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同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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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祁凌用遛鸟威胁,何锋没再提衣服的事。不过车速却提到了最大限速内。反正只要没违章,相信交警兄弟们不会给他送纸片。
一到家,何锋先溜去洗了个澡,换上宽松的t恤,顿觉清爽。今天他一直很忙,衣服也只买了白天穿的那套,现在只能换上自己以前的t恤。
何锋出来后,立刻催促着霸占着电脑码字的祁凌:“快去洗澡。”
祁凌不肯挪动,手上不停的敲打键盘,委屈的哭诉:“我都以为我穿越到别的世界了,可以理所当然的坑了它,都怪你提醒我还在原来的世界,只能继续存稿填坑。”
除了这个,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啥。
“又不赚钱,你这么拼做什么?”何锋觉得祁凌这人很怪,要说她不爱钱,她爱得很,今天就去会场露了下脸,不但拿回了她的存款,还跟他要了一笔‘出场费’。
但你要说她做事只为钱,又无法解释她为什么写书。在何锋看来,祁凌无论做什么工作,赚的钱都比她写书多。反正她的那点钱,他看不上眼。
祁凌快速打完一段话,停下手:“梦想,爱好,就像你爱你的游戏,我也爱我的书,千金不换。”
何锋脸上露出怪异色神色:“我记得你初中毕业就开始玩游戏,喜欢到入魔。既然爱好梦想有保质期,还坚持做什么?”
祁凌没想到何锋连这都知道,自嘲道:“大概是我本性冷血,容易喜新厌旧。喜欢的时候我愿意拼命去做,不喜欢了就碰也不想碰。反正努力过,也得到过,很满足。”
何锋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每个人爱好都会变,这不是很正常吗,只是像你从喜欢到厌倦碰都不碰,很少见。”
这个问题,祁凌曾经被死党问起过,想都不用想回道:“因为我不够聪明,心太小,只能用心做一件事!”
她想用心把它做好,做到自己能做到最好的程度。
可惜她天分有限,玩了几年,打游戏最多只能到职业代练的程度,制作游戏入门都没进,写小说又这样半死不活。
但是至少写小说只要她保持热情,一直写下去,就会有读者看到。如果正好和眼缘,那个读者就会成为她的读者。
她享受这种被认同的感觉,她喜欢别人喜欢她书。每一本书,在她看来,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而作者,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人。
这个感觉真棒,祁凌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
“笨吗?”何锋在床边坐下,望着祁凌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他从一个无父无母在街头流浪的孤儿,走到今天这一步,被大家称为天才。在众口一致的称赞中,他时常也会飘飘然,以为自己真是天才。但每当冷静下来,他就会自嘲告诫自己,比起祁凌,他一点都不聪明。
两人相似之处是对上心的东西,都用尽了全力。
而他之所以比她成功,是他比她多几辈子的经验。
他们的人生很短暂,才短短二十四年,但是何锋却认识了祁凌几辈子。他恨过她,他也感激过她,他一直想把她找出来,但是全国叫祁凌的人太多,他根本无法找,才会想出用那个游戏吸引祁凌。直到这次意外,见到真人,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找她要做什么。
但即使这样,即使自己不小心变成了女人,何锋也依然庆幸这个意外,让他见到她。否则即使游戏正式运营,祁凌也不会来玩游戏,人海茫茫,他依然找不到他。
***
祁凌最终没写多少字,就乖乖去了卫生间洗澡。
幸好现在是存稿阶段,没有人等着她,否则她一定会被强迫症逼死。不过她现在其实同样是被强迫症逼死。
如果不是看到何锋一直坐在那等她,她才不会愿意停下。祁凌对自己拖累别人,很反感。
“你为什么就不肯先去睡觉?”
祁凌呆在卫生间一边洗澡,一边对外面吼。
何锋理所当然道:“你在虐待我的身体熬夜,我肯定也得让你的身体同甘共苦。”
祁凌:“……”
真可恶,刚刚还害她感动了半天,结果又是自己自作多情。
她不知道,何锋这会在对着镜子研究,他只是不好意思当着祁凌的面照镜子而已。
何锋拉了拉身上宽松的t恤,这件原本简单的男士t恤,穿到身上立刻变成了中长款连衣裙。视线往下,修长笔直的双腿露在外面,双脚雪白圆润,在宽松的t恤衬托下,更加显得可爱。
看着镜中犹如偷了男友衣服的少女,何锋觉得自己呼出的气都是热腾腾的。
这个身体,早上他就看过,但是那个时候,他一心想回来看看‘自己’是否还存在,没注意。现在细看,觉得也还不错,就是有些地方不够完美。
这家伙,现在可顶着他女朋友的名号。她的形象,直接关系到自己何总监的面子。
回想起晚会上,无意中听到有女员工议论祁凌的样貌:个小、脸嫩、胸小,一整个未成年。
何锋就不爽。她们说祁凌显嫩就算了,干嘛怀疑他的审美,竟然还有人怀疑他恋童!
何锋靠着衣柜,比了比头顶和衣柜的位置,似乎这个个子配他真矮了点。以后每天早上一杯牛奶,不管有没有效果,至少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挽救身高。
短时间内,身高肯定长不了,那就从明天起,上班就穿高跟鞋。高跟鞋还能修正体型,增加气质,是淑女的必备装备。他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他的眼光依然很高,找的女朋友,绝对是最合适自己的。
重点是,不矮!
他绝不会承认,今天走到会场,发现所有人都比他高,心里那个郁闷!
这腿型倒是不错,皮肤也好,就是双腿无力没肌肉,必须要改善。以后可以适当增加运动,早上去跑步,下午去游泳,一举多得。还有他曾经丢掉的功夫,也要慢慢捡回来。身为女子,体力不如男人,很容易被非法之徒劫财劫色,只有学了功夫,碰上歹徒,才有一搏之力。
还有腰虽然不粗,但是肚子上还有一圈长久坐电脑前积累的赘肉,正好跑步游泳的时候可以一起减掉。
至于胸——何锋瞄了一眼卫生间的门,紧关着。他蹑手蹑脚的溜到卫生间门口竖着耳朵倾听,里面哗哗的水声传来。何锋偷笑,又跑回镜子前,伸出两只手掌,对着镜子,隔着t恤比划。
糟糕,去了那件小内衣,还真是很小!估计只够祁凌她自己的手一掌罩住!
至于为什么是估计,何锋红着脸表示,自己是君子,才不会偷偷去摸呢。他就是比划比划,真没碰到!
让他遗憾的是,现在不是在梦里。如果在梦中,只要他一个念头,以上眨眼改进。这会他却要开始研究,怎么让自己现在的身体变得更加完美。
宝宝心里苦啊!以前俯视一片,如今仰望一片,身心都被阴影笼罩。
被祁凌用遛鸟威胁,何锋没再提衣服的事。不过车速却提到了最大限速内。反正只要没违章,相信交警兄弟们不会给他送纸片。
一到家,何锋先溜去洗了个澡,换上宽松的t恤,顿觉清爽。今天他一直很忙,衣服也只买了白天穿的那套,现在只能换上自己以前的t恤。
何锋出来后,立刻催促着霸占着电脑码字的祁凌:“快去洗澡。”
祁凌不肯挪动,手上不停的敲打键盘,委屈的哭诉:“我都以为我穿越到别的世界了,可以理所当然的坑了它,都怪你提醒我还在原来的世界,只能继续存稿填坑。”
除了这个,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啥。
“又不赚钱,你这么拼做什么?”何锋觉得祁凌这人很怪,要说她不爱钱,她爱得很,今天就去会场露了下脸,不但拿回了她的存款,还跟他要了一笔‘出场费’。
但你要说她做事只为钱,又无法解释她为什么写书。在何锋看来,祁凌无论做什么工作,赚的钱都比她写书多。反正她的那点钱,他看不上眼。
祁凌快速打完一段话,停下手:“梦想,爱好,就像你爱你的游戏,我也爱我的书,千金不换。”
何锋脸上露出怪异色神色:“我记得你初中毕业就开始玩游戏,喜欢到入魔。既然爱好梦想有保质期,还坚持做什么?”
祁凌没想到何锋连这都知道,自嘲道:“大概是我本性冷血,容易喜新厌旧。喜欢的时候我愿意拼命去做,不喜欢了就碰也不想碰。反正努力过,也得到过,很满足。”
何锋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每个人爱好都会变,这不是很正常吗,只是像你从喜欢到厌倦碰都不碰,很少见。”
这个问题,祁凌曾经被死党问起过,想都不用想回道:“因为我不够聪明,心太小,只能用心做一件事!”
她想用心把它做好,做到自己能做到最好的程度。
可惜她天分有限,玩了几年,打游戏最多只能到职业代练的程度,制作游戏入门都没进,写小说又这样半死不活。
但是至少写小说只要她保持热情,一直写下去,就会有读者看到。如果正好和眼缘,那个读者就会成为她的读者。
她享受这种被认同的感觉,她喜欢别人喜欢她书。每一本书,在她看来,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而作者,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人。
这个感觉真棒,祁凌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
“笨吗?”何锋在床边坐下,望着祁凌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他从一个无父无母在街头流浪的孤儿,走到今天这一步,被大家称为天才。在众口一致的称赞中,他时常也会飘飘然,以为自己真是天才。但每当冷静下来,他就会自嘲告诫自己,比起祁凌,他一点都不聪明。
两人相似之处是对上心的东西,都用尽了全力。
而他之所以比她成功,是他比她多几辈子的经验。
他们的人生很短暂,才短短二十四年,但是何锋却认识了祁凌几辈子。他恨过她,他也感激过她,他一直想把她找出来,但是全国叫祁凌的人太多,他根本无法找,才会想出用那个游戏吸引祁凌。直到这次意外,见到真人,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找她要做什么。
但即使这样,即使自己不小心变成了女人,何锋也依然庆幸这个意外,让他见到她。否则即使游戏正式运营,祁凌也不会来玩游戏,人海茫茫,他依然找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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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凌最终没写多少字,就乖乖去了卫生间洗澡。
幸好现在是存稿阶段,没有人等着她,否则她一定会被强迫症逼死。不过她现在其实同样是被强迫症逼死。
如果不是看到何锋一直坐在那等她,她才不会愿意停下。祁凌对自己拖累别人,很反感。
“你为什么就不肯先去睡觉?”
祁凌呆在卫生间一边洗澡,一边对外面吼。
何锋理所当然道:“你在虐待我的身体熬夜,我肯定也得让你的身体同甘共苦。”
祁凌:“……”
真可恶,刚刚还害她感动了半天,结果又是自己自作多情。
她不知道,何锋这会在对着镜子研究,他只是不好意思当着祁凌的面照镜子而已。
何锋拉了拉身上宽松的t恤,这件原本简单的男士t恤,穿到身上立刻变成了中长款连衣裙。视线往下,修长笔直的双腿露在外面,双脚雪白圆润,在宽松的t恤衬托下,更加显得可爱。
看着镜中犹如偷了男友衣服的少女,何锋觉得自己呼出的气都是热腾腾的。
这个身体,早上他就看过,但是那个时候,他一心想回来看看‘自己’是否还存在,没注意。现在细看,觉得也还不错,就是有些地方不够完美。
这家伙,现在可顶着他女朋友的名号。她的形象,直接关系到自己何总监的面子。
回想起晚会上,无意中听到有女员工议论祁凌的样貌:个小、脸嫩、胸小,一整个未成年。
何锋就不爽。她们说祁凌显嫩就算了,干嘛怀疑他的审美,竟然还有人怀疑他恋童!
何锋靠着衣柜,比了比头顶和衣柜的位置,似乎这个个子配他真矮了点。以后每天早上一杯牛奶,不管有没有效果,至少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挽救身高。
短时间内,身高肯定长不了,那就从明天起,上班就穿高跟鞋。高跟鞋还能修正体型,增加气质,是淑女的必备装备。他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他的眼光依然很高,找的女朋友,绝对是最合适自己的。
重点是,不矮!
他绝不会承认,今天走到会场,发现所有人都比他高,心里那个郁闷!
这腿型倒是不错,皮肤也好,就是双腿无力没肌肉,必须要改善。以后可以适当增加运动,早上去跑步,下午去游泳,一举多得。还有他曾经丢掉的功夫,也要慢慢捡回来。身为女子,体力不如男人,很容易被非法之徒劫财劫色,只有学了功夫,碰上歹徒,才有一搏之力。
还有腰虽然不粗,但是肚子上还有一圈长久坐电脑前积累的赘肉,正好跑步游泳的时候可以一起减掉。
至于胸——何锋瞄了一眼卫生间的门,紧关着。他蹑手蹑脚的溜到卫生间门口竖着耳朵倾听,里面哗哗的水声传来。何锋偷笑,又跑回镜子前,伸出两只手掌,对着镜子,隔着t恤比划。
糟糕,去了那件小内衣,还真是很小!估计只够祁凌她自己的手一掌罩住!
至于为什么是估计,何锋红着脸表示,自己是君子,才不会偷偷去摸呢。他就是比划比划,真没碰到!
让他遗憾的是,现在不是在梦里。如果在梦中,只要他一个念头,以上眨眼改进。这会他却要开始研究,怎么让自己现在的身体变得更加完美。
宝宝心里苦啊!以前俯视一片,如今仰望一片,身心都被阴影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