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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小白脸的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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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清晨,原本燥热的天气因为前几天的一场暴雨得到了缓解,村头的小溪里原本已经几近干枯的溪水再次淹了膝盖,地里的庄稼因为勤劳百姓的灌溉,在加上这场期盼良久的暴雨,似乎一夜间从往日里的死气沉沉重新焕了生机。

    天气没有那般燥热了,最开心的莫过于一大群精力旺盛的孩子,随着清晨的阵阵凉风吹在身上,就见吃饱饭的各家各院的孩子都出来撒欢,一阵阵小孩子的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宁静的村庄。

    村南头的一家略显破败的庭院内,却传出来了截然不同的声音,和那只会嗷嗷叫的小孩子不同,院子里的石台旁,一个身上穿着新衣,脚上踩着新鞋的小小孩童手里正抱着书本,摇头晃脑一般在那里朗诵诗词。

    小小的孩童不过五六岁的模样,长得很是唇红齿白,略显圆润的小脸蛋上白嫩嫩的,和村里那群整日里在太阳底下晒的黑蛋小子明显不同。

    小男孩的神色异常认真,决然不是那种被父母逼着读书,应付官差的模样,就见捧着书的小男孩一边读颂,遇到难解的地方便会时而皱眉,时而漏出深思,如有所获,小男孩还会如同得到大人夸奖的孩童那般,咧着嘴傻笑,在笑颜中,漏出了缺了两颗奶牙的洁白牙齿、

    早饭已经吃罢,三叔去县城会友去了,自从那天失魂落魄的回屋后,三叔第二天便收了了行囊,说要去县城拜访同窗。

    知道他是去散心,在奶奶偷偷塞给了他一大堆碎铜板后,重新打扮的一丝不苟的三叔便踏上了游学之路,已经小十天了,却仍然没有音信。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问题,张浩却没有胆子独自一人出去和村里小伙伴去玩耍了,似乎从他记事起,便被三叔眷在了家中,每日之乎者也的背书写字,竟忘记了孩童的玩乐的天赋。

    索性,因为三叔出门了,张浩的一顿毒打至今还欠着,没有落在身上。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千字文张杰一直没有背熟,或许因为无法理解文字本身的意思,本身就是繁体字,看着就有种头疼的感觉,想要完全背出来,恐怕不花写时间是不可能了。

    王氏又在井边洗衣服了,她手臂上的伤已经养的差不多了,不过整个手臂到底还是结下了一层疤痕,那疤痕很严重,想来就算是以那个世界的医疗水平也不可能治愈,就更不用说在这个世界了。

    可能这些疤痕会一直跟着王氏,这辈子是不要想除掉了。

    小婶子这段时间明显跟王氏亲近了不少,以往小婶子总是跟着三婶子屁股后面转,很少搭理王氏,而现在,有事没事的,小婶子总会抱着铁蛋或者小妮来张杰家里串门,和王氏两人有说有笑的就能聊上一半天。

    自然知道小婶子的想法,不过在看到王氏脸上明显多起来的笑容后,张杰便觉得,这或许是件好事,最少,王氏身边也多了一个说话的人。

    张浩这小子总是躲在屋里探头探脑的往院子里瞅,到不是他不想出来找张杰玩,而是三婶子不让。

    似乎从那天张杰拿到读书的名额,小婶子就认为是张杰生生的从她儿子手里把锦绣前程都抢去了。

    所以这段时间三婶子看自己的眼神便更加的冷漠,甚至有时候竟带着许些怨毒。

    这都不是什么大事,时间会是最好的疗伤药,最多三五个月后,一切仍然会恢复正轨,读书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蒙学仅仅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一种爬出这个贫苦落后村子的手段,可这个世界上没有办法蒙学的人比比皆是,活下去,或者说怎么样才能更好的活下去,才是这个世界不便的主题。

    自己的便宜老爹就要回来了,这是村里人少来的消息,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因为张杰三天后就要去学堂里蒙学,而村里去县城回来的人曾传话过来,说张杰蒙学之前,他会回来一趟,把娃儿蒙学的费用一起带来。

    这也是王氏脸上多了许些笑容的原因。

    便宜老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能耐,总之,张杰蒙学的一个银锭子,他夸下海口要包了。

    “到也不是个只知道闷头苦干的笨蛋。”这是张杰对便宜老爹唯一的评价。

    原本以为便宜老爹往日里在县城累死累活挣些银钱都上交给老太太,然后由着老太太都交给三叔花销去那,现在看来,便宜老爹手头似乎也存了些私房钱。

    还算有些头脑,张杰这般就草率的给便宜老爹定下了标签。

    可事实上,等便宜老爹身穿一身光鲜的衣裳,手里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回来的时候,张杰便真正傻了眼。

    这是张杰第一次见到这位老爹,三十岁左右的模样,和想象中有着虎背熊腰,粗腿大脸的汉子形象明显不符。

    和三叔一样,身上都是带着一股子文文弱弱的书生气质,听说这位便宜老爹曾经在老夫子门下读过半年学,后来因为不知怎的就从学堂里跑了出来,然后生生把进学的名额让给了三叔,自己跑去县城做工去了。

    这也是母亲王氏心中永远的疼。

    有点小白脸的模样,这是张杰重新给便宜老爹定下来印象。

    王氏就站在自家门口,没有迎上去,而是怔怔的看着便宜老爹牵着的马背上,一个神态倨傲的女子。

    那女子三十出头的样子,模样到是挺周正,就是身上带着一股子没由来的优越感,身上的衣服到是光鲜,手脖子上带着的翡翠镯子得有三婶子手脖子上的两个那么粗。

    头上的簪子也很精细,上面还连着两个小铃铛,随着马儿起起伏伏,那两个小铃铛出叮叮咚咚的清脆声音。

    “大郎,这就是你家了?真的不怎么样嘛,赶紧付了银子,咱们这就回县城,破破烂烂的,看着都糟心。”

    女子说这话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神色漠然的王氏,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我爹居然是一个小白脸!”微微张大了嘴巴,石台旁的张杰手里拿着书,并没有过多在意那便宜老爹,而是略带不安的看着神色木然的王氏。

    对于这个喜欢顺来逆受的妇道人家来说,这般打击,已经足以毁掉王氏心中的所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