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伍家的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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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向菊轻笑着解释,“这位表妹以及外甥。”
掌柜的也是个口巧的人,拍了下自己的脑袋,“三公子,您瞧我什么记性,给忘了你还未婚配呢!”随即向伍曌说道,“表小姐好。”
伍曌干笑着,随即眼睛转向腿边的团团。
不愿意来这里,就是因为这样。
团团抱住伍曌的大腿,“娘亲,团团喜欢那个。”
说着,团团的小肉手指着一旁大红色的喜服。
小家伙执意要,觉得那红色看起来好看,那可是人家成亲时才穿的,这小娃的眼睛怎么这么毒锐。
伍曌蹲下身子跟他解释,“团团现在还不能穿,等以后团团长大了,娘亲就帮你买。”
“为什么要等团团长大了,团团现在就想穿。”眼睛不舍的瞟着那红色的喜服,越看越离不开眼睛。
“……”
伍曌随意的挑了几匹布料,又让裁缝量了身后才离开。
伍向菊他们三个刚出了布庄,程乐咏转身就进去了。
“公子,您要做衣服吗?”掌柜的热情的问道。
程乐咏问道,“刚才来这里的那个女人是谁?”
怎么会跟伍向菊在一起?
“您说的是伍家的表小姐吧。”
“伍家的表小姐?”程乐咏蹙眉问道。
掌柜的点头,“我原先还以为是伍三公子好事将近了呢,没想到一问,居然是个表小姐,这个伍三公子对这表小姐还不错,来买了几匹布料都……”
掌柜的话还没说完。程乐咏就已经出去了。
伍家的表小姐?伍曌?还有风胭脂?
这三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联?
伍向菊没有带着伍曌立刻回府,而是应着团团的要求,在外面的酒楼里大吃了一顿。
要了楼上雅座,菜刚上来,团团就迫不及待的要尝尝大闸蟹。
“团团,不得无礼。”团团要伸手去抓,幸好伍曌眼疾手快的抓住他的小手。
“不好意思。团团他……”伍曌抬头对伍向菊笑笑。
“没事。小孩子喜欢吃,就让他多吃一点。”伍向菊露出很理解的笑容。
“娘亲,团团想吃。”团团抱着伍曌的大腿晃着撒娇。
“吃吃吃。你怎么就知道吃呢!”伍曌无比的头疼,怎么就生出个吃货的儿子。
照理说她是在自己昏迷的时候生下的她,怀孕期间自己又没多吃什么,难不成就是因为在肚子里太饿了。所以生出来就要多吃点?
团团吃的不亦乐乎,伍曌也没吃上几口。生个孩子就是麻烦,她虽然没有承受生孩子的痛苦,但是这个养孩子似乎比生孩子更加的麻烦,真不知道云大夫夫妇是怎么养大这个好吃鬼的。
——
团团绝对是继承了伍曌最好的基因。从小就长得可爱,跟伍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
团团想要出去吃糖葫芦,伍曌带着他一起出门。
刚买完糖葫芦。一转身,原本还在脚跟边的孩子就不见了。这下可急坏了伍曌。
当下就找了起来,在街头上找了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团团。
心急之下,伍曌跑去了最近的伍向蘭的酒楼,说是孩子不见了。
伍向蘭先是安抚她,然后派了手下去找。
伍曌怎么可能不着急,也想跟着一同出去寻找,却被伍向蘭按下说,“你一个女人不方便,还是让人去找了,襄城就这么大,一定会找到的。”
伍曌点头,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担忧。
——
这一边的团团只是去旁边的地方看了杂技表演,等到人散了的时候,发现娘亲已经没了人影,当即要揉着眼睛哭起来。
怎么办,他把娘亲给弄丢了,回去要挨骂的。
师傅曾经说过娘亲长得太漂亮了,容易被坏人给拐去,让他一定要好好照顾着娘亲,这会子人不见了,他要怎么跟师傅交代啊。
团团一边大声的喊着娘亲,一边往前走去。
怎么找都找不到伍曌的人,团团很想坐在街边哭泣,可是转念一想到自己这一身衣服是新的,就有点舍不得了。
“你看到我娘亲了吗?”团团拉着路过的人问道。
……
走了许久,两只小腿已经迈不开步伐了,肚子也饿的咕咕叫,团团瞧着旁边卖包子的小摊,吞了吞口水,然后又摸了饿瘪的肚皮。
程乐咏正好从酒楼里出来,瞧见了团团,心想这不是跟在伍家表小姐身后的孩子么。
走近一瞧,发现这小孩子的模样像极了姜瑾琰小时候,完全就是个翻版啊。
程乐咏买了两个大肉包,将热乎乎的包子递到团团的面前,“这是叔叔送你的。”
团团一见肉包,两眼放光,连忙接过啃了起来。
小孩子就是没有这么多的心眼,只要别人给你,你就收下了。
程乐咏瞧着啃得正欢的男娃,“你不怕叔叔在里面下药吗?”
团团摇摇头,“叔叔,你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好人。”
团团眼睛可尖着呢,他是亲眼看到程乐咏给他买的包子,然后又递到自己的手里的。
程乐咏笑笑,“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娘亲呢?”
团团听到他话中的娘亲两个字顿时蹙起了眉头,“叔叔,你是不是对我娘亲别有意图?”
“不是。”
“我娘亲可漂亮了,叔叔你是配不上她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团团一脸严肃的对他说,“况且现在我把娘亲给弄丢了,你也见不到她了。”
亏这小子说的一本正经,把娘亲给弄丢了,怎么不说自己把自己给弄丢了。
“那你还记得你家在哪里吗?”程乐咏秉着耐心问。
“记得那么一点点,不过我娘亲怎么办?”团团疑惑的问。要是就自己一个人回去了,家里看不到娘亲,铁定要说他了。
“你娘亲那么大了,一定会认得路的,叔叔先送你回去。”程乐咏站起身来说。
团团觉得程乐咏说的也有道理,吃完了包子,站起来望着他。“那叔叔再见。我回家了。”
程乐咏本来是想送团团回去,可是见小家伙跑得贼快,一眨眼就混在人群中了。
这小男娃还挺聪明的。并不是没有警惕性。
团团一溜烟的跑开了,到没有跑多远,而是在钻进一个角落里,趴在门上。探出小半个头来,往后看去。还好刚才那个叔叔没有跟过来。
小家伙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舒畅了一口气,一个回头,砰一声撞上了一个人。
小家伙捂着额头抬头。看着撞疼自己脑袋的罪魁祸首,是一块成色不错的玉佩,顺着玉佩再往上看去。发现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的神情有些不善,小家伙立马从地上爬起来道歉。“叔叔,团团不是故意的。”
眼前的这位叔叔面色破有些凶狠,团团的脑海里立即就想起了师傅口中的那些穷凶极恶的人,也同时记得师傅对自己说遇到了这些人,就是要赶紧去逃跑。
姜瑾琰只是为了躲避姜新月,没想到会撞上一个小孩子。
本来是想将他给扶起来的,结果小孩子自己就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还一副很害怕的样子,他长得有那么令人害怕吗?
一边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一边就听到了柔柔的童稚声。
姜瑾琰望着他那双胆怯的眼神,淡淡的说,“无事。”
小家伙这才舒了一口气,“那叔叔,团团就回家了。”
师傅还说了穷凶极恶的人最喜欢出尔反尔了,他要趁着这个穷凶极恶的人还没有反悔之前赶紧逃跑。
小家伙跑得极快,姜瑾琰还没有反应过来,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回想起他的脸蛋,只觉得眼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皇兄!”一路寻过来的姜新月终于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姜瑾琰,提着裙摆冲了过去。
气喘吁吁的停下步伐,“皇兄,这下您可跑不掉了吧!”
这是个死胡同,看你还能往哪里逃。
姜瑾琰蹙眉训斥,“瞧你这样子,成何体统!”
姜新月才不管他这一套呢,双手叉着腰,“皇兄我不管,我就是不允许你把梁俊萧调到边疆去!”
说好听一点的是提拔成大将军了,实际上就是被流放了去,谁知道那边疆会不会突然发生了什么大事,万一他在那边娶妻生子了,那自己岂不是白白等了他这么多年。
“胡闹,军令已经下来了,谁也改变不了。”姜瑾琰对他这个好妹妹越来越头疼,早些年还怕自己,现在真是谁也不怕了。
姜新月自然是知道这个,拉着姜瑾琰的袖子,“皇兄,我知道你是一定有办法的,难道您忍心看着月儿青灯常伴吗?”
很久之前,梁俊萧三番五次的拒绝了姜新月后,姜新月一气之下就对着梁俊萧的背影发狠说,要是这辈子她不能嫁给梁俊萧,那她宁愿去尼姑庵,这一辈子青灯常伴算了。
姜新月这辈子对什么都不认真,唯独对梁俊萧是认真的,所以这句话也不是气话。
哪天梁俊萧真的是娶妻生子了,那她就在梁俊萧成亲那一天就去尼姑庵剃度去。
“父皇不会答应你的!”
“父皇也管不着我!”姜瑾琰哼了一声,“皇兄,您是要看月儿幸福,还是要看月儿孤苦生活下半辈子呢!”
姜新月眨巴着水汪汪的眸子,楚楚可怜的瞧着他。
“月儿,那梁俊萧真的不适合你,你就放弃吧!”姜瑾琰苦口婆心的说,姜新月却执着,“我不会放弃的,除非到我死的那天!”
见说也说不听,姜瑾琰冷了眉目,“老实说吧,这次调去边疆,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就算是想收回成命,梁俊萧也不会愿意的。”
姜新月眨巴了眼睛,“你是说他自愿去的?”(未完待续)
伍向菊轻笑着解释,“这位表妹以及外甥。”
掌柜的也是个口巧的人,拍了下自己的脑袋,“三公子,您瞧我什么记性,给忘了你还未婚配呢!”随即向伍曌说道,“表小姐好。”
伍曌干笑着,随即眼睛转向腿边的团团。
不愿意来这里,就是因为这样。
团团抱住伍曌的大腿,“娘亲,团团喜欢那个。”
说着,团团的小肉手指着一旁大红色的喜服。
小家伙执意要,觉得那红色看起来好看,那可是人家成亲时才穿的,这小娃的眼睛怎么这么毒锐。
伍曌蹲下身子跟他解释,“团团现在还不能穿,等以后团团长大了,娘亲就帮你买。”
“为什么要等团团长大了,团团现在就想穿。”眼睛不舍的瞟着那红色的喜服,越看越离不开眼睛。
“……”
伍曌随意的挑了几匹布料,又让裁缝量了身后才离开。
伍向菊他们三个刚出了布庄,程乐咏转身就进去了。
“公子,您要做衣服吗?”掌柜的热情的问道。
程乐咏问道,“刚才来这里的那个女人是谁?”
怎么会跟伍向菊在一起?
“您说的是伍家的表小姐吧。”
“伍家的表小姐?”程乐咏蹙眉问道。
掌柜的点头,“我原先还以为是伍三公子好事将近了呢,没想到一问,居然是个表小姐,这个伍三公子对这表小姐还不错,来买了几匹布料都……”
掌柜的话还没说完。程乐咏就已经出去了。
伍家的表小姐?伍曌?还有风胭脂?
这三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联?
伍向菊没有带着伍曌立刻回府,而是应着团团的要求,在外面的酒楼里大吃了一顿。
要了楼上雅座,菜刚上来,团团就迫不及待的要尝尝大闸蟹。
“团团,不得无礼。”团团要伸手去抓,幸好伍曌眼疾手快的抓住他的小手。
“不好意思。团团他……”伍曌抬头对伍向菊笑笑。
“没事。小孩子喜欢吃,就让他多吃一点。”伍向菊露出很理解的笑容。
“娘亲,团团想吃。”团团抱着伍曌的大腿晃着撒娇。
“吃吃吃。你怎么就知道吃呢!”伍曌无比的头疼,怎么就生出个吃货的儿子。
照理说她是在自己昏迷的时候生下的她,怀孕期间自己又没多吃什么,难不成就是因为在肚子里太饿了。所以生出来就要多吃点?
团团吃的不亦乐乎,伍曌也没吃上几口。生个孩子就是麻烦,她虽然没有承受生孩子的痛苦,但是这个养孩子似乎比生孩子更加的麻烦,真不知道云大夫夫妇是怎么养大这个好吃鬼的。
——
团团绝对是继承了伍曌最好的基因。从小就长得可爱,跟伍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
团团想要出去吃糖葫芦,伍曌带着他一起出门。
刚买完糖葫芦。一转身,原本还在脚跟边的孩子就不见了。这下可急坏了伍曌。
当下就找了起来,在街头上找了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团团。
心急之下,伍曌跑去了最近的伍向蘭的酒楼,说是孩子不见了。
伍向蘭先是安抚她,然后派了手下去找。
伍曌怎么可能不着急,也想跟着一同出去寻找,却被伍向蘭按下说,“你一个女人不方便,还是让人去找了,襄城就这么大,一定会找到的。”
伍曌点头,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担忧。
——
这一边的团团只是去旁边的地方看了杂技表演,等到人散了的时候,发现娘亲已经没了人影,当即要揉着眼睛哭起来。
怎么办,他把娘亲给弄丢了,回去要挨骂的。
师傅曾经说过娘亲长得太漂亮了,容易被坏人给拐去,让他一定要好好照顾着娘亲,这会子人不见了,他要怎么跟师傅交代啊。
团团一边大声的喊着娘亲,一边往前走去。
怎么找都找不到伍曌的人,团团很想坐在街边哭泣,可是转念一想到自己这一身衣服是新的,就有点舍不得了。
“你看到我娘亲了吗?”团团拉着路过的人问道。
……
走了许久,两只小腿已经迈不开步伐了,肚子也饿的咕咕叫,团团瞧着旁边卖包子的小摊,吞了吞口水,然后又摸了饿瘪的肚皮。
程乐咏正好从酒楼里出来,瞧见了团团,心想这不是跟在伍家表小姐身后的孩子么。
走近一瞧,发现这小孩子的模样像极了姜瑾琰小时候,完全就是个翻版啊。
程乐咏买了两个大肉包,将热乎乎的包子递到团团的面前,“这是叔叔送你的。”
团团一见肉包,两眼放光,连忙接过啃了起来。
小孩子就是没有这么多的心眼,只要别人给你,你就收下了。
程乐咏瞧着啃得正欢的男娃,“你不怕叔叔在里面下药吗?”
团团摇摇头,“叔叔,你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好人。”
团团眼睛可尖着呢,他是亲眼看到程乐咏给他买的包子,然后又递到自己的手里的。
程乐咏笑笑,“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娘亲呢?”
团团听到他话中的娘亲两个字顿时蹙起了眉头,“叔叔,你是不是对我娘亲别有意图?”
“不是。”
“我娘亲可漂亮了,叔叔你是配不上她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团团一脸严肃的对他说,“况且现在我把娘亲给弄丢了,你也见不到她了。”
亏这小子说的一本正经,把娘亲给弄丢了,怎么不说自己把自己给弄丢了。
“那你还记得你家在哪里吗?”程乐咏秉着耐心问。
“记得那么一点点,不过我娘亲怎么办?”团团疑惑的问。要是就自己一个人回去了,家里看不到娘亲,铁定要说他了。
“你娘亲那么大了,一定会认得路的,叔叔先送你回去。”程乐咏站起身来说。
团团觉得程乐咏说的也有道理,吃完了包子,站起来望着他。“那叔叔再见。我回家了。”
程乐咏本来是想送团团回去,可是见小家伙跑得贼快,一眨眼就混在人群中了。
这小男娃还挺聪明的。并不是没有警惕性。
团团一溜烟的跑开了,到没有跑多远,而是在钻进一个角落里,趴在门上。探出小半个头来,往后看去。还好刚才那个叔叔没有跟过来。
小家伙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舒畅了一口气,一个回头,砰一声撞上了一个人。
小家伙捂着额头抬头。看着撞疼自己脑袋的罪魁祸首,是一块成色不错的玉佩,顺着玉佩再往上看去。发现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的神情有些不善,小家伙立马从地上爬起来道歉。“叔叔,团团不是故意的。”
眼前的这位叔叔面色破有些凶狠,团团的脑海里立即就想起了师傅口中的那些穷凶极恶的人,也同时记得师傅对自己说遇到了这些人,就是要赶紧去逃跑。
姜瑾琰只是为了躲避姜新月,没想到会撞上一个小孩子。
本来是想将他给扶起来的,结果小孩子自己就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还一副很害怕的样子,他长得有那么令人害怕吗?
一边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一边就听到了柔柔的童稚声。
姜瑾琰望着他那双胆怯的眼神,淡淡的说,“无事。”
小家伙这才舒了一口气,“那叔叔,团团就回家了。”
师傅还说了穷凶极恶的人最喜欢出尔反尔了,他要趁着这个穷凶极恶的人还没有反悔之前赶紧逃跑。
小家伙跑得极快,姜瑾琰还没有反应过来,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回想起他的脸蛋,只觉得眼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皇兄!”一路寻过来的姜新月终于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姜瑾琰,提着裙摆冲了过去。
气喘吁吁的停下步伐,“皇兄,这下您可跑不掉了吧!”
这是个死胡同,看你还能往哪里逃。
姜瑾琰蹙眉训斥,“瞧你这样子,成何体统!”
姜新月才不管他这一套呢,双手叉着腰,“皇兄我不管,我就是不允许你把梁俊萧调到边疆去!”
说好听一点的是提拔成大将军了,实际上就是被流放了去,谁知道那边疆会不会突然发生了什么大事,万一他在那边娶妻生子了,那自己岂不是白白等了他这么多年。
“胡闹,军令已经下来了,谁也改变不了。”姜瑾琰对他这个好妹妹越来越头疼,早些年还怕自己,现在真是谁也不怕了。
姜新月自然是知道这个,拉着姜瑾琰的袖子,“皇兄,我知道你是一定有办法的,难道您忍心看着月儿青灯常伴吗?”
很久之前,梁俊萧三番五次的拒绝了姜新月后,姜新月一气之下就对着梁俊萧的背影发狠说,要是这辈子她不能嫁给梁俊萧,那她宁愿去尼姑庵,这一辈子青灯常伴算了。
姜新月这辈子对什么都不认真,唯独对梁俊萧是认真的,所以这句话也不是气话。
哪天梁俊萧真的是娶妻生子了,那她就在梁俊萧成亲那一天就去尼姑庵剃度去。
“父皇不会答应你的!”
“父皇也管不着我!”姜瑾琰哼了一声,“皇兄,您是要看月儿幸福,还是要看月儿孤苦生活下半辈子呢!”
姜新月眨巴着水汪汪的眸子,楚楚可怜的瞧着他。
“月儿,那梁俊萧真的不适合你,你就放弃吧!”姜瑾琰苦口婆心的说,姜新月却执着,“我不会放弃的,除非到我死的那天!”
见说也说不听,姜瑾琰冷了眉目,“老实说吧,这次调去边疆,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就算是想收回成命,梁俊萧也不会愿意的。”
姜新月眨巴了眼睛,“你是说他自愿去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