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至高进化的底细(今日第一更,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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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地下停车场,废弃的破烂汽车已经堵住了各处的出入口,只留下一个一人大小的缝隙。
整个停车场被打扫的十分干净,空气也很流通。
在场地的中央,就见一片刀光纵横挥击,前斩后斫,窜前窜后,忽进忽退,卷席滚滚,刀声如雷,根本不见人影。
突然,刀光如同猛虎一样向前突出,转眼就已经来到了一辆废弃的车辆前,凌厉的刀光一闪而过,钢铁制造而成的汽车,已经被一刀两断。
“嗡!”长刀斜的斩入地下,刀身全沒,只有刀柄还留在外面。
一只如同白玉一样的大手握住刀柄,轻巧一个用力,长刀便已经从地面被拔了出来。
“果然是足够锋利啊,不愧是差点杀死金刚狼的刀。”李亨看着眼睛锋利的刀刃,光滑无比的刀面上,甚至映出了他自己高挺的鼻梁。
李亨感慨的叹了一口气:“可惜了,再没人知道你的主人是谁了。”
翻过来,刀柄上清晰刻着死侍的头像,但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人记得死侍是谁了。
死侍,韦德·威尔逊,但凡他存在的多元宇宙,就绝对少不了他的毒舌风采。
死侍最拿手的武器有三件,毒舌,枪,刀。
死侍最厉害的武器,就是他自己那张毒舌,又贱,又损,又烦,又说个不停,有的时候甚至能把人给说死。
漫威宇宙四大话唠,蜘蛛侠只能算是吐槽,蚁人是满嘴的胡说八道,星爵说话让人忍不住喷笑,但只有死侍的毒舌,能把人给直接说死,简直可以称作是无数漫威多元宇宙的话唠王。
他经常使用的武器是手里的两把枪,射击精准,射速极快,枪斗术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但死侍真正的武器,还是他背后的两把刀。
有人说那是两把由艾德曼合金打造的长刀,也有人说刀的材质是碳钠合金,但不管是哪一样,都是坚韧无比,锋利异常。
甚至于在某些作为宇宙当中,死侍还凭借这两把刀杀死过金刚狼。
李亨现在手里握着的这把刀,同样坚韧无比,锋利异常,在真阳之气的加持下,甚至能够直接切碎汽车,但可惜只有一把,还是他从人类反抗军总部基地的仓库里捡漏出来的。
人类反抗军的总部基地没人知道这把刀的来历,李亨也只是凭借刀柄上的疑似死侍头像,来判断他的前主人很有可能是死侍,而这很有可能就是死侍手上的那两把坚韧无比,锋利无双的长刀之一。
当年的那一场大战,几乎地球所有的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都损失殆尽。
死侍很有可能也参与了那场战争,他的生死现在还很不好说,如果刀真是他的,那么刀的遗失,已经预示了他的情况不会太妙,就像其他很多超级英雄一样。
李亨甚至怀疑,很有可能就连卡玛泰姬也遭受到了重创,否则的话,这个世界的灵能不会如此活跃的。
灵能是一切超级力量的基础,不管是变种人,魔法师,但是类似于手合会那帮家伙的武者,他们都必须要吸收天地之间的灵能入体,才能够更好的强化自己。
只不过大家对于灵能的称呼不同,有的称之为魔法元素,有的称之为天地灵气,这中间具体的区分很难说得上来,但大体都是能量的不同本质。
卡玛泰姬也好,这个世界隐藏的神灵领域也罢,都需要灵能来维系,所以在李亨的那个世界,灵能的密度,还有活跃程度都很低,但是眼下的这个世界不一样,他的灵能活跃的过分。
对于当年的那种战争,尼克·弗瑞并没有亲身经历,他那个时候只不过是神盾局最普通的特工罢了。
正是因为没有赶上那场战争,所以他才能够幸存下来,并且在战后,将里德·理查兹,安尔诺·斯塔克,安东尼·阿姆斯特朗,丽亚娜·拉斯普钦等很多人,从至高进化的秘密基地里救出来,然后又组建了人类反抗军。
可以说没有尼克·弗瑞,就没有人类反抗军的今天,这一切都得是因为他当年并没有参加那场战争。
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他对当年那场战争的全貌了解的不够。
究竟有多少超级英雄参加了那场战争,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侥幸回来了,尼克·弗瑞也难窥全貌。
这么多年以来,人类反抗军一直都在试图寻找当年那场战争的真相,同时他们也在更深入的了解至高进化。
李亨反手握刀,重新回到了停车场的中央,盘膝在地,将长刀放置于两膝之上,闭目呼吸,凝神静气。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至高进化的身影。
亚特兰大的那一次经历,让李亨和至高进化,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尽管双方那个时候已经相隔数公里,并且头顶已经有一颗核弹正在砸下,但那个时候的他们,中间没有任何阻隔。
李亨不知道至高进化是否能够透过太空飞船看到坐在里面的他,但是他却能够清楚的看到至高进化。
尤其是在最后,至高进化一下子长高到300英尺,直接用手去砸核导弹,在用手将核导弹甩飞出去的同时,精神力也抑制了核导弹的爆炸,如果不是尼克·弗瑞早有后手,情况早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300英尺,换算过来就是91米,接近30层楼高,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家伙,他竟然是一名人类。
没错,至高进化是一名人类,最起码他最开始是一名人类。
后来,他离开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掌握顶级进化技术的超级科学家。
对于当年发生在外太空的和行星吞噬者的战争,具体的详情现在的人类反抗军方面知道的并不多,但是对于在此前和此后发生在康特星球上的事情,可收集的资料就太多了。
至高进化的原名,叫做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
19世纪30年代,还在就读大学的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就痴迷于遗传基因的研究。
后来在他母亲位于伦敦郊区的地下室进行遗传实验,并且成功制造出基因加速器。
这令他很兴奋,然后就展开了更进一步的研究,但不知是实验失败,还是因为二战的爆发,一切不了了之。
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自此之后彻底的销声匿迹,等到他再度出现之后,就已经号称掌握了成熟的进化科技,然后在70年代研究出了兽人的这种新型物种,并且将这种技术用在自己的身上。
他修改了自己的基因,使他自己不断进化,并拥有难以估量的超能力。
没错,至高进化研究基因进化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兽人进化成人类,而是让人类借助于进化科技变得更加强大,所以,在一开始,人类就在军队当中开展了大规模的进化实验。
相当多的军人,因此掌握了进化的超能力。
也就是因为这些人全部都死在了和行星吞噬者的那一场战争当中,导致现在根本找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们存在过。
就是不知道,是他们的进化引来了行星吞噬者,还是说因为行星吞噬者,所以至高进化才开始了一系列实验。
昏暗的地下停车场,废弃的破烂汽车已经堵住了各处的出入口,只留下一个一人大小的缝隙。
整个停车场被打扫的十分干净,空气也很流通。
在场地的中央,就见一片刀光纵横挥击,前斩后斫,窜前窜后,忽进忽退,卷席滚滚,刀声如雷,根本不见人影。
突然,刀光如同猛虎一样向前突出,转眼就已经来到了一辆废弃的车辆前,凌厉的刀光一闪而过,钢铁制造而成的汽车,已经被一刀两断。
“嗡!”长刀斜的斩入地下,刀身全沒,只有刀柄还留在外面。
一只如同白玉一样的大手握住刀柄,轻巧一个用力,长刀便已经从地面被拔了出来。
“果然是足够锋利啊,不愧是差点杀死金刚狼的刀。”李亨看着眼睛锋利的刀刃,光滑无比的刀面上,甚至映出了他自己高挺的鼻梁。
李亨感慨的叹了一口气:“可惜了,再没人知道你的主人是谁了。”
翻过来,刀柄上清晰刻着死侍的头像,但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人记得死侍是谁了。
死侍,韦德·威尔逊,但凡他存在的多元宇宙,就绝对少不了他的毒舌风采。
死侍最拿手的武器有三件,毒舌,枪,刀。
死侍最厉害的武器,就是他自己那张毒舌,又贱,又损,又烦,又说个不停,有的时候甚至能把人给说死。
漫威宇宙四大话唠,蜘蛛侠只能算是吐槽,蚁人是满嘴的胡说八道,星爵说话让人忍不住喷笑,但只有死侍的毒舌,能把人给直接说死,简直可以称作是无数漫威多元宇宙的话唠王。
他经常使用的武器是手里的两把枪,射击精准,射速极快,枪斗术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但死侍真正的武器,还是他背后的两把刀。
有人说那是两把由艾德曼合金打造的长刀,也有人说刀的材质是碳钠合金,但不管是哪一样,都是坚韧无比,锋利异常。
甚至于在某些作为宇宙当中,死侍还凭借这两把刀杀死过金刚狼。
李亨现在手里握着的这把刀,同样坚韧无比,锋利异常,在真阳之气的加持下,甚至能够直接切碎汽车,但可惜只有一把,还是他从人类反抗军总部基地的仓库里捡漏出来的。
人类反抗军的总部基地没人知道这把刀的来历,李亨也只是凭借刀柄上的疑似死侍头像,来判断他的前主人很有可能是死侍,而这很有可能就是死侍手上的那两把坚韧无比,锋利无双的长刀之一。
当年的那一场大战,几乎地球所有的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都损失殆尽。
死侍很有可能也参与了那场战争,他的生死现在还很不好说,如果刀真是他的,那么刀的遗失,已经预示了他的情况不会太妙,就像其他很多超级英雄一样。
李亨甚至怀疑,很有可能就连卡玛泰姬也遭受到了重创,否则的话,这个世界的灵能不会如此活跃的。
灵能是一切超级力量的基础,不管是变种人,魔法师,但是类似于手合会那帮家伙的武者,他们都必须要吸收天地之间的灵能入体,才能够更好的强化自己。
只不过大家对于灵能的称呼不同,有的称之为魔法元素,有的称之为天地灵气,这中间具体的区分很难说得上来,但大体都是能量的不同本质。
卡玛泰姬也好,这个世界隐藏的神灵领域也罢,都需要灵能来维系,所以在李亨的那个世界,灵能的密度,还有活跃程度都很低,但是眼下的这个世界不一样,他的灵能活跃的过分。
对于当年的那种战争,尼克·弗瑞并没有亲身经历,他那个时候只不过是神盾局最普通的特工罢了。
正是因为没有赶上那场战争,所以他才能够幸存下来,并且在战后,将里德·理查兹,安尔诺·斯塔克,安东尼·阿姆斯特朗,丽亚娜·拉斯普钦等很多人,从至高进化的秘密基地里救出来,然后又组建了人类反抗军。
可以说没有尼克·弗瑞,就没有人类反抗军的今天,这一切都得是因为他当年并没有参加那场战争。
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他对当年那场战争的全貌了解的不够。
究竟有多少超级英雄参加了那场战争,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侥幸回来了,尼克·弗瑞也难窥全貌。
这么多年以来,人类反抗军一直都在试图寻找当年那场战争的真相,同时他们也在更深入的了解至高进化。
李亨反手握刀,重新回到了停车场的中央,盘膝在地,将长刀放置于两膝之上,闭目呼吸,凝神静气。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至高进化的身影。
亚特兰大的那一次经历,让李亨和至高进化,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尽管双方那个时候已经相隔数公里,并且头顶已经有一颗核弹正在砸下,但那个时候的他们,中间没有任何阻隔。
李亨不知道至高进化是否能够透过太空飞船看到坐在里面的他,但是他却能够清楚的看到至高进化。
尤其是在最后,至高进化一下子长高到300英尺,直接用手去砸核导弹,在用手将核导弹甩飞出去的同时,精神力也抑制了核导弹的爆炸,如果不是尼克·弗瑞早有后手,情况早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300英尺,换算过来就是91米,接近30层楼高,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家伙,他竟然是一名人类。
没错,至高进化是一名人类,最起码他最开始是一名人类。
后来,他离开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掌握顶级进化技术的超级科学家。
对于当年发生在外太空的和行星吞噬者的战争,具体的详情现在的人类反抗军方面知道的并不多,但是对于在此前和此后发生在康特星球上的事情,可收集的资料就太多了。
至高进化的原名,叫做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
19世纪30年代,还在就读大学的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就痴迷于遗传基因的研究。
后来在他母亲位于伦敦郊区的地下室进行遗传实验,并且成功制造出基因加速器。
这令他很兴奋,然后就展开了更进一步的研究,但不知是实验失败,还是因为二战的爆发,一切不了了之。
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自此之后彻底的销声匿迹,等到他再度出现之后,就已经号称掌握了成熟的进化科技,然后在70年代研究出了兽人的这种新型物种,并且将这种技术用在自己的身上。
他修改了自己的基因,使他自己不断进化,并拥有难以估量的超能力。
没错,至高进化研究基因进化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兽人进化成人类,而是让人类借助于进化科技变得更加强大,所以,在一开始,人类就在军队当中开展了大规模的进化实验。
相当多的军人,因此掌握了进化的超能力。
也就是因为这些人全部都死在了和行星吞噬者的那一场战争当中,导致现在根本找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们存在过。
就是不知道,是他们的进化引来了行星吞噬者,还是说因为行星吞噬者,所以至高进化才开始了一系列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