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话 暗兵飞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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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需要我准备的吗?”小璃按着眼皮上的两片土豆片,总觉得自己对这次行动贡献太少,除了早上了一回魔怔,弄湿了墨的衣襟,和现在想方设法给两个桃子似的肿眼皮子消肿外……
“你准备好自己吧。衣服要换一身普通的。”——华衣锦服出门很容易被抢劫,或者把我当人贩子捉了,也是很麻烦的,嗯。
“可是一直穿普通的衣服,皮肤会过敏的。”小璃摸着自己白皙得有几分透明的肌肤说。
皇子殿下,那你对自己的狐狸毛不过敏么?咳,“玉颜给你准备的,是普通的棉布衣服。如果还是不行,你只能先把自己的袍子穿在里面了。还有头上那硕大的海蓝坠子,一看就是土豪,要么揣在怀里,要么就先交给我保管。”
“坠子从来不离身的。”小璃自己拆下坠子来,银白的头立时披散下来。
“玉颜特制了一副寻常颜色的瞳片给你,你要学会天天戴起。还有最要紧的,你的头要染一染……”
冰蓝色眼睛、银白色头,本是绝妙配搭,就算性格再呆萌,那远远望过去也是飘逸出尘的神仙样儿。可要放在市井里巷,你很难让上街买葱的大婶看到这副尊容保持淡定,就算不被当做妖怪,这要是被当了神仙,走到哪,哪就跪拜一片,也是消受不起的啊。
想来这些事都要玉颜来做,可说了这半天话,也没见玉颜的影子,到是斯墨拿着些染料、毛刷、梳子之类的过来,分出缕头来就开始刷染料。
“诶?墨鱼丸你行不行啊?玉颜呢?”小璃有些惊恐,斯墨拿过锅铲,拿过画笔,可拿的最多的可是刀剑,就连竹杖到他手中,戳人的喉咙都如戳一块豆腐。染头这种近乎女工的细致活儿,小璃预感,要么自己会变成豪猪一样的杂毛,要么就是一头齐整的银丝被扯掉个七七八八,活脱脱成了贼秃。
“当然,把你头当成画布就好。玉颜和咱们不同路,已经先走了。小璃,你要是再乱动,变成黑脸包公,不要怪我的手艺。”
墨鱼丸你还有这一招么?是不是因为心里一直不爽我叫你墨鱼丸?小璃难以想象自己顶着两只黑耳朵、脸如煤炭的造型,只好梗着脖子、挺直了脊背,连眨眼都不敢太用力。好在,墨的动作居然出人意料的轻柔,像真是把毛刷当做了画笔,精准地设色着墨,染出来的色浓淡得宜,一点也没有弄脏皮肤。
小璃望着铜镜里的自己,有那么一瞬间的晃神,仿佛自己真的生于平常人家,是个普普通通的十九岁少年,过着最平凡的柴米日子。而身旁这个男子,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被自己的样子美呆了?该出了。”
“玉颜为什么总是神神秘秘、单独行动啊?”小璃闹起了心思,出门在外赶路本就寂寞,原想着有玉颜一路说说笑笑,时间还过得快些。现在要全程跟墨一个人在一起,白天要防无聊,晚上要防被吃啊。
“因为他是个杀手。”墨说出这话来,就如同介绍某某是教书先生一样自然。
“就是那种谁雇佣了就替谁杀人的?”小璃完全不能讲杀手形象与玉颜公子的温润形象划等号,可再想想他易容、下毒的手法,似乎又一下子有了依据。
“你还知道这个?简单说来,也差不多,只不过雇他们的人来头比较大,他们平常行踪隐秘,没什么联系,彼此间从未见过也是有的。只依指令行事。你看那翎羽箭上的图案,就是他们的标记,因为状似羽毛,所以江湖上把他们称为‘暗兵飞羽’。只是因了一些缘故,这个组织消亡了有段日子了。”
“那我们接到的那个是有人冒充?”
“还不好说。以往他们要杀哪个,便杀哪个,从不会使什么要挟手段。”
杀杀杀的,听得小璃脖子后面嗖嗖刮冷风,“墨鱼丸,我听着有点乱。玉颜不也是这个什么‘飞羽’里的人吗?他们不知道那个定勃是你朋友吗?让玉颜去知会他们一声不就结了?”
墨揉了揉小璃的头,“他们行动都有代号,除了雇佣他们的人,互相是不知道真名姓的。就算是见过面,也不一定就是真容。况且,玉颜已经很久不做了。”
“是金盆洗手吗?”小璃虽没来过人间,却听过许多的话本故事,那里面的大侠凡是功成身退,都叫金盆洗手的。
墨只是淡淡笑了笑,未置可否,反从怀里抽出个小本子来递到了小璃手上,“一会到了山脚下,咱们坐马车走,你就安心地把这些背熟。”
诶?墨鱼丸怎么突然有种私塾先生即视感,为什么边赶路还要边背书啊!我不识字你忘记了啊!人家才不会告诉你本大爷在天山上的时候,就不-爱-念-书!不过,如果是墨鱼丸让念的话……小璃弱气地接过了小本子,默默地点了点头,恭顺的外表和内心的咆哮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坐上马车,小璃才现,这小本子简直就是救命的稻草。因为墨只租了马车,自己到前面当车夫去了,除了偶尔掀开门帘可以看到他的背影以外,大部分时间这车厢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这小本子是宣纸裁好手工装订的,小璃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准备迎接墨蝌蚪的袭击,翻开看,却是一幅幅的画,又是墨的手迹,第一张这白白衫倒在山石之上的,是自己;那黑玄色袍子背上自己的,就是墨鱼丸了。第二张就是自己“不堪回”的犯罪现场记录吧……不但六只尾巴画的灵动,连那满脸的又红又绿也描的很是真实。
墨鱼丸还说这个要我背熟,这哪里用背,每翻开一页,就像打开了记忆的闸门,连当时的动作、表情都记得清清楚楚。小璃看的很是唏嘘,一会大笑,一会又眼圈热,拍着大腿暗暗想,墨鱼丸,你把这本子当绘本卖给书商,影印贩卖,咱们也就顿顿有肉吃了。
正看到要紧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小璃心下想这松溪别院原来是这么近的么?掀开帘子往外看,却和探了身子进来的墨撞了个正着,小璃捂着头往后倒,被墨一把拽住,“拿些吃的给你。”
原是小璃看的太入神,车行了半日也全然不觉,此时墨一提醒,才觉出肚子里早已咕咕作响,接过干粮就大嚼起来,“真有你的啊,墨鱼丸。还画了这么多画给我解闷,原来你对自己这个闷死人的性格也有觉悟啊。”
小璃捉狭鬼似的笑,墨却连平日微笑的回应也没有,也掰了块干粮,胡乱吃了几口,又从怀里拿出酒袋喝了起来,很是认真地端详着小璃,“觉得精神可好?”
“很好啊!”墨怎么了,自己虽然腿伤好的时间不长,但还不至于坐个马车就精力不济吧?
墨只是一味喝酒,又不做声了。</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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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需要我准备的吗?”小璃按着眼皮上的两片土豆片,总觉得自己对这次行动贡献太少,除了早上了一回魔怔,弄湿了墨的衣襟,和现在想方设法给两个桃子似的肿眼皮子消肿外……
“你准备好自己吧。衣服要换一身普通的。”——华衣锦服出门很容易被抢劫,或者把我当人贩子捉了,也是很麻烦的,嗯。
“可是一直穿普通的衣服,皮肤会过敏的。”小璃摸着自己白皙得有几分透明的肌肤说。
皇子殿下,那你对自己的狐狸毛不过敏么?咳,“玉颜给你准备的,是普通的棉布衣服。如果还是不行,你只能先把自己的袍子穿在里面了。还有头上那硕大的海蓝坠子,一看就是土豪,要么揣在怀里,要么就先交给我保管。”
“坠子从来不离身的。”小璃自己拆下坠子来,银白的头立时披散下来。
“玉颜特制了一副寻常颜色的瞳片给你,你要学会天天戴起。还有最要紧的,你的头要染一染……”
冰蓝色眼睛、银白色头,本是绝妙配搭,就算性格再呆萌,那远远望过去也是飘逸出尘的神仙样儿。可要放在市井里巷,你很难让上街买葱的大婶看到这副尊容保持淡定,就算不被当做妖怪,这要是被当了神仙,走到哪,哪就跪拜一片,也是消受不起的啊。
想来这些事都要玉颜来做,可说了这半天话,也没见玉颜的影子,到是斯墨拿着些染料、毛刷、梳子之类的过来,分出缕头来就开始刷染料。
“诶?墨鱼丸你行不行啊?玉颜呢?”小璃有些惊恐,斯墨拿过锅铲,拿过画笔,可拿的最多的可是刀剑,就连竹杖到他手中,戳人的喉咙都如戳一块豆腐。染头这种近乎女工的细致活儿,小璃预感,要么自己会变成豪猪一样的杂毛,要么就是一头齐整的银丝被扯掉个七七八八,活脱脱成了贼秃。
“当然,把你头当成画布就好。玉颜和咱们不同路,已经先走了。小璃,你要是再乱动,变成黑脸包公,不要怪我的手艺。”
墨鱼丸你还有这一招么?是不是因为心里一直不爽我叫你墨鱼丸?小璃难以想象自己顶着两只黑耳朵、脸如煤炭的造型,只好梗着脖子、挺直了脊背,连眨眼都不敢太用力。好在,墨的动作居然出人意料的轻柔,像真是把毛刷当做了画笔,精准地设色着墨,染出来的色浓淡得宜,一点也没有弄脏皮肤。
小璃望着铜镜里的自己,有那么一瞬间的晃神,仿佛自己真的生于平常人家,是个普普通通的十九岁少年,过着最平凡的柴米日子。而身旁这个男子,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被自己的样子美呆了?该出了。”
“玉颜为什么总是神神秘秘、单独行动啊?”小璃闹起了心思,出门在外赶路本就寂寞,原想着有玉颜一路说说笑笑,时间还过得快些。现在要全程跟墨一个人在一起,白天要防无聊,晚上要防被吃啊。
“因为他是个杀手。”墨说出这话来,就如同介绍某某是教书先生一样自然。
“就是那种谁雇佣了就替谁杀人的?”小璃完全不能讲杀手形象与玉颜公子的温润形象划等号,可再想想他易容、下毒的手法,似乎又一下子有了依据。
“你还知道这个?简单说来,也差不多,只不过雇他们的人来头比较大,他们平常行踪隐秘,没什么联系,彼此间从未见过也是有的。只依指令行事。你看那翎羽箭上的图案,就是他们的标记,因为状似羽毛,所以江湖上把他们称为‘暗兵飞羽’。只是因了一些缘故,这个组织消亡了有段日子了。”
“那我们接到的那个是有人冒充?”
“还不好说。以往他们要杀哪个,便杀哪个,从不会使什么要挟手段。”
杀杀杀的,听得小璃脖子后面嗖嗖刮冷风,“墨鱼丸,我听着有点乱。玉颜不也是这个什么‘飞羽’里的人吗?他们不知道那个定勃是你朋友吗?让玉颜去知会他们一声不就结了?”
墨揉了揉小璃的头,“他们行动都有代号,除了雇佣他们的人,互相是不知道真名姓的。就算是见过面,也不一定就是真容。况且,玉颜已经很久不做了。”
“是金盆洗手吗?”小璃虽没来过人间,却听过许多的话本故事,那里面的大侠凡是功成身退,都叫金盆洗手的。
墨只是淡淡笑了笑,未置可否,反从怀里抽出个小本子来递到了小璃手上,“一会到了山脚下,咱们坐马车走,你就安心地把这些背熟。”
诶?墨鱼丸怎么突然有种私塾先生即视感,为什么边赶路还要边背书啊!我不识字你忘记了啊!人家才不会告诉你本大爷在天山上的时候,就不-爱-念-书!不过,如果是墨鱼丸让念的话……小璃弱气地接过了小本子,默默地点了点头,恭顺的外表和内心的咆哮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坐上马车,小璃才现,这小本子简直就是救命的稻草。因为墨只租了马车,自己到前面当车夫去了,除了偶尔掀开门帘可以看到他的背影以外,大部分时间这车厢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这小本子是宣纸裁好手工装订的,小璃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准备迎接墨蝌蚪的袭击,翻开看,却是一幅幅的画,又是墨的手迹,第一张这白白衫倒在山石之上的,是自己;那黑玄色袍子背上自己的,就是墨鱼丸了。第二张就是自己“不堪回”的犯罪现场记录吧……不但六只尾巴画的灵动,连那满脸的又红又绿也描的很是真实。
墨鱼丸还说这个要我背熟,这哪里用背,每翻开一页,就像打开了记忆的闸门,连当时的动作、表情都记得清清楚楚。小璃看的很是唏嘘,一会大笑,一会又眼圈热,拍着大腿暗暗想,墨鱼丸,你把这本子当绘本卖给书商,影印贩卖,咱们也就顿顿有肉吃了。
正看到要紧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小璃心下想这松溪别院原来是这么近的么?掀开帘子往外看,却和探了身子进来的墨撞了个正着,小璃捂着头往后倒,被墨一把拽住,“拿些吃的给你。”
原是小璃看的太入神,车行了半日也全然不觉,此时墨一提醒,才觉出肚子里早已咕咕作响,接过干粮就大嚼起来,“真有你的啊,墨鱼丸。还画了这么多画给我解闷,原来你对自己这个闷死人的性格也有觉悟啊。”
小璃捉狭鬼似的笑,墨却连平日微笑的回应也没有,也掰了块干粮,胡乱吃了几口,又从怀里拿出酒袋喝了起来,很是认真地端详着小璃,“觉得精神可好?”
“很好啊!”墨怎么了,自己虽然腿伤好的时间不长,但还不至于坐个马车就精力不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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