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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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开垦荒田,而他之前所拥有的那处天地,此刻也被重新开垦过,已经找不到任何痕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废旧立新,不破不立。但这显然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他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里的每一处地方都似乎正在燃烧,寒气在到处渗透,而火却越烧越旺。
慕鼓以为,他一定熬不过这冰与火的煎熬,但显然他也低估了自己的承受力,那剧痛愈是剧烈,他便愈是清醒。他清醒的意识到,自己之前修行时所用的那数条经脉,比起这一大片正在开发的荒原,意味着什么。一种可惜的感觉萦绕心头久久不去,原来一个人的潜力可以如此之大,而他却从不知晓,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欣欣然以为自己早已成为了天地的宠儿。
原来,天地的宠儿是这个样子的……曾经,慕老爹从小就告诉他,生命自成宇宙,当初他觉得这六个字非常有道理,仿佛打开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扇门,但其中的含义,他却似懂非懂,他也曾询问过慕老爹,但慕老爹当时并没有给他答案,只是故作高深的仰天长叹一声,高深莫测的告诉他,日后他自然会明白。许多年后,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早就明白了其中的真意,并感叹自己能够于千万人之中脱颖而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自己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
现在他才发现,曾经那些自己引以为傲的见解,在真正的现实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他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倘若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立的宇宙,那他一定是那个奥秘无穷并且已经经过各种探索和开发的小宇宙,就如同“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那般,他自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世界。事实上,慕鼓的理解从根本上来讲并没有错,他只是觉得,真正意义上的宇宙,那是多么的庞大,浩瀚如烟海,是多么的了不起,而他连其中的一二都未曾窥探明白,就以为自己看到了整个世界,这就是典型的坐井观天。
倘若没有今天的这场意外,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个人的身体里可以藏有如此多的秘密,此时在这寒气的侵袭下,他清晰的感受到自己身体里藏着的许多自己从来都不知道的奥秘,比如那许许多多条自己从未见过的经脉,比如他那血管里涌动的仿佛滚滚江河一般的血液,还有那如同大山一般的骨骼,这让他想到盘古开天辟地之时,其整个人化作大地山川的样子。
他现在终于明白这些寒气在他的身体里到底在做些什么了,它们在帮他打通那些堵塞的经脉,帮他重塑血肉和骨骼,帮他排出身体里经年累月的浊气和垃圾。他的冷汗一直在不停的往外冒,每冒出一滴冷汗,他就会觉得轻松一些,他看不到那些所谓的垃圾是什么样子,但可以想象,一定不好看。
慕鼓是一个爱干净的人,但比起探索宇宙的奥秘,垃圾算什么?慕鼓的好奇心众所周知,既然这些寒气辛辛苦苦的想要为他打开那扇充满未知的秘密大门,他何不帮他们一把?无法想象,此刻慕鼓的经历与欧阳千里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但他二人的选择却完全不同。比起欧阳千里的被动承受,慕鼓就是引火烧身,火上浇油。
慕鼓不怕引火烧身,他现在的感觉,就仿佛真的是在燃烧的火焰上炙烤一般,虽然痛不欲生,但哪有如何?既然躲不过,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打通经脉的过程显然是极为缓慢的,那种感觉比之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但慕鼓熬得住,他只要一想起自己此时正在做的事情,心里的激动和兴奋就怎么也按压不住。没错,慕鼓正在尝试引导寒气,希望能在开垦荒原的节奏上快上几分。有了慕鼓的帮助,那些寒气也仿佛有了主心骨,兴奋的情绪就连慕鼓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慕鼓本就聪慧,在这样浩大的一项工程里,慕鼓扮演者指挥者的角色,显然这个角色非常适合他,何时进何时退,先从哪里着手,力量该如何使用等等,慕鼓俨然已经成为了这项工程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有了慕鼓的指挥和助力,一切都井然有序的进行着,但进度显然加快了许多,每打通一条经脉,慕鼓的身体就会传递出十分愉悦的信号,这种愉悦的信号能让慕鼓将那种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剧痛暂时抛诸脑后,身体传递的信号愈是积极,剧痛的感觉就愈是强烈,但这就仿佛是在盖高楼大厦一般,过程虽然很艰辛,但每完成一个环节,都会让人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慕鼓就这样痛并快乐的忙碌着,从开始的煎熬,到后来于煎熬中前进,他几乎忘记了时间。
时间对此刻的慕鼓来说,不值一提,但对叶轻船和莲儿来说,却是弥足珍贵。
在仙女湖右边的那一片漫山遍野的花海中,不知何时已经放置了许多的桌椅,遥遥可见每一张桌子都座无虚席,桌子上本应摆放整齐的美酒和菜肴,此时也都基本见底,觥筹交错间,酒已半酣。客人们一边欣赏着怡人的好景,一边闲聊,偶尔再饮一口小酒,时间过得甚是惬意。
这边的景色确实怡人,闻名已久的仙女湖边,一边是一碧如洗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边是百花争艳蝶儿飞舞的百花宴,而最外围却环绕着十万冰山,如此别致的美景,百闻自然不如一见。
此时,在人群聚集的稍远处,摆了一张长案,四个素色麻衣青年席地而坐,闲闲的饮着酒聊着天。
“咱们这叶师侄可真会挑地方,这地儿景色不错。”
“可不是嘛,这家伙向来神神秘秘的,天晓得他这十万年去哪儿了?没准儿就是寻婚礼的场地呢!”
“说来也怪,世人皆道莲丫头早已……谁料莲丫头竟然还活着,太不可思议了……”
“莲丫头活着是好事,虽然如今只是一个凡人,但好歹也能让叶师侄重新活的像个人了,倘若这世间的情愫是毒药,那莲丫头就是叶师侄唯一的解药。”
“你这见解倒是别具一格,是不是又想起你惦记的那位了?”
“我惦记的那位,前不久已经嫁人了,人家瞧不上我……”饮一口烈酒,好不惆怅。
“离丰兄如此玉树临风,竟也有人有眼不识泰山,当真是可惜。”
“我说三位,过去的事儿就别提了,英雄本来就是寂寞的,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惆怅个屁!咱们今儿个是来参加叶师侄的婚礼,你们好生看看,叶师侄多久没有像今日这般高兴了?”
没错,就是开垦荒田,而他之前所拥有的那处天地,此刻也被重新开垦过,已经找不到任何痕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废旧立新,不破不立。但这显然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他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里的每一处地方都似乎正在燃烧,寒气在到处渗透,而火却越烧越旺。
慕鼓以为,他一定熬不过这冰与火的煎熬,但显然他也低估了自己的承受力,那剧痛愈是剧烈,他便愈是清醒。他清醒的意识到,自己之前修行时所用的那数条经脉,比起这一大片正在开发的荒原,意味着什么。一种可惜的感觉萦绕心头久久不去,原来一个人的潜力可以如此之大,而他却从不知晓,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欣欣然以为自己早已成为了天地的宠儿。
原来,天地的宠儿是这个样子的……曾经,慕老爹从小就告诉他,生命自成宇宙,当初他觉得这六个字非常有道理,仿佛打开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扇门,但其中的含义,他却似懂非懂,他也曾询问过慕老爹,但慕老爹当时并没有给他答案,只是故作高深的仰天长叹一声,高深莫测的告诉他,日后他自然会明白。许多年后,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早就明白了其中的真意,并感叹自己能够于千万人之中脱颖而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自己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
现在他才发现,曾经那些自己引以为傲的见解,在真正的现实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他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倘若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立的宇宙,那他一定是那个奥秘无穷并且已经经过各种探索和开发的小宇宙,就如同“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那般,他自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世界。事实上,慕鼓的理解从根本上来讲并没有错,他只是觉得,真正意义上的宇宙,那是多么的庞大,浩瀚如烟海,是多么的了不起,而他连其中的一二都未曾窥探明白,就以为自己看到了整个世界,这就是典型的坐井观天。
倘若没有今天的这场意外,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个人的身体里可以藏有如此多的秘密,此时在这寒气的侵袭下,他清晰的感受到自己身体里藏着的许多自己从来都不知道的奥秘,比如那许许多多条自己从未见过的经脉,比如他那血管里涌动的仿佛滚滚江河一般的血液,还有那如同大山一般的骨骼,这让他想到盘古开天辟地之时,其整个人化作大地山川的样子。
他现在终于明白这些寒气在他的身体里到底在做些什么了,它们在帮他打通那些堵塞的经脉,帮他重塑血肉和骨骼,帮他排出身体里经年累月的浊气和垃圾。他的冷汗一直在不停的往外冒,每冒出一滴冷汗,他就会觉得轻松一些,他看不到那些所谓的垃圾是什么样子,但可以想象,一定不好看。
慕鼓是一个爱干净的人,但比起探索宇宙的奥秘,垃圾算什么?慕鼓的好奇心众所周知,既然这些寒气辛辛苦苦的想要为他打开那扇充满未知的秘密大门,他何不帮他们一把?无法想象,此刻慕鼓的经历与欧阳千里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但他二人的选择却完全不同。比起欧阳千里的被动承受,慕鼓就是引火烧身,火上浇油。
慕鼓不怕引火烧身,他现在的感觉,就仿佛真的是在燃烧的火焰上炙烤一般,虽然痛不欲生,但哪有如何?既然躲不过,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打通经脉的过程显然是极为缓慢的,那种感觉比之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但慕鼓熬得住,他只要一想起自己此时正在做的事情,心里的激动和兴奋就怎么也按压不住。没错,慕鼓正在尝试引导寒气,希望能在开垦荒原的节奏上快上几分。有了慕鼓的帮助,那些寒气也仿佛有了主心骨,兴奋的情绪就连慕鼓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慕鼓本就聪慧,在这样浩大的一项工程里,慕鼓扮演者指挥者的角色,显然这个角色非常适合他,何时进何时退,先从哪里着手,力量该如何使用等等,慕鼓俨然已经成为了这项工程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有了慕鼓的指挥和助力,一切都井然有序的进行着,但进度显然加快了许多,每打通一条经脉,慕鼓的身体就会传递出十分愉悦的信号,这种愉悦的信号能让慕鼓将那种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剧痛暂时抛诸脑后,身体传递的信号愈是积极,剧痛的感觉就愈是强烈,但这就仿佛是在盖高楼大厦一般,过程虽然很艰辛,但每完成一个环节,都会让人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慕鼓就这样痛并快乐的忙碌着,从开始的煎熬,到后来于煎熬中前进,他几乎忘记了时间。
时间对此刻的慕鼓来说,不值一提,但对叶轻船和莲儿来说,却是弥足珍贵。
在仙女湖右边的那一片漫山遍野的花海中,不知何时已经放置了许多的桌椅,遥遥可见每一张桌子都座无虚席,桌子上本应摆放整齐的美酒和菜肴,此时也都基本见底,觥筹交错间,酒已半酣。客人们一边欣赏着怡人的好景,一边闲聊,偶尔再饮一口小酒,时间过得甚是惬意。
这边的景色确实怡人,闻名已久的仙女湖边,一边是一碧如洗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边是百花争艳蝶儿飞舞的百花宴,而最外围却环绕着十万冰山,如此别致的美景,百闻自然不如一见。
此时,在人群聚集的稍远处,摆了一张长案,四个素色麻衣青年席地而坐,闲闲的饮着酒聊着天。
“咱们这叶师侄可真会挑地方,这地儿景色不错。”
“可不是嘛,这家伙向来神神秘秘的,天晓得他这十万年去哪儿了?没准儿就是寻婚礼的场地呢!”
“说来也怪,世人皆道莲丫头早已……谁料莲丫头竟然还活着,太不可思议了……”
“莲丫头活着是好事,虽然如今只是一个凡人,但好歹也能让叶师侄重新活的像个人了,倘若这世间的情愫是毒药,那莲丫头就是叶师侄唯一的解药。”
“你这见解倒是别具一格,是不是又想起你惦记的那位了?”
“我惦记的那位,前不久已经嫁人了,人家瞧不上我……”饮一口烈酒,好不惆怅。
“离丰兄如此玉树临风,竟也有人有眼不识泰山,当真是可惜。”
“我说三位,过去的事儿就别提了,英雄本来就是寂寞的,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惆怅个屁!咱们今儿个是来参加叶师侄的婚礼,你们好生看看,叶师侄多久没有像今日这般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