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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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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有有!”苏二妞冷汗直流,管它有没有,小命要紧。不过说回来,刚才进了车厢,她就觉得哪里不对劲。直到现在这男人的手掌贴在她的喉咙口,她才恍然大悟过来。

    哦……,原来是温度。盛夏,阳光毒辣,一进这车厢,通身的凉快。

    原先还以为是大富人家,舍得下血本,车厢里摆弄了冰桶祛暑。

    原来,从头到尾是她相差了。车厢里可没什么冰桶降温,寒凉的寒气从都是从面前这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只是这说起来,太耸人听闻了,谁听过有人的身体可以像空调一样,打出冷气来?

    开始没往这处想。现在却懂了。

    能不懂吗?喉咙都快在人家的手掌下冻成冰疙瘩了!

    苏二妞打了个寒颤,趁着这人对她松懈一些,就地打了个滚,如同避开瘟疫一样,躲开那男人半米开外。实在不是她不想躲得更远一些,而是这车厢里空间有限。

    “咳咳咳咳……”一阵咳嗽,她喉咙口是被那只漂亮的手掌心给冻伤了无疑,顿时心生不快,可就这么个打个滚的时间里,她倒是想明白了,如今势比人强,谁叫她多管闲事了。

    既然闲事已经管了,她相信,对面那男人即便错杀,也不会放过她。想活命,只有先让他活下去。他活了,她才有活着的可能。

    苏二妞倒也没有想错,若是这男人能够听到苏二妞的心声。必然要大吃一惊。

    男人心里自有打算,他原先不想搀和进市井之人间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俗事儿里。这一趟原先就是去寻药王得解药。药王十年研制的解药非但没管用,反叫他伤上加伤。

    药王至此还自责。男人看得明白,人力有时竭。药王号称救死扶伤活阎罗,说的就是他岐黄之技了得,死人也能救活。

    传言终归是将药王神话了,这一回,药王栽了。同时栽了的,还有他这一条小命堪忧。

    从药王谷回程,药王曾言:远尘,你如今只剩七日性命了,除非老天爷给你活路,降下奇迹。……远尘。你且心里怪我。是我学艺不精。你放心。待我救下屋外那对父子,不过十日八日,我自裁向你谢罪。

    想到药王临行前的这番话。男人看向苏二妞的星眸片刻闪烁诡异。今日正是从药王谷出发的第七天。

    她说的不错,今夜他将亡故。

    兜兜转转,他又回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镇,车夫领了他的令,去镇上棺材铺选购临时的棺木,以备他今晚身死后,存放尸身,运回上京镇国公府。

    只是没想到,在这里又遇上这个装傻将所有大人都戏弄了的狡童。古语有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而这狡童。在他临死之前,又一手导演出这番好看的戏剧给他看。礼尚往来,他就当行了善事,帮一帮这狡童,又何妨?

    倒是没成想,无心插柳柳成荫。也许……老天真的降个贵人与他。

    贵人?!这狡童是他宁洛宁远尘的贵人?!

    男人神色有些古怪,一双子夜星眸定定地盯着苏二妞看。苏二妞被看的全身汗毛倒竖,好似被无数只狼盯着一样。

    她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你听我说,你先别激动。”她真怕她一言出,这长相清绝的男人又要将她杀之而后快了。

    “你说。”男人扫了她一眼,眼神已经说不出的古怪。

    得了他的许诺,苏二妞发白的脸色才有了些温润,奶声奶气的说道:“我有三件事要事前与你说清楚了。

    第一,我虽然看出你身中剧毒,但我真的是凭借直觉的,事后,不管怎样,你都不可以追根究底,因为这事说来玄乎,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二,我真的没有解药。也不知道怎么给你解毒。”苏二妞迅速说完,声音已经细弱蚊吟。小脑门儿上全是虚汗。

    见车厢里没有动静,她这才放了一半的心,继续说:“如果你非要我交出解药的话,我没有。但我能够给你一样东西。能不能替你解了毒,那我就不知道了。东西我给你,吃不吃都在你。”

    这是撇清关系。好赖你自己做的决定,事后如何,可都不能怪罪在我的身上。

    不是她不负责任,而是她对于灵泉空间带出的灵泉水,能不能替他解毒,她也不知道。但是当初容七那厮那么重的伤势,只一滴,……不,其实是半滴,她是用嘴喂进容七那厮嘴里的,所以还有半滴入了她的肚子。

    就那半滴,容七那么重的伤势就好了,她想,一滴灵泉水,或许能够瞎猫碰上死耗子,就将这人的毒解了呢?

    她不知道的是,容七那厮非但伤势大好,而且他内功精进不少。

    男人听着半眯起眼,半晌才不紧不慢地问:“嗯。还有一条呢?”

    他语气里从容,毫不见将死之人的慌张恐惧。

    苏二妞看了他在车顶夜明珠的珠光映射下,镀了一层浅浅银白的纱,愈发让人看不出头绪来的淡然面孔,竟生出一种极为荒诞的想法。

    摇了摇头,她将心里荒唐的想法压了下去。

    伸出第三根指头,“第三,公子爷也看到了,我家不比公子门庭深且贵。我们家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田农家。可我们家如今日子是水深火热,终归究底第一个缺少的就是银钱。

    我怂恿我爹卖腌嫩笋,就是为了赚些银钱。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姓张的老不休虽然不是好人,但他有一点还不错。他还算有用,非得与我打这个赌,给我造势。人家非得白送来这场富贵机缘,我怎么能够浪费呢?

    待会儿还要借了公子爷的势使一使,干脆就让我借了公子爷的势,让这坛子‘名士酱笋’远近驰名吧。”她已手指车厢角落那一坛,她先前留下的腌嫩笋。笑着问向男人:“公子爷,就不知道,您允不允我使一使您的势?”

    男人垂着眼,神情有些寡淡,懒洋洋说道:“你连名字都在须臾间想好了,我阻止你就有用?”抬眼看她的眼神中,毫不遮掩的探究之色,“说来你这小娃端是古怪的很。好似全身藏秘密。”

    苏二妞面如常色,小小的肩膀还是一沉,心里警铃大作。她知道,她是表现的过了,招人起疑,这是肯定的。

    常言说得好,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入虎穴不得虎子?难道要住一辈子的破庙?

    本来只想着卖了腌制好的嫩笋,赚些银钱,够这个秋冬过日子就好。来年再徐徐图之。

    但现在好了,前有张掌柜贬低鄙夷她家腌嫩笋,后有打赌一说,现如今,还有一个真正门阀大家的贵公子,试想,张掌柜看不上眼的东西,却叫“真名士”看上眼了,世人只会说张掌柜不识货,进而推捧“真名士”都爱不释手的“名士酱笋”。

    可以想见,只要这“名士酱笋”名起时候,就是那些附庸风雅的贵族和商户竞相追捧的对象。

    这样子的话,她家至少可以盖上自家的宅子了。而且,她也有银子可以供给苏小溪上学塾了。苏小溪已经七岁了。这时候启蒙本来就是晚了。民间幼童启蒙都在五岁上下。而官宦人家的公子哥儿启蒙,那就更早了,三岁启蒙的大把皆是。

    这是一场大富贵!无论如何,她都要拼一拼!错过这次机会,固然将来她能赚足够的银钱,却生生把苏小溪的启蒙又拖了。那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

    苏二妞都快大呼一声“天助我也”了!这等机会,怎么能够轻易放过?这可是一场大富贵!

    同样,苏二妞能够想到的,车厢里的男人须臾间,也就将她的计谋摸透了。

    “你这狡童,倒是好打算。”男人也不多说什么,奇问:“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怎知道打了我的名头就有用?”

    苏二妞扬眉一笑:“公子爷又错了。我是借了你的势,打的却不是你的名头。”说罢,扬眉问他:“公子爷,恕我私心,我阿爹阿哥怕是等的心焦,我想先把家里琐事处理完,再与你解毒之事,行不行?”

    这种话,她说的十分坦诚明白。人命和她家琐事,她先选择后者。男人听了心里涌出更多的古怪感,这大概是他这一辈子都没有受到过的轻慢了。

    在男人无力挥手时候,苏二妞退了出去。

    许是呆在车厢里太久了,这一打出来,一股热浪四面八方涌来。苏二妞心底无端起了烦躁。

    “妞妞,贵人与你交代好了吗?”苏老爹焦急,再也顾不得理解,脚下朝着苏二妞急匆匆而来。

    越到正午,天气越是炎热,一股股热浪打过来,看戏的人却不减反增。苏二妞往福来饭馆儿看去,看到一丛一丛的人群,忍不住咂咂嘴。

    张掌柜脸色不大好看,他是看到那两枚金叶子的,其实败局早就定了。但张掌柜真的扯不下这个老爹,与他知根知底的老苏家没用的老三伏低做小。

    心里寄希望,那个车厢里的贵人将苏二妞叫进去,其实是后悔买了那破坛子腌制的嫩笋。

    “老爷爷,您瞧,这是什么?”

    奶声奶气的声音,张掌柜的面前摊开一直孩童手掌,里头正静静躺着两枚金叶子。

    ps:稍后还有一更,若是条件允许,淇耀还会争取第三更。姐妹们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