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五个小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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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瞬间,壮丽又绚烂的一幕,不知落入了多少人的眼中,尤其是那住在最外围的虎部战士。
当他们看到自己的青铜矛能够牵引雷电,甚至看起来是束缚雷电之时,内心里的震撼和喜悦是无法言表的。
这一刻,那长矛就是神兵。
当然,他们并不清楚,那只是黄迪弄的简易避雷针!
狂风呼啸,大雨倾斜,敲打着皮质的帐篷“轰隆隆”的比雷还响。
黄迪之前的所有要求这一刻都起到了该起的作用。
没有被风吹倒和漏雨的帐篷,就连地上的雨水,也都顺着每个帐篷旁边的顺水沟哗啦啦流到山坳之中,汇聚成洪流倾斜而下,也不知道跑去哪里撒野。
高高竖起的青铜矛牵引着准备弥漫山野的雷电,隔三差五的爆出一朵烟花来,在这漆黑的夜里,尤其耀眼。
幸福,从来不是困了有枕头,饿了有面包。
而是下着大雨,躲在帐篷里,对着温暖的篝火,烤肉喝酒。当然,还要有个前提,那就是你的帐篷比别人的大,好,且有美女相伴。幸福吗,都是对比出来的,所以阿q其实心里很强大。
最起码黄迪是这么觉得。
大雨之中的闲暇,总能让他倍感幸福和轻松。
这一场大雨足足下了两天两夜,来时疾风骤雨,走时戛然而止。
中间的雨势就没缓过,一直是那么磅礴。
山洪涛涛,远超黄迪的预算,几乎就差几米远,就要蔓延到营盘边缘,当然幸好相差这几米,否则黄迪绝不会有如此安逸的两天两夜。
多亏黄迪利用行军扎营的路子选择扎营地,孙膑出品,必属精品。
山坳里的洪水犹如大河,宽阔激流,就这水面,都能开轮船。不过这种旺势不过是一时,任这洪水滔天,也蹦不了多久,就会消退下去,这就是无根之人之事不成大的原因。
不过,终究需要等待,等到这大水褪去了,队伍才能继续出发,想来不过是一两天的事情。
黄迪这些人都带着自己的口粮,而且一路上,能吃的野菜干果也都顺手采集,所以倒是不用担心挨饿的问题,倒是山里的野兽,在这样的滔天大雨之下,恐怕都是饿的前胸贴后背。
这不,黄迪大中午的躺在皮垫子上,旁边女累与女节正在用染色的麻线编织小玩意儿,俩女孩弄这东西,能玩一整天。
突然,外面传来黑豕高兴的呼喊声:
“嘿,这傻东西,自己跑到咱们这送肉来,正好献给圣吃新鲜。”
然后就是飞罗的声音:
“圣不喜欢看宰杀,你就在这杀了剥皮,然后拿肉过去就好,啧啧,这些小狼崽子,也剥了皮做烤肉吃。”
俩人说话声中,还夹杂着那野兽的叫声:
“汪...汪汪...汪!”
声音很稚嫩很轻,要不是黄迪以前就喜欢小狗,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这是刚出生的小犬,黄迪一听这声音,急忙一个鲤鱼打挺在地上翻起来,鞋也不穿,径直的往外面跑,一边跑还一边喊:
“黑豕,飞罗,别杀!别杀!我要活的!”
也幸好他奔去的及时,只要晚上那么十几二十秒,黑豕的刀子怕是就要捅进去了。
黄迪跑在帐外的泥地上,也不管污泥沾了满脚,溅了两腿,一气跑到俩人跟前,喘着气道:
“这个不能杀,好东西啊!”
黑豕举着刀,愣了一会,急忙一把把刀扔到老远,拍着胸脯,胆怯怯的说道:
“哎呀,差点就捅进去了,吓死我了!”
这黑货很萌。
黄迪看这野兽,一身花斑,长怕不是有两米,腰梁骨应该已经被飞罗等人打断,趴在地上直哼哼。
“嗯?怎么是一只老虎?”
他明明记得听到了汪汪声,当下忙问道:
“怎么是只大虫?汪汪叫的那东西呢?”
黑豕和飞罗这才知道,黄迪要找的是什么。
这俩货急忙转身几步,拽过来一个软藤编的大框,拎过来放到黄迪眼前,说道:
“汪汪叫的是这些小东西!”
黄迪很小心很谨慎,轻轻的接过藤篮,看着里面的几个小家伙,一个个都是眼睛迷蒙,似乎还没睁开,一双大耳朵耷拉着,一身的金黄色短毛,膀宽腰细。
“果然是细犬,哈哈!田园犬啊!最古老的犬种,原来你一开始的样子就是这样的啊!”
这东西长大了和二郎神哮天犬一个体型,非常善于奔跑,速度快,爱捕猎,嗅觉灵敏。然而可惜的是,到了黄迪出生的年代,已经不存在纯种细犬了,到处都充斥着洋狗。
一个喜欢狗的人,对狗的感情很难形容,那是带着一种责任和被信任以及相信的感情,在黄迪出生的年代,信任与被信任是奢侈的。
黄迪很爱养狗,其实大部分喜爱户外运动的人,都会选择狗来作伴。
“它们的父母呢?”
黄迪扫视了一圈,也没看到大狗的踪影,当下急忙问道。
黑豕和飞罗知道母的意思,可不知道父是啥,先是懵了一会,倒是飞罗猜测出这话的含义,当下忙答道:
“报圣,我与黑豕在四周寻找肉食,恰好看到这只大虫正在食用血肉,被虎部兄弟围猎,打断了腰骨,绑了回来。我们在那堆血肉的旁边,看到了这五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土狼,想着这东西肉质最嫩,便带回来给圣吃鲜。”
黄迪这才知道,原来这五只小家伙的妈妈已经葬身虎腹。
“呼!黑豕啊,你去吧大虫没食尽的细狼骸骨挖个坑埋了,别问为什么。”
黑豕领命,急忙唤人跟他去埋葬这五个小家伙的父亲亦或是母亲。
黄迪随后下令道:
“飞罗,你给我把这大虫大卸八块,一块骨头不分家都不成!”
飞罗领命,纳闷这大虫怎么惹到圣不高兴了。
之后,黄迪便捧着藤篮,轻手轻脚的回到帐篷内,那走路的姿势,就好像一个父亲抱着刚出生的孩子,生怕伤了臂弯上的孩子。
回到帐篷内,黄迪屁股还没坐下,就对着累说道:
“去拿最好的原牛肉来,用陶锅加水煮的越烂越好,不许加盐,哦对了,加一点点野菜进去,一两根就好!”
土狗和狼一样都是肉食性动物,他们的胃很大,肠子很短,所以很擅长消化肉食,但是对于植物纤维则没有太强的消化能力。
不过狗比狼强的地方在于,当物资匮乏时,它们也能靠着素食谷物活下去,这也是狗之所以能成为狗的原因,因为狼是绝对消化不了素食的。
黄迪在牛肉糜羹内加一点野菜,就是为了让土狗从小开始适应食用素材,这对它们的身体发育和健康有着极大的好处。
最主要的,营养的均衡,才能杜绝狗吃屎的习惯。
这一瞬间,壮丽又绚烂的一幕,不知落入了多少人的眼中,尤其是那住在最外围的虎部战士。
当他们看到自己的青铜矛能够牵引雷电,甚至看起来是束缚雷电之时,内心里的震撼和喜悦是无法言表的。
这一刻,那长矛就是神兵。
当然,他们并不清楚,那只是黄迪弄的简易避雷针!
狂风呼啸,大雨倾斜,敲打着皮质的帐篷“轰隆隆”的比雷还响。
黄迪之前的所有要求这一刻都起到了该起的作用。
没有被风吹倒和漏雨的帐篷,就连地上的雨水,也都顺着每个帐篷旁边的顺水沟哗啦啦流到山坳之中,汇聚成洪流倾斜而下,也不知道跑去哪里撒野。
高高竖起的青铜矛牵引着准备弥漫山野的雷电,隔三差五的爆出一朵烟花来,在这漆黑的夜里,尤其耀眼。
幸福,从来不是困了有枕头,饿了有面包。
而是下着大雨,躲在帐篷里,对着温暖的篝火,烤肉喝酒。当然,还要有个前提,那就是你的帐篷比别人的大,好,且有美女相伴。幸福吗,都是对比出来的,所以阿q其实心里很强大。
最起码黄迪是这么觉得。
大雨之中的闲暇,总能让他倍感幸福和轻松。
这一场大雨足足下了两天两夜,来时疾风骤雨,走时戛然而止。
中间的雨势就没缓过,一直是那么磅礴。
山洪涛涛,远超黄迪的预算,几乎就差几米远,就要蔓延到营盘边缘,当然幸好相差这几米,否则黄迪绝不会有如此安逸的两天两夜。
多亏黄迪利用行军扎营的路子选择扎营地,孙膑出品,必属精品。
山坳里的洪水犹如大河,宽阔激流,就这水面,都能开轮船。不过这种旺势不过是一时,任这洪水滔天,也蹦不了多久,就会消退下去,这就是无根之人之事不成大的原因。
不过,终究需要等待,等到这大水褪去了,队伍才能继续出发,想来不过是一两天的事情。
黄迪这些人都带着自己的口粮,而且一路上,能吃的野菜干果也都顺手采集,所以倒是不用担心挨饿的问题,倒是山里的野兽,在这样的滔天大雨之下,恐怕都是饿的前胸贴后背。
这不,黄迪大中午的躺在皮垫子上,旁边女累与女节正在用染色的麻线编织小玩意儿,俩女孩弄这东西,能玩一整天。
突然,外面传来黑豕高兴的呼喊声:
“嘿,这傻东西,自己跑到咱们这送肉来,正好献给圣吃新鲜。”
然后就是飞罗的声音:
“圣不喜欢看宰杀,你就在这杀了剥皮,然后拿肉过去就好,啧啧,这些小狼崽子,也剥了皮做烤肉吃。”
俩人说话声中,还夹杂着那野兽的叫声:
“汪...汪汪...汪!”
声音很稚嫩很轻,要不是黄迪以前就喜欢小狗,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这是刚出生的小犬,黄迪一听这声音,急忙一个鲤鱼打挺在地上翻起来,鞋也不穿,径直的往外面跑,一边跑还一边喊:
“黑豕,飞罗,别杀!别杀!我要活的!”
也幸好他奔去的及时,只要晚上那么十几二十秒,黑豕的刀子怕是就要捅进去了。
黄迪跑在帐外的泥地上,也不管污泥沾了满脚,溅了两腿,一气跑到俩人跟前,喘着气道:
“这个不能杀,好东西啊!”
黑豕举着刀,愣了一会,急忙一把把刀扔到老远,拍着胸脯,胆怯怯的说道:
“哎呀,差点就捅进去了,吓死我了!”
这黑货很萌。
黄迪看这野兽,一身花斑,长怕不是有两米,腰梁骨应该已经被飞罗等人打断,趴在地上直哼哼。
“嗯?怎么是一只老虎?”
他明明记得听到了汪汪声,当下忙问道:
“怎么是只大虫?汪汪叫的那东西呢?”
黑豕和飞罗这才知道,黄迪要找的是什么。
这俩货急忙转身几步,拽过来一个软藤编的大框,拎过来放到黄迪眼前,说道:
“汪汪叫的是这些小东西!”
黄迪很小心很谨慎,轻轻的接过藤篮,看着里面的几个小家伙,一个个都是眼睛迷蒙,似乎还没睁开,一双大耳朵耷拉着,一身的金黄色短毛,膀宽腰细。
“果然是细犬,哈哈!田园犬啊!最古老的犬种,原来你一开始的样子就是这样的啊!”
这东西长大了和二郎神哮天犬一个体型,非常善于奔跑,速度快,爱捕猎,嗅觉灵敏。然而可惜的是,到了黄迪出生的年代,已经不存在纯种细犬了,到处都充斥着洋狗。
一个喜欢狗的人,对狗的感情很难形容,那是带着一种责任和被信任以及相信的感情,在黄迪出生的年代,信任与被信任是奢侈的。
黄迪很爱养狗,其实大部分喜爱户外运动的人,都会选择狗来作伴。
“它们的父母呢?”
黄迪扫视了一圈,也没看到大狗的踪影,当下急忙问道。
黑豕和飞罗知道母的意思,可不知道父是啥,先是懵了一会,倒是飞罗猜测出这话的含义,当下忙答道:
“报圣,我与黑豕在四周寻找肉食,恰好看到这只大虫正在食用血肉,被虎部兄弟围猎,打断了腰骨,绑了回来。我们在那堆血肉的旁边,看到了这五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土狼,想着这东西肉质最嫩,便带回来给圣吃鲜。”
黄迪这才知道,原来这五只小家伙的妈妈已经葬身虎腹。
“呼!黑豕啊,你去吧大虫没食尽的细狼骸骨挖个坑埋了,别问为什么。”
黑豕领命,急忙唤人跟他去埋葬这五个小家伙的父亲亦或是母亲。
黄迪随后下令道:
“飞罗,你给我把这大虫大卸八块,一块骨头不分家都不成!”
飞罗领命,纳闷这大虫怎么惹到圣不高兴了。
之后,黄迪便捧着藤篮,轻手轻脚的回到帐篷内,那走路的姿势,就好像一个父亲抱着刚出生的孩子,生怕伤了臂弯上的孩子。
回到帐篷内,黄迪屁股还没坐下,就对着累说道:
“去拿最好的原牛肉来,用陶锅加水煮的越烂越好,不许加盐,哦对了,加一点点野菜进去,一两根就好!”
土狗和狼一样都是肉食性动物,他们的胃很大,肠子很短,所以很擅长消化肉食,但是对于植物纤维则没有太强的消化能力。
不过狗比狼强的地方在于,当物资匮乏时,它们也能靠着素食谷物活下去,这也是狗之所以能成为狗的原因,因为狼是绝对消化不了素食的。
黄迪在牛肉糜羹内加一点野菜,就是为了让土狗从小开始适应食用素材,这对它们的身体发育和健康有着极大的好处。
最主要的,营养的均衡,才能杜绝狗吃屎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