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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耶梦加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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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不如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

    看着监视屏幕上龙喷涌着血泉倒下,也看着男孩把女孩紧紧拥在怀里好像拥抱整个世界,酒德麻衣缓缓地靠在了椅背上,轻声吟着这句古朴的和歌,端起早已凉了的热巧克力抿了一口。也许是因为凉了,入口有一股微微的苦味。』

    恺撒开着敞篷小车在车流如织的西单北大街上钻来钻去,就像是在野牛肚子下面奔跑的野兔。来来往往的大车都被他出其不意地截断,但没人冲他按喇叭。

    因为被他超车的人心情都不错。秋高气爽的一天,一辆崭新的minicooper,带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金发男孩和一个身穿红色喜服的中国女孩,车后座上堆着九百九十九朵深红色玫瑰扎成的巨大花束。男孩和女孩相视而笑,都一脸的臭美,但是美得珠联璧合啊!大概是去结婚吧?每个人都这么猜。要是自己开着这么辆车带着这么一个妞去结婚,哪能耐住性子等啊?车大概能开得飞起来!

    车停在婚庆大厦的路边,这栋大楼里都是做婚礼生意的店铺,拍婚纱照的、订做首饰的、乃至于婚礼司仪,还有一家“海底捞”,总之如果你不介意婚礼吃火锅的话,这栋大楼可以包办你的整个婚礼。恺撒拉着诺诺一路小跑上到四层,在一间挂着深红色蜀绣门帘的店铺面前停下。两扇褐色的老木门,门上钉着老式的铜门环。恺撒扣了扣门环,一个清瘦的老人把门拉开一条缝,“恺撒·加图索先生?”

    他上下打量诺诺,微微点头,“嗯!货色不错!”

    “喂!你是带我来见什么人贩子么?”诺诺扭头向着恺撒,“我得提醒你,把我卖给人传宗接代对买家是不负责的行为,我很不靠谱的!”

    老人微笑,“我是说这身喜服,材质不错,手工刺绣,细节拿捏也到位,是清朝官宦人家新娘的装束。现在能做的裁缝已经很少了。只是还得改得适合你的腰身,嗯,此外还缺最重要的东西。”

    “什么?”

    “凤冠霞帔。”老人把整扇门推开。

    仿佛宝库洞开的瞬间,珠玉之光照亮了眼睛。温润的珍珠、剔透的翡翠、色彩千变万化的琉璃珠子、珐琅质的纽扣、黄金红金和白金丝卷……正中的桌子上则是一具用黑布蒙着的半身像,老人带着得意的笑揭去那张黑布,半身像戴着一顶赤金色凤凰压顶的凤冠,百鸟云集于后,每一只鸟的双翼都是手工雕刻的羽毛,而遮面的珠帘是用一粒粒翡翠穿成。

    “哇噻!”诺诺惊讶得张大了嘴。

    “这样的喜服,就要搭配凤冠,你的男朋友为你订制了一顶凤冠,”老人说,“全手工制作,需要半年的时间,但在开始之前,你先得选定你喜欢的造型。”

    “喜欢么?”恺撒握住诺诺的手,轻声说,“你戴上会光辉灿烂的。”

    “那会是两公斤的黄金、108枚红珊瑚珠子和12块冰种翡翠打造的顶级中国首饰,全手工,能直接送去拍卖的!跟这个比起来什么卡地亚的结婚戒指,都是小儿科!”做首饰的老师傅牛逼哄哄,“跟咱们中国,就是凤冠霞帔才给力!”

    “听起来真的好重呀……”诺诺轻声赞叹。

    “喂!”恺撒说,“说点好听的嘛。”

    “真值钱,可以折现么?”

    “当然可以。”恺撒亲吻她的额头,“折了现之后再送你一个别的款式。”

    诺诺的脸红得好像灌了一瓶小二,难得少有地没有拒绝他这种“MadeInItaly”的风骚表达方式。

    “喜服修改要多久?等着用。”恺撒转头问老师傅。

    “滚蛋!只是订婚,喜服要到结婚时候才穿的!”诺诺抢白他。

    “早点准备到时候省力,你订了婚还跑得掉么?”恺撒自然而然地搂着她的腰让她靠自己更近一些。

    “就算现在改好,结婚时也未必能穿,朋友……女孩和猪一样,胖起来是很快的……”诺诺像蚊子一样哼哼。

    路明非摸着湿漉漉的隧道壁往前,手电他留给高幂他们了,那东西对他们会更有用。黑暗好像黏稠的泥潭,他跋涉在泥潭中。

    他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一扇门,华丽丽地亮着彩灯,写着“EXIT”。但他只能往前走,他不能回头。他想起希腊神话里那个叫俄耳甫斯的兄弟的故事,兄弟弹得一手好琴,是能够弹得石头都落泪,地狱三头狗都呜呜地围着他卖萌的强者,他还有一个漂亮老婆欧律狄克。但欧律狄克给毒蛇咬死了,俄耳甫斯兄弟以泪洗面之后抄着他的家伙就奔地府去了,一路把冥河上的艄公都给弹哭了。最后杀到冥界老大哈迪斯面前说,我要我老婆。哈迪斯说你牛逼!行!老婆你带走,不过有个条件,走出冥界之前你不能回头看她,否则她就永远留在这里了。俄耳甫斯兄弟就带着老婆一路往前,老婆就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地诉相思,俄尔甫斯兄弟横下一条心,愣是一路没回头搭理老婆。就在他们已经看到人间阳光的时候,老婆抱怨说你不爱我了。俄耳甫斯兄弟心里柔情忽然泛滥,回身拥抱老婆,老婆就此被地狱的长臂拉了回去,只留下一串眼泪给他。

    这个故事说明天下的英雄好汉,十有八九都是挂在那要命的温柔上,所以《葵花宝典》教育大家“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委实道理精妙!不过说起来那又如何呢?东方不败倒是大仁大勇地照做了,可还有杨莲亭在后面埋伏着他呐!

    说起来没有遇到什么陈雯雯什么诺诺之前他也是一条好汉呀!他是那个威风凛凛的小屁孩,站在叔叔家的天台上,双手比着枪形对着夜幕中的红绿色啪啪地扫射,不害怕不惊恐,不忧伤更不绝望,是个相信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的小屁孩。

    可是后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圣斗士,不是高喊着“希望”那种热血口号就能再站起来的。有些希望就像是肥皂泡泡啊,注定要破掉;有些人真的已经没有力气了,这一次倒下去就不会再站起来了。各位观众真是抱歉,主角这次撑不住了……不会再去抓那妞儿的手了,她已经……很幸福了啊。

    他必须强迫自己不断地想这个想那个,否则就会撑不下去。

    最后他想到了万博倩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如果喜欢什么人,就要去找她,别在原地等哦。”

    说得真好,如果有人在外面等他的话,他也会跟万博倩一样飞跑吧?顶多万博倩像只美丽的独角兽,他像只健勇的豪猪,死死地拥抱那个会等自己的女孩,牛逼哄哄地说,为了你我从地狱归来了呀!我十万马力力战荷官呀!最后我靠一把皇家同花顺逃出生天都是你送给我的护身符起了作用啊!此时不私定终身更待何时啊!来!侠妹!等啥呢?先亲一个!

    可是没有啊。

    说起来不该是你走出这个迷宫的啊,四个人里你的人生最没价值,要是高幂和万博倩出去了就能结婚了吧?赵孟华出去也会有柳淼淼和陈雯雯两个美少女得拯救,会围着他痛哭,你出去了能干啥呢?你挂在这里也就是芬格尔可能有点兔死狐悲罢了。

    靠!想到这些事情果然就豪气横生啊!再也不惧黑暗里藏着的任何妖魔鬼怪!你看老子这渣到爆的人生,老子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勾魂么兄弟,来嘛!没有存在感的人生就是坦坦荡荡!

    他忽然摸不到隧道壁了,扑面摔在一堆煤渣上。

    他仰起头,只看见无限高旷的黑暗中飘移的金色星光,望不到顶,也看不到壁。他走进这个巨大的空间,就像一只蚂蚁在深夜爬进圣彼得大教堂。那些金色星光看起来是萤火虫,借着它们的微光可以看见地下几十条平行的铁轨。铁路到了这里变成蛛网般的结构,它们原本设计用于存放军用地铁,上面满载重装坦克,如今只剩下锈迹斑斑的轨道。

    他到达了地铁的终点,也是迷宫的尽头。

    他越过一根根枕木向前摸索,穿越这个巨大的空间累得他气喘吁吁,最后他看到了一面人工开凿出来的岩壁,上面满是机械留下的痕迹,贴着岩壁是梭形的水泥月台,像是入海的栈桥那样深入铁轨中,大概是用于列车停靠检修的。

    路明非爬上月台,奔到石壁前摸索拍打。见鬼了,根本不像是有门的样子,看这么坚厚的石壁他此刻大概是在一座山的内部,在这岩壁上开凿通道是惊人的工程量。

    妈的,不会是被涮了吧?他心里嘀咕。

    这时候岩壁上有黄色的灯亮起来了,缓慢地闪烁着。路明非惊喜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什么开门的机关。他竭力抬头去看那盏在高处闪烁的灯,但是位置太高了他看不清楚。坚厚的岩壁开始震动了。裂痕自上而下出现,路明非脸色有点难看,这迷宫之门打开的架势倒像是十二黄金圣斗士打开叹息之墙,让人觉得里面会蹦出个哈迪斯来。

    整个岩壁都是龟裂的纹路,片片碎石下坠,尘埃弥漫,路明非用捂着脸一步步后退。黄灯摇晃着似乎要掉下来了,它周围的岩石片片剥落。路明非抬头看了一眼,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刺骨的恶寒……那盏黄灯,正在看他!

    一盏灯怎么可能看人?何等邪祟诡异的眼神!

    他还没有来得及掉头逃跑,岩壁彻底崩裂了,蛇一般的东西从裂缝中游出,鳞片宛然!那黄灯是巨蛇的眼睛!

    酒德麻衣和薯片妞都站了起来,不约而同地退后一步。

    龙对于混血种而言也是个很抽象的东西,很少有人见过真正形态的古龙,这种生物又具有彻底改变骨骼结构伪装自己的能力,因此古代典籍里的龙有时候是带翼的四足恐龙,有时候则是貌美的那迦,有时候则是独角的长蛇,画画的说龙的步骤是“一画鹿角二虾目、三画狗鼻四牛嘴、五画狮鬃六鱼鳞、七画蛇身八火炎,九画鸡脚画龙罢”,说白了就是个“九不像”。

    然而此刻一切面纱都被剥去,这个史前遗族以至凶戾、至伟岸、又至锋利的外表暴露于世!

    那是一条真正的巨龙,率先突破岩壁的是他修长的脖子。

    没有任何语言可以描述他古奥庄严的躯体,他显然是个爬行类,但是远比任何爬行类都美丽。只不过那种美是阴暗之美、雄浑之美和深邃之美,令人敬畏。全身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依次张开依次合拢,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满是骨突的脸上带着君主般的威严,他俯视路明非,张开了巨大的黑翼,尖利地嘶吼起来。

    路明非死死捂着耳朵,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他果断地敬佩史上屠龙的英雄人物,居然能在这种巨型生物面前昂然而立并且拔出剑来。

    他并不知道在这样近的距离上,即使历史上的屠龙英雄们也会有半数因为心脏爆裂而死,而他还能呆呆地站着。

    龙蛇一般的长颈忽然一缩,双爪子刨地,小心地缩到角落里。他把头低到基本贴着地面,警惕地打量路明非,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啊嘞?路明非有点不知所措。犯得着么?踩死一只蚂蚁前你会好好观察蚂蚁么?也不必考虑从哪里下嘴方便,路明非对这龙来说,就跟烤串上的一块肉差不多大,只需一口,细嚼慢咽都不必,吞下去就得了。这么点大的肉串路明非也觉得这龙要20串才能凑个半饱。

    他不太敢动,他记得什么野外生存的书上说,要是野兽和你对峙千万别逃,野兽其实在观察你,你一逃它知道你心虚就跟在屁股后面咬你。

    不过龙是野兽么?这东西是个智慧生物,卡塞尔学院的书上提到龙都是用人类的“他”和“她”。

    巨龙金色的眼睛微微收缩,像是猫瞳一眼。路明非一愣,忽然明白这东西的姿态像什么了。根本就是个猫嘛!一只座头鲸那么重的巨猫!

    龙游动着长颈缓缓地靠近路明非,路明非站得笔直,好像一根铅笔插在月台上。逃也没用,这长脖子简直跟《狂蟒之灾》里那史前巨蟒差不多了,轻松一伸一缩,猎豹的速度也逃不掉。龙缓缓地长大了嘴,利齿如枪簇,黑色的长舌从上到下舔过路明非全身。

    “你赢了。”

    “喂,台词错了吧?不该是‘哇!好嫩的肥羊’么?”路明非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赢了。”龙又一次说,低沉威严,“我们来玩什么?”

    “玩什么都好,只要别玩吃肉串的游戏就行!”路明非烂话脱口而出,其实是他此刻神经绷紧根本管不住自己那张欠嘴而已。

    龙大概无法理解路明非的白烂精神,眼神重又变得警惕起来,他缓慢地后退,缩到岩壁边。他那个动作就像是缩紧身体的蛇一样危险,因为随时能弹出去一口咬住猎物,路明非浑身都是冷汗。

    龙猛地挥动膜翼,路明非看那动作好像是要扔石头打他,急忙捂脸。一个蓝色的袋子落在龙和路明非之间。

    那是一袋薯片。

    这神兽似的玩意儿真能整,路明非的逻辑彻底混乱,龙类是种卖萌的生物?

    “给你。”龙仍旧是很谨慎地盯着路明非。

    路明非不知自己何德何能有此礼遇,只觉得双膝发软,恨不得叩拜下去说谢主隆恩……啊不,龙恩!

    龙盯着路明非看了很久,见他没动弹,再次伸出黑翼。翼端是锋锐的利爪,这巨型生物的动作极其精准,利爪挑开了薯片的包装袋,小心地夹起一块薯片放回巨大的嘴里。

    “薯片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龙以君王般低沉的声音说。

    路明非捂脸,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鼓起勇气上上下下打量这史前神兽。龙有30或是40米长,但这并非完整长度,龙只有前半身暴露在外,后半身则和岩壁融为一体。准确地说这条龙的后半身还是骨骼的形态,粗大的脊椎从前往后渐渐石化,最后和石壁相接。这东西就像传说中的不死生物,半身显露生存之相,半身显露死亡之相,生死巧妙地融为一体,似乎有着什么宗教上的神秘意义。

    不过这卖萌的语气……不知道有没有年满五岁……

    作战计划到这里已经完全破产了,因为根本不知道“大地与山之王”是什么东西,诺玛没法给出精确计划,副校长则认为“七宗罪”这种屠龙神器在手,应该问题不大。

    应该问题不大?“青铜与火之王”身上好歹有个融合的老唐是弱点,眼前这神兽浑身上下都是铁鳞!“七宗罪”就算锋利,对他也不过是把铅笔刀!

    龙看起来果然热爱薯片,很快他就吃完了一袋薯片。路明非一直没动弹,龙警惕的眼神也慢慢放松了,取而代之是对路明非的不满意。

    真的是一种“不满意”的眼神,不是轻蔑不是不屑,就像是一只猫对于愚笨的主人的“不满意”。

    “你一点都不好玩。”龙说,“但你很会赌牌,我打不赢你。我们……”

    他接下来的话让路明非一头栽倒,“看电视吧。”

    酒德麻衣抚额,“他真的在和一条龙并肩看电视诶。”

    “我对他不由得有点尊敬,”薯片妞喃喃地说,“这种淡定真是……叫人没语言可以描述啊。”

    “如果一条古龙问你要不要一起看电视你会怎么样?”

    “我不会听见的,”薯片妞耸肩,“我会在看到他的第一瞬间晕倒!”

    其实路明非也宁愿自己晕过去,但问题是他没有晕倒,那还能怎样呢?

    这是他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天,他出错了头,认错了妞,进错了地方……一切都是错的,连龙都是错的。

    龙真的拿出了一台电视,18吋的老式彩电,一个沉重的大方盒子。显然这是他重要的玩具之一,他轻拿轻放,用翼尖接上电源的时候也异常仔细。屏幕的灯光照亮了黑色的龙鳞和路明非的脸,龙把下颌放在月台上,路明非坐在他的脑袋旁边,还没有龙头的三分一高,就像是贴着一块巨大的山岩。

    这奇怪的和谐感是怎么回事?

    屏幕上满是雪花点,信号很差,正在放的是周星驰的《赌圣》。这个巨大的迷宫大概都被这条龙控制着,荷官开始木呆呆的,后来满口台词,也不过是被这条龙控制了。他是看门人也是这里的主宰,但他的智力显然有点问题,对于这条龙而言,他们这些人似乎不应该称作“入侵者”,而是来陪他玩的人,他用一个赌局选拔他认为最好玩的人。就像一个小孩对于来家里的客人充满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