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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青花旗袍

作者:全金属弹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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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告别岛的渔场,资源枯竭,只有大秦渔场因为不断投资,所以才有了一些活力。^_^看·本·书·首·发·请·到·^_^剩下三家私人渔场,现在老板都离开了告别岛去了圣约翰斯或者多伦多。

    秦时鸥得尽快买下岛屿西南的罗斯先生渔场和正西面的鳕鱼家乡渔场,两家渔场一个隔着大秦渔场近一个现在有巨藻丛林,渔业资源已经都开始增加了。

    如果让两位渔场主了解这件事,那他再想买下两个渔场,就比较麻烦了。

    想到就去做,秦时鸥找哈姆雷帮忙联系了罗斯先生渔场的渔场主罗宾逊-罗斯,商谈购买罗斯先生渔场的问题。

    罗斯家住在圣约翰斯,是本地比较大的一个家族,和休斯祖先一样,也是当初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逃到纽芬兰的。

    都是圣约翰斯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哈姆雷很容易就帮秦时鸥找到了机会。

    8月25号,圣约翰斯的因纽特人有一个聚会,罗宾逊-罗斯的妻子是一位因纽特人,所以他们一家会出席这个聚会。哈姆雷一个电话,帮秦时鸥搞到了一张邀请函,让他带薇妮出息这个聚会。

    正好,秦时鸥的唐装礼服还崭新,可以穿上去参加这个聚会。

    薇妮得知要参加这个宴会,就带秦时鸥去买2礼服,她的很多衣物还没有邮寄过来,正在美国待着。

    秦时鸥道:“你不是带了几件很漂亮的裙子吗?不用买了吧?”

    薇妮失笑道:“你真可爱,秦,那些裙子可不能穿着去参加因纽特人的夏季狂欢节。除非你不想和罗斯先生做生意了。”

    看秦时鸥有些迷茫,薇妮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解释道:“8月25日,这是因纽特族除了三月麝鼠狂欢节之后第二重要的节日。夏季狂欢节,也叫海豹狂欢节。”

    听着薇妮介绍,秦时鸥才明白了怎么回事,因纽特人世居北极苦寒之地,他们的生活环境特别恶劣,生存很不容易。

    其中每年两个时间对他们来说很重要,一是三月份,春天到来冰雪融化,这时候他们会有一个三天的庆祝会。叫做‘麝鼠狂欢节’。

    另外就是八月下旬的这一天,因为从这时候开始,海豹就进入交配期,大量海豹上岸寻找配偶。而海豹是因纽特人的一种重要食物,他们会在这个时间段捕捉海豹,故而产生了这个狂欢节。

    对因纽特人来说,这两个节日是特别重要的,意味着他们可以尽情狩猎储备食物,麝鼠狂欢节和海豹狂欢节。都代表着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节日庆贺的时候每个人都身穿盛装、载歌载舞,如果外人要参加那也欢迎,可必须要着盛装来展示对这个节日的尊重,否则别怪因纽特人冷漠。

    薇妮一看秦时鸥傻愣愣的。说道:“你不了解因纽特人吧?”

    秦时鸥苦笑道:“我就知道他们另一个名字叫爱斯基摩人……”

    “上帝!”薇妮着急道,“这个称呼千万不能在因纽特人面前提!他们不喜欢被称为‘爱斯基摩人(eskimo)’,因为这种说法来自他们的敌人。印第安阿尔冈昆人的语言,意思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纽特’才是他们的自称,意思是‘人族’。”

    秦时鸥郁闷坏了。爱斯基摩人是他初中时候从地理课本上学到的称呼,敢情咱们社会主义国家,一直没尊重人家啊。

    薇妮给秦时鸥介绍了很多东西,因纽特人是加拿大的‘少数民族’,有比较多的忌讳,其中最普遍的就是称呼,不能称他们为‘爱斯基摩人’。

    因为,他们认为“人”是生命王国至高无上的代表,‘吃生肉者’这种称呼极具侮辱性——这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加拿大是人种组成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先不说现在的移民问题,就说独立的土著民族就有三大类:第一民族印第安人,墨提斯人,因纽特人。

    这些人一共有80万,约占加拿大总人口百分之三,其中69%是第一民族,26%是墨提斯人,因纽特人只占5%。其中,圣约翰斯的因纽特人只有不到一千人,是个袖珍种族。

    可是往往,越是人数少的种族,越看重自己的信仰、文化和传统,一旦受到侮辱绝对会激烈的进行反抗。

    这很正常,一般人们都说大国有大国胸襟,为什么?国家大了,资源多了,实力强了,那就自信而洒脱,遭遇点什么侮辱不算事。

    就好像人,很牛逼的那些人,都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大佬们在外面偶尔遇到不尊重自己的人和事,都是一笑了之。反而越是小人物,自尊心越强,这也是因为这些人往往自信心差的原因。

    所以在路上,薇妮不断的给秦时鸥强调,去了之后除了谈生意,其他的别轻易发表自己的意见,否则很容易结仇。

    在圣约翰斯最大的服装商场里,薇妮在龙凤旗袍专卖店里挑了一件手工旗袍做礼服,以此来搭配秦时鸥的唐装。

    薇妮选的旗袍是民国风长旗袍,白色打底,绣着内敛而清涟的青花。

    这件旗袍的青花不是青色花朵,而是中国陶瓷艺术中的一种说法,比如元青花、青花瓷等,在加拿大陶艺界,青花也被誉为中国国花,实际上这种花色是蓝色的。

    这样雪白的底色和湛蓝的云纹交相辉映,充满一种优雅卓绝的魅力,身材颀长的薇妮穿上这件旗袍,将黑色秀发挽起插上一支乳白色莲花钗,配上肉色水晶丝袜和天蓝色鱼嘴高跟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

    薇妮走出来转了一圈,商场里若干男人的眼球都爆了出来,秦时鸥不断摇头,薇妮蹙眉道:“不好看吗?还是不喜欢?”

    “不,是不可置信!”秦时鸥说道。

    薇妮伸手挑了挑秦时鸥的下巴,笑嘻嘻的说道:“算你嘴巴甜,回去有奖励。”

    龙凤旗袍专卖店老板是一名妆容精致的温婉少妇,秦时鸥给薇妮付账的时候,她一直在问薇妮有没有兴趣来拍摄宣传照,对于薇妮穿上这件旗袍的美态,她是赞不绝口。

    薇妮婉言拒绝,抱着秦时鸥的臂弯走出商场,一路上不管男女,那回头率,直上100%。

    秦时鸥抬头挺胸,心里得意的不行,感觉比开着保时捷918还要有面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