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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盖世英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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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他参军入伍,就是为了娶妻生子,就是为了以后给媳妇儿好的生活,给以后儿孙挣份家业下来,并没有什么为国尽忠的伟大目标与理想,现在皇帝的所做所为,让人向百合下手,尤其还是让叶世子出手,这一举动就像是触到了他逆鳞一般的,张洪义开始令人使京中开城门,以便供他大军入内。

    废太子的余部才刚被收拾了,这会儿朝廷哪里敢让他这些士兵入驻城中,城里的人一旦拒绝,张洪义也是个胆大包天的浑人,不理城头上的威胁,竟然开始下令攻城了。

    皇帝实在没想到张洪义行事如此没有章法,人都蒙了。京城里的守士侍卫原本几天前因为废太子等人的围城,早就已经疲惫不堪,此时张洪义的队伍一强攻,城墙上的人都慌了,等到城门告破,他领兵冲进城中时,城里乱成一锅粥般,尖叫声与哭喊四处可闻了,许多发疯的百姓往城外冲,却还没出城又被堵了回来。

    先分散军中两万人马将京城皇帝的亲卫军拿下,张洪义亲自领兵将京城里扫荡了一圈儿,所到之处家家户户房门紧闭,以往热闹的京城,此时安静得仿佛一座死城般。

    叶世子被捆在后方的马匹上,一张昔日高傲冷漠的俊脸此时说不出的狼狈与灰暗,张洪义转了一圈儿,才拍马回来问百合:“南平候府在哪儿?”大军进城之后他就让人抢一辆马车,让百合坐了进去,此时听他开口问话,百合掀了车窗帘子,就看到他一脸的严肃之色,不知之前是不是经历了一场权力的搏斗,他额头还有些汗珠没抹去:

    “老子转了两圈都没看见,这京城太大了,不像营州那个地方,出门儿便能让人认准了。”这里左一个胡同一个拐角的。每个地方都像是一样的,他开始还强绷着,后面就忍不住了,骂骂咧咧的。

    后头马匹上被捆得如粽子一般的叶世子听他问叶府所在的位置。脸色有些发白:

    “张洪义,你不要倔了,你这是造反,往后邓练先也保不了你!”张洪义胆子太大了,做事儿又是冲动不顾后果的。这会儿连强闯入城的事儿都敢干了,若是别人恐怕还会犹豫一番,害怕背上了反贼的名,可他好像什么都不在意。

    直到此时他问起叶府的位置,叶世子才想起家中的父母长辈,想起了家中的妻子。

    他这短短一生之中曾因为越王登位之后清算旧账的原因,曾看过新皇抄家灭族,甚至还曾助新帝抄过好几家,对于世家名门更新替代,早就应该已经看得多麻木了。

    可是现在不一样。以前死的是别人,现在轮到了自己。张洪义这个无法无天的浑账东西,连城门都敢破,说起叶家时咬牙切齿的,一副要叶家人性命的样子,叶世子真的很怕他对自己的家人不利。

    直到此时他才开始有些后悔,他后悔自已当日太过自信,皇帝在给他发派任务时,他从未曾想过自己会有失败的可能,所以导致自己落得这样的结局。

    张洪义这个人实在无法无天。叶世子此时人都慌了,他想要保住叶家,可这会儿自己都已成为阶下囚,要想保住叶家的念头。自然就是天方夜谭而已。此时唯一还能制得住张洪义的,估计就是当日那个他曾看不上眼的周百合了。叶世子还在想着自己要用什么样的方法将张洪义吓住,他认为张洪义不过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汉罢了,心中怕的就是他硬来蛮干,若是能想个方儿治他,找到了他的弱点。那么这样一个人,也不过空有蛮力的匹夫,不足为惧了。

    “如今你也有妻儿,邓练先对你不薄,借你精兵四万,你竟犯上作乱,不怕他日皇帝怪罪下来,你死不打紧,连累……”叶世子心中还在想自己要如何将张洪义弱点试探出,却不料这话一说出口,张洪义冷笑了一声,冲百合眨了眨眼睛,挽在他腕间的鞭子被他一抖,那鞭子在空中划出一个圆圈,带起音爆,下一刻叶世子只看到鞭影朝自己脸上抽来,他大惊失色想躲,可此时被捆在马背上,又哪儿躲得脱?

    叶世子表情狰狞仰了脸要躲,可惜避开了脸上的灾祸,那鞭尾却仍沾在了他右侧锁骨。开始他只觉得身上酸麻难忍,那鞭上像是抹了油辣子般,火辣辣的,紧接着身体开始本能的打起摆子,那股最初的麻木过后,钻心的疼让他脖子上青筋都跳起来了。

    他甚至控制不住的双腿开始打起摆子,身体卷曲在马背上,痛得直不起身来了。

    “吓唬我?老子从小可不是吓大的!不该你说话时,就给我闭嘴,你这小瘪三儿,老子早想打你了!”他手一抖,将鞭子收了回去,一张粗矿的面庞上还带着痞里痞气的笑容:“当日我那好兄弟拜你多加照顾,如今坟头的草已经有齐人高了,你这狗东西吃香的喝辣的,话倒还挺多?”他动了动手,叶世子看到他的举动,双腿一下子将马匹夹紧了。

    那疼痛似附骨之蛆,让他忍得后背心冷汗都沁出来了,身上汗毛倒竖。叶世子出身世家名门,何时曾吃过这样的苦?他听张洪义嘴中不干不净的骂着,心里受辱,嘴上却不敢吭声了,这个人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行事全无章法,别说这会儿惹恼了他打人,恐怕再说下去,他就是将自己当场砍杀了,哪怕最后皇帝能为自己报仇,又哪儿能再使自己起死回生?

    “一鞭子你就受不了了?老子那兄弟当初可是足足挨了二三十下,狗东西,今日若不是大爷有正事儿要办,当场就将你那项上人头给削了!”他原本就是营州一个地痞无赖,浑不吝的角色,对兄弟他有情有义,有自己的女人他百般爱护,可不代表他对于别人也是会一样讲道义明事理的。

    张洪义骂完,看叶世子强忍着疼,不敢出声了,这才冷笑了一声,在面对百合时。又换了副模样,小心翼翼的将头弯过去了,‘嘿嘿’的笑:

    “媳妇儿,指路!当日这姓叶的狗东西瞧不上你。我要让他看看,他错过了什么。咱们在叶府中举行婚事儿,让叶家那帮不长眼的给咱置办喜堂,当日你该有什么,我想他们最清楚。”他记着百合所说的周家被抄了之后她被赶出京中。张洪义大字不识一个,对于礼仪规矩也不见得能懂,他说不出动人好听的话来哄百合,可他疼媳妇儿的心不比人家少许多。

    他不会的规矩,别人会,大不了捆了叶家人帮他来操持婚礼就是了。虽说当日正是因为有周家被抄,原主被流放,才有他认识了百合的经过,可张洪义心中却只记得昔日周大郎给百合带来的耻辱,他想要让世人看看。自己的女人不比任何人差,百合他没想过要让给任何人,却不能让人将她看轻了。

    当日的她原本该嫁进叶家,她没嫁进去,那么自己抢了叶家来给她圆一场婚事,正好两人把喜事办了。

    刚刚骂叶世子时,他嘴舌还挺伶俐的,可这会儿一对上百合,便只知傻笑,什么话都说不大利索了。他将话一说出口。才恍然察觉自己的话说得好像有些不对,慌忙又解释:

    “不是说你嫁进叶家,是嫁给我的,只是拿叶家的府邸给咱们做新房就是了……”他想要替百合出口气。讨回一个公道,虽说行为方式似孩子一般有些幼稚,可他的心意却无庸置疑的。

    百合点了点头,眉头轻轻皱了皱,张洪义激动时话有些说不大清楚,可她却明白他的意思了。她指了叶家的府邸。一行人朝叶家冲去,众人如狼似虎的踹开叶家大门时,在叶家人的尖叫声中,一干叶家的家丁下人被捆了起来扔到一旁,打了个半死,唉唉叫着。

    而婆子丫环等则是照张洪义的吩咐,开始在叶家里催办喜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家众人心中忐忑不安时,却还得被逼着笑着,屋门外被挂出了大红的灯笼,一群绣娘紧赶着替百合准备嫁衣等物。

    短短几个时辰,闹得叶家鸡飞狗跳的。

    叶家的主宅此时被张罗成喜堂,外头天色暗了,穿着一身龙袍,脸色有些勉强的年轻皇帝双手握拳,搁在大腿上,胸膛不住起伏。

    张洪义派人将他从宫中拉出,又让他写了圣旨赐婚,此时皇帝的尊严被这样一个匹夫践踏,皇帝心中的怒火自然是可想而知的。可他偏偏还不能表现出半分,哪怕此时已经急怒攻心,却依旧得挤出笑容。

    “媳妇儿,当初答应你的,要媒聘过礼,这会儿看来是不成了,好在正好咱们是在京中,原本我想慢慢来的,可偏偏有些人喜欢无事生非,只有委屈你了!差你的,往后你男人千百倍来补!”张洪义穿着一身临时赶制出来的大红袍子,底下不知穿了什么,胀鼓鼓的。

    被布置成喜堂的大厅里,此时静悄悄的,除了红烛燃烧时偶尔爆开的小火花之外,就只能听到张洪义的声音了,众人大气都不敢出,他咧着嘴看着百合看,目光柔和。

    外间站满了披着盔甲的士兵,将整座叶府围得水泄不通,被迫被请来观礼的京中权贵们,此时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没人敢发出半点儿声响来。

    “这些年,委屈你了,我姓张的这辈子原本只想窝在营州,一辈子杀猪吃肉,偶尔能得酒喝便已经心满意足,从未想过能娶大家闺秀,旁人看不起我,唯有你对我从未露出过鄙夷之色。”人人都惧怕他,当成毒蛇猛兽一般,只有她拿自己当成普通人似的,喜欢时的温声软语,不高兴时的怒骂打闹,陆六死时她温柔的抱着自己不出声,生平头一次有人注意到他衣裳小了。

    全是些小事儿,可他桩桩件件都记心里,此时回想起来,目光不由更加柔和。

    他想说的话很多,可此时喜堂之上,他又不想要说给这些人听了,他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的跟她说。

    张洪义抹了一把脸,手有些笨拙的伸出去替她整理衣冠。这手握着两柄上百斤重的斧头时不颤不抖,可此时替她整一下凤冠,那指尖却颤得别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好了。不多说废话了,快些叫礼吧!”

    他冷不妨开口,司仪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说了几句吉祥话。才开始唱念,说到拜父母时,张洪义皱了皱眉头:

    “父母早已过世,省了吧。”

    拜天地父母,这是自古以来婚事的传统。哪儿有省了的道理?那唱礼的人脸色有些发白,看了一旁高坐在正中的年轻皇帝,小声道:

    “不如拜皇上也成的……”他这话音一落,张洪义冷笑了一声,那目光似刀子般:“拜皇帝?我媳妇儿的响头我都还没受着,皇帝能受得起?”他此时也横了心,反正这淌水不淌也淌了,这脚不湿也湿了,进城名义上就已经是反了皇帝,他也用不着再装那贞洁大臣的样儿了。话一说完,他这煞星般的模样吓得那唱礼的脸色发白,众人遇到他这魔头,个个不敢张声。

    皇帝气得肝都疼了,却咬紧了牙关不敢开口。

    人群中百合倒是最冷静的,她抬起头:“张洪义,你还想要我给你叩响头了?”

    “那是不敢的。”刚刚他还凶神恶煞的,一下子却如巴儿狗般,点头哈腰的:“我给你叩,不是怕你膝盖叩疼了。回头又怪我?”

    这样多人面前,他倒是半点儿面皮也不要了,百合心里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张洪义惯来就是好脸面的。以往被她追打着,在兄弟们面前却是绝不肯低头认错的,反倒会将声音喊得极大,此时却反常的开口这样哄她,倒像是有什么事儿要发生似的。

    那眼皮不停的跳,还有些心神不安。他像是想要婚礼匆匆完成一般,百合忍了心中古怪的感觉,哼了一声。张洪义松了口气,伸手将她死死握住了,又示意婚礼继续。

    不用拜天地君师父母,便只剩了夫妻交拜。

    “夫妻恩爱,一鞠躬。”

    “百年好合,再鞠躬。”

    “早生贵子,三鞠躬。”那唱礼的还害怕张洪义拿眼刀瞪他,这会儿战战兢兢的将话念完:“天上牛郎会织女,地上才子配佳人。今日两家结秦晋,荣华富贵万年长。”

    张洪义笑了两声:“不是才子,照样娶着了佳人。”

    此时原该再行结发之礼的,侍女甚至已经端了剪刀呈上,外头却有人来喊:“报!”

    营州大急,皇帝早在几日前令叶世子伏击百合的时候,就已经联合了其余两个州牧,准备攻打邓知州了。皇帝一向做两手准备,当日发现自己手中无兵可用,痛定思痛的情况下,他决定削六大知州手中兵权,他选定了邓知州作为首个下刀对象,邓知州在几个知州之中实力最强,原本是最不易对付。

    可邓知州借了张洪义四万兵马,手中只剩了十万人左右,他还得分一些镇守高昌,若是此时打他,再合适不过。他说过了两个知州联手,此时恐怕营州已经遭围了。

    张洪义看也没看那侍女呈上来的剪子,突然冲百合咧嘴一笑:

    “媳妇儿,义父对我恩重如山,营州城里我那几个不争气的兄弟还守着,当日我曾跟他们有言在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男人不能忘恩负义。欠你的,往后来还。这未成的礼,我回来办,你还没说过想要嫁我,不过若是我回来,不管你应不应,你都是我的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伸手去扯自己身上的衣裳,嘴里大声吩咐:“将叶家一干人等推出去砍了,带上皇帝往西走!”

    叶家里哀嚎怒骂声一片,他却充耳不闻,百合安静的看他将身上的红色喜袍扯下来了,露出里面青色的袄子,他好像早料到这一刻了,袄子外还套了锁子甲:“我留一万兵力给你,放心,为首的将士是我信得过的,我若是回来,你这丫头一世逃不脱,若是,”他说到这儿,眉头皱了皱,转身要往外走:“若是回不来,你找个人,改嫁了吧。”

    这一趟离开,恐怕他心头也是有预感的。他明明可以等一会儿圆了房再走,可他应该是有某些感觉,不想祸害了她。

    百合嘴角勾了勾,心里却有些酸酸楚楚的。张洪义这个人外表大大咧咧,看似不讲理,可若是能得他放在心上,他必会以命相报的。

    士为知已者死,邓知州对他有知遇之恩。如今邓知州有难,明知营州此时是龙潭虎穴,明明他可以领着四万兵马,过上很好的生活,偏偏他还是义无反顾要往里头蹦。

    “张洪义,你要死了,我就带着你这一万兵马改嫁,你的媳妇儿别人睡,你拿命挣的银子别人花,你攒下的家业。可就让别人的子孙继承了。”百合斯条慢理整自己的凤冠,原本已经快要出门的张洪义听了她这话,却是恨恨的转过身来,大踏步朝她跑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有些气恼:

    “你这婆娘,就是爱气我!嘴里就不会像别人家的娘们儿,说些好听的。我不准你改嫁,哪怕我死了,你也得给我守着!”

    开始他还想装大度。可一想到她说的,心头却似猫爪乱抓:

    “我死了你给我守着,我在黄泉路那头等你,大不了。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再来娶你,续了这前缘也就是了。”他说来说去,还是要走,百合最终没能将他留得下。

    这样倒也是好的。否则真的两人若成了亲,她拿什么跟人圆房?张洪义应该感觉到了,所以他挑在这个时候离开,留下了一万兵马。

    叶家人被他尽数杀了个干净,京中的珠宝他抢掠了大半,让人护住她守在京中。

    他这一趟领兵赶往营州,两个月后,营州叛乱被平,他挟天子令知州,新帝驾崩于营州大乱中,邓知州胜出。

    邓知州称帝,两个作乱的知州反乱称帝,其余三大知州在邓练先强横的实力面前臣服。

    邓氏的军队护送着邓练先进京时,王三进了昔日的叶府,他送来一把沾血的梳子,一件破了青袄。

    “大哥说,让嫂嫂自己看着办。”

    张洪义原本就受了伤,带伤赶往营州,那伤势本来就恶化了,他得邓知州知遇之恩,早就做好了拿命来还他情义的准备了。他奋勇杀敌,领三万人马救邓知州于危难之中,可惜最后仍落了个马革裹尸的结局。

    那缠了大团头发的木梳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应该是被人常摸,边沿上有些地方都磨得发光发亮了,当日未完成的结发之义,其实在他心头,早就是已经完成的了。

    王三红了眼眶,这一场乱事,几个谋富贵的兄弟死了只剩他与叶二罢了,时世造英雄,可是那英雄也不是那样好成的。

    百合捧着木梳,仿佛能想起昔日张洪义拿梳子颤巍巍替自己梳头时的情景,那时的他神情还有些青涩。她想起自己替他梳头,有一回见他掉了一块头发,还问他是不是秃了,他当时恼羞成怒,如今看到这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任务做得太多,其实生老病死的,她早看淡了,可是看到眼前这东西,又听到王三带来的张洪义的遗言,让她看着办,百合扬了扬嘴角,眼里却开始发涩。

    张洪义这个营州城的无名小卒,时至今日可以说是个当之无愧的英雄。他重情重义,对邓练先做到了有恩义报,对兄弟们做到了同生共死,对妻子有情有护。

    周百合,你可知道,你错过的,到底是什么?

    英雄并非只出生于世家名门,那穿得漂亮长得好看的,不代表就是那盖世的英雄,张洪义不比叶世子差,他甚至比叶世子更配得上那英雄的名号!周百合,你后悔了么?

    只是周百合后不后悔,百合心中不清楚,她只隐约觉得自己有些说不出的感受。当日张洪义为了妻子,一脚踏入那漩涡中,若不是她的改变,恐怕他依旧是营州城里一个胸无大志的杀猪匠,大不了为了生活谋得钱财,再当个刽子手,他过得平凡满足,不至于落了个如今马革裹尸的下场了。

    古人说得没错,果真是温柔乡,英雄冢!

    邓练先称帝,追封义子张洪义为义齐王国,其遗孀封齐王后,将以江州南至淮安北一带,划为齐王封地,百合过继叶二之子为子,继承张家香火,她当日说着要改嫁吓唬张洪义,最终倒是替他守了。(未完待续。)

    PS:双更合一,六千字,昨天的第三更,以及7号的第一更!

    所以7号如无意外,应该就一更了,因为我不想吊大家胃口,一齐发上来了。

    我好像发烧了,如果白天情况好一点,大家月票能投给我,我就尽量加更,如果不行,就只能保持两更了,么么哒,大家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