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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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墓地聚集了大量的尸体,隔壁是尸体乱堆的乱葬岗,这里最多的就是野狗和以腐肉为食的乌鸦秃鹫。
向晴语根本不愁偷盗棺材和尸体的目击证“人”,这也是她认为自己和小白一起过来就能解决案件的原因。
威逼利诱那么多手段,只要在墓地这里找到动物,就能还原案发当日的情景。再不济,通过那些线索也能差不多还原,破案那就是分分钟的事。
事实如此,那群人犯案太多次,不止小五看到,其他小姐妹小兄弟们看到的也很多。
你一言我一句,案发当时的情景如幻灯片,一页一页地展现在了眼前,还自带文字说明。
问完事,向晴语把放在地上的那个麻袋打开,里面是一袋子准备好的嫩玉米,“谢谢你们,这些是报酬。”
乌鸦们蜂拥而下,尖锐的喙啄开麻袋,一袋子嫩玉米滚了出来,还没在地上滚两圈就被强有力的趾按住,几张喙飞快地啄了起来。
乌鸦嘴碎,把不住门,要想问什么,他们是最适合的选择。
就算吃东西,他们也不忘说话。
【嗯,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听懂我们说话的傻子,以后有事需要帮忙还可以找我哦。我是小五,你千万记住了!】
【啊,嫩玉米真好吃,甜甜的,嫩嫩的,比腐肉好吃多了!】
【啊,我是小八,我消息最灵通了!】
【我是小九,我飞得最快!】
一群乌鸦七嘴八舌地推销着自己,这画面太美,向晴语承受不来。
眼见他们说了一大堆,向晴语没个表示,乌鸦们齐齐转头,夜色中一群黑得发红的眼睛直直瞪着。
浑身汗毛直竖,向晴语不禁后退一步,展昭握住她的肩膀,无声地支援。
“以后有事我还会来找你们的,但是现在很晚了,我得走了,再见哈!”
乌鸦们依依不舍地看着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能给他们鲜美多汁食物的两个傻子飞快离开,似乎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追着。
向晴语怕乌鸦吗?不怕。
向晴语怕黑吗?不怕。
向晴语怕鬼吗?怕!
曾经的向晴语生活在科学为上,什么都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世界,哪怕砖家的解释明显狗屁不通,她还是愿意相信科学。
可穿越之后,她再也无法相信科学,直视科学了。
本就不认路,还在墓地中慌不择路,向晴语脚一崴,人直挺挺地向前扑倒。
腰间横上一条手臂,向后一拉,后背贴上炽热的胸膛。贴得近,还能听到左边那一声胜过一声的心跳声,急促、有力。
“不要吓我!”声音残留着些许的紧张与后怕。
刚绊倒她的是一块凸起的小石头,摔下去的地方则有一块锋利的尖石,不知被谁竖着朝上放着,那尖锐的一面颜色偏暗红,似是血迹。
低头一看,向晴语的后背全是冷汗。
天色暗,她又不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夜视能力好。
如果不是展昭,这么一摔,破相还是小事,万一撞到脑袋变傻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展某在你身边照看着尚且如此,若是不在,岂非叫我坐立难安?”
“不小心而已。”向晴语讪讪一笑。
展昭似是没听到,淡淡地指出她上次“不小心”的结果:“上次,展某不在你身边,你便敢指着皇上骂他丧心病狂。”
他的语气平淡,似陈述事实,不带任何一点私人感情,偏偏让向晴语身子一僵,不知怎么回(狡)应(辩)才好。
“不论你是否接受展某,展某都希望你能小心些。”
曾经的她无父无母,不懂掩饰能力,被视为异己,被孤立,被冷漠,被漠视,得到的温暖太少太少,也因此,如果有人不吝给予,她就会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块救命浮木般紧紧抓住。
抓牢了,便不会再放了。
但这里,谁都可以,谁都可以是向晴语喜欢的人,嫁的人,唯一不能的,就是展昭。
为什么偏偏是你?
眼里一片氤氲,向晴语看不清,反而不觉得到处都是尸体的墓地可怕了。
“展大哥,你别对我好。”
“为何?”展昭脑海中突地划过一个人名,“丁月华吗?”
向晴语瞪着眼睛,诧异回头:“你认识?”声音里有着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恐慌。
她在怕,怕他遇到丁月华,怕他认识丁月华?
因这认知,展昭的心情好了很多,抱着她的手更紧一些,“展某并非故意偷听,上次去你房间找你,碰巧听到你对小白提起了这个名字。”
“不明白你为何因她不愿答应,之后便拜托江湖兄弟查了一查,得到的讯息却更让人无法理解。丁月华是丁兆慧丁兆兰双侠的妹妹,双侠自是认识,可在此之前展某从未见过丁月华,不知你为何如此认定。”
认定吗?
向晴语苦笑:“她是你命定的妻子。”
“什么是命定?你下山是命中注定,皇上下旨你留在开封府是命中注定,展昭喜欢上你更是命中注定,已经发生的事才算命中注定,还没有发生的怎么算?我从未见过丁月华,更不曾与她相识,为何你总是一副我会因为她抛弃你的样子?”
“……”历史是既定的啊。
话题到底为止,展昭掏心掏肺的一番话终究还是付诸流水。
这件案子很简单,盗墓挖棺材掘尸的是当地的几个顾不上温饱的乞丐,有人出钱请他们做事,他们也不问到底干什么,有什么用,给钱就做事,能活下去就够了。
和展昭去了一趟文新县县衙,把事情差不多交代一通,收获县令的感激涕零和一大堆奉承话,并承诺会尽快办妥此案。
夜色已深,两人拒绝县令在府中住下的要求,而是在城中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两间房。
连日风尘仆仆,案子办得差不多了,本该早早睡下,向晴语却因墓地那一出久久无法安睡。
隔壁的展昭也是如此,蜡烛明晃晃的光在纸窗上印出一个侧影。
存着心事的两人没睡好,第二日一早起来神色都不好,但事情没办完,还是打起精神,准备用过早膳后再去一趟县衙。
不等他们吃完,师爷来传话了,县衙连夜审案,相关人员认罪画押后全部关入牢中,案子已经办妥,效率妥妥的!
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案子已经办好了,我们大人效率还是很高的,没有吃白饭,希望你们能在包大人面前如实禀告,另外,要不要再过去看看?
大宋子民都知道包大人刚正不阿,和什么宴请贿赂送礼完全绝缘。
所以师爷也只能这么委婉地说,要是真敢这么做,那这头顶的乌纱帽才是真不要了。
向晴语不愿接触这些人,展昭独自一人去了县衙,临走前还吩咐了她一句“展某不在,万事小心。”
能有什么事呢?向晴语失笑。
在开封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没有好好逛过,今儿趁日头不错,她起了出去走走的心思。
文新县靠北,此时盛夏已出,初秋渐来,比起开封冷了些许。
向晴语看不太出文新县和开封的区别,大约古代都是如此,道路两旁摆着一个个不大的摊子,人流稀疏的百姓手挎竹篮挑选所需物品。
一群半大的孩子手拿风车糖葫芦嬉笑着跑过,带起一阵欢乐的笑声,让人只听着就觉欢喜。
跑在最后的孩子最为矮小,跑得脚步蹒跚,向晴语担心他一不小心就摔了。她离得远,刚准备跑过去就见那孩子脚一绊往地上摔。
“诶,小心!”
突地,从旁伸出一条手臂拉起孩子,手臂的主人却是成了孩子的垫背,狠狠地摔在地上。
孩子反应过来后哇哇哭着跑了,显然受惊不小。
向晴语跑上前,近看才发现,这人一身质地考究的月白色长袍,面如冠玉,如君如兰,唯一的遗憾则是……他的腿。
向晴语目不斜视,帮忙把侧倒的轮椅扶了起来,笑着对他伸出手:“可是需要帮忙?”
“光是我自己起不来呢。”那人坐在地上也不避讳,微微一笑,搭上她的手,“多谢姑娘。”
倒是向晴语被他这么坦然的态度弄得一愣,随即暗笑,以眼前之人的气质态度,恐怕是她多虑才对。
帮他重新坐上轮椅,试着推了推,轮椅倒是无事还能正常使用,就是他身上不知是否摔伤。
向晴语环视一圈,看到了大大的“医”字,信手一指,“不知方才是否伤着,医馆就在不远处,可要前去?”
“不必,咳咳——”那人刚说两字,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咳嗽来得凶猛,似是要把肺咳出来。
向晴语听得心揪,不知是眼前人气质温润太过无害还是怎的,她有些心疼,不禁反手捏住他的左手,把起脉来。
“你的身子亏空多年,这是陈疾,我治不了。”向晴语抿了抿唇,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他,“这是我自制的药丸,不能治疗你的陈疾,好歹能让你好过一些。”
“多谢。”男人接过瓷瓶,也不查看,从里面倒出一颗褐色药丸就往嘴边送,吃下后把瓷瓶收入怀里,并从腰间扯下一块玉佩,“一时兴起出了门,身边什么都没有,这便送予姑娘吧。”
他眉眼间满是温柔,不为多年陈疾忧心,也不为所剩不多的寿命烦恼,自然得仿佛已经看透红尘,亦或是他根本不在意生死。
向晴语看着他递过来的手,那手骨节分明,好看得紧,就是太瘦了,瘦得她两眼发酸。
抹了一把眼,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多愁善感了。
一定是展昭的错!
把原因归结给还在衙门处理案子后续无辜躺枪的展昭后,向晴语的心情好上不少,只是眼睛还是有些发酸。
那人轻叹了口气,抬手把玉佩系上向晴语的腰间,声线依旧如水般温柔:“姑娘年纪轻轻,不该如此多愁善感才是。此玉虽不值钱,瞧着倒是挺配姑娘的,便收下吧。”
向晴语不懂玉,看不出玉的好坏,只觉得这玉和展昭送的有些区别。
展昭的玉偏白,这块偏透,透得放在手上似乎还能看到手心的纹路,只正中央雕刻的小楷“玄”字是两者的共同点。
“你……公子姓玄?”
话一出口,向晴语后悔得想要撞墙。
这拙劣的搭讪技术!他不会以为她是什么不正经的人吧?
男人轻笑一声,向晴语听见了花开的声音,“我姓蓝,单名玉字,取自‘蓝田日暖玉生烟’。”
那玉佩上怎么是“玄”?
向晴语没问,握了握玉佩,上面似乎还残留着蓝玉指尖的温度,似她刚刚把脉时触碰到的,不热不冷,恰如其分的温,还隐隐带着一股凉。
“阿玉!”
远远的,跑来一个紫色长衫的男子,一眨眼的功夫,方才还百米之外的人已近在咫尺。
男子容貌艳丽,一身紫衫更衬得他雍容华贵,饶是站在身为女子的向晴语身边,颜色还好上不少。
男子瞥了一眼向晴语,视线在她腰间的玉佩上打了个转,眸色微微一冷。
转瞬间,仿若无人般在蓝玉的面前蹲下,握住他的手,关切地道:“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
“无妨,阿离就是担心太过了。”蓝玉摇了摇头,“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向晴语,向晴的向,晴天的晴,言语的语。”
向晴语说出她千篇一律从没变过的自我介绍,然而下一瞬看到蓝玉有些恍惚的神色,不知怎的,竟脱口而出一句:“南南,我小名南南。”
“南南吗?”蓝玉低声唤了两遍,眼眸亮得烫人,“那日后我便这么唤你吧。”
向晴语点了点头。
“哼。”阿离冷哼一声,起身自顾自推着轮椅就走,“阿玉,你出来够久,该回去了。别在路上随便笑,就算你不主动勾搭小姑娘,人家小姑娘看向你也会像吃不着肉包子的野狗一般狂蜂浪蝶地扑上来的。”
“别乱说话。”蓝玉好脾气地说了他一句,回头抱歉地笑笑,“南南,我们改日再见。”
“好。”
不等多说几句,阿离赶紧推着蓝玉拐进一旁的巷子,见不到人了。
向晴语长叹一声,她也不知今日怎会这么反常,甚至把自己的小名告知除了小白之外的人,展昭都不曾说过。
大约是眼缘吧?
晃了晃脑袋,她回身往来时的方向走。
等她离开好一会儿,阿离才重新推着蓝玉走出这条没有出路的巷子,往和向晴语截然不同的方向走,双方渐行渐远。
阿离瘪着嘴,一脸不满:“阿玉,你为何要把那块玉送她!”明明他讨要了这么多次都没得逞,如今却被送给一个不相干的陌生女人!
蓝玉笑了笑,并不回答,把手放在腰间,那里放着向晴语刚才送他的药,而他确实吃下那药后感觉好了不少。
“阿离,你娶她可好?”
阿离脸色一僵,“怎么这么问?”
“我喜欢她。”蓝玉摸着那个小瓷瓶,胸口暖暖的。
“……好。”
阿离笑着回答,脸上是灿烂得阳光都比不上的笑,眸里却是冰火两重天冷到至极的冷色。
园林墓地聚集了大量的尸体,隔壁是尸体乱堆的乱葬岗,这里最多的就是野狗和以腐肉为食的乌鸦秃鹫。
向晴语根本不愁偷盗棺材和尸体的目击证“人”,这也是她认为自己和小白一起过来就能解决案件的原因。
威逼利诱那么多手段,只要在墓地这里找到动物,就能还原案发当日的情景。再不济,通过那些线索也能差不多还原,破案那就是分分钟的事。
事实如此,那群人犯案太多次,不止小五看到,其他小姐妹小兄弟们看到的也很多。
你一言我一句,案发当时的情景如幻灯片,一页一页地展现在了眼前,还自带文字说明。
问完事,向晴语把放在地上的那个麻袋打开,里面是一袋子准备好的嫩玉米,“谢谢你们,这些是报酬。”
乌鸦们蜂拥而下,尖锐的喙啄开麻袋,一袋子嫩玉米滚了出来,还没在地上滚两圈就被强有力的趾按住,几张喙飞快地啄了起来。
乌鸦嘴碎,把不住门,要想问什么,他们是最适合的选择。
就算吃东西,他们也不忘说话。
【嗯,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听懂我们说话的傻子,以后有事需要帮忙还可以找我哦。我是小五,你千万记住了!】
【啊,嫩玉米真好吃,甜甜的,嫩嫩的,比腐肉好吃多了!】
【啊,我是小八,我消息最灵通了!】
【我是小九,我飞得最快!】
一群乌鸦七嘴八舌地推销着自己,这画面太美,向晴语承受不来。
眼见他们说了一大堆,向晴语没个表示,乌鸦们齐齐转头,夜色中一群黑得发红的眼睛直直瞪着。
浑身汗毛直竖,向晴语不禁后退一步,展昭握住她的肩膀,无声地支援。
“以后有事我还会来找你们的,但是现在很晚了,我得走了,再见哈!”
乌鸦们依依不舍地看着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能给他们鲜美多汁食物的两个傻子飞快离开,似乎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追着。
向晴语怕乌鸦吗?不怕。
向晴语怕黑吗?不怕。
向晴语怕鬼吗?怕!
曾经的向晴语生活在科学为上,什么都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世界,哪怕砖家的解释明显狗屁不通,她还是愿意相信科学。
可穿越之后,她再也无法相信科学,直视科学了。
本就不认路,还在墓地中慌不择路,向晴语脚一崴,人直挺挺地向前扑倒。
腰间横上一条手臂,向后一拉,后背贴上炽热的胸膛。贴得近,还能听到左边那一声胜过一声的心跳声,急促、有力。
“不要吓我!”声音残留着些许的紧张与后怕。
刚绊倒她的是一块凸起的小石头,摔下去的地方则有一块锋利的尖石,不知被谁竖着朝上放着,那尖锐的一面颜色偏暗红,似是血迹。
低头一看,向晴语的后背全是冷汗。
天色暗,她又不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夜视能力好。
如果不是展昭,这么一摔,破相还是小事,万一撞到脑袋变傻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展某在你身边照看着尚且如此,若是不在,岂非叫我坐立难安?”
“不小心而已。”向晴语讪讪一笑。
展昭似是没听到,淡淡地指出她上次“不小心”的结果:“上次,展某不在你身边,你便敢指着皇上骂他丧心病狂。”
他的语气平淡,似陈述事实,不带任何一点私人感情,偏偏让向晴语身子一僵,不知怎么回(狡)应(辩)才好。
“不论你是否接受展某,展某都希望你能小心些。”
曾经的她无父无母,不懂掩饰能力,被视为异己,被孤立,被冷漠,被漠视,得到的温暖太少太少,也因此,如果有人不吝给予,她就会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块救命浮木般紧紧抓住。
抓牢了,便不会再放了。
但这里,谁都可以,谁都可以是向晴语喜欢的人,嫁的人,唯一不能的,就是展昭。
为什么偏偏是你?
眼里一片氤氲,向晴语看不清,反而不觉得到处都是尸体的墓地可怕了。
“展大哥,你别对我好。”
“为何?”展昭脑海中突地划过一个人名,“丁月华吗?”
向晴语瞪着眼睛,诧异回头:“你认识?”声音里有着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恐慌。
她在怕,怕他遇到丁月华,怕他认识丁月华?
因这认知,展昭的心情好了很多,抱着她的手更紧一些,“展某并非故意偷听,上次去你房间找你,碰巧听到你对小白提起了这个名字。”
“不明白你为何因她不愿答应,之后便拜托江湖兄弟查了一查,得到的讯息却更让人无法理解。丁月华是丁兆慧丁兆兰双侠的妹妹,双侠自是认识,可在此之前展某从未见过丁月华,不知你为何如此认定。”
认定吗?
向晴语苦笑:“她是你命定的妻子。”
“什么是命定?你下山是命中注定,皇上下旨你留在开封府是命中注定,展昭喜欢上你更是命中注定,已经发生的事才算命中注定,还没有发生的怎么算?我从未见过丁月华,更不曾与她相识,为何你总是一副我会因为她抛弃你的样子?”
“……”历史是既定的啊。
话题到底为止,展昭掏心掏肺的一番话终究还是付诸流水。
这件案子很简单,盗墓挖棺材掘尸的是当地的几个顾不上温饱的乞丐,有人出钱请他们做事,他们也不问到底干什么,有什么用,给钱就做事,能活下去就够了。
和展昭去了一趟文新县县衙,把事情差不多交代一通,收获县令的感激涕零和一大堆奉承话,并承诺会尽快办妥此案。
夜色已深,两人拒绝县令在府中住下的要求,而是在城中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两间房。
连日风尘仆仆,案子办得差不多了,本该早早睡下,向晴语却因墓地那一出久久无法安睡。
隔壁的展昭也是如此,蜡烛明晃晃的光在纸窗上印出一个侧影。
存着心事的两人没睡好,第二日一早起来神色都不好,但事情没办完,还是打起精神,准备用过早膳后再去一趟县衙。
不等他们吃完,师爷来传话了,县衙连夜审案,相关人员认罪画押后全部关入牢中,案子已经办妥,效率妥妥的!
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案子已经办好了,我们大人效率还是很高的,没有吃白饭,希望你们能在包大人面前如实禀告,另外,要不要再过去看看?
大宋子民都知道包大人刚正不阿,和什么宴请贿赂送礼完全绝缘。
所以师爷也只能这么委婉地说,要是真敢这么做,那这头顶的乌纱帽才是真不要了。
向晴语不愿接触这些人,展昭独自一人去了县衙,临走前还吩咐了她一句“展某不在,万事小心。”
能有什么事呢?向晴语失笑。
在开封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没有好好逛过,今儿趁日头不错,她起了出去走走的心思。
文新县靠北,此时盛夏已出,初秋渐来,比起开封冷了些许。
向晴语看不太出文新县和开封的区别,大约古代都是如此,道路两旁摆着一个个不大的摊子,人流稀疏的百姓手挎竹篮挑选所需物品。
一群半大的孩子手拿风车糖葫芦嬉笑着跑过,带起一阵欢乐的笑声,让人只听着就觉欢喜。
跑在最后的孩子最为矮小,跑得脚步蹒跚,向晴语担心他一不小心就摔了。她离得远,刚准备跑过去就见那孩子脚一绊往地上摔。
“诶,小心!”
突地,从旁伸出一条手臂拉起孩子,手臂的主人却是成了孩子的垫背,狠狠地摔在地上。
孩子反应过来后哇哇哭着跑了,显然受惊不小。
向晴语跑上前,近看才发现,这人一身质地考究的月白色长袍,面如冠玉,如君如兰,唯一的遗憾则是……他的腿。
向晴语目不斜视,帮忙把侧倒的轮椅扶了起来,笑着对他伸出手:“可是需要帮忙?”
“光是我自己起不来呢。”那人坐在地上也不避讳,微微一笑,搭上她的手,“多谢姑娘。”
倒是向晴语被他这么坦然的态度弄得一愣,随即暗笑,以眼前之人的气质态度,恐怕是她多虑才对。
帮他重新坐上轮椅,试着推了推,轮椅倒是无事还能正常使用,就是他身上不知是否摔伤。
向晴语环视一圈,看到了大大的“医”字,信手一指,“不知方才是否伤着,医馆就在不远处,可要前去?”
“不必,咳咳——”那人刚说两字,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咳嗽来得凶猛,似是要把肺咳出来。
向晴语听得心揪,不知是眼前人气质温润太过无害还是怎的,她有些心疼,不禁反手捏住他的左手,把起脉来。
“你的身子亏空多年,这是陈疾,我治不了。”向晴语抿了抿唇,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他,“这是我自制的药丸,不能治疗你的陈疾,好歹能让你好过一些。”
“多谢。”男人接过瓷瓶,也不查看,从里面倒出一颗褐色药丸就往嘴边送,吃下后把瓷瓶收入怀里,并从腰间扯下一块玉佩,“一时兴起出了门,身边什么都没有,这便送予姑娘吧。”
他眉眼间满是温柔,不为多年陈疾忧心,也不为所剩不多的寿命烦恼,自然得仿佛已经看透红尘,亦或是他根本不在意生死。
向晴语看着他递过来的手,那手骨节分明,好看得紧,就是太瘦了,瘦得她两眼发酸。
抹了一把眼,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多愁善感了。
一定是展昭的错!
把原因归结给还在衙门处理案子后续无辜躺枪的展昭后,向晴语的心情好上不少,只是眼睛还是有些发酸。
那人轻叹了口气,抬手把玉佩系上向晴语的腰间,声线依旧如水般温柔:“姑娘年纪轻轻,不该如此多愁善感才是。此玉虽不值钱,瞧着倒是挺配姑娘的,便收下吧。”
向晴语不懂玉,看不出玉的好坏,只觉得这玉和展昭送的有些区别。
展昭的玉偏白,这块偏透,透得放在手上似乎还能看到手心的纹路,只正中央雕刻的小楷“玄”字是两者的共同点。
“你……公子姓玄?”
话一出口,向晴语后悔得想要撞墙。
这拙劣的搭讪技术!他不会以为她是什么不正经的人吧?
男人轻笑一声,向晴语听见了花开的声音,“我姓蓝,单名玉字,取自‘蓝田日暖玉生烟’。”
那玉佩上怎么是“玄”?
向晴语没问,握了握玉佩,上面似乎还残留着蓝玉指尖的温度,似她刚刚把脉时触碰到的,不热不冷,恰如其分的温,还隐隐带着一股凉。
“阿玉!”
远远的,跑来一个紫色长衫的男子,一眨眼的功夫,方才还百米之外的人已近在咫尺。
男子容貌艳丽,一身紫衫更衬得他雍容华贵,饶是站在身为女子的向晴语身边,颜色还好上不少。
男子瞥了一眼向晴语,视线在她腰间的玉佩上打了个转,眸色微微一冷。
转瞬间,仿若无人般在蓝玉的面前蹲下,握住他的手,关切地道:“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
“无妨,阿离就是担心太过了。”蓝玉摇了摇头,“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向晴语,向晴的向,晴天的晴,言语的语。”
向晴语说出她千篇一律从没变过的自我介绍,然而下一瞬看到蓝玉有些恍惚的神色,不知怎的,竟脱口而出一句:“南南,我小名南南。”
“南南吗?”蓝玉低声唤了两遍,眼眸亮得烫人,“那日后我便这么唤你吧。”
向晴语点了点头。
“哼。”阿离冷哼一声,起身自顾自推着轮椅就走,“阿玉,你出来够久,该回去了。别在路上随便笑,就算你不主动勾搭小姑娘,人家小姑娘看向你也会像吃不着肉包子的野狗一般狂蜂浪蝶地扑上来的。”
“别乱说话。”蓝玉好脾气地说了他一句,回头抱歉地笑笑,“南南,我们改日再见。”
“好。”
不等多说几句,阿离赶紧推着蓝玉拐进一旁的巷子,见不到人了。
向晴语长叹一声,她也不知今日怎会这么反常,甚至把自己的小名告知除了小白之外的人,展昭都不曾说过。
大约是眼缘吧?
晃了晃脑袋,她回身往来时的方向走。
等她离开好一会儿,阿离才重新推着蓝玉走出这条没有出路的巷子,往和向晴语截然不同的方向走,双方渐行渐远。
阿离瘪着嘴,一脸不满:“阿玉,你为何要把那块玉送她!”明明他讨要了这么多次都没得逞,如今却被送给一个不相干的陌生女人!
蓝玉笑了笑,并不回答,把手放在腰间,那里放着向晴语刚才送他的药,而他确实吃下那药后感觉好了不少。
“阿离,你娶她可好?”
阿离脸色一僵,“怎么这么问?”
“我喜欢她。”蓝玉摸着那个小瓷瓶,胸口暖暖的。
“……好。”
阿离笑着回答,脸上是灿烂得阳光都比不上的笑,眸里却是冰火两重天冷到至极的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