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第252章 生日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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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要问他,是骑马去,还是像普通人那样散着步,一路踏青,走到烟霞山的山顶,就见他,已经霸气的勾起她的手,抬腿便往城北的方向,不疾不慢的走了起来。
“咱们散步去,不骑马?”刘玲有点傻呆的问了一句,然后还回头瞄了眼踏雪寻梅,就见那马,真像成了精一样,居然跟叶霄一个德性的抬着头,目中无人的跟在后面,那雄赳赳的样子,只差没在它身上挂满勋章……
惊奇的是,它发现刘玲回头看它,它还冲刘玲翻了翻马唇……
刘玲额上挂了三条黑线,就听叶霄回道:“出城再骑。”
“哦!”她一边回,一边冲踏雪寻梅翻了白眼,然后,惊奇的是,那该死的马,居然也跟着翻白眼,耳朵还像示威那样,抖了抖!
顿时把刘玲看的傻了眼,她知道马有灵性,但就没想到,这马居然能成精。
“枣红妖精!”她脱口抽搐的对着踏雪寻梅说道。
目视着前方的叶霄,深邃的双眼,又如破冰碎玉的笑了。
而踏雪寻梅,居然真像听懂了妖精两个词,居然很不满的冲刘玲喷了个响鼻。
这回额头真挂满黑线了:“它还会说话不成?”
话是问叶霄的,叶霄慵懒的走着,回道:“不会。”
“那我说它是枣红妖精,它眼里好像写着不满,还冲我喷响鼻。”
“嗯。”
“嗯什么?”
“它不满。”
“为什么不满?这马都成精了,确实像妖精。”怪物教的妖精,也骑妖精。
“它是公的。”
“……”
良久,刘玲回过头冲着踏雪寻梅,有些孩子气的道:“公的也能叫妖精,以后,他叫你踏雪寻梅,我就叫你枣红妖精,明白了吗?听话,我以后,就给你好吃的。”
说着,她晃了晃手里的食盒,结果,踏雪寻梅居然很不给面子的又冲刘玲喷了个响鼻,那闪亮闪亮的马眼里,好像写着:本坐骑不稀罕!
刘玲无语了,索性不再理它,拎着食盒便回头问叶霄:“饿吗?我做了不少养胃的糕点,还有红枣姜茶,要不要边走边吃?”
叶霄侧脸,面无表情的瞥了她一眼:“我是它?”
意思是,刚才她拿吃的逗跳雪寻梅,现在又来问他饿不饿,因此,他打了个比喻。
刘玲嘴角轻抽了一下,撇了撇嘴,调子轻快的道:“什么样的马,就有什么样的主人,你自然是比马厉害的,怎么会是它呢。”
叶霄不动声色的忽然道:“我驾驭它。”
简单的四个字,但这四个字,语气里,不像往日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到是有了几分得意和玩味,也回答的很无厘头,让刘玲十分无语。
“所以你是它主人嘛!都一个德性。”
叶霄扬了扬眉,紧了紧她的手,然后语调平静的道:“好马需驯服,如你。”
如她?
她是马!
下一秒,刘玲便想到,如果她是马,那他就要骑,该死!
是她脑子不纯洁,还是他故意装大尾巴狼?
霎时,刘玲脸“熟”了,想到最近几晚的耳鬓厮磨,便只差没在脸上丢一把孜然,然后就可以直接享用。
……
刘玲觉得,不能在这个话题上再暧~昧下去,赶紧转移话题问道:“席若华救活了吗?”
“嗯。”
“那他现在和杨月儿怎么样了?”
“回了杨家。”
“准备成亲吗?”
叶霄又扫了她一眼,看她脸上的红晕未褪,便知,她已知晓刚才那话中的真意,胸膛不由微微一颤,面无表情的道:“不然呢?”
他的双眼本就深邃如冰,透明的仿佛能直视人的心底,所以,有时在讨论什么事的时候,他的气场总是强大的稳压所有人,再加上身高体型的各种差距,刘玲的那种弱小,简直可以到忽略不计。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的差距。
刘玲磨了磨牙,赶紧转移视线不看他,嗡嗡的道:“不问你了,跟你没法愉快的说话。”
她的声线没有波动,很平和,尤其是耳红根,点点珠红的晕色,看得叶霄十分愉悦,因此,他抿了抿唇,没再气她的道:“他看似没有气息,但实则神智尚在,并没有完全咽气。”
听他说了句人话,刘玲才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那这么说,杨月儿抛弃了一切,跟他结阴婚,对他宣誓,他其实都知道的。”
“嗯。”
刘玲笑了一下,然后哼哼的道:“既然明明没有咽气,那欧阳之前为什么不出手相救?所谓救人一命不是胜造七级浮屠嘛?”
“缘份没到。”叶霄也像欧阳那样,打了个玄机,而真相在叶霄心里只有一个,那就是席若华为他的女人犯了相思,轻顾性命,他又何必让欧阳出手相救?
若不是杨月儿执意结阴婚,他也懒得让欧阳出手。
至于李家兄妹,这次没有在中间捣鬼,那是因为,他们今天没空!以后……他也不会让李家有空。
当然,在新城县,他也不需要有赵志杰的眼线和说客。
所以,从今以后,他会让李家,忙的焦头烂额!
两人一路步行出了北城,就到了烟霞山的山脚,就见蜿蜒迂回的青石路下,有一座小木桥,此桥横跨一条山涧,水不深,但很清澈,但煞风景的是,青石路的那头,居然出现了脸黑如沉墨的李元鹕和李元英两兄妹。
看那样子,是要从山上下来。
刘玲眉梢跳了跳,心里寻思,怪不得今天没看到李家兄妹,原来这两人,一大早就出来踏青了,现在是准备回城?
远远地,李家兄妹看到了叶霄和刘玲,李元鹕眼底瞬间划过阴霾。
今天一早,李家二房那边的曾氏,便哭哭啼啼的跑来跟他说,说二房的李元曦,昨晚彻夜未归,今早有个陌生人在烟霞山的深涧那边,拣到了一只鞋,然后将鞋送到了李家二房的下人手里。
当时,天还没放亮,下人也没看清楚送鞋的是谁,只看到鞋上带着血,又是二房曦少爷的鞋,顿时一个个吓的魂飞魄散,立马将鞋交给了曾氏。
曾氏一看那鞋,居然还带着血,便心慌意乱的想到,自己儿子,怕是凶多吉少了,赶紧惊惶的来找大房的嫡长子李元鹕。
曾氏哭嚎着要李元鹕派人去看看,结果,还真在烟霞山看到了李元曦的尸体,而同时,死在李元曦身边的,居然是新城县梨花苑当红的乾旦余小楼。
下人战战兢兢的回禀,说是一定要李元鹕亲自去看看,否则他们不敢擅自报官,无奈下,李元鹕只好亲过来查看。
而李元英因心情不好,又听闻李元曦这个李家的败类死了,因此,便跟着李元鹕过来看看,看看这败类究竟是怎么死的。
结果,上了烟霞山的半山腰,兄妹二人,就看到李元曦和那余小楼,两人居然死的全身赤果,而李元曦的某物,明显粗壮挺立,至于那余小楼,还画着旦角的浓妆,脸上油墨花了一半,而后庭明显半张,里面还有可疑的白色粘液……
正要问他,是骑马去,还是像普通人那样散着步,一路踏青,走到烟霞山的山顶,就见他,已经霸气的勾起她的手,抬腿便往城北的方向,不疾不慢的走了起来。
“咱们散步去,不骑马?”刘玲有点傻呆的问了一句,然后还回头瞄了眼踏雪寻梅,就见那马,真像成了精一样,居然跟叶霄一个德性的抬着头,目中无人的跟在后面,那雄赳赳的样子,只差没在它身上挂满勋章……
惊奇的是,它发现刘玲回头看它,它还冲刘玲翻了翻马唇……
刘玲额上挂了三条黑线,就听叶霄回道:“出城再骑。”
“哦!”她一边回,一边冲踏雪寻梅翻了白眼,然后,惊奇的是,那该死的马,居然也跟着翻白眼,耳朵还像示威那样,抖了抖!
顿时把刘玲看的傻了眼,她知道马有灵性,但就没想到,这马居然能成精。
“枣红妖精!”她脱口抽搐的对着踏雪寻梅说道。
目视着前方的叶霄,深邃的双眼,又如破冰碎玉的笑了。
而踏雪寻梅,居然真像听懂了妖精两个词,居然很不满的冲刘玲喷了个响鼻。
这回额头真挂满黑线了:“它还会说话不成?”
话是问叶霄的,叶霄慵懒的走着,回道:“不会。”
“那我说它是枣红妖精,它眼里好像写着不满,还冲我喷响鼻。”
“嗯。”
“嗯什么?”
“它不满。”
“为什么不满?这马都成精了,确实像妖精。”怪物教的妖精,也骑妖精。
“它是公的。”
“……”
良久,刘玲回过头冲着踏雪寻梅,有些孩子气的道:“公的也能叫妖精,以后,他叫你踏雪寻梅,我就叫你枣红妖精,明白了吗?听话,我以后,就给你好吃的。”
说着,她晃了晃手里的食盒,结果,踏雪寻梅居然很不给面子的又冲刘玲喷了个响鼻,那闪亮闪亮的马眼里,好像写着:本坐骑不稀罕!
刘玲无语了,索性不再理它,拎着食盒便回头问叶霄:“饿吗?我做了不少养胃的糕点,还有红枣姜茶,要不要边走边吃?”
叶霄侧脸,面无表情的瞥了她一眼:“我是它?”
意思是,刚才她拿吃的逗跳雪寻梅,现在又来问他饿不饿,因此,他打了个比喻。
刘玲嘴角轻抽了一下,撇了撇嘴,调子轻快的道:“什么样的马,就有什么样的主人,你自然是比马厉害的,怎么会是它呢。”
叶霄不动声色的忽然道:“我驾驭它。”
简单的四个字,但这四个字,语气里,不像往日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到是有了几分得意和玩味,也回答的很无厘头,让刘玲十分无语。
“所以你是它主人嘛!都一个德性。”
叶霄扬了扬眉,紧了紧她的手,然后语调平静的道:“好马需驯服,如你。”
如她?
她是马!
下一秒,刘玲便想到,如果她是马,那他就要骑,该死!
是她脑子不纯洁,还是他故意装大尾巴狼?
霎时,刘玲脸“熟”了,想到最近几晚的耳鬓厮磨,便只差没在脸上丢一把孜然,然后就可以直接享用。
……
刘玲觉得,不能在这个话题上再暧~昧下去,赶紧转移话题问道:“席若华救活了吗?”
“嗯。”
“那他现在和杨月儿怎么样了?”
“回了杨家。”
“准备成亲吗?”
叶霄又扫了她一眼,看她脸上的红晕未褪,便知,她已知晓刚才那话中的真意,胸膛不由微微一颤,面无表情的道:“不然呢?”
他的双眼本就深邃如冰,透明的仿佛能直视人的心底,所以,有时在讨论什么事的时候,他的气场总是强大的稳压所有人,再加上身高体型的各种差距,刘玲的那种弱小,简直可以到忽略不计。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的差距。
刘玲磨了磨牙,赶紧转移视线不看他,嗡嗡的道:“不问你了,跟你没法愉快的说话。”
她的声线没有波动,很平和,尤其是耳红根,点点珠红的晕色,看得叶霄十分愉悦,因此,他抿了抿唇,没再气她的道:“他看似没有气息,但实则神智尚在,并没有完全咽气。”
听他说了句人话,刘玲才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那这么说,杨月儿抛弃了一切,跟他结阴婚,对他宣誓,他其实都知道的。”
“嗯。”
刘玲笑了一下,然后哼哼的道:“既然明明没有咽气,那欧阳之前为什么不出手相救?所谓救人一命不是胜造七级浮屠嘛?”
“缘份没到。”叶霄也像欧阳那样,打了个玄机,而真相在叶霄心里只有一个,那就是席若华为他的女人犯了相思,轻顾性命,他又何必让欧阳出手相救?
若不是杨月儿执意结阴婚,他也懒得让欧阳出手。
至于李家兄妹,这次没有在中间捣鬼,那是因为,他们今天没空!以后……他也不会让李家有空。
当然,在新城县,他也不需要有赵志杰的眼线和说客。
所以,从今以后,他会让李家,忙的焦头烂额!
两人一路步行出了北城,就到了烟霞山的山脚,就见蜿蜒迂回的青石路下,有一座小木桥,此桥横跨一条山涧,水不深,但很清澈,但煞风景的是,青石路的那头,居然出现了脸黑如沉墨的李元鹕和李元英两兄妹。
看那样子,是要从山上下来。
刘玲眉梢跳了跳,心里寻思,怪不得今天没看到李家兄妹,原来这两人,一大早就出来踏青了,现在是准备回城?
远远地,李家兄妹看到了叶霄和刘玲,李元鹕眼底瞬间划过阴霾。
今天一早,李家二房那边的曾氏,便哭哭啼啼的跑来跟他说,说二房的李元曦,昨晚彻夜未归,今早有个陌生人在烟霞山的深涧那边,拣到了一只鞋,然后将鞋送到了李家二房的下人手里。
当时,天还没放亮,下人也没看清楚送鞋的是谁,只看到鞋上带着血,又是二房曦少爷的鞋,顿时一个个吓的魂飞魄散,立马将鞋交给了曾氏。
曾氏一看那鞋,居然还带着血,便心慌意乱的想到,自己儿子,怕是凶多吉少了,赶紧惊惶的来找大房的嫡长子李元鹕。
曾氏哭嚎着要李元鹕派人去看看,结果,还真在烟霞山看到了李元曦的尸体,而同时,死在李元曦身边的,居然是新城县梨花苑当红的乾旦余小楼。
下人战战兢兢的回禀,说是一定要李元鹕亲自去看看,否则他们不敢擅自报官,无奈下,李元鹕只好亲过来查看。
而李元英因心情不好,又听闻李元曦这个李家的败类死了,因此,便跟着李元鹕过来看看,看看这败类究竟是怎么死的。
结果,上了烟霞山的半山腰,兄妹二人,就看到李元曦和那余小楼,两人居然死的全身赤果,而李元曦的某物,明显粗壮挺立,至于那余小楼,还画着旦角的浓妆,脸上油墨花了一半,而后庭明显半张,里面还有可疑的白色粘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