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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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问他的知己叫什么名字。”人家都说聪明人喜欢和聪明的人交朋友。
“这你就孤陋了吧,这天雪上下,哪个不知道,这雪辰一生的知己便是夏倾。啊……”说完这话,倾儿倒是住了嘴,夏倾是醉楼的主人,这个她倒是有听说,根据自己的推测,面前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夏倾。
“怎么啦!”闫枫因为听到她的话,倒是有些凝眉,他都不知道,她才进城多久,便听说了这么多。
“哎呀,你不会这么小气的是不是?”倾儿有肩膀撞了闫枫的胳膊一下,谄媚的笑道,顺手见手中的东西藏进了自己的袖子里。又想到自己之前的猜测,要这个人真的是夏倾,那么,之前她说了那么雪辰是傻子之类的话,他能放过自己吗,要知道这传言,夏倾和雪辰的友谊。
“呵”闫枫倒抽一口气,开始被这丫头误会自己是夏倾,这会子,她到真的这么认定了。他却私心的不想解释,就让他有这么一点私心吧。
闫枫这样的表情倒是很少见,她心里猜测,他是不是又在想方设法的找自己的麻烦。
“只是不知道你这穿上女装是什么感觉,哈。”她同时也听说了,那个雪辰死的时候,是在城墙上,他一生的知己,是着黑色女装。
“你放心,我说这话,绝对没有贬你的意思,我知道的,这传言多半都是不可信的。我发誓真的没有多想,真的。”倾儿将右手举在自己的头上,伸出两根指头,倒像是发誓的模样。
见闫枫依旧没有说话,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怎么是多年,管他呢,反正觉得和他认识了很多年很多年。这个时候只有转移话题,然后,趁机开溜。
“呀,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忘了呢!”故意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她要说的舞林大会的事,倒真有其事的,她自己本身也是想去看的,现在却是用这个事来转移闫枫的注意力。
“你还没有听说吧,这舞林大会要举行了。”说得煞有介事,生怕闫枫怪责,边说边往后边退,好像理他远一点便安全一些。
听她提到舞林大会,闫枫的心,倒是更纠结了。
他原本以为,她贪玩,玩累了,便会知道回去,他们还住在雪峰,知道老死。可是,她竟然提起了舞林大会。那个地方,那个人。
前些天闫枫便知道了,天朝新皇继位,天歌被留在天朝朝歌,只为守孝。因为天朝繁荣,是兵家必争之地,所以历年来,不过四国为何人统治,这舞林大会定然是在天朝朝歌举行的。那么她去舞林大会,便会去朝歌,而天歌,此时就在朝歌。
倾儿不知道面前这冷酷的家伙,到底在思索这什么,她只是有一个念头,便是拔腿就跑。
倾儿对武功是没有概念的,她只知道,这闫枫每次要抓她来修理的时候,她都跑得和飞起来一样,她也不疑有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什么真功夫。只知道自己是因为逃命的本能所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一句话,人在频临死亡的时候,都是有无穷的潜力的。虽然闫枫要修理她还不至于死那么严重,她却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
闫枫再抬头细看,这倾儿以及跑出了视线之外。
心里喃喃念叨:如果,我说不行,你是不是可以留在天雪。可是,这毕竟是奢望,你们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不过你忘了他多少次,最后总是会相遇,然后义无反顾的爱上。
闫枫准备掉头会醉楼,只是无意间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才发现,自己的包已经干瘪,银去钱空。
这个丫头,自己可谓是千年道行一朝丧。自己下雪峰的时候怎不该煮了隔壁大娘家的鸡,害得这丫头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若是下次见到她,问起这件事,她肯定有吐着舌头说,自己人的钱不算偷之类的话。
天朝朝歌,天越灵堂。
黄袍男子走进,再走进,终于在那个一身雪白的人面前停了下了。
他之所以留下天歌,是一种私心,他自知,风轻辞是一个不好对付的角色,所以天歌有必要留在这里。
天歌鬓角全白,脸色除了有些苍白,倒是泛着柔和的线条。
“你明知道,我留下来,心却死了,何必要让我做这些。”天兮和天歌一样,都是不信命的人。天兮不信命,是因为这老天爷欠他太多,所以认为老天爷迟早会还给他。天歌不信命,是他不敢,他从来不想承认,他和倾儿的缘浅福薄。
既然有缘,既然相遇,便该相守,一直到老。
“你也明明就知道,倾儿她死了,死了。”重复了强调了一遍死字,天兮才看着天歌,其实倾儿死了,他也痛的,只是他要做这天下的王,天歌放弃了他自己的责任,他便为他扛起,可是,他都自怨自艾了这么久,为何还要这般苦苦纠缠,那满头的白发,又是何苦。
“是,她死了。”天歌只是这么回了一句,仿佛,那个倾儿本就与他无关,他就是行尸走肉,活着只是在呼吸。
“你既然知道,为何还有这么对自己。”苦苦想必,是你天歌该做出来的事,你那些凌云之志呢,你的天下太平呢,你都忘了吗。
“呵呵,我现在,恨不得这天下为她陪葬。”若不是为了这天下太平,他早就和她浪迹江湖去了,可是,就为了那几个字,白白让他们彼此错过。
“你何时糊涂到说出这样的话了,看来,我真是白指望你了。”天兮一副孺子不可教的姿态,转身便要走。
“你若求我,未必。”天歌看着他身上的黄袍,以及那有些颤抖的背影。
天兮转身,倒是抬起了自己的黄袍,不慌不忙的跪了下去,倒是旁边的奴才看到了惊了一跳,赶忙跪下。
“你何必这样。”天歌走过去将他扶起。
“这天下,本来该是你的,我跪你,该是理所应当,你也受得起。”只是看你还如何忍心拒绝这要求。
“你为什么不问他的知己叫什么名字。”人家都说聪明人喜欢和聪明的人交朋友。
“这你就孤陋了吧,这天雪上下,哪个不知道,这雪辰一生的知己便是夏倾。啊……”说完这话,倾儿倒是住了嘴,夏倾是醉楼的主人,这个她倒是有听说,根据自己的推测,面前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夏倾。
“怎么啦!”闫枫因为听到她的话,倒是有些凝眉,他都不知道,她才进城多久,便听说了这么多。
“哎呀,你不会这么小气的是不是?”倾儿有肩膀撞了闫枫的胳膊一下,谄媚的笑道,顺手见手中的东西藏进了自己的袖子里。又想到自己之前的猜测,要这个人真的是夏倾,那么,之前她说了那么雪辰是傻子之类的话,他能放过自己吗,要知道这传言,夏倾和雪辰的友谊。
“呵”闫枫倒抽一口气,开始被这丫头误会自己是夏倾,这会子,她到真的这么认定了。他却私心的不想解释,就让他有这么一点私心吧。
闫枫这样的表情倒是很少见,她心里猜测,他是不是又在想方设法的找自己的麻烦。
“只是不知道你这穿上女装是什么感觉,哈。”她同时也听说了,那个雪辰死的时候,是在城墙上,他一生的知己,是着黑色女装。
“你放心,我说这话,绝对没有贬你的意思,我知道的,这传言多半都是不可信的。我发誓真的没有多想,真的。”倾儿将右手举在自己的头上,伸出两根指头,倒像是发誓的模样。
见闫枫依旧没有说话,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怎么是多年,管他呢,反正觉得和他认识了很多年很多年。这个时候只有转移话题,然后,趁机开溜。
“呀,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忘了呢!”故意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她要说的舞林大会的事,倒真有其事的,她自己本身也是想去看的,现在却是用这个事来转移闫枫的注意力。
“你还没有听说吧,这舞林大会要举行了。”说得煞有介事,生怕闫枫怪责,边说边往后边退,好像理他远一点便安全一些。
听她提到舞林大会,闫枫的心,倒是更纠结了。
他原本以为,她贪玩,玩累了,便会知道回去,他们还住在雪峰,知道老死。可是,她竟然提起了舞林大会。那个地方,那个人。
前些天闫枫便知道了,天朝新皇继位,天歌被留在天朝朝歌,只为守孝。因为天朝繁荣,是兵家必争之地,所以历年来,不过四国为何人统治,这舞林大会定然是在天朝朝歌举行的。那么她去舞林大会,便会去朝歌,而天歌,此时就在朝歌。
倾儿不知道面前这冷酷的家伙,到底在思索这什么,她只是有一个念头,便是拔腿就跑。
倾儿对武功是没有概念的,她只知道,这闫枫每次要抓她来修理的时候,她都跑得和飞起来一样,她也不疑有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什么真功夫。只知道自己是因为逃命的本能所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一句话,人在频临死亡的时候,都是有无穷的潜力的。虽然闫枫要修理她还不至于死那么严重,她却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
闫枫再抬头细看,这倾儿以及跑出了视线之外。
心里喃喃念叨:如果,我说不行,你是不是可以留在天雪。可是,这毕竟是奢望,你们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不过你忘了他多少次,最后总是会相遇,然后义无反顾的爱上。
闫枫准备掉头会醉楼,只是无意间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才发现,自己的包已经干瘪,银去钱空。
这个丫头,自己可谓是千年道行一朝丧。自己下雪峰的时候怎不该煮了隔壁大娘家的鸡,害得这丫头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若是下次见到她,问起这件事,她肯定有吐着舌头说,自己人的钱不算偷之类的话。
天朝朝歌,天越灵堂。
黄袍男子走进,再走进,终于在那个一身雪白的人面前停了下了。
他之所以留下天歌,是一种私心,他自知,风轻辞是一个不好对付的角色,所以天歌有必要留在这里。
天歌鬓角全白,脸色除了有些苍白,倒是泛着柔和的线条。
“你明知道,我留下来,心却死了,何必要让我做这些。”天兮和天歌一样,都是不信命的人。天兮不信命,是因为这老天爷欠他太多,所以认为老天爷迟早会还给他。天歌不信命,是他不敢,他从来不想承认,他和倾儿的缘浅福薄。
既然有缘,既然相遇,便该相守,一直到老。
“你也明明就知道,倾儿她死了,死了。”重复了强调了一遍死字,天兮才看着天歌,其实倾儿死了,他也痛的,只是他要做这天下的王,天歌放弃了他自己的责任,他便为他扛起,可是,他都自怨自艾了这么久,为何还要这般苦苦纠缠,那满头的白发,又是何苦。
“是,她死了。”天歌只是这么回了一句,仿佛,那个倾儿本就与他无关,他就是行尸走肉,活着只是在呼吸。
“你既然知道,为何还有这么对自己。”苦苦想必,是你天歌该做出来的事,你那些凌云之志呢,你的天下太平呢,你都忘了吗。
“呵呵,我现在,恨不得这天下为她陪葬。”若不是为了这天下太平,他早就和她浪迹江湖去了,可是,就为了那几个字,白白让他们彼此错过。
“你何时糊涂到说出这样的话了,看来,我真是白指望你了。”天兮一副孺子不可教的姿态,转身便要走。
“你若求我,未必。”天歌看着他身上的黄袍,以及那有些颤抖的背影。
天兮转身,倒是抬起了自己的黄袍,不慌不忙的跪了下去,倒是旁边的奴才看到了惊了一跳,赶忙跪下。
“你何必这样。”天歌走过去将他扶起。
“这天下,本来该是你的,我跪你,该是理所应当,你也受得起。”只是看你还如何忍心拒绝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