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恳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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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郑飞龙深情的话语,唐婉儿和王晓兰有些羡慕嫉妒恨起来。 ≥
女人的心就是这么善变,刚才还满是同情,一副同仇敌忾地样子。但是只过了半分钟,又不是同一路人了。
在两人满怀期待的目光中,马元芳打开了那个包装异常精美的小盒子。
璀璨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从盒子中迸而出。那盒子里装着的是一块有大拇指大小的透明晶状体。
唐婉儿对珠宝很是了解,一看之下,惊声道:“这是钻石!这么大一块,起码也有五十,不,七十克拉。就算有钱,也不见得能买到。”
“七十克拉的钻石应该能值一亿魅元,不过这样的钻石非常的少见,确实是有钱不一定能买到。”王晓兰也很吃惊,想不到郑飞龙居然能弄到这样的东西。
如果不是她对珠宝有些了解的话,甚至会怀疑这是个仿制品。不过唐婉儿的话,也证明她看的没错,这的确是一颗钻石,虽然并没有经过打磨,还没有让璀璨的光芒更好的挥出来。
马元芳抬头望了郑飞龙一眼冷淡地道:“你这是拿钱来收买我吗?”
“要拿钱收买,肯定不会收买你,也会收买你身边的人。你看看钻石下面的纸条。”郑飞龙含笑着道。
这时马元芳才注意到在钻石下面有一张纸条,估计是钻石的证明。让她确信这钻石确实是物有所值的,本来不想打开看的。但是看到身旁两女也是满脸地期待,便轻轻将纸条抽了出来,打开来看。
“你……”
马元芳抬头望着郑飞龙,眼里有些水汪汪的。
“有钱真是任性,相比较而言,我那个店铺真的不算什么。”王晓兰有点幽怨怨地道。
“相比较而言,我要做的江城园区第一大酒店,也不算什么了……”唐婉儿的话也酸味横生。
这货拿了一颗国宝级地钻石就不说了,还搞了一个这么让人疯的事情来。别说是一个女人了,就算是一个男人,那也当场从了。
那纸条是一张政府签署令,话很短:由某位不愿透露性命的富豪捐款二十亿魅元,用来帮助改善青云镇,尤其是针对五十岁以上的老人。
两人和马元芳的关系很熟,都知道青云镇是马元芳的家乡。虽然处于江南富庶之地,但是生活条件并不好。
郑飞龙没有直接拿钱给马元芳的父母,而是花了更多的钱,帮助了全镇的人。马元芳的父母很明显也是其中的受众之一,而和马元芳的邻居、亲戚自然也会受到恩泽。这等于给全镇的人民了一个大福利。
二十亿魅元啊,折合人民币相当于一百二十二亿。天朝许多县也一年的gdp都不能有这么多,而突然给一个小镇增加这么多的财富。
“我知道无论我做多少都不能弥补我的错误。但我还是要把我内心话说出来,欺骗我最心爱的人,会让我愧疚一辈子。”
郑飞龙满是柔情地望着眼前的丽人,情意绵绵地道:“从我在车间第一次看到你,我就确认你就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经过了许多事,我更加确定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元芳,你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么的重要。为了你,就算是把我的命都拿去,我也会毫不犹豫。
但是同样,在我心里,其他女人也很重要。我是在全世界各地都游荡过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对于我来说,娶多个女人做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也知道我这么想,这么做可能会有些对不起你。但是让我丢弃喜欢我,并且我很喜欢的女人,原谅我我真的做不到。所以,元芳我恳求你,能够答应我。
钱财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堆数字,我想要随时可以得到。但我曾来没有因此有任何的优越感。我知道刚才在店里你感觉我仗势欺人,感觉我做的很不对。
但看着别人侮辱我喜欢的女人,而不做任何表示。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铁骨铮铮、血气方刚的男人。我真的,做不到。
就像犯贱强要欺负你,我也看不过一样。如果换做是以前,他就是有十条命此时也活不成了。但是我不想那样做,因为知道在你看来。他就算再怎么错,也罪不至死。
元芳,我爱你胜过爱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
听着郑飞龙这饱含真情,却又自私自利的冗长的一段话,马元芳心里五味陈杂。对于郑飞龙,马元芳是又爱又恨又无奈。
沾花惹草,也不知道收敛。现在竟然堂而皇之的和自己提出,要公然拥有众多女友。如果就这么答应下来了,以后不知道还会招惹多少人。当初答应让张玉瑶竞争的事,或许就是个错误。
最终张玉瑶退出了,但是却让这货认为自己容许了她,所以又搞出这么多事情来。把自己最好的闺蜜王晓兰给吃了,还要吃自己的上司。估计那个张月香,也和他有莫大的关联。
想想这些,马元芳就感觉一阵头大。咬咬牙,就要快刀斩乱麻,要答应了,但是下不为例。
眼角忽然瞥见王晓兰和唐婉儿都在神情紧张很是期待地望着自己,眼睛转了一下,有了计较。将盖子合上,对郑飞龙道:“这个先暂时收下了,但是想要我原谅你,可没那么容易。这事你做的太过分了,回去给我写一万字的检讨书出来。不许灌水、抄袭、复制,不然打退回去重写。”
“一万字哇!”
郑飞龙感觉要命了,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正在码字的某货大点其头:这确实不是人干的事,但xx办还想砸了你的饭碗,不让你干呢!)
“怎么,不想写?那就别写了。”
马元芳扬了扬眉,一副女王范地样。
郑飞龙哪还敢说什么,只好苦逼地答应下来。正打算打车回去写作文,却刚转身,就把马元芳叫了回来。
“我让你走了吗?”
郑飞龙立刻回过头来,嘿嘿笑道:“我是看马上到中午了,元芳帮助大人处理案子,很累了。想找一家像样的馆子,让元芳好好补补。这大冷的天,要多吃肉才暖和。”
“多吃肉会长胖,你安的什么心?”马元芳立刻大叫道。
郑飞龙:“……”
马元芳看他被压制的大气不敢出,心里的郁闷气消了大半,指着一家火锅店道:“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这天是有点冷。去那里找个好位置,我们马上就到。”
听郑飞龙深情的话语,唐婉儿和王晓兰有些羡慕嫉妒恨起来。 ≥
女人的心就是这么善变,刚才还满是同情,一副同仇敌忾地样子。但是只过了半分钟,又不是同一路人了。
在两人满怀期待的目光中,马元芳打开了那个包装异常精美的小盒子。
璀璨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从盒子中迸而出。那盒子里装着的是一块有大拇指大小的透明晶状体。
唐婉儿对珠宝很是了解,一看之下,惊声道:“这是钻石!这么大一块,起码也有五十,不,七十克拉。就算有钱,也不见得能买到。”
“七十克拉的钻石应该能值一亿魅元,不过这样的钻石非常的少见,确实是有钱不一定能买到。”王晓兰也很吃惊,想不到郑飞龙居然能弄到这样的东西。
如果不是她对珠宝有些了解的话,甚至会怀疑这是个仿制品。不过唐婉儿的话,也证明她看的没错,这的确是一颗钻石,虽然并没有经过打磨,还没有让璀璨的光芒更好的挥出来。
马元芳抬头望了郑飞龙一眼冷淡地道:“你这是拿钱来收买我吗?”
“要拿钱收买,肯定不会收买你,也会收买你身边的人。你看看钻石下面的纸条。”郑飞龙含笑着道。
这时马元芳才注意到在钻石下面有一张纸条,估计是钻石的证明。让她确信这钻石确实是物有所值的,本来不想打开看的。但是看到身旁两女也是满脸地期待,便轻轻将纸条抽了出来,打开来看。
“你……”
马元芳抬头望着郑飞龙,眼里有些水汪汪的。
“有钱真是任性,相比较而言,我那个店铺真的不算什么。”王晓兰有点幽怨怨地道。
“相比较而言,我要做的江城园区第一大酒店,也不算什么了……”唐婉儿的话也酸味横生。
这货拿了一颗国宝级地钻石就不说了,还搞了一个这么让人疯的事情来。别说是一个女人了,就算是一个男人,那也当场从了。
那纸条是一张政府签署令,话很短:由某位不愿透露性命的富豪捐款二十亿魅元,用来帮助改善青云镇,尤其是针对五十岁以上的老人。
两人和马元芳的关系很熟,都知道青云镇是马元芳的家乡。虽然处于江南富庶之地,但是生活条件并不好。
郑飞龙没有直接拿钱给马元芳的父母,而是花了更多的钱,帮助了全镇的人。马元芳的父母很明显也是其中的受众之一,而和马元芳的邻居、亲戚自然也会受到恩泽。这等于给全镇的人民了一个大福利。
二十亿魅元啊,折合人民币相当于一百二十二亿。天朝许多县也一年的gdp都不能有这么多,而突然给一个小镇增加这么多的财富。
“我知道无论我做多少都不能弥补我的错误。但我还是要把我内心话说出来,欺骗我最心爱的人,会让我愧疚一辈子。”
郑飞龙满是柔情地望着眼前的丽人,情意绵绵地道:“从我在车间第一次看到你,我就确认你就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经过了许多事,我更加确定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元芳,你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么的重要。为了你,就算是把我的命都拿去,我也会毫不犹豫。
但是同样,在我心里,其他女人也很重要。我是在全世界各地都游荡过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对于我来说,娶多个女人做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也知道我这么想,这么做可能会有些对不起你。但是让我丢弃喜欢我,并且我很喜欢的女人,原谅我我真的做不到。所以,元芳我恳求你,能够答应我。
钱财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堆数字,我想要随时可以得到。但我曾来没有因此有任何的优越感。我知道刚才在店里你感觉我仗势欺人,感觉我做的很不对。
但看着别人侮辱我喜欢的女人,而不做任何表示。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铁骨铮铮、血气方刚的男人。我真的,做不到。
就像犯贱强要欺负你,我也看不过一样。如果换做是以前,他就是有十条命此时也活不成了。但是我不想那样做,因为知道在你看来。他就算再怎么错,也罪不至死。
元芳,我爱你胜过爱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
听着郑飞龙这饱含真情,却又自私自利的冗长的一段话,马元芳心里五味陈杂。对于郑飞龙,马元芳是又爱又恨又无奈。
沾花惹草,也不知道收敛。现在竟然堂而皇之的和自己提出,要公然拥有众多女友。如果就这么答应下来了,以后不知道还会招惹多少人。当初答应让张玉瑶竞争的事,或许就是个错误。
最终张玉瑶退出了,但是却让这货认为自己容许了她,所以又搞出这么多事情来。把自己最好的闺蜜王晓兰给吃了,还要吃自己的上司。估计那个张月香,也和他有莫大的关联。
想想这些,马元芳就感觉一阵头大。咬咬牙,就要快刀斩乱麻,要答应了,但是下不为例。
眼角忽然瞥见王晓兰和唐婉儿都在神情紧张很是期待地望着自己,眼睛转了一下,有了计较。将盖子合上,对郑飞龙道:“这个先暂时收下了,但是想要我原谅你,可没那么容易。这事你做的太过分了,回去给我写一万字的检讨书出来。不许灌水、抄袭、复制,不然打退回去重写。”
“一万字哇!”
郑飞龙感觉要命了,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正在码字的某货大点其头:这确实不是人干的事,但xx办还想砸了你的饭碗,不让你干呢!)
“怎么,不想写?那就别写了。”
马元芳扬了扬眉,一副女王范地样。
郑飞龙哪还敢说什么,只好苦逼地答应下来。正打算打车回去写作文,却刚转身,就把马元芳叫了回来。
“我让你走了吗?”
郑飞龙立刻回过头来,嘿嘿笑道:“我是看马上到中午了,元芳帮助大人处理案子,很累了。想找一家像样的馆子,让元芳好好补补。这大冷的天,要多吃肉才暖和。”
“多吃肉会长胖,你安的什么心?”马元芳立刻大叫道。
郑飞龙:“……”
马元芳看他被压制的大气不敢出,心里的郁闷气消了大半,指着一家火锅店道:“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这天是有点冷。去那里找个好位置,我们马上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