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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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城西,自村子被屠村后,李凌风住进了一出废弃的窑洞群中。
他整日大醉,而后一人一剑做起了游击侠客,不时有些小队吐蕃兵命丧荒野,每当吐蕃人要草菅人命,这位孤身侠客就会现身。
这是他为报师弟灭门身死之仇所做的事情,也是为泄那吐蕃人无恶不作所激起的怒火。一时间,敦煌附近的民众就开始传颂:西关侠客鬼难测,杀得胡人厕中蛰。
而这段日子里,杨素也一直陪在他身边。一是杨素无依靠,二是杨素对一个侠客的仰慕。借着学剑之名,杨素管理着李凌风的日常起居。
杨素的剑技进步的很快,自打学剑以来?,两月间,她已经称得上高手了。这得益于她的聪慧,以及她超乎常人的耐力。仇恨也是激励她进步的动力。
但李凌风每次去伏杀吐蕃人时都不带杨素,第一是怜香惜玉,第二则是不想自己的师弟一家连个理坟献祭的都没有。
可这杨素可不吃这一套,每每李凌风出去后,她也会悄悄出去杀几个吐蕃人。而后留下李凌风的名声,这让李凌风的名声更是传奇,刚在此地杀了二十吐蕃贼,转眼间又到了三十里外除了七八吐蕃贼。顿时让百姓都说这李凌风如神仙,更有甚者,给李凌风立了庙和神位,奉号武神。一有吐蕃人来侵扰,就烧香拜这武神庙武神牌位。
久而久之,这名号传开了,武神李凌风的名声就在甘凉及西域成了人们饭后谈资。于是在甘凉西域,天山四侠名满天下。
“大帅哥!你听过别人如何议论你吗?”杨素准备了一些饭菜和酒,放在一块较平坦的大石上,两人准备吃午饭。
这是他们这两个月来换的第十五个住处,为了躲避吐蕃人的围剿,他们不得不如此。但不管是住在废弃的窑洞里还是废弃的地窖里,他们都是不愁吃喝。附近的人都会给他们送些粮食和酒。
“什么?”
“他们说你是天山下来的武神!”
李凌风喝下一碗酒,淡淡一笑:“武神?呵,是神仙就好了,就会把那些个恶人全杀了,并让他们永不超生!”
杨素捧着脸看着李凌风,笑道:“你可比神仙厉害多了,你是英雄!”
李凌风笑道:“英雄只是凡人,怎么跟神仙比?”
杨素眼睛一转,思量道:“因为神仙没感情啊!没事就把牛郎织女分开,一年只能见一次,太狠心了!”
李凌风笑道:“说不定是牛郎觉得距离产生美呢!呵呵!”
杨素噗呲一下道:“这就是你不去找你小师妹的理由吧?”
李凌风顿时沉默,眼眸深邃,思量了许久,幽幽道:“一直没有小师妹的消息,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要是她在身边就好了!”
杨素一听这话,脸上一怒,道:“哼,你这是说我在你身边不好了呗!”
李凌风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就是想念她而已,没有贬你的意思!”
杨素笑道:“与你开个玩笑,不必放在心上!”说虽如此说,但这杨素的心头其实早已经生了情愫,这日夜的相处中,李凌风浴血杀贼的背影让她很是敬仰,偶尔的玩笑对她来说有如调情。更重要的是,两人很多时候都得共处一室,而李凌风每每如君子样,严守礼节,让杨素更是倾心。
但杨素心知这李凌风满心皆旷艳红,便只好默默相随。每日学剑相伴,也让她十分开心。
李凌风吃着吃着,猛听铃铛叮铃作响。李扬二人赶紧躲藏起来。这是杨素想出来的预警信号,外面隐秘处牵满了细小绳网和铃铛,有人靠近就会弄响铃铛。
“师哥!你在吗?”这声音十分耳熟,竟是许凝之。
“师妹?”李凌风有些不敢相信,看了许久,才大笑迎接。
“师妹你怎么来了?”
“我啊!听闻这附近出了个天山武神哩!所以过来看看!”许凝之笑道:“都不用想我都知道定是大师哥,嘻嘻!”
“师妹,你有心了!”李凌风道:“哦!师妹,你下山之后一切都好吧?”
“我……我还好……”见到杨素,许凝之一愣,问道:“师兄,这位是?”
李凌风答道:“哦!我一个朋友……”
许凝之疑问:“朋友?”
李凌风切切道:“嗯,朋友,怎么了?”
见许凝之,杨素也愣了愣,李凌风许凝之说话之际,杨素挽住李凌风的胳膊,娇笑问道:“哥哥,这是你说的那个师妹?”
李凌风笑道:“是的哩,她和我关系可好了!”
许凝之犹疑道:“哥哥?……师哥……我来这么久,都不请我进屋?哼……也不怕师妹被这风沙刮跑了!”
李凌风道:“哎呀,许久没见我这妹妹了,真是……师妹啊,这里头凌乱的很,你可别介意!”
许凝之道:“哼!反正你最想的是小师妹!我在你心里啊!恐怕也只配这种地方了吧!”
李凌风忙解释道:“不是,师哥也是想你这妹妹的!”
杨素从外面端过一碗水来,直直道:“姑娘,这火啊刚刚熄灭掉了,烧水沏茶需些时间。我从这附近的井中打了碗井水,你可别介意,这地方残破,将就一下!”
许凝之一愣,点头道:“凉……凉水好,压压燥火!”接过这碗水喝着,却见窑洞内放着男女日常生活用品和衣物,便问:“你……你们……共处一室?”
李凌风正要解释,杨素笑道:“对啊!这有哥哥陪着,夜晚在这窑洞中,虽是破旧,却也温暖!”
许凝之脸色一变,道:“你们……你们……”
杨素又抢道:“孤男寡女有何不可,反正我未婚他未娶……”
许凝之噎住许久,忽然问道:“师哥,这地方貌似离四弟的家不远,不知道四师弟近来如何啊!”
李凌风和杨素互看一眼,道:“与吐蕃人斗争时,死了……”
“那他的包裹……”许凝之脱口而出,好似又说错了话似的,停了一下,道:“那他葬在何处,我想去祭拜一下!”
……
这几日,楼兰城内的百姓有些鸡犬不宁。原因是因为李璇儿的大嗓门。街头巷尾不时会响起:“张子明,你给我出来,看我不将你碎尸万段!”
白天不用说了,晚上也一样。这李璇儿似乎不用歇息似的,到处找张子明。
原来那日起来时,李璇儿发现自己失了身,而且自己正睡在张子明怀中,起身拔剑就要杀他。
张子明本想解释缘由,李璇儿却不给张子明机会。无奈之下,张子明只得一丝不挂飞了出去,再不见踪影。
而李璇儿日夜寻找,几乎将楼兰城翻了个遍!
而张子明一丝不挂从李璇儿房中逃出之事也在楼兰城中传开:采花大盗玷污巾帼!
李璇儿恨意丛生,失了贞洁落了笑柄,心想着先斩杀张子明再自行了断。
许平安倒是坦荡,说是不该请李璇儿喝酒,更不该鬼迷心窍让张子明护送她回客栈,这让张子明更是洗不清。
回到客栈,李璇儿悔恨难眠。却听屋外有人问:“小二,你这客栈是不是住了个天山女侠?”
“哟!是的是的!瞧面相,您几位是从中原来的吧?这天山女侠是您朋友?”
“哦!我只是打听一下!我们要住店!有个女侠在这,倒是安心些!”这声音粗犷宽宏,颇有豪气。
“好嘞!一共几位?小店还有四间上房!”
“八位!”
“那您看这……?”
“无妨,四间全要,给我们准备些吃的,我们长途赶路,甚是疲惫!”
“好嘞!我现在给你们带路,吃的这就准备着,稍后送来!”
……
深夜,旷艳红已经一天一夜都没吃东西了,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尉迟峰在门外踱步,心里甚是着急,不时说道:“旷姑娘,你这身体稍弱,若再不吃东西,对自己也对腹中胎儿不好啊!”
旷眼红坐在床上,发着呆。这胎儿来的突然,让她失了魂,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想起两月前的遭遇,心想:这胎儿不知道是谁的?若是论空惹的,自己当自行了断!可若是五师哥的……
想到此处,忽然窗外黑影一闪!一道白光铺面而来,旷艳红抬手接住,原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白布,上头小字写着:“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是尚云风的字迹!
旷艳红当即飞身追了出去,不一会儿,竟追出了合阗城。
那人立在圆月当中,身材娇小,一头白发到了腰间。
“你不是师哥!”
“如此挂念情郎?”那声音轻柔温婉,是个女子声音,但旷艳红有些疑问,这满头白发的女子声音却似十八岁女孩儿。
“你……你怎有师哥手笔?”
那人猛地转过头来,白发之下,竟是如十八岁女子般靓丽的面孔,她猛然一笑,眼中竟发出一道血红的光来。
“你想不想见你师哥?”
旷艳红被这红光一惊,不禁想起师父常说起的一个人来——赤眼狐狸!
旷艳红怯怯道:“我……我想不想与你……与你有什么关系?”
那人微笑道:“你一定不知,你师哥与我有血缘之亲,我来看看她未来妻子,自是应该!”
“你……你是他……娘亲!”
那人微微一笑,这笑容很是妩媚。她道:“我说是或不是,也得看你信与不信。”接着她又问道:“你师父是不是在你们下山时分别交给你们每人一个包裹?”
……
敦煌城西,自村子被屠村后,李凌风住进了一出废弃的窑洞群中。
他整日大醉,而后一人一剑做起了游击侠客,不时有些小队吐蕃兵命丧荒野,每当吐蕃人要草菅人命,这位孤身侠客就会现身。
这是他为报师弟灭门身死之仇所做的事情,也是为泄那吐蕃人无恶不作所激起的怒火。一时间,敦煌附近的民众就开始传颂:西关侠客鬼难测,杀得胡人厕中蛰。
而这段日子里,杨素也一直陪在他身边。一是杨素无依靠,二是杨素对一个侠客的仰慕。借着学剑之名,杨素管理着李凌风的日常起居。
杨素的剑技进步的很快,自打学剑以来?,两月间,她已经称得上高手了。这得益于她的聪慧,以及她超乎常人的耐力。仇恨也是激励她进步的动力。
但李凌风每次去伏杀吐蕃人时都不带杨素,第一是怜香惜玉,第二则是不想自己的师弟一家连个理坟献祭的都没有。
可这杨素可不吃这一套,每每李凌风出去后,她也会悄悄出去杀几个吐蕃人。而后留下李凌风的名声,这让李凌风的名声更是传奇,刚在此地杀了二十吐蕃贼,转眼间又到了三十里外除了七八吐蕃贼。顿时让百姓都说这李凌风如神仙,更有甚者,给李凌风立了庙和神位,奉号武神。一有吐蕃人来侵扰,就烧香拜这武神庙武神牌位。
久而久之,这名号传开了,武神李凌风的名声就在甘凉及西域成了人们饭后谈资。于是在甘凉西域,天山四侠名满天下。
“大帅哥!你听过别人如何议论你吗?”杨素准备了一些饭菜和酒,放在一块较平坦的大石上,两人准备吃午饭。
这是他们这两个月来换的第十五个住处,为了躲避吐蕃人的围剿,他们不得不如此。但不管是住在废弃的窑洞里还是废弃的地窖里,他们都是不愁吃喝。附近的人都会给他们送些粮食和酒。
“什么?”
“他们说你是天山下来的武神!”
李凌风喝下一碗酒,淡淡一笑:“武神?呵,是神仙就好了,就会把那些个恶人全杀了,并让他们永不超生!”
杨素捧着脸看着李凌风,笑道:“你可比神仙厉害多了,你是英雄!”
李凌风笑道:“英雄只是凡人,怎么跟神仙比?”
杨素眼睛一转,思量道:“因为神仙没感情啊!没事就把牛郎织女分开,一年只能见一次,太狠心了!”
李凌风笑道:“说不定是牛郎觉得距离产生美呢!呵呵!”
杨素噗呲一下道:“这就是你不去找你小师妹的理由吧?”
李凌风顿时沉默,眼眸深邃,思量了许久,幽幽道:“一直没有小师妹的消息,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要是她在身边就好了!”
杨素一听这话,脸上一怒,道:“哼,你这是说我在你身边不好了呗!”
李凌风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就是想念她而已,没有贬你的意思!”
杨素笑道:“与你开个玩笑,不必放在心上!”说虽如此说,但这杨素的心头其实早已经生了情愫,这日夜的相处中,李凌风浴血杀贼的背影让她很是敬仰,偶尔的玩笑对她来说有如调情。更重要的是,两人很多时候都得共处一室,而李凌风每每如君子样,严守礼节,让杨素更是倾心。
但杨素心知这李凌风满心皆旷艳红,便只好默默相随。每日学剑相伴,也让她十分开心。
李凌风吃着吃着,猛听铃铛叮铃作响。李扬二人赶紧躲藏起来。这是杨素想出来的预警信号,外面隐秘处牵满了细小绳网和铃铛,有人靠近就会弄响铃铛。
“师哥!你在吗?”这声音十分耳熟,竟是许凝之。
“师妹?”李凌风有些不敢相信,看了许久,才大笑迎接。
“师妹你怎么来了?”
“我啊!听闻这附近出了个天山武神哩!所以过来看看!”许凝之笑道:“都不用想我都知道定是大师哥,嘻嘻!”
“师妹,你有心了!”李凌风道:“哦!师妹,你下山之后一切都好吧?”
“我……我还好……”见到杨素,许凝之一愣,问道:“师兄,这位是?”
李凌风答道:“哦!我一个朋友……”
许凝之疑问:“朋友?”
李凌风切切道:“嗯,朋友,怎么了?”
见许凝之,杨素也愣了愣,李凌风许凝之说话之际,杨素挽住李凌风的胳膊,娇笑问道:“哥哥,这是你说的那个师妹?”
李凌风笑道:“是的哩,她和我关系可好了!”
许凝之犹疑道:“哥哥?……师哥……我来这么久,都不请我进屋?哼……也不怕师妹被这风沙刮跑了!”
李凌风道:“哎呀,许久没见我这妹妹了,真是……师妹啊,这里头凌乱的很,你可别介意!”
许凝之道:“哼!反正你最想的是小师妹!我在你心里啊!恐怕也只配这种地方了吧!”
李凌风忙解释道:“不是,师哥也是想你这妹妹的!”
杨素从外面端过一碗水来,直直道:“姑娘,这火啊刚刚熄灭掉了,烧水沏茶需些时间。我从这附近的井中打了碗井水,你可别介意,这地方残破,将就一下!”
许凝之一愣,点头道:“凉……凉水好,压压燥火!”接过这碗水喝着,却见窑洞内放着男女日常生活用品和衣物,便问:“你……你们……共处一室?”
李凌风正要解释,杨素笑道:“对啊!这有哥哥陪着,夜晚在这窑洞中,虽是破旧,却也温暖!”
许凝之脸色一变,道:“你们……你们……”
杨素又抢道:“孤男寡女有何不可,反正我未婚他未娶……”
许凝之噎住许久,忽然问道:“师哥,这地方貌似离四弟的家不远,不知道四师弟近来如何啊!”
李凌风和杨素互看一眼,道:“与吐蕃人斗争时,死了……”
“那他的包裹……”许凝之脱口而出,好似又说错了话似的,停了一下,道:“那他葬在何处,我想去祭拜一下!”
……
这几日,楼兰城内的百姓有些鸡犬不宁。原因是因为李璇儿的大嗓门。街头巷尾不时会响起:“张子明,你给我出来,看我不将你碎尸万段!”
白天不用说了,晚上也一样。这李璇儿似乎不用歇息似的,到处找张子明。
原来那日起来时,李璇儿发现自己失了身,而且自己正睡在张子明怀中,起身拔剑就要杀他。
张子明本想解释缘由,李璇儿却不给张子明机会。无奈之下,张子明只得一丝不挂飞了出去,再不见踪影。
而李璇儿日夜寻找,几乎将楼兰城翻了个遍!
而张子明一丝不挂从李璇儿房中逃出之事也在楼兰城中传开:采花大盗玷污巾帼!
李璇儿恨意丛生,失了贞洁落了笑柄,心想着先斩杀张子明再自行了断。
许平安倒是坦荡,说是不该请李璇儿喝酒,更不该鬼迷心窍让张子明护送她回客栈,这让张子明更是洗不清。
回到客栈,李璇儿悔恨难眠。却听屋外有人问:“小二,你这客栈是不是住了个天山女侠?”
“哟!是的是的!瞧面相,您几位是从中原来的吧?这天山女侠是您朋友?”
“哦!我只是打听一下!我们要住店!有个女侠在这,倒是安心些!”这声音粗犷宽宏,颇有豪气。
“好嘞!一共几位?小店还有四间上房!”
“八位!”
“那您看这……?”
“无妨,四间全要,给我们准备些吃的,我们长途赶路,甚是疲惫!”
“好嘞!我现在给你们带路,吃的这就准备着,稍后送来!”
……
深夜,旷艳红已经一天一夜都没吃东西了,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尉迟峰在门外踱步,心里甚是着急,不时说道:“旷姑娘,你这身体稍弱,若再不吃东西,对自己也对腹中胎儿不好啊!”
旷眼红坐在床上,发着呆。这胎儿来的突然,让她失了魂,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想起两月前的遭遇,心想:这胎儿不知道是谁的?若是论空惹的,自己当自行了断!可若是五师哥的……
想到此处,忽然窗外黑影一闪!一道白光铺面而来,旷艳红抬手接住,原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白布,上头小字写着:“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是尚云风的字迹!
旷艳红当即飞身追了出去,不一会儿,竟追出了合阗城。
那人立在圆月当中,身材娇小,一头白发到了腰间。
“你不是师哥!”
“如此挂念情郎?”那声音轻柔温婉,是个女子声音,但旷艳红有些疑问,这满头白发的女子声音却似十八岁女孩儿。
“你……你怎有师哥手笔?”
那人猛地转过头来,白发之下,竟是如十八岁女子般靓丽的面孔,她猛然一笑,眼中竟发出一道血红的光来。
“你想不想见你师哥?”
旷艳红被这红光一惊,不禁想起师父常说起的一个人来——赤眼狐狸!
旷艳红怯怯道:“我……我想不想与你……与你有什么关系?”
那人微笑道:“你一定不知,你师哥与我有血缘之亲,我来看看她未来妻子,自是应该!”
“你……你是他……娘亲!”
那人微微一笑,这笑容很是妩媚。她道:“我说是或不是,也得看你信与不信。”接着她又问道:“你师父是不是在你们下山时分别交给你们每人一个包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