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谁是螳螂?谁是黄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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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看完之后,糜芳倒吸了一口冷气,信是贾诩写的。
可贾诩居然叮嘱他将信交给沙摩柯,糜芳抓耳挠腮,想破了头皮也没想明白.
过了一会,糜芳皱着眉头嘀咕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既然信是写给我的,而且还把义军的行动告诉了我,这明明是要让我当内应啊,可是,为何要把信交给沙摩柯呢,难道沙摩柯也是自己人?不可能啊。”
糜芳又是激动,又是不安,心里七上八下,甚是忐忑。
能收到贾诩的信,让他很激动,他做梦都盼着再回到陈削的身边。
这边的窝囊气,他早就受够了,他相信,看在妹妹糜环和大哥糜竺的面子上,陈削一定会绕过自己,到时候,自己照样吃喝不愁,混的风生水起。
虽然想不明白,可是,再三犹豫之后,糜芳还是战战兢兢的将信交给了沙摩柯。
“嗯?”
沙摩柯打开看了一遍,吓了一跳,怔怔的看了糜芳一眼,好半晌,才长出了一口气,心中暗道“真是好险,要不是糜芳把信交给自己,万一他真的跟义军里应外合,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子芳,难得你对陛下一片忠心,这件事你做的很好,来啊,摆酒设宴,我要与糜芳将军好好痛饮一番。”
“嗯?”
糜芳没想到沙摩柯对自己的态度居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翻转,不仅陪着自己喝酒,还将糜芳着实提拔了一番。
沙摩柯本以为糜芳这种贪生怕死的人,收到义军的信之后,一定会跟义军里应外合,想不到,这家伙居然把信交给了自己,沙摩柯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在他看来,糜芳真的吓怕了。
“既然陈到后日三更要来东城,哈哈,这一次,定要让他有来无回。”
送走糜芳之后,沙摩柯马上派人送信给潼关守将兀突骨,让他派兵配合自己夹击陈到。
糜芳官运亨通,托贾诩的福,被提拔为洛阳东门校尉,身边的兵将也从之前的几百人增加到了2000人。
可是,转过天来,三更十分,糜芳又收到了一封信,还是贾诩写的,糜芳还没等拆开,吓的好悬没从城楼上跌下去。
糜芳实在想不明白,贾诩究竟搞的什么鬼,难不成,这次还让自己把信交上去吗?
的确如此,贾诩的信,是要跟糜芳确认一下偷城的时间,最后在另一张纸上,贾诩再次叮嘱糜芳务必把信送给沙摩柯。
糜芳头都大了,只好把信又交给了沙摩柯,沙摩柯看后哈哈大笑,心中更加确定糜芳毫无通敌之心,并让糜芳给贾诩回信,约定好时间,沙摩柯要给陈到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
糜芳的做法,沙摩柯没有丝毫的怀疑。
到了约定的日期,糜芳按照贾诩的提醒,前来找沙摩柯要求换防,沙摩柯也没在意,只是哈哈一笑“看来,子芳是不敢面对昔日的袍泽啊,也好,今夜,你就带人去西城吧。”
………………
夜幕深沉,冷风呼啸,在洛阳城外远处的一处山坳里,这里突然多了一群身穿盔甲的兵将。
“先生…”
见贾诩迈步走来,陈到忙站直了身子,他身后的兵将,连同那些陈到一手训练出来的白耳精兵,也都绷紧了身子。
“叔至,都准备好了吗?”
贾诩在陈到等人身上扫了一眼,欣慰的点了点头,陈到虽然年纪尚轻,带兵打仗的本领,却非常令人称赞,不仅枪法超群,练兵更是一绝,之前在虎牢关独自镇守,愣是数次让沙摩柯铩羽而归。
“放心吧,先生。”
陈到的任务最为艰巨,因为,他要故意去充当中计的‘螳螂’,好给贾诩赢得时间,与此同时,也给陈削出兵潼关,充当掩护。
当贾诩给糜芳写第一封信的时候,陈削已经悄然领兵进驻了虎牢关,当兀突骨带兵离开潼关的时候,陈削庞德已经偷偷赶往了潼关。
这一次,计划之所以如此缜密,都离不开糜芳的作用,贾诩当初故意劝说陈削饶过糜芳,为的就是日后好给贾诩‘用武之地’,不论糜芳在哪里,只要他在西川的兵将之中,早晚,会被贾诩给派上用场的。
因为,贾诩早就看出来了,即便投靠了西川,西川也不会厚待糜芳,糜芳一定心里还盘算着重新回到出陈削的身边。
因为,在陈削这边,糜芳锦衣玉食,尊贵无比,投了西川,却人人鄙视,甚至连头都抬不起来,境遇天壤之别,依糜芳的秉性,一有机会,就会背叛西川的。
贾诩再三叮嘱一番,陈到一一记下,然后带兵赶往洛阳东城,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流走,眼瞅着就要到了三更,不用陈到提醒,所有人都握紧了手中的刀枪。
在令人窒息的等待中,东门城楼上,突然有人举起了火把,没过多久,那巨大的城门,就嘎吱嘎吱的响了起来。
陈削猛的握紧手中的破风枪,目露精光,枪头往前一指“儿郎们,随我杀啊…”
陈到一声令下,当即催马如疾风般冲向了东门,身后的万余名兵卒紧随其后,如一阵黑色的旋风,顷刻之间,已经接近了东城,“杀啊,杀啊…”
没等接近城门,东城里面突然杀声震天,沙摩柯亲自率领五千精兵冲了出来,而陈到的的身后,也从两侧突然闪出了不少西川兵。
为首一人,长的比恶鬼还要狰狞恐怖,身高过丈,身穿鳞甲,手持一条镔铁打造的狼牙棒,正是南蛮猛将兀突骨。
兀突骨没有骑马,但是,跑起来却比骑兵还快,常年在南蛮山中追逐虎豹生撕豺狼,兀突骨不仅力大如牛,跑起来也是健步如飞。
兀突骨不仅长的吓人,不仅天生神力,身上的鳞甲也是刀剑难伤,常年以丛林百兽为食,烹象为饭,从不吃五谷杂粮,简直是个十足的野人。
但是,此人却甚是骁勇,他统帅的也都是百战骁勇的藤甲兵,可以说,这些藤甲兵曾是昔日孟获帐下的一张足以令人丧胆的王牌。
“呵呵…”
陈到看了沙摩柯一眼,不屑的笑了,如果沙摩柯将自己引进城中,再关闭城门伏击自己。
自己这一万人,还真的不一定能撑住,可是,沙摩柯还是太心急了,看来,天助我家少帅夺取神都啊!(未完待续。)
“嘶…”
看完之后,糜芳倒吸了一口冷气,信是贾诩写的。
可贾诩居然叮嘱他将信交给沙摩柯,糜芳抓耳挠腮,想破了头皮也没想明白.
过了一会,糜芳皱着眉头嘀咕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既然信是写给我的,而且还把义军的行动告诉了我,这明明是要让我当内应啊,可是,为何要把信交给沙摩柯呢,难道沙摩柯也是自己人?不可能啊。”
糜芳又是激动,又是不安,心里七上八下,甚是忐忑。
能收到贾诩的信,让他很激动,他做梦都盼着再回到陈削的身边。
这边的窝囊气,他早就受够了,他相信,看在妹妹糜环和大哥糜竺的面子上,陈削一定会绕过自己,到时候,自己照样吃喝不愁,混的风生水起。
虽然想不明白,可是,再三犹豫之后,糜芳还是战战兢兢的将信交给了沙摩柯。
“嗯?”
沙摩柯打开看了一遍,吓了一跳,怔怔的看了糜芳一眼,好半晌,才长出了一口气,心中暗道“真是好险,要不是糜芳把信交给自己,万一他真的跟义军里应外合,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子芳,难得你对陛下一片忠心,这件事你做的很好,来啊,摆酒设宴,我要与糜芳将军好好痛饮一番。”
“嗯?”
糜芳没想到沙摩柯对自己的态度居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翻转,不仅陪着自己喝酒,还将糜芳着实提拔了一番。
沙摩柯本以为糜芳这种贪生怕死的人,收到义军的信之后,一定会跟义军里应外合,想不到,这家伙居然把信交给了自己,沙摩柯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在他看来,糜芳真的吓怕了。
“既然陈到后日三更要来东城,哈哈,这一次,定要让他有来无回。”
送走糜芳之后,沙摩柯马上派人送信给潼关守将兀突骨,让他派兵配合自己夹击陈到。
糜芳官运亨通,托贾诩的福,被提拔为洛阳东门校尉,身边的兵将也从之前的几百人增加到了2000人。
可是,转过天来,三更十分,糜芳又收到了一封信,还是贾诩写的,糜芳还没等拆开,吓的好悬没从城楼上跌下去。
糜芳实在想不明白,贾诩究竟搞的什么鬼,难不成,这次还让自己把信交上去吗?
的确如此,贾诩的信,是要跟糜芳确认一下偷城的时间,最后在另一张纸上,贾诩再次叮嘱糜芳务必把信送给沙摩柯。
糜芳头都大了,只好把信又交给了沙摩柯,沙摩柯看后哈哈大笑,心中更加确定糜芳毫无通敌之心,并让糜芳给贾诩回信,约定好时间,沙摩柯要给陈到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
糜芳的做法,沙摩柯没有丝毫的怀疑。
到了约定的日期,糜芳按照贾诩的提醒,前来找沙摩柯要求换防,沙摩柯也没在意,只是哈哈一笑“看来,子芳是不敢面对昔日的袍泽啊,也好,今夜,你就带人去西城吧。”
………………
夜幕深沉,冷风呼啸,在洛阳城外远处的一处山坳里,这里突然多了一群身穿盔甲的兵将。
“先生…”
见贾诩迈步走来,陈到忙站直了身子,他身后的兵将,连同那些陈到一手训练出来的白耳精兵,也都绷紧了身子。
“叔至,都准备好了吗?”
贾诩在陈到等人身上扫了一眼,欣慰的点了点头,陈到虽然年纪尚轻,带兵打仗的本领,却非常令人称赞,不仅枪法超群,练兵更是一绝,之前在虎牢关独自镇守,愣是数次让沙摩柯铩羽而归。
“放心吧,先生。”
陈到的任务最为艰巨,因为,他要故意去充当中计的‘螳螂’,好给贾诩赢得时间,与此同时,也给陈削出兵潼关,充当掩护。
当贾诩给糜芳写第一封信的时候,陈削已经悄然领兵进驻了虎牢关,当兀突骨带兵离开潼关的时候,陈削庞德已经偷偷赶往了潼关。
这一次,计划之所以如此缜密,都离不开糜芳的作用,贾诩当初故意劝说陈削饶过糜芳,为的就是日后好给贾诩‘用武之地’,不论糜芳在哪里,只要他在西川的兵将之中,早晚,会被贾诩给派上用场的。
因为,贾诩早就看出来了,即便投靠了西川,西川也不会厚待糜芳,糜芳一定心里还盘算着重新回到出陈削的身边。
因为,在陈削这边,糜芳锦衣玉食,尊贵无比,投了西川,却人人鄙视,甚至连头都抬不起来,境遇天壤之别,依糜芳的秉性,一有机会,就会背叛西川的。
贾诩再三叮嘱一番,陈到一一记下,然后带兵赶往洛阳东城,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流走,眼瞅着就要到了三更,不用陈到提醒,所有人都握紧了手中的刀枪。
在令人窒息的等待中,东门城楼上,突然有人举起了火把,没过多久,那巨大的城门,就嘎吱嘎吱的响了起来。
陈削猛的握紧手中的破风枪,目露精光,枪头往前一指“儿郎们,随我杀啊…”
陈到一声令下,当即催马如疾风般冲向了东门,身后的万余名兵卒紧随其后,如一阵黑色的旋风,顷刻之间,已经接近了东城,“杀啊,杀啊…”
没等接近城门,东城里面突然杀声震天,沙摩柯亲自率领五千精兵冲了出来,而陈到的的身后,也从两侧突然闪出了不少西川兵。
为首一人,长的比恶鬼还要狰狞恐怖,身高过丈,身穿鳞甲,手持一条镔铁打造的狼牙棒,正是南蛮猛将兀突骨。
兀突骨没有骑马,但是,跑起来却比骑兵还快,常年在南蛮山中追逐虎豹生撕豺狼,兀突骨不仅力大如牛,跑起来也是健步如飞。
兀突骨不仅长的吓人,不仅天生神力,身上的鳞甲也是刀剑难伤,常年以丛林百兽为食,烹象为饭,从不吃五谷杂粮,简直是个十足的野人。
但是,此人却甚是骁勇,他统帅的也都是百战骁勇的藤甲兵,可以说,这些藤甲兵曾是昔日孟获帐下的一张足以令人丧胆的王牌。
“呵呵…”
陈到看了沙摩柯一眼,不屑的笑了,如果沙摩柯将自己引进城中,再关闭城门伏击自己。
自己这一万人,还真的不一定能撑住,可是,沙摩柯还是太心急了,看来,天助我家少帅夺取神都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