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去拉吧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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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翰,人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你说这是不是一种渐进的过程?”苏明筝靠在酒吧的吧台,手握着酒杯,精神有些委靡不振。
“我从前明明就不会这个样子的……”
“怎么了?”方程翰举起了酒杯,先喝上一口。这里是家以安静著称的酒吧,灯光昏暗,离得远了就看不清人,而两个人正并肩坐在长条吧台边。
看好友吞吞吐吐的模样,他提出猜想:“你欲求不满?”
说话不正经的他讲出这个猜想很正常,但没想到苏明筝并没有否认。
“嗯……”她认了。
“怎么了?”方程翰振作起精神了,两只眼闪着古老图腾『八卦』的光辉。
“我从前都不会这样的,你也知道我心如止水呀,是不是随着年纪大了,越往三十靠近,所以才会这样!”
“你对谁起心思了?怎么发现的?”
“也没有……就看…看小黄片的时候!”真正的理由当然不能说!连自己妹妹都可以起色心这种违背好姐姐准则的事,说了多丢脸,苏明筝是决定抵死不认的。
“你不是不看小黄片?嫌上面女生长得丑。”
“喔,我的意思是影集,就影集的激情戏。”
“那烦恼那么多干什么?”方程翰张大了眼睛,顺便张大了嘴。
苏明筝没想到损友这么快就找到解决之道。
“这就是提醒你,该去找对象了呀!找个对象不就可以把欲求不满的问题彻底解决了?烦恼什么!”
“可是我以前都不会的!”以前身边美女围绕不也是照样过,也没出事,果然是越来越接近30岁了!
“不是我说你,从前你为周筠若守身十二年,这就算了,过去都过去了,分手之后让你去找个女朋友,谈新恋爱可以消情伤,你又东挑西挑的,试了几次都嫌弃人家,标准放得特别高,不知道在衿持什么,结果,单身狗22年,终于憋出病来吧?”
“这也不算病吧!”总是要反驳一下的。
“我只是,没找到像和周筠若在一起那时候一样,整颗心都像在痛的感觉。”那种刻骨铭心,体验过的人在得到其他感觉的时候都觉得不算爱了。
所以苏明筝才没办法和那些尝试过的对象继续下去,没有『爱』,算啥谈恋爱呢?
“标准太高了啦,一般人哪会这样的,你还是试试一般人的恋爱吧?”
“好吧……至少欲求不满的问题得解决一下。”苏明筝坚决了起来。
“好!我先打电话给个朋友,我们去征服拉吧!”
“要去那里呀……”苏明筝还挺少去的,因为不想找对象又混在那,很麻烦。
“当然呀,还有别的地方更容易让你找到对象的吗?”方程翰其实有个私心,他一直都知道苏明筝长的好看,而且还在女生中吃得开,就想带着到那个朋友工作的拉吧去,想看苏大小姐所向披靡,引无数拉拉竞折腰的画面。
简单说,就是看戏不怕事大。要是能看苏大小姐开后宫,众佳丽争风吃醋的剧情,简直能配下两大碗白饭,还能整天笑呵呵。
“我还以为要慢慢来的……”找对象能这样事急硬上弓的嘛?苏明筝有点不起劲,仍旧趴在吧台上。
“不行,要治病!”
“你才有病!”
吐槽完,苏明筝倒是有了个新点子,急待实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明筝决定要素颜去,不对,全脸是素的,但还是要画眉毛,而且画得比平常粗。
然后她不穿名牌了,特意拉着方程翰到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套衣服,普通的灰色圆领t恤,蓝色牛仔衬衫配上差不多色系的牛仔裤,腰间一条棕皮腰带,杂牌运动鞋。
头发也不要发夹了,就用橡皮筋绑个小小的马尾,身上的饰品包括耳环通通拿下来。
变装完成!
“为什么要这样──”方程翰看着走出来的苏明筝惨嚎。
“去拉吧不是就要这样?”虽然现在流行不分,但中性派的在拉吧还是有很大市场,这是苏明筝的认识。
现在的苏大小姐不太熟识的可能认不出来,完全是个带寒酸书生气的文艺青年,背着个书包,就是郁郁不得志的模样。
“你原本那样就很好呀──”方程翰有点担心征服大计会失败。
“多谢夸奖呀。”苏明筝拱拱手,“反正是去玩嘛,就这样玩玩。”
“不是常有句话说,希望人家不是因为我的钱而喜欢我。”
“原来你学那些无聊公子哥,搞王子变穷小子的游戏呀!说,是不是除了宅,你还偷看偶像剧!?”
“哎,这叫微服出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好不好,唐伯虎还当家丁呢。”
苏明筝想换换心情,今晚就偏不当苏大小姐,就当个小上班族,看会不会有人喜欢我?嗯,那些无聊公子哥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对了,先去换钱,除了信用卡我身上就只有大钞了,多的钱还得藏起来。”换装后的苏明筝推着方程翰的背,硬是把人给推走了。
“钱给我呀,喂!我说真的,我帮你保管呀──”被推着走的期间方程涵还这般大喊。
方程翰领路的那家拉吧座落在西区有名的彩虹广场内部,虽然入口在地下室,生意却显然不错,电子音乐声和人声相互喧腾,人们摩肩擦踵,由楼梯往店内前进得随时准备让路,避免撞到人。当然,里头的人九成五是女性。
像方程翰这类混在其中的男人基本就像透明了,一被看破男儿身就不再有人多理会,让他哀叹了一下美色无人赏。想小爷在基吧可是叱咤风云,他怀念了。
苏明筝就安安静静地跟在损友背后,像个不善交际的面瘫。
点了两杯酒,方程翰又哀叹了一声,苏氏后宫大计果然泯灭于无形,他都不好意思跟那个朋友打招呼了,因为没啥好夸耀的。
这都是因为主角太过低调,尽管相貌并没变,但酒吧光线那么昏暗,谁会一下看清别人的长相,要吸引人注意还是得靠『闹』,衣着能夸张就更夸张,声音能多响就多响,做人有多能起哄就尽量,越是这样就越能吸引人注意,就有机会狩猎到自己的对象。
苏明筝拿杯莫吉托坐在角落的桌子,叼着根吸管悠悠地喝饮料。如果是平时的她,不需要闹,只需要走进来就像女王降临,脚下都像自动生成红地毯,这是因为气势,或者有些人说的『气郴,当然身上名牌造出的光环也不可或缺,甚至是脸上的表情、身上的仪态,不过这时候苏大小姐都收敛了。
背刻意微微驼着,就像有些太高太瘦的人习惯性的那样,眼光也不与人相触,一个自信的人是不怕与人四目相接,所以太过坦然地与人对视,习惯的气势就会泄露,不如不要对视,当然这样会让人觉得畏缩孤僻,身上的萧索又酿造一股疏离的气质,因此暂时无人与她搭讪。
这家拉吧走的是活泼路线,店内有个高起的舞台,适合有表演欲的人上台表现,舞台的左方设有一个小小圆形的高台,高台上架着麦克风,应当是提供给有音乐专长的人。
既可以跳舞,又可以唱歌,酒吧主人考虑的倒是很全面。
苏明筝坐下的时候,舞台上已经有人在表演,是个留着金色短发的女子在跳舞,苏明筝看着像是叫做机器舞的舞蹈,之所以是『看着像』,那是因为看似无敌的苏大小姐最大的短板名唤『跳舞』。国标舞经过严厉的教练琢磨,小时候还学过一段时间的芭蕾,一般人可能以为这人不可能不会跳舞,但事实正是,除了国标舞以外的舞蹈,苏明筝都会肢体失调,笨拙不堪,无药可救,学那芭蕾,只是拉筋痛,没用!苏大小姐想到就想摔东西。
出去玩的时候苏明筝从不跳舞,但正式舞会跳起国标舞又是有模有样,导致极少人知道她这项短板,可不会跳就不想跳,不想就不喜欢,不喜欢就不了解,因此苏明筝对舞蹈的分类一知半解。
金发女子跟随节奏扭动关节略显僵硬的四肢,彷佛过电一样机敏波动,又时而如断了电般颓然无力摆动,当重鼓点击下,她又能让所有肢体剎那停顿,富有未来感的锐利动作,和顽皮笑着的表情,站在舞台正中却全不怯场。
在音乐停止的那一刻,机器娃娃也宛如电池被拔去,随之终焉,女子的笑却没褪去,回复血肉之躯的她重新站直,舒适地面对的观众,巧笑倩兮,接连对台下抛媚眼。
苏明筝不得不佩服,即使初中的时候就认识到自己喜欢女生,她也没做过这种事,对满场子的女人抛媚眼,真是想都没想过。
“方程翰,人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你说这是不是一种渐进的过程?”苏明筝靠在酒吧的吧台,手握着酒杯,精神有些委靡不振。
“我从前明明就不会这个样子的……”
“怎么了?”方程翰举起了酒杯,先喝上一口。这里是家以安静著称的酒吧,灯光昏暗,离得远了就看不清人,而两个人正并肩坐在长条吧台边。
看好友吞吞吐吐的模样,他提出猜想:“你欲求不满?”
说话不正经的他讲出这个猜想很正常,但没想到苏明筝并没有否认。
“嗯……”她认了。
“怎么了?”方程翰振作起精神了,两只眼闪着古老图腾『八卦』的光辉。
“我从前都不会这样的,你也知道我心如止水呀,是不是随着年纪大了,越往三十靠近,所以才会这样!”
“你对谁起心思了?怎么发现的?”
“也没有……就看…看小黄片的时候!”真正的理由当然不能说!连自己妹妹都可以起色心这种违背好姐姐准则的事,说了多丢脸,苏明筝是决定抵死不认的。
“你不是不看小黄片?嫌上面女生长得丑。”
“喔,我的意思是影集,就影集的激情戏。”
“那烦恼那么多干什么?”方程翰张大了眼睛,顺便张大了嘴。
苏明筝没想到损友这么快就找到解决之道。
“这就是提醒你,该去找对象了呀!找个对象不就可以把欲求不满的问题彻底解决了?烦恼什么!”
“可是我以前都不会的!”以前身边美女围绕不也是照样过,也没出事,果然是越来越接近30岁了!
“不是我说你,从前你为周筠若守身十二年,这就算了,过去都过去了,分手之后让你去找个女朋友,谈新恋爱可以消情伤,你又东挑西挑的,试了几次都嫌弃人家,标准放得特别高,不知道在衿持什么,结果,单身狗22年,终于憋出病来吧?”
“这也不算病吧!”总是要反驳一下的。
“我只是,没找到像和周筠若在一起那时候一样,整颗心都像在痛的感觉。”那种刻骨铭心,体验过的人在得到其他感觉的时候都觉得不算爱了。
所以苏明筝才没办法和那些尝试过的对象继续下去,没有『爱』,算啥谈恋爱呢?
“标准太高了啦,一般人哪会这样的,你还是试试一般人的恋爱吧?”
“好吧……至少欲求不满的问题得解决一下。”苏明筝坚决了起来。
“好!我先打电话给个朋友,我们去征服拉吧!”
“要去那里呀……”苏明筝还挺少去的,因为不想找对象又混在那,很麻烦。
“当然呀,还有别的地方更容易让你找到对象的吗?”方程翰其实有个私心,他一直都知道苏明筝长的好看,而且还在女生中吃得开,就想带着到那个朋友工作的拉吧去,想看苏大小姐所向披靡,引无数拉拉竞折腰的画面。
简单说,就是看戏不怕事大。要是能看苏大小姐开后宫,众佳丽争风吃醋的剧情,简直能配下两大碗白饭,还能整天笑呵呵。
“我还以为要慢慢来的……”找对象能这样事急硬上弓的嘛?苏明筝有点不起劲,仍旧趴在吧台上。
“不行,要治病!”
“你才有病!”
吐槽完,苏明筝倒是有了个新点子,急待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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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明筝决定要素颜去,不对,全脸是素的,但还是要画眉毛,而且画得比平常粗。
然后她不穿名牌了,特意拉着方程翰到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套衣服,普通的灰色圆领t恤,蓝色牛仔衬衫配上差不多色系的牛仔裤,腰间一条棕皮腰带,杂牌运动鞋。
头发也不要发夹了,就用橡皮筋绑个小小的马尾,身上的饰品包括耳环通通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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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这样──”方程翰看着走出来的苏明筝惨嚎。
“去拉吧不是就要这样?”虽然现在流行不分,但中性派的在拉吧还是有很大市场,这是苏明筝的认识。
现在的苏大小姐不太熟识的可能认不出来,完全是个带寒酸书生气的文艺青年,背着个书包,就是郁郁不得志的模样。
“你原本那样就很好呀──”方程翰有点担心征服大计会失败。
“多谢夸奖呀。”苏明筝拱拱手,“反正是去玩嘛,就这样玩玩。”
“不是常有句话说,希望人家不是因为我的钱而喜欢我。”
“原来你学那些无聊公子哥,搞王子变穷小子的游戏呀!说,是不是除了宅,你还偷看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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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明筝想换换心情,今晚就偏不当苏大小姐,就当个小上班族,看会不会有人喜欢我?嗯,那些无聊公子哥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对了,先去换钱,除了信用卡我身上就只有大钞了,多的钱还得藏起来。”换装后的苏明筝推着方程翰的背,硬是把人给推走了。
“钱给我呀,喂!我说真的,我帮你保管呀──”被推着走的期间方程涵还这般大喊。
方程翰领路的那家拉吧座落在西区有名的彩虹广场内部,虽然入口在地下室,生意却显然不错,电子音乐声和人声相互喧腾,人们摩肩擦踵,由楼梯往店内前进得随时准备让路,避免撞到人。当然,里头的人九成五是女性。
像方程翰这类混在其中的男人基本就像透明了,一被看破男儿身就不再有人多理会,让他哀叹了一下美色无人赏。想小爷在基吧可是叱咤风云,他怀念了。
苏明筝就安安静静地跟在损友背后,像个不善交际的面瘫。
点了两杯酒,方程翰又哀叹了一声,苏氏后宫大计果然泯灭于无形,他都不好意思跟那个朋友打招呼了,因为没啥好夸耀的。
这都是因为主角太过低调,尽管相貌并没变,但酒吧光线那么昏暗,谁会一下看清别人的长相,要吸引人注意还是得靠『闹』,衣着能夸张就更夸张,声音能多响就多响,做人有多能起哄就尽量,越是这样就越能吸引人注意,就有机会狩猎到自己的对象。
苏明筝拿杯莫吉托坐在角落的桌子,叼着根吸管悠悠地喝饮料。如果是平时的她,不需要闹,只需要走进来就像女王降临,脚下都像自动生成红地毯,这是因为气势,或者有些人说的『气郴,当然身上名牌造出的光环也不可或缺,甚至是脸上的表情、身上的仪态,不过这时候苏大小姐都收敛了。
背刻意微微驼着,就像有些太高太瘦的人习惯性的那样,眼光也不与人相触,一个自信的人是不怕与人四目相接,所以太过坦然地与人对视,习惯的气势就会泄露,不如不要对视,当然这样会让人觉得畏缩孤僻,身上的萧索又酿造一股疏离的气质,因此暂时无人与她搭讪。
这家拉吧走的是活泼路线,店内有个高起的舞台,适合有表演欲的人上台表现,舞台的左方设有一个小小圆形的高台,高台上架着麦克风,应当是提供给有音乐专长的人。
既可以跳舞,又可以唱歌,酒吧主人考虑的倒是很全面。
苏明筝坐下的时候,舞台上已经有人在表演,是个留着金色短发的女子在跳舞,苏明筝看着像是叫做机器舞的舞蹈,之所以是『看着像』,那是因为看似无敌的苏大小姐最大的短板名唤『跳舞』。国标舞经过严厉的教练琢磨,小时候还学过一段时间的芭蕾,一般人可能以为这人不可能不会跳舞,但事实正是,除了国标舞以外的舞蹈,苏明筝都会肢体失调,笨拙不堪,无药可救,学那芭蕾,只是拉筋痛,没用!苏大小姐想到就想摔东西。
出去玩的时候苏明筝从不跳舞,但正式舞会跳起国标舞又是有模有样,导致极少人知道她这项短板,可不会跳就不想跳,不想就不喜欢,不喜欢就不了解,因此苏明筝对舞蹈的分类一知半解。
金发女子跟随节奏扭动关节略显僵硬的四肢,彷佛过电一样机敏波动,又时而如断了电般颓然无力摆动,当重鼓点击下,她又能让所有肢体剎那停顿,富有未来感的锐利动作,和顽皮笑着的表情,站在舞台正中却全不怯场。
在音乐停止的那一刻,机器娃娃也宛如电池被拔去,随之终焉,女子的笑却没褪去,回复血肉之躯的她重新站直,舒适地面对的观众,巧笑倩兮,接连对台下抛媚眼。
苏明筝不得不佩服,即使初中的时候就认识到自己喜欢女生,她也没做过这种事,对满场子的女人抛媚眼,真是想都没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