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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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一年又过去了。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果实飘香。
沈旷接到喜讯:母亲生了双胞胎,一儿一女,他又多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大哥,大伯母喜欢吃核桃、蓝莓、板栗,也喜欢野桔花茶,不如就多带一点这些东西,反正除了蓝莓之外,其他几样都很耐放。”沈萃软软糯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落在他的耳中,犹如那天籁之音。
沈旷了然的笑道:“去吧,三叔这段时间很忙碌,忙了一天应该很辛苦了,早点做好饭菜等他回来!”
说话间,沈萃已经把一把菜花给拾掇好了,又削了一个土豆,笑米米的道:“也好,对付小人的事情,就交给大哥;煮饭的事情,就让小妹来做!”
沈萃熟门熟路的去烧水冲茶,擦桌子择菜准备晚饭,甚是熟练。大哥沈旷的家里,她自由出入,就跟自己的家一般。
“哎哟,真是太好了!我要去看母亲和弟弟妹妹,带什么去好呢?”沈旷跟个孩子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眼睛四下搜寻。
另外,还有六个贴身侍卫,就住在渔晚山庄的员工宿舍里。渔晚山庄的员工宿舍,分为三种,一种是单人房,是个普通员工住的;一种是一进的小宅子,是个给中层员工住的,比如管事之类的。
从镇子到渔晚山庄的大马路,修建得很平整,沿路铺砌了细白的河沙,道路的两边各间种了一排香樟树、白杨树、白玉兰、细叶紫薇。
“哎呀,大哥啊,你这里怎么连茶水也没有?瞧瞧你,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日后,你还是去我家吃饭好了,家里没个女的,时间长了可不是办法啊!要不,还是听我爹的话,早点给我找一个大嫂回来吧!”
眼年十高在。今天潘大婶的母亲过六十大寿,沈旷特意放了这一家人三天的假期,让他们回娘家走亲戚去。潘大婶的娘家离渔晚山庄可不近,有五十多里的路程,山路弯弯,这一去一回,可得花不少的时间。
两边的山林,还被开辟成了果园,正是瓜果飘香的季节。沈翔闭目躺在舒适的马车里,微风撩起车帘,一阵阵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13acv。
祖母跟明珠郡主的事情,告诉她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人与人之间相处,贵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为对方付出。否则的话,什么亲情和友情,甚至是爱情,都会有被挥霍殆尽的那一刻。
还有一种是二进的宅子,属于高级员工宿舍,沈旷的几个贴身侍卫,就住在二进的宅子里。房子够宽够多,可以把一家老小都接过来,一起生活。六个侍卫分为三个班次,两人一组,在不影响沈旷的**的情况下,贴身守护他的安全。
年方十岁的沈萃,比同龄人要成熟一些,懂事一些,睿智一些。透过她,沈旷仿佛看到了父亲口中讲述的,当年那个只有十岁的母亲-----在梨树屯的温泉谷,父亲遇上的母亲,十岁的母亲!
傍晚的时候,沈翔坐着自己的专用马车,行走在了回家的途中。落日的余晖,是那么的妍丽美好,洒落在这层林尽染的山林之中,更添了几分美丽。
杏儿,大嫂杏儿,十几年如一日,依然是他心目中最善良、最美丽、最睿智的奇女子。她对亲人和朋友,肝胆相照,一片赤诚,带给了大家莫大的福分。如今,她的儿子沈旷,又这么的优秀,这么的侠肝义胆,就如同一颗冉冉上升的星辰,璀璨生辉。
沈旷不喜欢用丫鬟,仆从只有一家五口,一对中年夫妻带着两儿一女:潘大叔、潘大婶,十五岁的潘石楠,十三岁的潘海桐,八岁的潘紫叶。潘大叔是门房,潘大婶是厨娘跟打杂的,潘石楠是贴身侍卫,潘海桐是小厮兼书童,潘紫叶跟在潘大婶的身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妹妹沈萃,跟母亲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那些超凡脱俗的闪光点,或许正是沈旷对这个妹妹多几分关爱和喜爱的原因吧!
豹子岗镇的衙门,是由一个五进的大宅院组成,方圆两里的地方用青砖围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小城市。衙门口修建了一条可供三匹马车共同行走的大马路,兴建了一条商业街,在商业街的两侧,一进、二进和三进的宅子,各有三十座,这些宅子都是前面带有两个店铺的,宜商宜住的房舍。
可以预见,侄儿沈旷,在年轻一代之中,在未来的二十年里,也无人可以跟他比肩!
“你放心,一切就交给我吧!”沈旷摆摆手:“你一个姑娘家,她又是你嫡亲的祖母,你出手的话不太好!”
三叔有专用的马车,是杏儿嘱咐沈旷请木匠大师用心打造的,有防盗防雨防火防震的功能。外表很朴素,里面宽敞舒适,可以供两人躺下休息。打造这辆马车,用了整整一千两银子,放在现代社会,也绝对是高级轿车了。
这个状况,就养成了沈萃一来到大哥的家里,只要潘大婶和女儿潘紫叶不在,她就很自然的帮他干活的习惯。嗯,其实书童兼小厮潘海桐也挺能干、挺勤快,不过沈萃很乐意给大哥干活,真心的觉得能为大哥做点事情,是无上的荣光。
“那大哥趁热吃,萃儿回去了!明天,萃儿再来帮大哥做晚饭!”沈萃挥挥手,一蹦一跳的走了。
沈旷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哎呀,说的好,我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可不是,母亲最喜欢这几样东西了!”
呵呵,酸辣土豆丝、清蒸鱼、糖醋排骨,这可都是他喜欢的美味佳肴。萃儿这小丫头挺不错的嘛,不过才十岁,就做得一手好菜,不愧是阿娘亲自带了两个月的“徒弟”。
为了保证不出岔子,不让坏人有机可乘,渔晚山庄的所有侍卫和护院,只负责本职工作,除了安全问题,其他的事情基本上不管。潘大叔一家放假了,沈旷想要喝水,都得自己去烧。没有办法,严守岗位的规章制度,还是他自己亲自制定的。
“哎呀,你这孩子,不用忙乎,我去小饭馆吃就得了。”沈旷连忙去拦她:“快放下吧,你那奶奶知道了,又该到处去说我的坏话了!
如今,三叔沈翔是豹子岗镇的镇长大人。
在过去的日子里,是大哥的母亲安然郡主罩着大家,如今大哥成年了,沈家和柴家就差不多是由大哥罩着。十岁的沈萃,不甘落后,也想要做个有用的人。家里家外的事情,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她都会很努力的去做,很努力的为那些真正疼爱、呵护自己的亲人去付出!
去年冬天的时候,他和三叔一家三口,受邀去了桦树新村过年。一住就是两个多月,萃儿说要学厨艺,阿娘就手把手的指导了她两个月,直到她出师了,这才让她跟着大家回渔晚山庄。
将饭菜碗筷摆上桌,沈萃就告辞:“大哥,我回去了,父亲喜欢我做的菜,我得给父亲做两道他爱吃的菜!”
如今,豹子岗成了沈旷的私人产业,又更名为渔晚山庄。那些跟渔晚山庄没有什么关系的人,自然都搬了出去,沈翔一家三口应沈旷的请求,也留在了渔晚山庄。沈翔每天早上吃过早餐去衙门上差,晚上回来吃饭住宿,跟儿女们住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
窦氏一党倒台之后,榆树县新成立了一个镇----豹子岗镇,衙门就设在了十里坪附近,离上官岩家原来的村子只有三里远的路程。距离豹子岗,走路的话也不过半个时辰。
乐呵呵的就去了厨房,没过多久,就有香辣的气味随风飘了过来。沈旷使劲闻了闻,不禁喜上眉梢,唇角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沈萃一瞪眼,气鼓鼓的道:“她敢?只要我听到一次,就教训她一次,让她没脸再出来见人!哼!在浅水湾住着三进的大宅子,奴仆成群,吃香的喝辣的,也没有人敢欺负,日子看来是过得太舒服了!也罢,赶明儿我去就一趟浅水湾,给她找点事情来做!”
当然了,如果他开口要求侍卫去做饭烧水什么的,侍卫们自然不会违反。不过,沈旷打小养成了“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习惯,自己能做的事情一般不会开口让别人去做。
当晚,沈翔带着一壶好酒,还有两个下酒的小菜,去了隔壁沈旷的家里,找沈旷喝酒聊天。
沈旷很高兴:“三叔,您来得正好,我打算明天亲自去山里采摘一些核桃板栗蓝莓,送去桦树新村。或许,会在那里呆上一两个月。三叔这段时间忙得很,咱俩好久没有好好聊一聊了,在走之前,侄儿有话要跟三叔说。”
“哎哟,你这臭小子,又想要抛下三叔去逍遥啊?”沈翔为侄儿斟了一杯酒,听说他又要去桦树村,不禁又羡慕又有点不满,就跟一个老小孩似的。
转眼,一年又过去了。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果实飘香。
沈旷接到喜讯:母亲生了双胞胎,一儿一女,他又多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大哥,大伯母喜欢吃核桃、蓝莓、板栗,也喜欢野桔花茶,不如就多带一点这些东西,反正除了蓝莓之外,其他几样都很耐放。”沈萃软软糯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落在他的耳中,犹如那天籁之音。
沈旷了然的笑道:“去吧,三叔这段时间很忙碌,忙了一天应该很辛苦了,早点做好饭菜等他回来!”
说话间,沈萃已经把一把菜花给拾掇好了,又削了一个土豆,笑米米的道:“也好,对付小人的事情,就交给大哥;煮饭的事情,就让小妹来做!”
沈萃熟门熟路的去烧水冲茶,擦桌子择菜准备晚饭,甚是熟练。大哥沈旷的家里,她自由出入,就跟自己的家一般。
“哎哟,真是太好了!我要去看母亲和弟弟妹妹,带什么去好呢?”沈旷跟个孩子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眼睛四下搜寻。
另外,还有六个贴身侍卫,就住在渔晚山庄的员工宿舍里。渔晚山庄的员工宿舍,分为三种,一种是单人房,是个普通员工住的;一种是一进的小宅子,是个给中层员工住的,比如管事之类的。
从镇子到渔晚山庄的大马路,修建得很平整,沿路铺砌了细白的河沙,道路的两边各间种了一排香樟树、白杨树、白玉兰、细叶紫薇。
“哎呀,大哥啊,你这里怎么连茶水也没有?瞧瞧你,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日后,你还是去我家吃饭好了,家里没个女的,时间长了可不是办法啊!要不,还是听我爹的话,早点给我找一个大嫂回来吧!”
眼年十高在。今天潘大婶的母亲过六十大寿,沈旷特意放了这一家人三天的假期,让他们回娘家走亲戚去。潘大婶的娘家离渔晚山庄可不近,有五十多里的路程,山路弯弯,这一去一回,可得花不少的时间。
两边的山林,还被开辟成了果园,正是瓜果飘香的季节。沈翔闭目躺在舒适的马车里,微风撩起车帘,一阵阵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13acv。
祖母跟明珠郡主的事情,告诉她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人与人之间相处,贵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为对方付出。否则的话,什么亲情和友情,甚至是爱情,都会有被挥霍殆尽的那一刻。
还有一种是二进的宅子,属于高级员工宿舍,沈旷的几个贴身侍卫,就住在二进的宅子里。房子够宽够多,可以把一家老小都接过来,一起生活。六个侍卫分为三个班次,两人一组,在不影响沈旷的**的情况下,贴身守护他的安全。
年方十岁的沈萃,比同龄人要成熟一些,懂事一些,睿智一些。透过她,沈旷仿佛看到了父亲口中讲述的,当年那个只有十岁的母亲-----在梨树屯的温泉谷,父亲遇上的母亲,十岁的母亲!
傍晚的时候,沈翔坐着自己的专用马车,行走在了回家的途中。落日的余晖,是那么的妍丽美好,洒落在这层林尽染的山林之中,更添了几分美丽。
杏儿,大嫂杏儿,十几年如一日,依然是他心目中最善良、最美丽、最睿智的奇女子。她对亲人和朋友,肝胆相照,一片赤诚,带给了大家莫大的福分。如今,她的儿子沈旷,又这么的优秀,这么的侠肝义胆,就如同一颗冉冉上升的星辰,璀璨生辉。
沈旷不喜欢用丫鬟,仆从只有一家五口,一对中年夫妻带着两儿一女:潘大叔、潘大婶,十五岁的潘石楠,十三岁的潘海桐,八岁的潘紫叶。潘大叔是门房,潘大婶是厨娘跟打杂的,潘石楠是贴身侍卫,潘海桐是小厮兼书童,潘紫叶跟在潘大婶的身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妹妹沈萃,跟母亲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那些超凡脱俗的闪光点,或许正是沈旷对这个妹妹多几分关爱和喜爱的原因吧!
豹子岗镇的衙门,是由一个五进的大宅院组成,方圆两里的地方用青砖围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小城市。衙门口修建了一条可供三匹马车共同行走的大马路,兴建了一条商业街,在商业街的两侧,一进、二进和三进的宅子,各有三十座,这些宅子都是前面带有两个店铺的,宜商宜住的房舍。
可以预见,侄儿沈旷,在年轻一代之中,在未来的二十年里,也无人可以跟他比肩!
“你放心,一切就交给我吧!”沈旷摆摆手:“你一个姑娘家,她又是你嫡亲的祖母,你出手的话不太好!”
三叔有专用的马车,是杏儿嘱咐沈旷请木匠大师用心打造的,有防盗防雨防火防震的功能。外表很朴素,里面宽敞舒适,可以供两人躺下休息。打造这辆马车,用了整整一千两银子,放在现代社会,也绝对是高级轿车了。
这个状况,就养成了沈萃一来到大哥的家里,只要潘大婶和女儿潘紫叶不在,她就很自然的帮他干活的习惯。嗯,其实书童兼小厮潘海桐也挺能干、挺勤快,不过沈萃很乐意给大哥干活,真心的觉得能为大哥做点事情,是无上的荣光。
“那大哥趁热吃,萃儿回去了!明天,萃儿再来帮大哥做晚饭!”沈萃挥挥手,一蹦一跳的走了。
沈旷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哎呀,说的好,我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可不是,母亲最喜欢这几样东西了!”
呵呵,酸辣土豆丝、清蒸鱼、糖醋排骨,这可都是他喜欢的美味佳肴。萃儿这小丫头挺不错的嘛,不过才十岁,就做得一手好菜,不愧是阿娘亲自带了两个月的“徒弟”。
为了保证不出岔子,不让坏人有机可乘,渔晚山庄的所有侍卫和护院,只负责本职工作,除了安全问题,其他的事情基本上不管。潘大叔一家放假了,沈旷想要喝水,都得自己去烧。没有办法,严守岗位的规章制度,还是他自己亲自制定的。
“哎呀,你这孩子,不用忙乎,我去小饭馆吃就得了。”沈旷连忙去拦她:“快放下吧,你那奶奶知道了,又该到处去说我的坏话了!
如今,三叔沈翔是豹子岗镇的镇长大人。
在过去的日子里,是大哥的母亲安然郡主罩着大家,如今大哥成年了,沈家和柴家就差不多是由大哥罩着。十岁的沈萃,不甘落后,也想要做个有用的人。家里家外的事情,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她都会很努力的去做,很努力的为那些真正疼爱、呵护自己的亲人去付出!
去年冬天的时候,他和三叔一家三口,受邀去了桦树新村过年。一住就是两个多月,萃儿说要学厨艺,阿娘就手把手的指导了她两个月,直到她出师了,这才让她跟着大家回渔晚山庄。
将饭菜碗筷摆上桌,沈萃就告辞:“大哥,我回去了,父亲喜欢我做的菜,我得给父亲做两道他爱吃的菜!”
如今,豹子岗成了沈旷的私人产业,又更名为渔晚山庄。那些跟渔晚山庄没有什么关系的人,自然都搬了出去,沈翔一家三口应沈旷的请求,也留在了渔晚山庄。沈翔每天早上吃过早餐去衙门上差,晚上回来吃饭住宿,跟儿女们住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
窦氏一党倒台之后,榆树县新成立了一个镇----豹子岗镇,衙门就设在了十里坪附近,离上官岩家原来的村子只有三里远的路程。距离豹子岗,走路的话也不过半个时辰。
乐呵呵的就去了厨房,没过多久,就有香辣的气味随风飘了过来。沈旷使劲闻了闻,不禁喜上眉梢,唇角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沈萃一瞪眼,气鼓鼓的道:“她敢?只要我听到一次,就教训她一次,让她没脸再出来见人!哼!在浅水湾住着三进的大宅子,奴仆成群,吃香的喝辣的,也没有人敢欺负,日子看来是过得太舒服了!也罢,赶明儿我去就一趟浅水湾,给她找点事情来做!”
当然了,如果他开口要求侍卫去做饭烧水什么的,侍卫们自然不会违反。不过,沈旷打小养成了“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习惯,自己能做的事情一般不会开口让别人去做。
当晚,沈翔带着一壶好酒,还有两个下酒的小菜,去了隔壁沈旷的家里,找沈旷喝酒聊天。
沈旷很高兴:“三叔,您来得正好,我打算明天亲自去山里采摘一些核桃板栗蓝莓,送去桦树新村。或许,会在那里呆上一两个月。三叔这段时间忙得很,咱俩好久没有好好聊一聊了,在走之前,侄儿有话要跟三叔说。”
“哎哟,你这臭小子,又想要抛下三叔去逍遥啊?”沈翔为侄儿斟了一杯酒,听说他又要去桦树村,不禁又羡慕又有点不满,就跟一个老小孩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