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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基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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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晚宴设在蜀王府大殿,气氛喜庆祥和,经过二十年发展,于家已经繁衍成一个大家族,慧娘的弟弟妹妹们个个吃的白白胖胖,富家翁模样,于家与成都刘家进行了大面积的联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看起来倒也和睦团结。

    欢宴过后,宾客散去,慧娘亲自帮刘骁铺床,伺候洗漱,红烛跃动,让人想起当年,长子刘蜀就是在成都怀上的,沧海桑田,当年的少女已经成为年近四旬的妇人,只有眉眼中依稀还有当年的影子。

    慧娘拍拍巴掌,进来两名年轻侍女,十六七岁年纪,皮肤白皙,花容月貌。

    “我老了,就让这两个小的来侍寝吧,晚上总得有人伺候。”慧娘说。

    刘骁本能拒绝:“万万不可。”

    慧娘说:“这有什么,刘元振六十岁的人了,上个月还娶了个十八岁的妾。”

    刘骁说:“我不是他,让她俩退下吧,咱们老夫老妻说说话也好。”

    慧娘颇感意外,想想又在情理之中,夫君与他人不同,从来重情重义,特立独行,别人都做的事,他未必做,他做的事,别人都不敢做。

    只有独处的时间,才能真正交心,慧娘向刘骁介绍了当下的成都局势,名义上蜀王管辖的地盘包括三个方面,四川、甘肃和云南,甘肃云南是刘骁离开之后的事情了,刘整南下取了云南,刘元振走阴平道取了甘肃,但甘肃云南都是贫瘠之地,远不如四川丰腴,也无法继续向外拓展。

    “只有大弟弟一心北伐,其他人都不思进取。”慧娘叹息道。

    刘骁能理解,四川是天府之国,自成一体,人呆久了容易懈怠,能保住原有地盘就很不容易了,还能攻城略地,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忽然他想到一件事,也是一直以来他很担心的事情:“你们家不会还想着复国吧?”

    慧娘苦笑:“夫君多虑了,我娘家是完颜氏,我们家不是,大金灭国都五十年了,谁还念旧啊,即便打回中原,竖起大金旗帜,也没几个人跟随,这一点家里人都明白。”

    刘骁说:“那你们有什么想法?”

    慧娘说:“以前有什么想法都不重要了,夫君回来了,大家都会有新的想法。”

    刘骁又问起儿子的事情,说刘蜀都被人称为四大公子了你这个当娘的知道不?

    慧娘无奈道:“那又如何,比起别人家的子弟,锦官儿还是上进的,让他去临安,是想考个进士出来,哪怕是王爵家的子弟,没有一个进士出身,脸上也无光。”

    刘骁点点头,这就跟豪门子弟还去参加高考一样,而不是递条子直接上北大清华,更不是出国留学,看来朝廷的威信还在,大宋还有续命的可能。

    ……

    次日,蜀王府银安殿举行盛大仪式,成都地区内五品以上官员身着公服前来朝拜,基本上等于一次缩水版的上朝,刘骁也身穿红袍,腰缠玉带,宋朝不流行穿龙袍蟒袍,连官家上朝都是一身红加黑纱帽,蜀王自然也是如此装扮。

    刘骁心潮澎湃,二十年前白龙军草创时期可没有这样的待遇,坐在宝座上,身后是手持羽毛扇的宫女和金甲卫士,看着下面乌泱泱的紫色红色,他心情很好,还是慧娘好,还是于家人厚道啊。

    但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太久,糟心事就一桩桩的来了,先是于锦出列,请求发兵讨伐重庆,用的罪名也很天经地义,就两个大字,讨逆!

    于锦两眼通红,大概是昨晚上熬夜写东西导致,他拿着一篇檄文慷慨激昂的念着,中间几次顿挫,还出现错别字,想必稿子出自幕僚手笔,念完檄文,于锦脱稿演讲,这回顺畅许多,大意是要想出川开疆拓土,必须先把重庆的人力物力政治资源整合过来,以前存在实际困难,现在蜀王回来了,还站在我们这一边,此战必胜,谋划得好,简直可以传檄而定。

    刘骁不置可否,身为领导者当然要最后发表意见,于锦是武将的头儿,武将总是爱打仗的,他要听听其他人的意见。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打仗,首先得预备钱,行军开拔需要先发军饷,打起来粮草器械的消耗也是一个大数字,成都这边掌握财政的是刘元振父子,刘骁将目光投向一身紫袍的刘元振。

    刘元振出列,向蜀王禀告当下的财政状况,刘骁看着他的嘴一张一翕,说着各种听不懂的术语,总结下来就两个字:没钱。

    没钱打什么仗,刘骁很不解,但他更加不解的是,为什么没钱,成都平原丰饶无比,又有蒸汽机带来的初级工业文明,也不缺人口,虽然川渝之间有冲突,但并不是那种屠城式的毁灭生产力和人口的残酷战争,二十年休养生息的积累,钱都上哪儿去了。

    慧娘给出了解释,她作为王妃垂帘听政了十几年,掌握全局,等于总理的角色,她给出的说法是虽然这些年来财政收入丰厚,但花销更多,用于甘肃方向的军费就是一笔天文数字,每年高薪养兵的钱,造战船的钱,修铁路的钱,官僚的俸禄,都是钱,而官府能收上来的税金却是有限的。

    刘骁很通透,他一眼就看穿了其中的矛盾,慧娘治理下的成都还是没能走出大宋的怪圈,冗员冗兵冗官多,土地兼并严重,官府财政濒临破产的同时,却养肥了一批豪强,不用问也知道于家和刘元振家族都积累了巨量的财富,收税收不到他们头上,官府当然没钱打仗。

    这是个解不开的死局,只要刘骁流露出向这些人收税的意图,他的统治基础就岌岌可危了。

    “大家各抒己见,别藏着掖着,都敞开了说。”刘骁目光扫过众人,落在刘纬身上,“你来说。”

    刘纬属于比较年轻的官员,本来指望他能有点真知灼见,没想到这小子引经据典说了一通废话,最后歌功颂德,说主公英明睿智,又有仙法,一定能想出对策,我等只需要听令即可。

    刘骁明白了,在场的都不是傻子,矛盾问题在哪里他们都懂,他们也知道没办法解决,索性推给自己。

    又连续点了几个人发言,都没什么新意。

    “打仗是大事,还需从长计议。”短短一个小时,刘骁心力交瘁,有种无能狂怒之感。

    文武大员们从银安殿退下,刘骁回到日常办公的地方和慧娘商议,大会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只有这种人数极少的小型会议才重要。

    两口子之间没什么不能说的,刘骁问财政上到底什么情况,能不能通过加税的方式临时取得一笔资金用于打仗。

    于锦说的没错,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先把重庆收服,刘骁对这一点是赞同的。

    慧娘拿出算盘,给他算了一笔账,从士兵军饷,口粮,打仗耗用的军装被服武器弹药粮草煤炭算起,出动三万战兵,四万辅兵,打三个月,伤亡抚恤按百分之十计算,需要耗费四百万贯,而财政每年也不过二百万贯,就算加税又能加几个子儿。

    现在打仗和以往不同了,成本更加高昂,川渝两边军饷极高,形成内卷,火器普及,打仗从拼人力马力变成拼钢铁产量煤炭产量,太费钱了,打赢了还好说,打个平局就是白费钱,打输了还得赔钱,这买卖不划算啊。

    “有人愿意捐钱么?”刘骁问,“比如令尊大人,于锦,还有刘元振。”

    “他们在等你掏钱。”慧娘说,“都说你能点石成金,撒豆成兵,都指望你呢。”

    刘骁是带了点黄金,但那点钱杯水车薪,就算他把藏在龙潭下的黄金和储备物资全都拿出来,恐怕也不足以支撑一场大规模长时间的战斗。

    忽然之间刘骁醒悟了,他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的本事没见长,但大家对自己的期待随着时间的消逝而倍增,就像明星和艺术家死了之后才成神一般,自己被他们神化了,可自己注定会让所有人失望。

    自己既发明不出什么新科技,也拿不来先进的产品,也指挥不了几万大军,想来还是王洛嘉更了解自己,当个牌位供着或许真的是自己最好的归宿。

    想通了这一点,他意兴阑珊,萌生退意,朝思暮想的妻儿其实并不需要自己,而自己也无法给他们提供什么。

    他既拿不出钱来讨伐重庆,也不想和王洛嘉刀兵相见,面对财政局面更是一筹莫展,贾似道那样的权臣用了半辈子都没搞定的事情,凭什么自己初来乍到就能解决。

    别看现在成都这帮臣子对自己恭恭敬敬的,可当他们看清楚自己的斤两之后恐怕就没这么客气了,慧娘或许念旧,但儿女们可不把这个爹当回事。

    这件事越想越害怕,以至于让刘骁辗转难眠,他盘点手上能打的牌,堪用的极少,在这里一身武艺根本派不上用场,需要的是运筹帷幄,是领导魅力,是宏才大略杀伐果决,他哪一样都不具备。

    他甚至可以想象,当自己提出一些幼稚的政治主张时,于锦刘元振等人鄙夷的眼神,被人看清楚底牌之后,就别再想翻身了,成都不是铁板一块,慧娘也不是王洛嘉那样的狠人,护不住自己周全,与其等矛盾激化,还不如提前走人,做个闲云野鹤也好,江湖游侠也罢,总归都比蜀王府里做个牌位强。

    可他又没法向慧娘开口,彻夜心事重重,直到五更时分才睡着,睡了没多久就没叫醒。

    下人来报说大将军已经等候多时,大将军就是于锦,刘骁的小舅子,他让人把于锦叫进来一起吃早饭,边吃边谈。

    于锦是来催昨天的商讨结果的,他迫切的想打仗已经很久了。

    刘骁问他,军费从哪里出?

    于锦振振有词:“印钱不就行了,有纸张有油墨,还怕印不出大宋宝钞么。”

    刘骁说:“印钱太多,会引起通货膨胀的。”

    于锦说:“这个我懂,但是通货膨胀是有周期的,咱们先印一百万贯用来打仗,等拿下重庆,民间还没反应过来,到时候缴获大量的战利品,不就冲抵了通货膨胀么。”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于锦并不是头脑简单的武夫,他的策略从某种方面来说也是合理的,对外输出战争,转移矛盾,还能利用战争赔款冲抵通胀,这是个人才啊。

    只可惜计划归计划,现实归现实,谁规定你出兵就一定能赢的。

    于锦说:“以前没人支持我也就罢了,现在姐夫你来了,也不支持我,我可就委屈大了,我打仗可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姐夫,为了刘蜀将来啊。”

    刘骁只得问他解决军费之后,军事上如何打算。

    “我有奇兵。”于锦忽然压低声音,“和别人说了他们也不懂,但姐夫肯定懂,只要钱足够,我就能造出飞艇来。”

    刘骁大惊:“飞艇还是热气球?”

    于锦说:“热气球算个鸟,一个篮筐里最多装五个兵,侦察还行,不能用来打仗,我造的是正儿八经的飞艇,是齐柏林号。”

    刘骁更惊讶了:“你连齐柏林号都知道!”

    于锦略有得意道:“这不是姐夫你拿来的书么,我细细看了,飞艇这东西甚好,能运兵,也能装火油炸弹进行轰炸,氢气飞得高,现有的火炮根本打不到,完全是无敌的存在。”

    刘骁问:“可是你怎么制造氢气,你有这个工业基础么?”

    于锦说:“有啊,烧碱就能制造氢气,用牛肠子外的一层薄膜存氢气,凑够一万个,装在竹子编织的艇身里,下方吊着艇身和发动机,一天能走三百里。”

    刘骁被他描绘的奇异场景吸引了,问道:“不会还是烧煤的吧?”

    于锦说:“煤的热值不够,得用葵花籽油,葵花籽油的热值是两万一千三百四十七千焦每斤,就比汽油低了一点,咱们现在没能耐炼汽油,还压不出葵花籽油么?”

    刘骁叹为观止,愣了一会儿问:“用的什么炸弹?”

    于锦说:“用的是硝化棉做的燃烧弹,还有硝化甘油和硅藻土做的炸弹,炸弹挂在架子上,一拉闸往下掉,飞艇外壳蒙皮是丝绸的,画上狰狞的獠牙老虎头,光是看见就能让他们魂飞魄散,早早投降。”

    刘骁说:“你确定这种飞艇不是叫基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