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天下第一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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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寻欢的酒都被拿走充当债款的缘故,这些日子李寻欢的日子过的就有些寡淡起来。
本来他们和百里牧一直吃的猪牛肉,就是用各种药材喂养起来的,吃了对身体的好处多多。李寻欢的身体反而一日比一日的好了起来,铁传甲这么一见,写了信去问了问梅二先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干脆就和李寻欢再这里住了下来。
相反,阿飞因为是少年人,加上刚从塞外回来,反而被李寻欢赶了出去。少年人意气风发,如何能和他这么个退隐江湖的人一同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呢?阿飞的武艺,合该在这江湖中占据一席之地的。
百里牧将蝉翼送给阿飞当礼物,自然也没有收回,相反,在阿飞临行之前,百里牧想起师父以前告诫过他的一句话,转达给了阿飞,“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阿飞在这些日子,对百里牧也称得上是心服口服,见到边上的李寻欢一听这话就堆起的苦笑,知道这话说的肯定是真理,暗暗记下来不提。
等到阿飞离开,李寻欢脸上的苦笑都没有收回,“阿力,你小小年纪,你话说的就有些……”
“怎么了?”百里牧惊讶的看着李寻欢,“莫非我说的不是真的?”
“你这话要不是真的,世界上就没有真话了。”
“那不就得了。”百里牧从小听到的最多的一点便是戒女色,师父说,一百个杀手里,五十个是死于话多,四十五个是死于女色,剩下五个则是各种突发事件。百里牧见惯了师兄美色,又跟着师父东奔西跑,再漂亮的美人在他眼里还比不上一头活生生的猪来的可爱。
这话虽然说的没错,只是你如此年纪,怎么能活的如此暮气呢?李寻欢想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也是没有这个立场来说人家的。就算他风流名声满天下,不还是平白辜负了一群好女人么?还不如阿力呢,起码不会害人害已。
只是,人在家中做,祸从天上来。
李寻欢身为妥妥人生赢家,早在百里牧初见他之时,就知道了他招惹麻烦的体质。
李寻欢从关外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而已。唐国的那些新出炉的魔门女子各个摩拳擦掌,恨不得将李寻欢这朵名花给摘下来成就自己的名声。
李寻欢躲在百里牧这里,除去铁传甲和梅二先生的嘱咐之外,更多的也是为了避免招惹到那些女子。魔门的女子虽然漂亮,但是她们奉行“斩俗缘”,不知道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李寻欢生怕自己会害的别人遭受池鱼之殃,更是半点面都不露。
林仙儿虽然惜败移花宫邀月没有成为天下第一美人,但也只是因为武功背景比不上人家而已。再者,邀月再好,那是人如其名如天下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哪里有林仙儿来的年轻貌美?
林仙儿如今寄居在龙啸云那里,更是放出话说要嫁给夺得“金丝甲”,找到“梅花盗”之人,惹的江湖上一干男人,不管成亲的没成亲的都是跃跃欲试。
只是这“梅花盗”原本应该栽赃到李寻欢头上的,李寻欢不在,这嫁祸就少了一半以上的可信度。龙啸云即使想要弄什么伎俩,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夜晚,百里牧这里又迎来了几个江湖客人。
他们生的不算好,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袱,可是相互之间却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打开门接待他们之时,还打算下杀手,以免走漏了消息。
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其他四国的江湖人,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为了更快的提升自己,都是要去唐国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少之又少,可也正因如此,江湖上少了很多腥风血雨。
“金丝甲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百里牧捻起包袱里的金丝甲,“听说谁拿着它去找林仙儿,就能娶到她。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庄稼汉,年纪也到了,正好少个老婆。”顺便,还能去龙啸山庄发展一下自己的猪肉业务。
因为李寻欢的酒都被拿走充当债款的缘故,这些日子李寻欢的日子过的就有些寡淡起来。
本来他们和百里牧一直吃的猪牛肉,就是用各种药材喂养起来的,吃了对身体的好处多多。李寻欢的身体反而一日比一日的好了起来,铁传甲这么一见,写了信去问了问梅二先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干脆就和李寻欢再这里住了下来。
相反,阿飞因为是少年人,加上刚从塞外回来,反而被李寻欢赶了出去。少年人意气风发,如何能和他这么个退隐江湖的人一同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呢?阿飞的武艺,合该在这江湖中占据一席之地的。
百里牧将蝉翼送给阿飞当礼物,自然也没有收回,相反,在阿飞临行之前,百里牧想起师父以前告诫过他的一句话,转达给了阿飞,“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阿飞在这些日子,对百里牧也称得上是心服口服,见到边上的李寻欢一听这话就堆起的苦笑,知道这话说的肯定是真理,暗暗记下来不提。
等到阿飞离开,李寻欢脸上的苦笑都没有收回,“阿力,你小小年纪,你话说的就有些……”
“怎么了?”百里牧惊讶的看着李寻欢,“莫非我说的不是真的?”
“你这话要不是真的,世界上就没有真话了。”
“那不就得了。”百里牧从小听到的最多的一点便是戒女色,师父说,一百个杀手里,五十个是死于话多,四十五个是死于女色,剩下五个则是各种突发事件。百里牧见惯了师兄美色,又跟着师父东奔西跑,再漂亮的美人在他眼里还比不上一头活生生的猪来的可爱。
这话虽然说的没错,只是你如此年纪,怎么能活的如此暮气呢?李寻欢想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也是没有这个立场来说人家的。就算他风流名声满天下,不还是平白辜负了一群好女人么?还不如阿力呢,起码不会害人害已。
只是,人在家中做,祸从天上来。
李寻欢身为妥妥人生赢家,早在百里牧初见他之时,就知道了他招惹麻烦的体质。
李寻欢从关外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而已。唐国的那些新出炉的魔门女子各个摩拳擦掌,恨不得将李寻欢这朵名花给摘下来成就自己的名声。
李寻欢躲在百里牧这里,除去铁传甲和梅二先生的嘱咐之外,更多的也是为了避免招惹到那些女子。魔门的女子虽然漂亮,但是她们奉行“斩俗缘”,不知道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李寻欢生怕自己会害的别人遭受池鱼之殃,更是半点面都不露。
林仙儿虽然惜败移花宫邀月没有成为天下第一美人,但也只是因为武功背景比不上人家而已。再者,邀月再好,那是人如其名如天下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哪里有林仙儿来的年轻貌美?
林仙儿如今寄居在龙啸云那里,更是放出话说要嫁给夺得“金丝甲”,找到“梅花盗”之人,惹的江湖上一干男人,不管成亲的没成亲的都是跃跃欲试。
只是这“梅花盗”原本应该栽赃到李寻欢头上的,李寻欢不在,这嫁祸就少了一半以上的可信度。龙啸云即使想要弄什么伎俩,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夜晚,百里牧这里又迎来了几个江湖客人。
他们生的不算好,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袱,可是相互之间却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打开门接待他们之时,还打算下杀手,以免走漏了消息。
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其他四国的江湖人,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为了更快的提升自己,都是要去唐国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少之又少,可也正因如此,江湖上少了很多腥风血雨。
“金丝甲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百里牧捻起包袱里的金丝甲,“听说谁拿着它去找林仙儿,就能娶到她。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庄稼汉,年纪也到了,正好少个老婆。”顺便,还能去龙啸山庄发展一下自己的猪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