安清,男,现年25岁,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干事,身份证号xxxxxxxxxxx。我本人在此承认,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信后附上你出生时我和你的亲子鉴定书原件。
我本人持有林氏上市公司30%的原始股权,已全部公证赠予林安清,如果我本人出任何意外,失去自主行动能力,请你立刻持赠予协议主张对林氏公司的控制权,并要求办理股权变更至你名下。林氏是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需对外披露,如果方柏梧不配合,你就告诉他,你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你和我的关系,那将引爆舆论并需接受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对他的发展不利,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冒这个风险。
之所以让你这样做,是因为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身体健康尚在壮年,如无意外则罢,如有意外,那必与方柏梧有关,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你当然要设法救我。
不过,真相没有必要对外人解释,我知,你知,就行。
我,是个成功的男人,一切都是靠我自己白手挣来。我知道外界有传言,说我靠岳家发达,这不过都是些红眼病嫉妒的说法,我若没本事,就靠座金山也发达不了。
我的儿子,你不象我,我知道你不喜欢商场,喜欢安逸,你如果能有为父一半的本事,我早就带你进林氏了,不至于要指望女婿接班。
可女婿如果靠不住,那就只能靠你啦,你毕竟是我的亲生儿子,饮水思源,为父有难,我相信你不会不救。
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你不要报警,只能用我说的办法去对付方柏梧,因为这个方柏梧,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他可能是个神仙,凡人的路数斗不过他。但就算是神仙,也一样会有神仙必守的规矩,会有让他们忌惮的事情。
你别不信,仔细往下看,我会把一切都详详细细地写在这封信里。
当年我娶林子妈妈的时候,她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肚子里的孩子并不是我的,说实话,我是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不介意?但为了成功,总要付出代价,这代价我可以接受。和我谈判的,是我的岳父岳母,我当时提了一个要求,我希望我的小家只属于我,和岳父岳母不要再有任何瓜葛,否则有他们在旁边,再搅和进一个与他们有血缘关系却不属于我的孩子,我和林子妈妈的婚姻只怕长久不了,我的岳父岳母答应了,婚后没多久他们就远渡海外,到去世前都没有再回来本市,林子妈妈唯一出国探亲的那次,实际上就是去替我的岳父岳母办后事。
男人嘛,做大事,心要够狠,占住了就别放手,也不要给别人留余地,老婆孩子,都是男人的战利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即使是她的父母,也没什么可以共享的。
因为要避人说闲话,林子妈妈生产时没有去医院,我请了私人医生来家里接生,还算顺利,她生了一个小女孩儿,长得可爱极了,我非常非常喜欢这个小女孩儿……她跟我又没什么关系,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我们一家三口亲亲热热的,我对她比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还要好。
到林子妈妈怀上林子的时候,我们夫妻分了房睡,那个漂亮的小女孩儿长得象玉娃娃似的,晚上怕黑,林子妈妈要休息,常常就是我起来去陪她。
嗯,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夜晚真是美妙极了。
她和我十分亲热,林子妈妈那会儿白天还要工作,我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更多,她会叽叽呱呱跟我讲许多话,她老跟我说她是天上的仙女,还有几个神仙兄弟,她的兄弟们都一直在睡觉,只有她落入凡间从未离开,为了方便被找到,她身上落有印迹。可是,我仔细查看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根本没有任何瑕疵,雪白晶莹如同露珠,哪里来的什么印迹。
拥有她的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倒象是神仙,只是很可惜,这种神仙日子没过多久就结束了。
她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就冷淡待她,我也没办法,为了不让她靠近我,我只好用暴力对待她。林子妈妈也总是骂她,她很快就变了,不再象是露珠,反倒象是泥巴球儿,我尽量出差躲着她们母女,直到林子出世的那一天,她被独自留在家里……淹死了。
那个晚上我突然惊醒,发现自己身在地底,浸泡在黑乎乎的原油里,身边有一团刺眼的纯白水气,正在凝结成一大滴露珠的模样,却在刚刚显出形状时猛地炸散,水气中慢慢幻化出一尾小小的美人鱼,肌肤晶莹,面容正是那小女孩儿。她淡漠地盯着我,轻轻说道,她轮回千载,没想到最终一次竟遇到我,她的神仙兄弟们都要再世回归,只因为她早在凡间,所以最先出生,却不料意外夭亡。
我的所作所为,她身为小女孩儿时并不明白,可她暗藏在此处的力量却已震怒,因此她没有收回留在凡世的那部分力量,并决定永不再世,任由这个世界毁灭。她说,她和她的兄弟们源出同宗,想要拯救世界,必须全体再世回归,缺一不可,她不配合,那几个神仙兄弟就绝不会找到办法拯救这个世界。她说,按他们的规矩,不能直接伤害凡人,她会放我回去。或许在世界毁灭之前,她的兄弟们会找到我,到那时,希望我告诉她的兄弟们,她为什么不肯回归再世的真相。
我呆呆地听她说完,然后发现自己瞬回了酒店房间,如果不是我身上沾满了原油,我会当作自己是在做梦。三天后我回到家,我的三叔奶奶告诉我,小女孩儿已经淹死了,就死在那个晚上,于是,我更加确信,那尾小美人鱼对我说的话,全是真的。
林子的妈妈给我新出世的女儿,取了和小女孩儿一样的名字,我实在不想再面对这个名字,所以一直叫女儿林子,久而久之,周边几乎再没有人知道林子的大名,更没有人知道,林子曾经有过一个比她大四岁的小姐姐。
我会遭报应吗?
信的内容是这样:
“林安清,男,现年25岁,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干事,身份证号xxxxxxxxxxx。我本人在此承认,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信后附上你出生时我和你的亲子鉴定书原件。
我本人持有林氏上市公司30%的原始股权,已全部公证赠予林安清,如果我本人出任何意外,失去自主行动能力,请你立刻持赠予协议主张对林氏公司的控制权,并要求办理股权变更至你名下。林氏是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需对外披露,如果方柏梧不配合,你就告诉他,你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你和我的关系,那将引爆舆论并需接受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对他的发展不利,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冒这个风险。
之所以让你这样做,是因为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身体健康尚在壮年,如无意外则罢,如有意外,那必与方柏梧有关,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你当然要设法救我。
不过,真相没有必要对外人解释,我知,你知,就行。
我,是个成功的男人,一切都是靠我自己白手挣来。我知道外界有传言,说我靠岳家发达,这不过都是些红眼病嫉妒的说法,我若没本事,就靠座金山也发达不了。
我的儿子,你不象我,我知道你不喜欢商场,喜欢安逸,你如果能有为父一半的本事,我早就带你进林氏了,不至于要指望女婿接班。
可女婿如果靠不住,那就只能靠你啦,你毕竟是我的亲生儿子,饮水思源,为父有难,我相信你不会不救。
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你不要报警,只能用我说的办法去对付方柏梧,因为这个方柏梧,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他可能是个神仙,凡人的路数斗不过他。但就算是神仙,也一样会有神仙必守的规矩,会有让他们忌惮的事情。
你别不信,仔细往下看,我会把一切都详详细细地写在这封信里。
当年我娶林子妈妈的时候,她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肚子里的孩子并不是我的,说实话,我是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不介意?但为了成功,总要付出代价,这代价我可以接受。和我谈判的,是我的岳父岳母,我当时提了一个要求,我希望我的小家只属于我,和岳父岳母不要再有任何瓜葛,否则有他们在旁边,再搅和进一个与他们有血缘关系却不属于我的孩子,我和林子妈妈的婚姻只怕长久不了,我的岳父岳母答应了,婚后没多久他们就远渡海外,到去世前都没有再回来本市,林子妈妈唯一出国探亲的那次,实际上就是去替我的岳父岳母办后事。
男人嘛,做大事,心要够狠,占住了就别放手,也不要给别人留余地,老婆孩子,都是男人的战利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即使是她的父母,也没什么可以共享的。
因为要避人说闲话,林子妈妈生产时没有去医院,我请了私人医生来家里接生,还算顺利,她生了一个小女孩儿,长得可爱极了,我非常非常喜欢这个小女孩儿……她跟我又没什么关系,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我们一家三口亲亲热热的,我对她比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还要好。
到林子妈妈怀上林子的时候,我们夫妻分了房睡,那个漂亮的小女孩儿长得象玉娃娃似的,晚上怕黑,林子妈妈要休息,常常就是我起来去陪她。
嗯,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夜晚真是美妙极了。
她和我十分亲热,林子妈妈那会儿白天还要工作,我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更多,她会叽叽呱呱跟我讲许多话,她老跟我说她是天上的仙女,还有几个神仙兄弟,她的兄弟们都一直在睡觉,只有她落入凡间从未离开,为了方便被找到,她身上落有印迹。可是,我仔细查看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根本没有任何瑕疵,雪白晶莹如同露珠,哪里来的什么印迹。
拥有她的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倒象是神仙,只是很可惜,这种神仙日子没过多久就结束了。
她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就冷淡待她,我也没办法,为了不让她靠近我,我只好用暴力对待她。林子妈妈也总是骂她,她很快就变了,不再象是露珠,反倒象是泥巴球儿,我尽量出差躲着她们母女,直到林子出世的那一天,她被独自留在家里……淹死了。
那个晚上我突然惊醒,发现自己身在地底,浸泡在黑乎乎的原油里,身边有一团刺眼的纯白水气,正在凝结成一大滴露珠的模样,却在刚刚显出形状时猛地炸散,水气中慢慢幻化出一尾小小的美人鱼,肌肤晶莹,面容正是那小女孩儿。她淡漠地盯着我,轻轻说道,她轮回千载,没想到最终一次竟遇到我,她的神仙兄弟们都要再世回归,只因为她早在凡间,所以最先出生,却不料意外夭亡。
我的所作所为,她身为小女孩儿时并不明白,可她暗藏在此处的力量却已震怒,因此她没有收回留在凡世的那部分力量,并决定永不再世,任由这个世界毁灭。她说,她和她的兄弟们源出同宗,想要拯救世界,必须全体再世回归,缺一不可,她不配合,那几个神仙兄弟就绝不会找到办法拯救这个世界。她说,按他们的规矩,不能直接伤害凡人,她会放我回去。或许在世界毁灭之前,她的兄弟们会找到我,到那时,希望我告诉她的兄弟们,她为什么不肯回归再世的真相。
我呆呆地听她说完,然后发现自己瞬回了酒店房间,如果不是我身上沾满了原油,我会当作自己是在做梦。三天后我回到家,我的三叔奶奶告诉我,小女孩儿已经淹死了,就死在那个晚上,于是,我更加确信,那尾小美人鱼对我说的话,全是真的。
林子的妈妈给我新出世的女儿,取了和小女孩儿一样的名字,我实在不想再面对这个名字,所以一直叫女儿林子,久而久之,周边几乎再没有人知道林子的大名,更没有人知道,林子曾经有过一个比她大四岁的小姐姐。
我会遭报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