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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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残脚战胜妖王的消息。
一时间,传遍了整个赛场。
但凡是听到这个消息的人,无不为之惊骇,脸上甚至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你不会是在胡说八道吧,妖王可是今年以来,最牛逼的蛐蛐,连战连捷,从无败绩,它居然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菜鸟蛐蛐给干掉?”
“这是真的呀!起初我跟你一样不敢置信,可结果都摆在眼前了,不信也不行了。”
“卧槽,什么蛐蛐这么猛呀,夺冠大热门都被它给斩落马下,那今年的第一名,岂不是非它莫属了?”
“刚才我在现场看了比赛,要我说,天残脚能赢完全是侥幸,如果妖王不上当,那它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经此一役,它虽然取胜,但也元气大伤,不可能再参与后面的群雄逐鹿了!”又有人跳出来马后炮了,并且单手一掐,开始了各种预测。
第四轮的赛场。
戴六爷刚刚结束了比赛,他的蛐蛐非常争气,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对手打得抱头鼠窜,落荒而逃!
他一边招呼自己的助理,打扫战场。
一边美滋滋的拿起紫砂壶,轻轻喝了一口茶,嘴中哼起了一阵小调。
这时。
一个身穿制服的工作人跑了过来,俯身在他耳边言语了几句。
蓦然。
戴六爷的表情,变得格外精彩了起来。
眉头一挑,小眼睛一转:“哦,还有这事!”
报信的人恭恭敬敬的说道:“结果已经出来了,妖王确实是败了。”
戴六爷转头看了一眼大屏幕。
果不其然。
第四轮第一个晋级的,就是击败妖王的天残脚!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兵贵神速了。
却不曾想。
这个头筹被别人抢了先,而且对方斩杀的不是无名之辈,乃是每一个蛐蛐高手,都不想碰到的妖王!
“呵呵,真有意思。”
“陈瞎子花了这么大力气养出来的一只蛐蛐,赛前扬言冠军已是囊中之物,却在第四轮,马失前蹄,前功尽弃了。”
戴六爷一边摇头,一边心有所感的说道。
报信的人又将陈瞎子闹事,被保安驱逐离场的消息告诉了戴六爷。
戴六爷闻言,眼睛微微一眯:“不应该呀,陈瞎子不是这么心胸狭隘的人。”
“可能是输急眼了吧,这一辈子只会玩蛐蛐,也没谁玩过他,却被一个小姑娘给弄翻了,搁谁也遭不住呀!”旁边的助理说道。
戴六爷轻嗯了一声,顿时认为言之有理。
惊讶之余。
他不禁对那只名为“天残脚”的蛐蛐,来了兴趣。
在跟妖王对战之前。
他就已经留意到了,只是并未详细了解。
打听了一下。
对方的主人是个妹子,当时还挺意外,下意识就想到了许欣。
一调查。
结果却不是许欣,而是她的朋友!
“这只蛐蛐是一只残腿,虽然身体残缺,但战斗力极强,有着旺盛的胜负欲,据观看比赛的人说,善于使计,狡诈异常……”
“它第四轮就是用计谋打败了妖王,并且,生吞了它的脑袋。”
不了解就算了。
可这一了解,戴六爷更感兴趣了。
“你认为那只天残脚,与我的这只灰皮大虫相比,谁更强?”
“这个就不太清楚了,不过,以天残脚目前的状况来看,它多半也已经废了,还要继续比赛,也只能成为别人刷经验的炮灰……”
听到此话。
戴六爷叹了一口气:“哎,可惜了,如果能在决赛上相见,那也将是名流千古的一代神虫!”
——
第四轮晋级的还有另外一个熟人。
正是不差钱的富力二公子,冯晓刚!
金钱开道,果然是所向披靡。
五十万的金翅蛐蛐,从海选到现在的入围赛,几乎就没有碰到像样的对手。
当然。
可能并不是对手太弱。
而是他的这只蛐蛐太强了!
每场比赛,基本都能在三个回合以内,结束战斗。
“无敌是多么寂寞,太无聊了,今年的蟋蟀大赛,难道就没有一个能打的,看来只有妖王能与我的宝贝一战了!”
冯晓刚伸展着懒腰,说了一句很装逼的话。
很快。
旁边就有人说道:“呵呵,冯公子,恐怕您的梦想要破灭了!”
冯晓刚听对方说话的口气,还以为这是在嘲讽自己呢,当即就面露不善的说道:“难道,我的蛐蛐不配与妖王一战?”
“不不不,您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几个意思!”
对方赶紧指着大屏幕说道:“妖王已经被淘汰了,您想跟它比也比不了了呀!”
“什么?!”冯晓刚目瞪口呆。
——
“太强了,这绝对是我见过力气最大的蛐蛐。”
“大力神这个名字,果然名至实归,不愧是咱乐爷千挑万选,调教出来的顶级蛐蛐。”
“哈哈哈,看这架势,决赛应该就是大力神与妖王之间的巅峰对决了!”
“可别再说妖王了,早就被淘汰了!”
围观群众口中,尊称的“乐爷”,不是个多大岁数的老者,而是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小男孩。
别看他年纪不大。
但身上却有一种少年老成的稳重与深沉,就像是一泓清澈的湖水,干干净净,却又深不见底!
一听到妖王没了。
乐爷脸色骤变,猛然转头:“谁把妖王淘汰了?!”
“天残脚,一直从来没有听过的蛐蛐,好像今天是它第一次露面……”
乐爷怒不可遏,稚嫩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锋芒。
“可恶!”
“它居然把妖王给干掉了。”
“它怎么能把妖王干掉呢?为什么?凭什么!妖王只有我才有资格干掉!”
“岂有此理!”
乐爷双拳紧握,咬牙切齿的喊道:“该死的,不要让我碰上,不然,我绝对会将你碎尸万段。”
此次蟋蟀大赛。
乐爷有两个目的。
一个是为了争冠。
另外一个就是为了报仇!
他在三年前,也就是十岁的时候。
爷爷临死之前,将自己一只极品蛐蛐送给他,当做生日礼物。
乐爷爱不释手,天天调教于手中,并且,将各种战斗技巧赋能于它。
之所以如此上心。
不仅是因为这只蛐蛐天赋异禀,
更是因为它是爷爷送给自己的礼物,寄托着爷孙感情。
他心中也在憧憬。
不久将来。
他要拿着这只蛐蛐,在蟋蟀大赛上,夺取冠军,扬名立万,以此告慰爷爷的在天之灵!
只不过。
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第一次参加蟋蟀大赛,在第一轮就碰到了,有着蟋蟀皇帝之称的陈瞎子。
对方麾下的妖王,就是一头荒古猛兽。
一个照面。
就把他爷爷送给他的极品蛐蛐给杀掉了!
乐爷从记事起就没哭过。
可那一天,他却哭得稀里哗啦,几度哽咽。
心中暗暗发誓。
一定要找一只比妖王更强的蛐蛐,然后,杀掉它!
三年的时光匆匆而过。
他终于找到了这只名为“大力神”的蛐蛐。
原本以为。
只要冲进决赛,就可以与妖王会面,以报当年一箭之仇!
谁成想。
仇还没报。
仇人就已经提前出局了。
这蓄力一拳就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怎能让人不怒火中烧呢?
天残脚战胜妖王的消息。
一时间,传遍了整个赛场。
但凡是听到这个消息的人,无不为之惊骇,脸上甚至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你不会是在胡说八道吧,妖王可是今年以来,最牛逼的蛐蛐,连战连捷,从无败绩,它居然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菜鸟蛐蛐给干掉?”
“这是真的呀!起初我跟你一样不敢置信,可结果都摆在眼前了,不信也不行了。”
“卧槽,什么蛐蛐这么猛呀,夺冠大热门都被它给斩落马下,那今年的第一名,岂不是非它莫属了?”
“刚才我在现场看了比赛,要我说,天残脚能赢完全是侥幸,如果妖王不上当,那它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经此一役,它虽然取胜,但也元气大伤,不可能再参与后面的群雄逐鹿了!”又有人跳出来马后炮了,并且单手一掐,开始了各种预测。
第四轮的赛场。
戴六爷刚刚结束了比赛,他的蛐蛐非常争气,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对手打得抱头鼠窜,落荒而逃!
他一边招呼自己的助理,打扫战场。
一边美滋滋的拿起紫砂壶,轻轻喝了一口茶,嘴中哼起了一阵小调。
这时。
一个身穿制服的工作人跑了过来,俯身在他耳边言语了几句。
蓦然。
戴六爷的表情,变得格外精彩了起来。
眉头一挑,小眼睛一转:“哦,还有这事!”
报信的人恭恭敬敬的说道:“结果已经出来了,妖王确实是败了。”
戴六爷转头看了一眼大屏幕。
果不其然。
第四轮第一个晋级的,就是击败妖王的天残脚!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兵贵神速了。
却不曾想。
这个头筹被别人抢了先,而且对方斩杀的不是无名之辈,乃是每一个蛐蛐高手,都不想碰到的妖王!
“呵呵,真有意思。”
“陈瞎子花了这么大力气养出来的一只蛐蛐,赛前扬言冠军已是囊中之物,却在第四轮,马失前蹄,前功尽弃了。”
戴六爷一边摇头,一边心有所感的说道。
报信的人又将陈瞎子闹事,被保安驱逐离场的消息告诉了戴六爷。
戴六爷闻言,眼睛微微一眯:“不应该呀,陈瞎子不是这么心胸狭隘的人。”
“可能是输急眼了吧,这一辈子只会玩蛐蛐,也没谁玩过他,却被一个小姑娘给弄翻了,搁谁也遭不住呀!”旁边的助理说道。
戴六爷轻嗯了一声,顿时认为言之有理。
惊讶之余。
他不禁对那只名为“天残脚”的蛐蛐,来了兴趣。
在跟妖王对战之前。
他就已经留意到了,只是并未详细了解。
打听了一下。
对方的主人是个妹子,当时还挺意外,下意识就想到了许欣。
一调查。
结果却不是许欣,而是她的朋友!
“这只蛐蛐是一只残腿,虽然身体残缺,但战斗力极强,有着旺盛的胜负欲,据观看比赛的人说,善于使计,狡诈异常……”
“它第四轮就是用计谋打败了妖王,并且,生吞了它的脑袋。”
不了解就算了。
可这一了解,戴六爷更感兴趣了。
“你认为那只天残脚,与我的这只灰皮大虫相比,谁更强?”
“这个就不太清楚了,不过,以天残脚目前的状况来看,它多半也已经废了,还要继续比赛,也只能成为别人刷经验的炮灰……”
听到此话。
戴六爷叹了一口气:“哎,可惜了,如果能在决赛上相见,那也将是名流千古的一代神虫!”
——
第四轮晋级的还有另外一个熟人。
正是不差钱的富力二公子,冯晓刚!
金钱开道,果然是所向披靡。
五十万的金翅蛐蛐,从海选到现在的入围赛,几乎就没有碰到像样的对手。
当然。
可能并不是对手太弱。
而是他的这只蛐蛐太强了!
每场比赛,基本都能在三个回合以内,结束战斗。
“无敌是多么寂寞,太无聊了,今年的蟋蟀大赛,难道就没有一个能打的,看来只有妖王能与我的宝贝一战了!”
冯晓刚伸展着懒腰,说了一句很装逼的话。
很快。
旁边就有人说道:“呵呵,冯公子,恐怕您的梦想要破灭了!”
冯晓刚听对方说话的口气,还以为这是在嘲讽自己呢,当即就面露不善的说道:“难道,我的蛐蛐不配与妖王一战?”
“不不不,您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几个意思!”
对方赶紧指着大屏幕说道:“妖王已经被淘汰了,您想跟它比也比不了了呀!”
“什么?!”冯晓刚目瞪口呆。
——
“太强了,这绝对是我见过力气最大的蛐蛐。”
“大力神这个名字,果然名至实归,不愧是咱乐爷千挑万选,调教出来的顶级蛐蛐。”
“哈哈哈,看这架势,决赛应该就是大力神与妖王之间的巅峰对决了!”
“可别再说妖王了,早就被淘汰了!”
围观群众口中,尊称的“乐爷”,不是个多大岁数的老者,而是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小男孩。
别看他年纪不大。
但身上却有一种少年老成的稳重与深沉,就像是一泓清澈的湖水,干干净净,却又深不见底!
一听到妖王没了。
乐爷脸色骤变,猛然转头:“谁把妖王淘汰了?!”
“天残脚,一直从来没有听过的蛐蛐,好像今天是它第一次露面……”
乐爷怒不可遏,稚嫩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锋芒。
“可恶!”
“它居然把妖王给干掉了。”
“它怎么能把妖王干掉呢?为什么?凭什么!妖王只有我才有资格干掉!”
“岂有此理!”
乐爷双拳紧握,咬牙切齿的喊道:“该死的,不要让我碰上,不然,我绝对会将你碎尸万段。”
此次蟋蟀大赛。
乐爷有两个目的。
一个是为了争冠。
另外一个就是为了报仇!
他在三年前,也就是十岁的时候。
爷爷临死之前,将自己一只极品蛐蛐送给他,当做生日礼物。
乐爷爱不释手,天天调教于手中,并且,将各种战斗技巧赋能于它。
之所以如此上心。
不仅是因为这只蛐蛐天赋异禀,
更是因为它是爷爷送给自己的礼物,寄托着爷孙感情。
他心中也在憧憬。
不久将来。
他要拿着这只蛐蛐,在蟋蟀大赛上,夺取冠军,扬名立万,以此告慰爷爷的在天之灵!
只不过。
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第一次参加蟋蟀大赛,在第一轮就碰到了,有着蟋蟀皇帝之称的陈瞎子。
对方麾下的妖王,就是一头荒古猛兽。
一个照面。
就把他爷爷送给他的极品蛐蛐给杀掉了!
乐爷从记事起就没哭过。
可那一天,他却哭得稀里哗啦,几度哽咽。
心中暗暗发誓。
一定要找一只比妖王更强的蛐蛐,然后,杀掉它!
三年的时光匆匆而过。
他终于找到了这只名为“大力神”的蛐蛐。
原本以为。
只要冲进决赛,就可以与妖王会面,以报当年一箭之仇!
谁成想。
仇还没报。
仇人就已经提前出局了。
这蓄力一拳就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怎能让人不怒火中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