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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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刀怎么离开,庄博华一点也不在意,现在他满脑子想着,怎么补救才能尽可能的,挽回自己的损失,以及尽可能多的,得到萧家的财产。
在他心里萧清扬已经是个死人了,被那么粗的轴砸中,怎么可能会不死。
庄博华越算越恼火,心里恨死了老刀,感觉这么多年白养了个闲人。
庄博华在这里勿自懊恼,医院里梁茶香、王妈和曲管家,仍在焦急的等待着,三、四个小时之后,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
王妈和曲管家忙迎了上去,梁茶香眼眸紧紧的盯着,穿白大褂的大夫,却懦弱的不敢上前,她怕听到任何不想听的消息。
医生摘下口罩,神情有些疲惫,声音却很响亮,“手术很成功,只要能渡过今晚的危险期,就没问题了。”
萧家是镇上的大户,王妈和曲管家,医生都认识,所以并没有问谁是家属之类,直接吩咐道,“今晚你们多费心,有什么情况,及时向医生和护士反映。”
医生的话,梁茶香听的清清楚楚,当医生说到手术很成功,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可是医生后面一句话,又让她的心紧紧揪了起来。
王妈也是同样的心情,听医生说完这句话,立即问道,“如果今晚……”
话只说了半句,她就说不下去了,心里一个劲的告诉自己,“不会的,少爷吉人天相,一定会度过今晚的危险期。
萧清扬被推进了病房,梁茶香、王妈曲管家,一起守在病房里,三个人团团围坐在他的病床边。
半晌,曲管家拉了拉王妈的衣袖,小声说道,“时间不早了,咱两回去做晚饭吧?”
曲管家是个男人,通常男人比女人理智的多,适才医生说了,如果熬不过今天,萧清扬很可能就没了,这个时候梁茶香,应该有很多话,要对萧清扬说,他们两个留在这里,不大方便。
王妈没能够及时明白他的意思,一听这话就火冒三丈,“吃,吃,吃,就知道吃,还有没有良心?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思吃饭。”
这个老婆子,关键时刻怎么这么糊涂?
“你不吃别人还要吃呢,快走吧,别啰嗦了!”
曲管家不由分说,上前连拉带拽,把王妈拉出来房间。
“死老头,你整什么幺蛾子?”王妈挣脱曲管家的限制,气得眼睛发红,就要往病房里跑。
曲管家及时制止了她,“平时挺聪明一人,这个时候怎么糊涂起来了,刚才医生的话你没听见吗,虽然咱们都不愿意往那上头想……”
曲管家叹了口气,揪了把自己的头发,“给他们一起独处的时间吧!”
也许这是最后的时间了。
王妈捂住了嘴,眼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滚滚而下,止都止不住。
曲管家拢了拢她的肩膀,“走吧,回去多做点好吃的带过。”
王妈擦了擦眼泪,吸吸鼻子,两人相携着走了,只留下萧瑟的背影,让人看着莫名就鼻子一酸。
萧清扬躺在那里,双目紧闭,就像睡着了一样,嘴角甚至还噙着一丝笑意。
梁茶香就这么静静的盯着他,恍惚中,仿佛看到萧清扬睁开双眼,从床上爬起来,笑着对她招手,“快来,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梁茶香伸出手去,却抓了个空,定睛一看,萧清扬仍然静静地躺在那里。
梁茶香捂住了嘴巴,眼睛酸涩难忍,前一刻,他还在对她说,“这么喜欢小孩的话,不如咱们生一个,”后一刻他就躺在这里。
生命是如此脆弱,前一刻还活蹦乱跳,后一刻却毫无知觉地躺在这里,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人生有太多的不确定,唯有牢牢抓住眼前,做自己想做的事,才不至于在失去的时候懊恼、悔恨。
梁茶香轻轻抓起萧清扬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摩挲着。
醒来吧,只要你能够醒来,无论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
你不是喜欢孩子吗?一个不够的话,我们可以生两个。
王妈和曲管家,拎着食盒来到病房时,梁茶香正拿了棉签蘸着水,涂在萧清扬干涸的嘴唇上。
“让我来吧!”王妈接过梁茶香手里的棉签,食盒往她手里一塞,“趁热你快吃点。”
此时梁茶香哪有胃口吃饭?可对上王妈那关切的眼神,拒绝的话,卡在喉咙一句也说不上来,美味鲜香的饭菜,在她嘴里吃着,却不知什么味道!
有人欢喜有人忧,梁茶香等人在医院里煎熬着。
庄博华懊恼着,恨不得揪掉自己满头的黑发。
蒋芳华却开心的不得了。
前两天,她与冯东芳一起进了趟城,冯东方不仅带她游玩了高静园,吃遍了码头街上所有的小吃。
更重要的是,还给她买了一只金灿灿的镯子,那镯子绞着好看的兰草纹,虽然细了一点,可那是纯金的。
纯金的啊!
金镯子她不是没见过,可那都是带在别人手腕上的,她自己可是从来,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
由此她又想到了李丽兄弟,那个癞蛤蟆,缠着她那么久,一粒糖都没有见到过他的,冯东方却出手阔绰,第一次相约就给她买一只金镯子。
这让她更打定的主意,一定要攀上冯东方这棵大树,至于那只癞蛤蟆,要尽快想个办法,把他永远地摆脱掉。
蒋芳华走在厂区的林**上,故意拉高了袖子,希望别人,可以看到她手上的金镯子,露出惊艳的目光。
可是事与愿违,好几个相熟的小姐妹,与她擦身而过,目光落在他的手腕上,却像没看到似的。
几次之后,蒋芳华按捺不住了,拦住从她身后追上来的高苗苗。
高苗苗别的毛病没有,就是这个“红眼病”老改不了。
蒋芳华最爱,在高苗苗这种人,面前显摆,听着她们,带着酸味的羡慕妒忌恨,心里的满足感,噌噌的往上飙升。
“苗苗,跑这么快干啥!”蒋芳华抬起戴着金镯子的那只手,在高苗苗眼前晃了晃,慢条斯理的理了理头发,“咱一起走吧!”
可是今天很奇怪,高苗苗并没有像往常表现的那样,大惊小怪的盯着她的金镯子猛瞧,然后说一些酸不溜丢的话。
蒋芳华就有些不悦。(未完待续。)
老刀怎么离开,庄博华一点也不在意,现在他满脑子想着,怎么补救才能尽可能的,挽回自己的损失,以及尽可能多的,得到萧家的财产。
在他心里萧清扬已经是个死人了,被那么粗的轴砸中,怎么可能会不死。
庄博华越算越恼火,心里恨死了老刀,感觉这么多年白养了个闲人。
庄博华在这里勿自懊恼,医院里梁茶香、王妈和曲管家,仍在焦急的等待着,三、四个小时之后,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
王妈和曲管家忙迎了上去,梁茶香眼眸紧紧的盯着,穿白大褂的大夫,却懦弱的不敢上前,她怕听到任何不想听的消息。
医生摘下口罩,神情有些疲惫,声音却很响亮,“手术很成功,只要能渡过今晚的危险期,就没问题了。”
萧家是镇上的大户,王妈和曲管家,医生都认识,所以并没有问谁是家属之类,直接吩咐道,“今晚你们多费心,有什么情况,及时向医生和护士反映。”
医生的话,梁茶香听的清清楚楚,当医生说到手术很成功,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可是医生后面一句话,又让她的心紧紧揪了起来。
王妈也是同样的心情,听医生说完这句话,立即问道,“如果今晚……”
话只说了半句,她就说不下去了,心里一个劲的告诉自己,“不会的,少爷吉人天相,一定会度过今晚的危险期。
萧清扬被推进了病房,梁茶香、王妈曲管家,一起守在病房里,三个人团团围坐在他的病床边。
半晌,曲管家拉了拉王妈的衣袖,小声说道,“时间不早了,咱两回去做晚饭吧?”
曲管家是个男人,通常男人比女人理智的多,适才医生说了,如果熬不过今天,萧清扬很可能就没了,这个时候梁茶香,应该有很多话,要对萧清扬说,他们两个留在这里,不大方便。
王妈没能够及时明白他的意思,一听这话就火冒三丈,“吃,吃,吃,就知道吃,还有没有良心?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思吃饭。”
这个老婆子,关键时刻怎么这么糊涂?
“你不吃别人还要吃呢,快走吧,别啰嗦了!”
曲管家不由分说,上前连拉带拽,把王妈拉出来房间。
“死老头,你整什么幺蛾子?”王妈挣脱曲管家的限制,气得眼睛发红,就要往病房里跑。
曲管家及时制止了她,“平时挺聪明一人,这个时候怎么糊涂起来了,刚才医生的话你没听见吗,虽然咱们都不愿意往那上头想……”
曲管家叹了口气,揪了把自己的头发,“给他们一起独处的时间吧!”
也许这是最后的时间了。
王妈捂住了嘴,眼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滚滚而下,止都止不住。
曲管家拢了拢她的肩膀,“走吧,回去多做点好吃的带过。”
王妈擦了擦眼泪,吸吸鼻子,两人相携着走了,只留下萧瑟的背影,让人看着莫名就鼻子一酸。
萧清扬躺在那里,双目紧闭,就像睡着了一样,嘴角甚至还噙着一丝笑意。
梁茶香就这么静静的盯着他,恍惚中,仿佛看到萧清扬睁开双眼,从床上爬起来,笑着对她招手,“快来,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梁茶香伸出手去,却抓了个空,定睛一看,萧清扬仍然静静地躺在那里。
梁茶香捂住了嘴巴,眼睛酸涩难忍,前一刻,他还在对她说,“这么喜欢小孩的话,不如咱们生一个,”后一刻他就躺在这里。
生命是如此脆弱,前一刻还活蹦乱跳,后一刻却毫无知觉地躺在这里,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人生有太多的不确定,唯有牢牢抓住眼前,做自己想做的事,才不至于在失去的时候懊恼、悔恨。
梁茶香轻轻抓起萧清扬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摩挲着。
醒来吧,只要你能够醒来,无论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
你不是喜欢孩子吗?一个不够的话,我们可以生两个。
王妈和曲管家,拎着食盒来到病房时,梁茶香正拿了棉签蘸着水,涂在萧清扬干涸的嘴唇上。
“让我来吧!”王妈接过梁茶香手里的棉签,食盒往她手里一塞,“趁热你快吃点。”
此时梁茶香哪有胃口吃饭?可对上王妈那关切的眼神,拒绝的话,卡在喉咙一句也说不上来,美味鲜香的饭菜,在她嘴里吃着,却不知什么味道!
有人欢喜有人忧,梁茶香等人在医院里煎熬着。
庄博华懊恼着,恨不得揪掉自己满头的黑发。
蒋芳华却开心的不得了。
前两天,她与冯东芳一起进了趟城,冯东方不仅带她游玩了高静园,吃遍了码头街上所有的小吃。
更重要的是,还给她买了一只金灿灿的镯子,那镯子绞着好看的兰草纹,虽然细了一点,可那是纯金的。
纯金的啊!
金镯子她不是没见过,可那都是带在别人手腕上的,她自己可是从来,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
由此她又想到了李丽兄弟,那个癞蛤蟆,缠着她那么久,一粒糖都没有见到过他的,冯东方却出手阔绰,第一次相约就给她买一只金镯子。
这让她更打定的主意,一定要攀上冯东方这棵大树,至于那只癞蛤蟆,要尽快想个办法,把他永远地摆脱掉。
蒋芳华走在厂区的林**上,故意拉高了袖子,希望别人,可以看到她手上的金镯子,露出惊艳的目光。
可是事与愿违,好几个相熟的小姐妹,与她擦身而过,目光落在他的手腕上,却像没看到似的。
几次之后,蒋芳华按捺不住了,拦住从她身后追上来的高苗苗。
高苗苗别的毛病没有,就是这个“红眼病”老改不了。
蒋芳华最爱,在高苗苗这种人,面前显摆,听着她们,带着酸味的羡慕妒忌恨,心里的满足感,噌噌的往上飙升。
“苗苗,跑这么快干啥!”蒋芳华抬起戴着金镯子的那只手,在高苗苗眼前晃了晃,慢条斯理的理了理头发,“咱一起走吧!”
可是今天很奇怪,高苗苗并没有像往常表现的那样,大惊小怪的盯着她的金镯子猛瞧,然后说一些酸不溜丢的话。
蒋芳华就有些不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