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在青色烟雨,他成了说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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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旦在意起一个女人后,也会变得不自信,即便是像向白烨这样的天之骄子。
陆寒烟微微一愣,难看?
她从没觉得他难看过……
反而,还觉得他太过好看了点,44岁的年纪不再年轻,却有着别样的韵味,被岁月洗尽过的容颜上满是吸引力。
她张唇,有几分羞涩,“不,你长得很好看。”
“既然长得好看,那为什么你每次一看我,眼神就会闪躲?”向白烨这话显然是在明知故问,他只是觉得总要有人先去捅破这层窗户纸,他也不想再等,他已经蹉跎了太多的岁月,也等不起,瞬间他眸光烁然:“寒烟,让我来照顾你,我会对你好,对卷毛好,你信我吗?”
这话陆寒烟并非是第一次听他说,可却是第一次瞧见他说的这么认真,表情如此严肃。
其实,经过了这么多,陆寒烟亦然明白,她的心其实比之前已经老了许多。
二十几岁的年纪,三十几岁的心理。
“对不起,请给我一点时间,我现在还不能……”她不是矫情,只是需要时间来遗忘。遗忘一些人,一些事,将一切都走向正轨上去。
自从生下卷毛后,她的世界就只剩下他,俨然重心已经失调,她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将三分之一的心投入到工作上去。
她不喜欢做全职太太,也不喜欢做全职妈妈,对女性来说工作其实是生活的必备品。
向白烨听见这样的回答,顿时有些失望,眼角流露出了一抹轻淡的哀伤。
他这幅模样,陆寒烟都看在了眼里,性格使然,有时候难免会调皮无赖了一些,可是她也见不得他失望的样子,所以这样的“调皮无赖”亦是不会太久,而后她便道:“我只是想先安排好一些事情,我们之间的事我也在考虑。只是单纯的希望向医生能给我一点时间,毫无其它意思……”
对,只是单纯的需要一点时间,不是拒绝。
亦是在须臾间,向白烨又重新展露出了笑容来,一笑便再次知晓了年少时那种怦然心动的滋味,不言语,仅是静静地把她敲进眼里。
似是最为仔细的临摹。
只是,如此时候哪里能够呢?
伸出长臂,越过卷毛小小的身体,去握紧她的手。
他说:“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我会努力赚钱让你和卷毛衣食无忧。”
向白烨原本就是个对金钱不在意的人,他赚得多自然也花的也多。因为之前他一直觉得只要自己一个吃饱,那就是全家不饿,毕竟他是孤家寡人。
可,眼下不一样了,他的背上已经有了重量。
这样的话语不是什么情话,却是比情话来得还要动听美妙。
这时,他想起了网上看到了一句话,他笑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
陆寒烟并非是一个爱财之人,但是听到他这话亦是被触动了好几下。
哭不出来,亦是笑不出来。
就在这苦笑之间,陆寒烟深深地体会到何为生活,何为互相扶持,何为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她在心里说:“我愿意!”
*
2月15日这一天,大年初二。
整个嵘城还处在热闹的新年气氛里,处处皆是张灯结彩的喜庆模样。嵘城地处南方,长江三角洲地带,有大城市里的生活节奏,亦有作为一个鱼米之乡该有的风土人貌。
这天,莫寰霆抛下了所有的一切,将向豌带到了一个简朴古镇。古镇看上去很悠长,向豌若不是亲眼所见,她难以相信在嵘城这种满是混凝土的城市里,竟然还有幽静之地。
他们投宿在一家镇上的普通人家里,从言语间向豌可以看出,莫寰霆与这家人似乎很是熟络。
古桥,流水,人家。
这根本就是古诗里的烟雨江南,美得让人心荡神怡。
刚到古镇时并未下雨,只是在下榻后的一个小时内,雨就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了。雨势不大,是零星散点。
整个上古镇里的建筑物皆是保留着原貌,置身其中就好似穿越到了古代。
他们这次前来,未带任何换洗的衣物,一切都是简到不能再简。
当向豌撑着下颚趴在窗棂旁的红木桌上时,莫寰霆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从楼下上来。木质楼梯,有点狭小,特别是碰上像莫寰霆这样高大的男人时,它亦是显得娇小极了。
楼梯发出“吱呀”声,牵引了向豌转过身来去看。
彼时,莫寰霆已经上了楼来,他单手端着青花瓷碗,同时拿着一双银筷,在向豌疑惑时,他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前,“这是老婆婆煮的宽面,你试试。”
向豌很喜欢面食,可以说是极度喜爱。
那确实是一碗面条,可是却跟平日里的吃的不太一样。面条略宽,更是厚实,上面撒着青绿绿的葱花,恰到好处的汤水,仅是看见就觉得格外诱人。
向豌接过,“怎么就一碗,你不吃吗?”
莫寰霆回道:“我在楼下已经吃过了。”
“哦。”
又接过筷子,挑起了面条,吃了一口,瞬间双眸发亮,像是觅得了稀释珍宝般,“真好吃,这个面条好像跟平时吃的不大一样,很有嚼劲,也很滑溜,特别香,最主要是这汤头好鲜,老婆婆的手艺真好。”
莫寰霆解惑道:“汤头是这里的一种菌类跟乌骨鸡熬制而成,都是纯天然的食材。”
“我见你跟这家人好像很熟的样子,你经常来这里吗?”向豌觉得眼前的男人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
之前她以为他只能生活在华尔街,金钱窟,纸醉金迷里,不想他竟然还有如此青衫落拓的一面。
“一年中大概会有两三次的样子,会在这里住上十天半个月。”
向豌吃得津津有味,很快她就将面条都吃完了,连汤水都喝得干干净净,若不是考虑到晚饭时候不能吃太饱,她肯定还会再要一碗,。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突然带她来这里,这里好像与世隔绝一样,说实话,她有点来了就不想走的意思。
或许是因为这里太过静谧,似乎来了以后情绪一直很平静,满眼的青色烟雨,竟然有着化掉戾气的力量。
至少,此时的向豌看着眼前的男人时,她已然可以心平气和,不复激动。
此时,她突然意识到,或许他经常来这里的原因亦是因为这个……
他看着窗外的烟雨朦胧,突然问道:“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
“嗯,当然记得,现在是准备继续讲给我听吗?”一提起,向豌便有点激动起来,“快点讲吧,我想听后面怎么样了。”
莫寰霆眼神遥望过来,像是隔着无尽山川,摇头,“这次要讲的并非是续集,而是前篇。”
“前篇?”
“是的,前篇。”
闻言,向豌虽然有着一点失望,随即又转念想到虽然并非是后续,但总比没有听强吧!
“好啊,前篇也行啊!”
这个时候,莫寰霆突然意识到,或许他以后可以去做个说书人,因为似乎他讲故事能力还不算差,至少她听得津津有味,极其有兴趣。
在莫寰霆还在想该从哪个时间点切入时,某人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她伸手去抓他,一双乌黑眼眸尽是期待,“能快点吗?想听……”
垂眸,浅灰色的瞳眸深处泛滥过纠结之色,最后又尽数泯灭干净,可是他并没有去看她,而是将她的手拂去,在隐忍中开始了这个故事。
“从前有户人家,不算富有不算贫穷。有父母,有三个儿女。大哥,二姐,小妹。大哥很爱这两个妹妹,尤其是对二姐极其爱护。有一日大哥得知,其实二姐并非是他父母的亲生孩子,是从路边的花坛里捡来的弃婴。之后,大哥对二姐不再仅有兄妹之情,而是变成了另外的一种感情……”
听到这里,向豌已经不难听出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了。
她突然想起了寒烟,想起了她跟她的大哥陆子琛。
“有一日,大哥跟几个朋友出去喝酒,酒醉得厉害。被他的朋友送到家后,因为恰巧那天家里没人,就只有二姐在,所以二姐前去照顾,可是也正因此,大哥就将二姐……”
男人一旦在意起一个女人后,也会变得不自信,即便是像向白烨这样的天之骄子。
陆寒烟微微一愣,难看?
她从没觉得他难看过……
反而,还觉得他太过好看了点,44岁的年纪不再年轻,却有着别样的韵味,被岁月洗尽过的容颜上满是吸引力。
她张唇,有几分羞涩,“不,你长得很好看。”
“既然长得好看,那为什么你每次一看我,眼神就会闪躲?”向白烨这话显然是在明知故问,他只是觉得总要有人先去捅破这层窗户纸,他也不想再等,他已经蹉跎了太多的岁月,也等不起,瞬间他眸光烁然:“寒烟,让我来照顾你,我会对你好,对卷毛好,你信我吗?”
这话陆寒烟并非是第一次听他说,可却是第一次瞧见他说的这么认真,表情如此严肃。
其实,经过了这么多,陆寒烟亦然明白,她的心其实比之前已经老了许多。
二十几岁的年纪,三十几岁的心理。
“对不起,请给我一点时间,我现在还不能……”她不是矫情,只是需要时间来遗忘。遗忘一些人,一些事,将一切都走向正轨上去。
自从生下卷毛后,她的世界就只剩下他,俨然重心已经失调,她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将三分之一的心投入到工作上去。
她不喜欢做全职太太,也不喜欢做全职妈妈,对女性来说工作其实是生活的必备品。
向白烨听见这样的回答,顿时有些失望,眼角流露出了一抹轻淡的哀伤。
他这幅模样,陆寒烟都看在了眼里,性格使然,有时候难免会调皮无赖了一些,可是她也见不得他失望的样子,所以这样的“调皮无赖”亦是不会太久,而后她便道:“我只是想先安排好一些事情,我们之间的事我也在考虑。只是单纯的希望向医生能给我一点时间,毫无其它意思……”
对,只是单纯的需要一点时间,不是拒绝。
亦是在须臾间,向白烨又重新展露出了笑容来,一笑便再次知晓了年少时那种怦然心动的滋味,不言语,仅是静静地把她敲进眼里。
似是最为仔细的临摹。
只是,如此时候哪里能够呢?
伸出长臂,越过卷毛小小的身体,去握紧她的手。
他说:“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我会努力赚钱让你和卷毛衣食无忧。”
向白烨原本就是个对金钱不在意的人,他赚得多自然也花的也多。因为之前他一直觉得只要自己一个吃饱,那就是全家不饿,毕竟他是孤家寡人。
可,眼下不一样了,他的背上已经有了重量。
这样的话语不是什么情话,却是比情话来得还要动听美妙。
这时,他想起了网上看到了一句话,他笑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
陆寒烟并非是一个爱财之人,但是听到他这话亦是被触动了好几下。
哭不出来,亦是笑不出来。
就在这苦笑之间,陆寒烟深深地体会到何为生活,何为互相扶持,何为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她在心里说:“我愿意!”
*
2月15日这一天,大年初二。
整个嵘城还处在热闹的新年气氛里,处处皆是张灯结彩的喜庆模样。嵘城地处南方,长江三角洲地带,有大城市里的生活节奏,亦有作为一个鱼米之乡该有的风土人貌。
这天,莫寰霆抛下了所有的一切,将向豌带到了一个简朴古镇。古镇看上去很悠长,向豌若不是亲眼所见,她难以相信在嵘城这种满是混凝土的城市里,竟然还有幽静之地。
他们投宿在一家镇上的普通人家里,从言语间向豌可以看出,莫寰霆与这家人似乎很是熟络。
古桥,流水,人家。
这根本就是古诗里的烟雨江南,美得让人心荡神怡。
刚到古镇时并未下雨,只是在下榻后的一个小时内,雨就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了。雨势不大,是零星散点。
整个上古镇里的建筑物皆是保留着原貌,置身其中就好似穿越到了古代。
他们这次前来,未带任何换洗的衣物,一切都是简到不能再简。
当向豌撑着下颚趴在窗棂旁的红木桌上时,莫寰霆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从楼下上来。木质楼梯,有点狭小,特别是碰上像莫寰霆这样高大的男人时,它亦是显得娇小极了。
楼梯发出“吱呀”声,牵引了向豌转过身来去看。
彼时,莫寰霆已经上了楼来,他单手端着青花瓷碗,同时拿着一双银筷,在向豌疑惑时,他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前,“这是老婆婆煮的宽面,你试试。”
向豌很喜欢面食,可以说是极度喜爱。
那确实是一碗面条,可是却跟平日里的吃的不太一样。面条略宽,更是厚实,上面撒着青绿绿的葱花,恰到好处的汤水,仅是看见就觉得格外诱人。
向豌接过,“怎么就一碗,你不吃吗?”
莫寰霆回道:“我在楼下已经吃过了。”
“哦。”
又接过筷子,挑起了面条,吃了一口,瞬间双眸发亮,像是觅得了稀释珍宝般,“真好吃,这个面条好像跟平时吃的不大一样,很有嚼劲,也很滑溜,特别香,最主要是这汤头好鲜,老婆婆的手艺真好。”
莫寰霆解惑道:“汤头是这里的一种菌类跟乌骨鸡熬制而成,都是纯天然的食材。”
“我见你跟这家人好像很熟的样子,你经常来这里吗?”向豌觉得眼前的男人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
之前她以为他只能生活在华尔街,金钱窟,纸醉金迷里,不想他竟然还有如此青衫落拓的一面。
“一年中大概会有两三次的样子,会在这里住上十天半个月。”
向豌吃得津津有味,很快她就将面条都吃完了,连汤水都喝得干干净净,若不是考虑到晚饭时候不能吃太饱,她肯定还会再要一碗,。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突然带她来这里,这里好像与世隔绝一样,说实话,她有点来了就不想走的意思。
或许是因为这里太过静谧,似乎来了以后情绪一直很平静,满眼的青色烟雨,竟然有着化掉戾气的力量。
至少,此时的向豌看着眼前的男人时,她已然可以心平气和,不复激动。
此时,她突然意识到,或许他经常来这里的原因亦是因为这个……
他看着窗外的烟雨朦胧,突然问道:“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
“嗯,当然记得,现在是准备继续讲给我听吗?”一提起,向豌便有点激动起来,“快点讲吧,我想听后面怎么样了。”
莫寰霆眼神遥望过来,像是隔着无尽山川,摇头,“这次要讲的并非是续集,而是前篇。”
“前篇?”
“是的,前篇。”
闻言,向豌虽然有着一点失望,随即又转念想到虽然并非是后续,但总比没有听强吧!
“好啊,前篇也行啊!”
这个时候,莫寰霆突然意识到,或许他以后可以去做个说书人,因为似乎他讲故事能力还不算差,至少她听得津津有味,极其有兴趣。
在莫寰霆还在想该从哪个时间点切入时,某人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她伸手去抓他,一双乌黑眼眸尽是期待,“能快点吗?想听……”
垂眸,浅灰色的瞳眸深处泛滥过纠结之色,最后又尽数泯灭干净,可是他并没有去看她,而是将她的手拂去,在隐忍中开始了这个故事。
“从前有户人家,不算富有不算贫穷。有父母,有三个儿女。大哥,二姐,小妹。大哥很爱这两个妹妹,尤其是对二姐极其爱护。有一日大哥得知,其实二姐并非是他父母的亲生孩子,是从路边的花坛里捡来的弃婴。之后,大哥对二姐不再仅有兄妹之情,而是变成了另外的一种感情……”
听到这里,向豌已经不难听出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了。
她突然想起了寒烟,想起了她跟她的大哥陆子琛。
“有一日,大哥跟几个朋友出去喝酒,酒醉得厉害。被他的朋友送到家后,因为恰巧那天家里没人,就只有二姐在,所以二姐前去照顾,可是也正因此,大哥就将二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