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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云在那片花丛中休憩了很久,才突然想起来年级主任说的关于四点钟一定要回山脚下集合的话,她看一眼腕表,发现竟然已经快三点了,时光流逝如此之快,让她暗自咋舌。她急急忙忙地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打算下山。

    齐云退回到她来时的那片林子里,仔细观察周遭环境,不由得大吃了一惊,暗叫一声糟糕。原来先头来的时候,齐云先是想到陆忧,便已有几分神思不属,后来又追那小松鼠,更是一时兴奋劲上来便脱离了那条“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的路,高山上的树林并不算密,她跑起来又并无障碍,以致脱离航道得不知不觉。这时再想去林中找那前面探路者系了做记号的红布条,却是遍寻不见,只得望洋兴叹。她又把手机拿出来,可是摆弄了半天却一格信号也没有。

    还好齐云有倔强乐观的天性。找不到红布条,她就索性按照自己的判断向一个方向走了约莫有十分钟,可是既没有看到标志红布条,又觉得林中的树看起来全然陌生的模样。她停下来,叉着腰观察了一会儿,终于沮丧地发现这片林中的书看起来实在都差不多。她一向引为以豪的第六感偏偏隐约地提示她:她走了一条不正确的路。她停住脚步考虑了一下,再沿着另一个她认为正确的方向走去。

    可这回还不如第一次,道路越走越窄,最后竟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这回齐云肯定自己的方向又一次弄错了,而且她还发现了更坏的情形,那就是她已经连她坐了好久的那片野花丛也找不到了。

    齐云独自在树林里转转停停,饶是她胆大包大,焦灼和恐惧还是慢慢从心底钻起来。这个时刻她想起了年级主任的话——虽然很不想想起,但那话还是一阵阵地钻进她的脑袋——前年还有五个带着罗盘穿着专业服装的暴走队进这山野林里探险,进去就没再出来。

    想到这里齐云脑仁一紧。难道说她貌美如花、壮志未酬,堪堪代表祖国新一代大好青年的齐云,也会像那队倒霉催的暴走队一样进得来、出不去吗?那可真是岂有此理之至。齐云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可是事实兜头给了她一盆冷水,那便是她在林子里像没头苍蝇似的转了将近两个不时,手表指针已无情地指向五点整的时候,她还没有找到任何可以称之为希望的路。

    西方的天空已经红得火烧火燎,齐云知道用不了多久,另人惊惧的黑夜就会不动声色地降临。寒冷也慢慢地随着天色的暗沉而来临,如蛆附骨地吞食她的意志。此情此景,任她是怎么不屈不挠的性子,也不由地有一丝又一丝绝望地凉意从心底往外抽。

    齐云终于忍不住泪盈于睫。可是想想眼泪在此刻是最愚蠢的液体——不但没有任何用处不说,还会使她丧失宝贵的热量,更会使她意志溃败。于是齐云抬起手背擦干了眼泪,沉下心来仔细观察周围。她刚才因为情急而失灵的第六感再次发挥了一些功用,她似乎感到现在四周的景物千真万确是熟悉的!确认了这一点使她心头一喜,脚下也加快了步伐。

    事已至此,齐云明白反正也已经赶不上系主任四点钟集合的指令了,倒也不再去想那个,现在只求能脱出困境,哪怕事后那位地中海发型的系主任再怎么生气,回家老爸老妈再怎么训斥,也都顾不得了。

    接下来,四周的环境给齐云的熟悉感越来越强,齐云压着内心的喜悦,越走越快。她飞快地在树林中穿梭,直到从某一个树林的缺口钻出去之后,才又震惊又沮丧地站住,满腹的不可置信。

    上帝是在和她开玩笑吗?她绕来绕去,在无处山穷水尽之后好不容易盼到了一丝柳暗花明的曙光,而当她靠近了这一丝曙光之后才发现,她原来是回到了错误的起点,现在她怀着巨大的希望踏上的,竟然是下午那片曾经惊艳了她的苜蓿田!

    齐云的意志彻底崩溃了不是没有道理的。想她齐云对上帝不曾亏欠,虽然平时说不上虔诚,可是也从没有过不敬的言行,更何况她光明磊落,做事一向遵纪守法,怎么看也该是个“上帝钟爱的子民”,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噩运降临在她头上?

    这一次上帝好像是立刻听到了齐云的腹诽。没多久,齐云就在苜蓿花田边上的一块天然巨石上看到了她的“希望”,要说是希望倒是一点没错,可是看到他的时候齐云还是忍不住闭眼**了一下,她甚至有点怀疑她是不是想看到他,还是宁可被困死在这高山上算了?

    一个齐云非常熟悉的人影站在那块巨大的石头上。奄奄一息的夕阳正好从陆忧站着的位置投下光影,浓重的金红色给他的身影镶上了一道金边,所以他的身影看上去显得格外高大。

    齐云虽然内心有抗拒,但求生的本能却促使她脚步不停地走到陆忧身边,陆忧这时当然也看到了她。他站在那块大石上,俯视着齐云,本来英俊的眉眼此刻更是焕发出一种生机勃勃的神采来。

    齐云竟然感觉到一阵晕眩。她莫名其妙地就想起她前几天还花痴兮兮地对卓美讲过:1931年阿根迁的鸡尾酒会上,康素爱罗去衣帽间取大衣准备离开,回身却突然撞到一个高大的男人身上,康素爱罗在回忆录里写,他“我得仰头望天才能看见他。”

    当齐云意识到此时的自己也正一脸痴呆状仰头望着陆忧,心里立刻恶寒了一下,后悔得只差没咬舌自尽。还好陆忧也没给她更多追思和悔恨的时间,他看到齐云后立刻麻利地从巨石上跳下来,皱着眉头训她:

    “叫你不许爬野山,你就是不听。”

    齐云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便是别人教训她,连她最爱的老爸都不可以,陆忧又算老几?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反驳:

    “我爱爬就爬,谁用你管?再说你没爬野山,又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她当然知道陆忧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她,可是说起胡搅蛮缠的功夫齐云若是认了第二,天下有谁敢当第一?陆忧说不过她,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丢下一句“跟我来”,就走到了前面。

    “哎哎哎,你别抬腿就走啊,”齐云拖住他的衣袖,“怎么说不也需要先定定位、找找方向吧?……对了,我爸说过可以用手表来辨识方向,喏,你所处的时间除以2,再把所得的商数对准太阳,表盘上12所指的方向就是北方……”

    一边让陆忧扯着一通小跑,齐云一边伸着手腕给陆忧看自己手腕上的铂金色浪琴表。她也真是懊恼,刚才一个人的时候她竟然丝毫也没想起这个“求生秘籍”,怎么被陆忧一气,智商就突然提高了?看来她还真是属于激励型人才。

    “啧,”陆忧被她扯得一个趔趄,不屑地问了一句:“小姐,你现在在什么地方看到太阳了?”

    齐云抬头看了一眼天,脸上立即挂上一片火烧云。此刻太阳已经正式落到山后,天色正届于明与暗的交界,虽还不怎么黑,但就连齐云这样没什么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夜色将在十几分钟之内就将整个世界涂满。

    “怎么办,”齐云的声音忍不住带上了一丝怯意,“天快黑了,你到底记不记得路……对了,你肯定在树上打了红布条标记了,就像前面我碰到的那些一样。”

    陆忧平素在班里的表现很是沉稳,齐云相信他不会像自己一样丢三落四的。这样一想,她心中略为安定。可是这刚刚升起的安定感又被陆忧冷冷的一句话就打发掉:

    “别人那是事先有备,我身上哪带了什么东西可以往树上系?本来我倒是边走边画一个草图,但后来你追松鼠跑得太快,我怕跟你跟丢了,就什么也没来得及记,赶紧跑来了。”

    “什么?你说什么?”齐云的嘴张得能塞进一颗鸡蛋,伸着手直指陆忧:“你、你你……竟然跟踪我?”

    原来这可恶的家伙竟然一直在暗中监视着她的行踪,这不是偷窥狂是什么?想到下午那首五音不全的“死了都要爱”也被他听了去,齐云恨不得就地挖个洞把自己埋了算了。此刻不情不愿地跟在他的身后,望着他的背影,简直是顿起杀人灭口之心。

    “原来你才知道我跟踪你,你下午在树林里左钻右钻,我还以为是你反跟踪的技术高明,害得我跟丢了。”陆忧不屑一顾:“别以为谁想跟着你,要不是我,你今天真回不去家了也说不定。”

    “那也不用你管!”齐云讪讪地嘴硬。

    那个可恶的背影传过来的声音居然带了一丝笑意:“好,我不管,可是你现在跟在我后面走又是做什么。”

    “我……我乐意!你管得着么?”既然被噎得翻白眼,齐云索性把“城墙拐角无敌厚脸皮术”发挥到极致。这样一来,倒也成功地使陆忧住嘴不语。

    陆忧像个锯嘴葫芦似的地在树林中穿行,齐云却耐不住寂寞,突然小心眼一转,又生了疑惑:“既然你也没标记路,现在又是带我到哪儿去?你别光顾着瞎走,得先想办法确认一下方位,哦对了,我又想起来了,在树林里确认方位的方法是看树冠哪边长得浓密些,长得浓密的一面就是南面。还有……”

    “啧,”陆忧忍无可忍地站住脚,一指天上:“齐云同学,如果你真的特别想知道东南西北的话,我告诉你,傍晚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所在的位置就是西方,喏,就是我手指的那一颗,叫天狼星,它旁边往东南方一点有三棵小星组成一个小角形,像不像一张弓?这就是古人说的‘弯弓射天狼’了。”

    齐云抬头,看到了一整张墨水蓝色的天空,蓝得那么纯净、那么宁谧。依着陆忧手指的方向,她看到了几颗调皮眨着眼的小星星。山里的能见度比城市高许多,看星星也特别清楚,像许多颗小小的宝石,一闪一闪,闪得齐云心里痒痒的。她有片刻的沉默。

    寂静的树林里只余两人的脚步声。过了半响,齐云才闷闷地说了一句:

    “你懂得辩认方位是再好不过。不过这树林子真的邪门得紧,刚刚我在里面钻来钻去却又绕回原地,看来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了。”

    “不要紧,我们沿着溪水走,”也许是因为疲惫,陆忧居然也意外地放缓了声调,“凡是有溪流的地方,溪流自己就一定会找到下山的路,而这片林子能通往山下的路,有一个必经的隘口就是玉皇顶。”

    “嗯,真的?”齐云还是疑惑:“可是溪水在哪?”

    她以为陆忧只是信口开河。可是陆忧招招手,示意她蹲下身子。

    “你摸一把地面。”他自己先示范着伸出手来摸了一把,再次扬起的手居然是潮湿的,“虽然这里的溪水很少,几乎不能冲出一个溪道来,但是如果你仔细听的话,还是能听到树林深处,还是有一点溪水声的。”

    齐云静下心,果然听到淙淙的泉声,非常非常轻微,似有若无。此时,一轮比城里皎洁的月亮升上树梢,齐云看着月亮,感受着这林中如同凝结为固体一般的静谧,“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虽然景物不相同,但意趣总是很接近的了。

    好像是为了打破自己竟然联想到诗情画意的尴尬,齐云朝陆忧挤挤眼,有些恶意地问:“你不是说你家乡干旱缺水,你们每天早上上学前都要走几里路到河边去挑水么,你怎么又会对小溪的溪道这么熟悉,这些本事是哪来的?是你背着蒌满山割草放猪时学到的么?”

    陆忧默默地瞅了齐云一眼,不疾不徐地说:“正是因为我们家乡极度干旱,我们才更懂得找水的办法,而且对水的声音和踪迹特别敏感。说到放猪,我家的老母猪有一次在山上走丢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就看见它回到自己圈里,正奶着一群小猪呢。”

    齐云这是头一次听说母猪喂养小猪的事情,大为感兴趣,正想发问,突然又觉得陆忧话里有话,而且十分阴损露骨,不由地大怒。

    正待说些什么来反唇相讥,这时却不知不觉间一步跨出树林,虽然是在黑暗当中,前方却仍影影绰绰地铺开了一片琉璃瓦顶的仿古建筑,在夜光中显得庄严肃穆、富丽堂皇。齐云当然见过比这更巧夺天工的古建筑群,但是对于迷路了整整一下午加一晚上的她来说,怎么可能有什么比眼前看到的景物更加动人?

    “玉皇顶!”

    齐云目瞪口呆之后,接下来的反应便是兴奋地指着前方的那片建筑,乐得连连跳脚,连刚才他招惹她的不共戴天之仇都暂时忘记了。她听见身边的那个人由着胸腔长舒出一口气,呼吸声也透着激动振奋,可偏生生地抑制住了,只是不紧不慢地说:

    “总算找到了……我刚才这心里也七上八下的,生怕再找不着,可就糟了。”

    齐云回过神来,自然立即打蛇随棍上:“说来也是,像瞎老鼠似的乱撞了这么久,就算是你家的老母猪也该找到路了。”

    身边的人胸腔震动,发出呵呵的笑声,“不是跟你说了我家的老母猪是第二天早上才回圈的?那么肯定它第一天晚上是像瞎老鼠似的乱撞了很久,却没找到路,反而是被鬼打墙送回了原地。”

    齐云再次怒极,连一直以来在同学之间辛苦维持的淑女风度都顾不上,伸手便朝陆忧的手背上拍打了一记,只听“啪”的一声闷响,声音又重又沉,显然这一掌拍得十分结实。齐云在得意之余,也生了些小小的尴尬,她和陆忧虽然同学半年,却除了今晚之外,一向以来连话都没说过几句,可以说的上是熟悉的陌生人。像这样突然的肢体接触,尤其是在这样的荒山野岭,深更半夜,却不由显出一丝暧昧的意味来。再者,他是个大男生,一贯以来脾气又古里古怪作不得准,她这样攻击她,如果他生气了怎么办?如果他反击又怎么办?就算他不反击,又会不会一怒之下把她一个人撇在这荒山野岭?齐云想着便十分后悔,轻轻咳了一声,像是要驱赶空气中浮动的小小难堪。

    齐云感觉到身边的人身体僵硬了一下,显然比自己更加紧张。好在他的声音并没有使齐云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他只是很稀奇似的说:

    “噫!齐云你的手怎么这么冷?”

    “我……”齐云苦着脸,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把手藏在腋下以保持一点体温,可怜巴巴地说:“好冷啊!”

    她说的自然不假。这才是刚开春的天气,又是山区,加上夜间气温的急降,她身上的一件长袖T加外罩的薄夹衣自然是抵御不住的。不过齐云从小得到的家训便是有苦也默默地咽下去,轻易不示弱于人前。是以齐云虽然已牙齿格格打战了半天,却一直强自忍住,没有向陆忧显露出一丝一毫来。

    齐云埋怨了一下这该死的天气,却也没有再多的话可说。毕竟是她私自爬野山才会导致迷路,咎由自取不说,还连累得陆忧也一样跟着受冻。齐云嘴上虽硬,却不是不讲理的人,此时不免在内心深处对陆忧升起几分歉疚之情。她抿着嘴走着,正想着要说一两句什么,却突然觉得肩头一沉,暖暖的触感从双肩直灌进心里。

    齐云呆若木鸡,过了好几秒方才反应过来,是陆忧脱下了他的外套,披在了自己的身上。

    想明白后,齐云脸上一下就比红领巾蒙面还要红,连口齿都不清了,她指指陆忧,又指指自己肩头的衣服,结结巴巴地说:

    “你,你……我……我不用……”

    陆忧仍然习惯性地皱着眉,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线,也结结巴巴地说:“这衣服……昨天刚洗干净的……”

    齐云急了:“我不是嫌衣服不干净!我……”

    陆忧斩钉截铁地说:“不嫌就好好穿着!”

    他的声音中竟然有一股不可置疑的力量,让齐云无法反对。当然齐云也怀疑是这个夜晚实在太冷,所以潜意识里有个细小的声音说服她留下这件外套。反正,陆忧说这件外套才洗过必定不假,因为上面还留着一股干干净净的肥皂味,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味道,一点点属于男生特有的,有点野性有点粗犷的气息,这一点点气息令齐云内心微微一震。

    他俩摸着黑在松林里跋涉,白天是多么风景优美的所在,现在却只有被漫无边际的黑暗和焦灼的情绪所包围。齐云惴惴不安,不晓得等他们到了山脚下又会有什么在等着他们?系里的其他同学肯定是已经走了,会有老师留下来等他们吗?如果有的话,此时恐怕也报警了,搜救队说不一定一会儿就会上山来找他们。

    齐云知道自己闯下的这差不多是弥天大祸了,可是一想起搜救队,她竟然也没有感觉到过多的慌张,反而心里像是有种盼望似的。反正也要被骂的话,搜救队如果来了能不能用担架抬她下山呢?她真的是一步也走不动了,今天爬了一天的山路,现在又冷又饿,腿更像灌了铅似的。她**一声,脚下磨磨蹭蹭起来。

    “啧,”陆忧回头,一脸不耐烦的神色,“齐云你走得那么慢干什么?没看到天气越来越冷吗?就算是已经进入了旅游开发区没有野兽出没,可真到半夜,这山上会冻死你!”

    齐云心里涌起一阵莫大的委屈。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累得腿都要折断了,还一直在这里坚持着走。虽然这一切都是她的过错导致的,但是怎么说陆忧也不应该对她这么凶嘛!她咬着牙,想要把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憋回去,赌着气一跺脚,本想好好地放一句狠话,可是一脚踩到了不知什么上面,“呀”地叫了一声,蹲到了地上。

    陆忧赶紧回过身来看,齐云已经站不起来了,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地瞅着他,疼得满头满脸的汗。他心下一紧,赶紧去查看她的伤处。原来齐云刚才那一下跺脚,不偏不倚正好跺在一块尖锐的石块上,石块一打滑,她的脚顺势崴了,而且崴得相当严重,右脚脚踝处眼看着以惊人的速度肿胀起来。

    齐云“嘶”地轻吸了一口气,下意识地伸手去揉伤处。陆忧赶紧抓住她的小臂,警告道:“不能揉!”齐云倒也听话,虽然秀眉紧颦,可到底是生生地将手缩了回去。陆忧蹲在寒风里查看齐云的伤处,一筹莫展,抱着一丝希望问:“还能起来走么?”

    齐云轻轻哼了一声,权作回答。陆忧也沉默了,觉得自己问的无非是废话。他搓着手,默默在心里计算着路程。从里走到山脚下,白天约莫需要40分钟的脚程,现在是晚上,恐怕1小时也未必走得到;还有一种选择是返回玉皇顶,向道观中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借宿一宿应该不是不行,但从这里再爬到玉皇顶,没有20分钟脚程也回不去。

    陆忧又看了一眼齐云的受伤的足踝,在月光下,那里已经肿得亮晶晶的了,分外触目惊心。他暗暗地皱了下眉头,看齐云的样子是一步也不能再走了,万一要是闹得韧带撕裂、甚至踝骨骨折可不是闹着玩的。饶是陆忧一向沉静,此刻也陷入短暂的茫然当中,耳边听到齐云可怜巴巴地说:

    “你一个人走吧,狼要来了就吃我一个,也总比咱们全军覆没了要强。”

    陆忧又好气又好笑。齐云见他默默不语,又接着耍赖道:“要不然,这里也该有手机信号了,不如报警吧,打电话给搜救队,让他们派人来救我们。”

    陆忧嗤之以鼻:“你以为警察局是你家开的?随时恭候准备救援您大小姐?等到搜救队凑齐人手赶来,还不知道你是不是早就冻成一根冰棒了。”

    齐云闻言老大不乐意,徒劳地蹬着仅存的一条好腿,说:“变冰棍我乐意,你自己走吧,快走,快走,等搜救队的人来了,我请他们吃冰棒!”

    一边说着,还一边挥手驱赶着陆忧。陆忧静静地在她身边蹲下来,才发现她的大眼睛里盈满了泪水,陆忧心中默然。这一下午的担忧、恐惧;十几个小时在山林中穿行、跋涉;再加上现在的受伤……她毕竟是个小姑娘,的确也够她受的了。陆忧朝齐云伸出了一只手掌。

    齐云扬脸,茫然地看着陆忧。陆忧轻声说:“试试,能不能站起来?”

    齐云咬着牙扶着他的手站起来,这一行动便牵动了伤处,她秀丽的眉头又拧了一下,却没有叫苦,甚至还对着陆忧露出一丝歉意的笑意:

    “好像真不行了啦……”

    陆忧伏下身,抓住她的双臂搭在自己肩上,然后用了一点力气伸直了腰,齐云苗条的身体就被他稳稳地背到背上了。陆忧稳了稳心神,就像在家乡的时候背打工的姐姐留在家里的小侄子一样,他伸出双手轻轻托着齐云的两条腿,以便自己走山路的时候,她能在他背上呆得更稳当。

    “哎,哎哎哎哎哎哎……”齐云呆了几秒之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尖叫,她扭转着身体想从他身上下来,当发现自己做不到时,就用指甲使劲地掐着陆忧的肩膀。

    “放……放……放我下来!”齐云气得脸都红了,说话也结结巴巴的。她尖叫:“你这个坏人!你给我等着!”

    其实陆忧的紧张程度比齐云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甚至没有用头脑去思考自己是怎么样就背上了她的,可能是潜意识里认为如果不这样,今晚就再没有办法逃离寒冷的山林了吧?可是,这算乘人之危吗?陆忧刚才还明明觉得冷的,可是现在却满头大汗涔涔。

    可是他话一出口,语气依然冷得像冰块,“啧!别闹!要么就这么下山,要么就咱俩一起呆在这儿过夜被冻成冰棒——你挑一个!”

    陆忧说完,只觉得背上一阵奇异的沉默。齐云竟然不再出言反驳,甚至也不再闹,只静静地趴在他的背上。齐云其实很瘦,不使劲挣扎的时候背在背上只有轻轻的一点,陆忧又是惯于负重的人,背着她穿梭山林,也可以脚步稳健,速度也不慢。

    陆忧并不觉得累,可是头上的汗却流得只有更多更快,心脏砰砰地快跳出胸膛、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他能感觉到齐云的柔嫩的脸颊轻轻地贴在了他后颈的一小片皮肤上,她的发丝被夜风吹起来,丝丝绕绕地拂在他的耳畔,带着洗发水的馨香。他的心乱得像一团麻,但是齐云的沉默让他心安,他稳定了一下心神,迈开大步向山下走去。

    那天,一直到陆忧背着齐云走到山脚底下,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保持着这种沉默,生怕一开口说话,就让本来就暧昧万分的气氛更加白热化、使人难以抵受了似的。

    而在这种沉默中,齐云抬起头,细细观察着那天的夜空。山里的夜空永远有久居城市的人所没见过的美丽,像墨蓝丝绒一般华美的底色上,齐云有生以来第一次轻轻楚楚地看到了一条由星星组成的河流,这就是人们说的“银河”吧,她还看到了银河的两侧,各有一颗明亮的星星,隔河脉脉相守望,这大概就是牛郎和织女两颗星吧——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齐云的心突然被古代传说中的凄婉爱情所深深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