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被打掉的最后一丝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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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被打掉的最后一丝勇气
陈燮的追击不算快,就是正常的行军速度,这个时候陈燮心里很清楚,对方带着大量的百姓和辎重,根本就跑不快。而且之前有过针对性的议论,万一后金打回头,派百姓冲阵呢?
秦良玉看见的以其说是一个战场,不如说是一个屠宰场。就算白杆兵的百战老兵,见到了这一个没来得及打扫的战场,也要强忍难以承受的血腥之气造成的气血翻滚带来的不适。
尤其是一道浅浅的障碍一带,人马尸体堆成了一堵矮墙,前后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就像是一个人间地狱。被砸断的手脚,被打烂的脑袋,被铁砂扫成麻子的尸体等等,构成了一副无法形容的惨状。
这仗是怎么打的?秦良玉迫切的想知道这个过程,时间上从她听到炮声开始,到现在也不过过去了半个时辰。就这么点时间,竟然搞出这么大的场面,如此高的屠杀效率,这还能叫战争么?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秦将军,老爷有令,战场上除了金银,其他的一切,都归白杆兵,算是辛苦费。”身穿白大褂的青青,来到马前丢下一句话就回去了。如此的无礼,但是秦良玉却没有生气,依旧沉浸在看见的这一幕景象之中。
“这可是后金精锐啊!”最终秦良玉脱口而出的是这么一句,不想走出三步之外的青青站住回头,淡淡的自豪的抬着下巴道:“后金勇士怎么了?我们家老爷,就不是寻常人。”
秦良玉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斥候是必须派的,而且还是多个方向,大队离不开官道,这是陈燮最为无奈的地方。近代军队一旦走上战场,根本就离不开大路。很简单,大量的辎重,大量的车马,还有这么多兵力所需的水源。这些条件聚集在一起,唯一的选择就是官道。
所以,战场上的碾压是必须的!没什么道理好讲,就是要用硬实力碾压对手。
翻过一个坡,前方斥候飞奔而至:“长官老爷,发现大队后金兵。”对于这个称呼,陈燮已经麻木了,好吧,就这样吧。双腿一夹马腹,窜上高处,望远镜仔细的观察后,吐出一口凉气。“列阵!”一声令下,各队在军官的指挥下,快速的在高坡上排列出战斗队形。
“秦翼明,把你的人带走,不要走远,就在侧翼游动,斥候队跟你一起行动,注意看我这里的旗号。”陈燮的命令丝毫不给秦翼明反抗的余地,本想提一点自己的意见,一看对面滚滚而来的人群,立刻向陈燮行礼道:“遵命!”
三千余百姓哭喊着被皮鞭和马刀驱赶着往前,一路悲声震天,稍有停顿着,轻者皮鞭落下,重者刀斧加身,一路血迹斑斑。
望远镜里陈燮看的清楚,一股浓浓的悲哀涌起。这些人,是后金的两倍都有富裕,他们宁愿被驱赶着冲向自己的同胞,换取一个概率很低的活命的机会,却不敢转身与敌人搏斗。
这个国家的病,太重了!这个国家的民,太软了!这个国家,还有救么?
百姓走的不快,团练营得以从容列阵。炮队摆开之后,简单的用沙袋垒砌一道墙作为障碍。长期的艰苦训练效果,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这些炮兵都能快速的布置好阵地。
“炮队,最大距离准备射击!”陈燮的命令丝毫没有感情色彩,执行者也好不犹豫。看着身后的几个年轻的参谋面带不忍,陈燮大声怒喝:“大家都看清楚了,这些人,宁愿被赶着冲向我们的阵地,冲乱我们的队形,也不肯回头与后金人战斗。他们的骨气呢?大明的百姓如果都这样,就算有人口亿兆,也都是被人奴役的狗。今天,我就要让他们知道,不敢反抗异族的侵略,反而给侵略者开路,他们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白杆兵的骑兵离开本队,开始向侧翼移动的时候,席特库脸上的表情呆滞了一下。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他心里很明白。如果这三千百姓不足以冲乱对面的队形,接下来他就算想跑,也是一个麻烦事。更麻烦的事情意味着,这支骑兵是援兵。那么,眼前的这支奇装异服的军队,还有多少后续?席特库不敢往下想了,也不由他多想。
用大明的百姓冲乱大明军队的阵型,这一招在过去可以说屡试不爽,席特库觉得这一仗未必没有机会。尽管那三个牛录的溃兵,此刻正拖在最后,磨磨蹭蹭的往前移动。
轰!一声炮响,席特库的眼睛圆了,瞪着飞向那些大明百姓的炮弹,虽然不过是一发试射,但是交手一次后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前面那些披甲奴才们,还在卖力的挥舞皮鞭,驱赶这些大明的百姓。这些人中间,绝大多数都是大明人,奴才做的久了,对待这些曾经的同胞,更为凶残,更加无情。
“哈哈哈!”一支长矛捅翻了一个走的慢了一点的女子,做这个事情的正是一个披甲奴才。杀了一个人之后,竟然在哈哈哈的大笑。面带污垢,衣衫不整的女子,有着不错的容颜,最近一段没少被后金“勇士”光顾。大概这个奴才,平时欲得支而不能,这会趁机干掉她。
席特库的恼洞就是这么开了一下,黑漆漆的炮弹已经落在了人群中间,就像犁地一样,不断的撞击扯开了一条缝隙,畏惧的百姓往两边散,队形稍稍凝滞,无数的皮鞭刀枪落下,又是一地的血,催着后面的人挤着前面的人继续往前。
刷!席特库把手举起来了,已经进入了八百步的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对面的炮弹就会落在头上。后金勇士的性命是宝贵的,让那些明狗和披甲奴才去消耗明军的炮弹吧。
“1500米,调整完毕。”声嘶力竭的喊声后,一面红旗使劲的往下一挥。
炮口突出烈焰,无情的炮弹飞出炮膛,飞向那些宁可被后面刀和皮鞭催促着往前,也不敢回头看一眼的百姓。没错,他们很无辜,但是一个将自身命运走向拱手相让的人,在陈燮的心目中和同情丝毫无法挂钩。
次第而出的六枚炮弹,在望远镜里清晰可见的痕迹,在人群里翻滚跳跃,笨拙的躲避者被掀翻在地,抱着断腿哭号,但是他们的同胞却依旧不停的向前,甚至还开始跑了起来,倒地者被无数的脚踩踏,渐渐地没了气息,就剩下一具一具还在蠕动抽搐的尸体。
20息,第二轮炮击又来了,这一次的炮弹彻底的将这些以为不会被打击的愚民们打醒了。对面的明军,丝毫不会同请他们的现实,惊醒了一些人。
“快跑,往两边跑。”一个声音喊了起来,一部分人开始往两边的野地里跑,虽然很快被骑兵追上,用马刀砍翻在地,用长矛捅死。但是更多的人还在往两边跑。
“跟他们拼了!”又一个声音喊了起来,为数不多的气血突然迸发,骑在马背上耀武扬威的一个奴才被身边的人抱住拽下来的这一个瞬间,更多的奴才被揪下来。手无寸铁的百姓用拳头和牙齿宣泄淤积的愤怒。
押后的一些后金骑兵催马上前,要加入砍杀的行列中时,却被席特库的命令拦下:“止步,后队变前队,撤退!”席特库最终没有赌下去,以其说他谨慎,不如说之前的战斗,将他的勇气打掉了大半,当炮弹落在这些大明百姓头上时,最后一点勇气也消失了。
那些被遗弃的奴才们,发现主子先跑的时候,也都纷纷丢下百姓跑了,上百奴才则被愤怒的百姓裹挟在人群中,拳头打、脚踩,一个看似柔弱的女人,张嘴死死的咬住了一个奴才的咽喉,即使身上被刀捅了十几下,依旧没有松口。当这个奴才砍下这个女人的脑袋,发下脖子上依旧死死的咬着一个脑袋时,已经吓的魂不附体,跌跌撞撞的没跑多远,就被愤怒的百姓追上去,淹没!
建奴跑了!拥挤在大道上的百姓,还在宣泄他们的愤怒。这些人堵住了大队前进的道路,这时候一名传令兵策马上前,举起手里的木制话筒,大声喝:“都给我听好了,大军要继续向前追击建奴,所有人都给让开道路,违抗者,杀无赦!”
夸夸夸!快速整好队形的步兵方队,端着刺刀开始往前。一股一往无前的漫天杀气弥漫在这条一路血迹的官道上,惊慌的百姓在不断重复的军令声中,纷纷往道路两侧躲避。
看着一些骑马的士兵在最前面,路上有尸体则很干脆的下马丢在路边的沟里,烟尘滚滚,大队人马丝毫不停顿的往前,席卷一切气势让每一个百姓都感觉到浑身冰凉。
这是哪一支官兵?
“我儿子是蓟州推官,识趣的就派人把我送到蓟州,否则我让儿子参你们一本。”
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几个看上去是一家的人,为首者身着长衫,站在了路中间,死活不让道。这是什么情况?rs
第一百二十六章被打掉的最后一丝勇气
陈燮的追击不算快,就是正常的行军速度,这个时候陈燮心里很清楚,对方带着大量的百姓和辎重,根本就跑不快。而且之前有过针对性的议论,万一后金打回头,派百姓冲阵呢?
秦良玉看见的以其说是一个战场,不如说是一个屠宰场。就算白杆兵的百战老兵,见到了这一个没来得及打扫的战场,也要强忍难以承受的血腥之气造成的气血翻滚带来的不适。
尤其是一道浅浅的障碍一带,人马尸体堆成了一堵矮墙,前后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就像是一个人间地狱。被砸断的手脚,被打烂的脑袋,被铁砂扫成麻子的尸体等等,构成了一副无法形容的惨状。
这仗是怎么打的?秦良玉迫切的想知道这个过程,时间上从她听到炮声开始,到现在也不过过去了半个时辰。就这么点时间,竟然搞出这么大的场面,如此高的屠杀效率,这还能叫战争么?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秦将军,老爷有令,战场上除了金银,其他的一切,都归白杆兵,算是辛苦费。”身穿白大褂的青青,来到马前丢下一句话就回去了。如此的无礼,但是秦良玉却没有生气,依旧沉浸在看见的这一幕景象之中。
“这可是后金精锐啊!”最终秦良玉脱口而出的是这么一句,不想走出三步之外的青青站住回头,淡淡的自豪的抬着下巴道:“后金勇士怎么了?我们家老爷,就不是寻常人。”
秦良玉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斥候是必须派的,而且还是多个方向,大队离不开官道,这是陈燮最为无奈的地方。近代军队一旦走上战场,根本就离不开大路。很简单,大量的辎重,大量的车马,还有这么多兵力所需的水源。这些条件聚集在一起,唯一的选择就是官道。
所以,战场上的碾压是必须的!没什么道理好讲,就是要用硬实力碾压对手。
翻过一个坡,前方斥候飞奔而至:“长官老爷,发现大队后金兵。”对于这个称呼,陈燮已经麻木了,好吧,就这样吧。双腿一夹马腹,窜上高处,望远镜仔细的观察后,吐出一口凉气。“列阵!”一声令下,各队在军官的指挥下,快速的在高坡上排列出战斗队形。
“秦翼明,把你的人带走,不要走远,就在侧翼游动,斥候队跟你一起行动,注意看我这里的旗号。”陈燮的命令丝毫不给秦翼明反抗的余地,本想提一点自己的意见,一看对面滚滚而来的人群,立刻向陈燮行礼道:“遵命!”
三千余百姓哭喊着被皮鞭和马刀驱赶着往前,一路悲声震天,稍有停顿着,轻者皮鞭落下,重者刀斧加身,一路血迹斑斑。
望远镜里陈燮看的清楚,一股浓浓的悲哀涌起。这些人,是后金的两倍都有富裕,他们宁愿被驱赶着冲向自己的同胞,换取一个概率很低的活命的机会,却不敢转身与敌人搏斗。
这个国家的病,太重了!这个国家的民,太软了!这个国家,还有救么?
百姓走的不快,团练营得以从容列阵。炮队摆开之后,简单的用沙袋垒砌一道墙作为障碍。长期的艰苦训练效果,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这些炮兵都能快速的布置好阵地。
“炮队,最大距离准备射击!”陈燮的命令丝毫没有感情色彩,执行者也好不犹豫。看着身后的几个年轻的参谋面带不忍,陈燮大声怒喝:“大家都看清楚了,这些人,宁愿被赶着冲向我们的阵地,冲乱我们的队形,也不肯回头与后金人战斗。他们的骨气呢?大明的百姓如果都这样,就算有人口亿兆,也都是被人奴役的狗。今天,我就要让他们知道,不敢反抗异族的侵略,反而给侵略者开路,他们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白杆兵的骑兵离开本队,开始向侧翼移动的时候,席特库脸上的表情呆滞了一下。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他心里很明白。如果这三千百姓不足以冲乱对面的队形,接下来他就算想跑,也是一个麻烦事。更麻烦的事情意味着,这支骑兵是援兵。那么,眼前的这支奇装异服的军队,还有多少后续?席特库不敢往下想了,也不由他多想。
用大明的百姓冲乱大明军队的阵型,这一招在过去可以说屡试不爽,席特库觉得这一仗未必没有机会。尽管那三个牛录的溃兵,此刻正拖在最后,磨磨蹭蹭的往前移动。
轰!一声炮响,席特库的眼睛圆了,瞪着飞向那些大明百姓的炮弹,虽然不过是一发试射,但是交手一次后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前面那些披甲奴才们,还在卖力的挥舞皮鞭,驱赶这些大明的百姓。这些人中间,绝大多数都是大明人,奴才做的久了,对待这些曾经的同胞,更为凶残,更加无情。
“哈哈哈!”一支长矛捅翻了一个走的慢了一点的女子,做这个事情的正是一个披甲奴才。杀了一个人之后,竟然在哈哈哈的大笑。面带污垢,衣衫不整的女子,有着不错的容颜,最近一段没少被后金“勇士”光顾。大概这个奴才,平时欲得支而不能,这会趁机干掉她。
席特库的恼洞就是这么开了一下,黑漆漆的炮弹已经落在了人群中间,就像犁地一样,不断的撞击扯开了一条缝隙,畏惧的百姓往两边散,队形稍稍凝滞,无数的皮鞭刀枪落下,又是一地的血,催着后面的人挤着前面的人继续往前。
刷!席特库把手举起来了,已经进入了八百步的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对面的炮弹就会落在头上。后金勇士的性命是宝贵的,让那些明狗和披甲奴才去消耗明军的炮弹吧。
“1500米,调整完毕。”声嘶力竭的喊声后,一面红旗使劲的往下一挥。
炮口突出烈焰,无情的炮弹飞出炮膛,飞向那些宁可被后面刀和皮鞭催促着往前,也不敢回头看一眼的百姓。没错,他们很无辜,但是一个将自身命运走向拱手相让的人,在陈燮的心目中和同情丝毫无法挂钩。
次第而出的六枚炮弹,在望远镜里清晰可见的痕迹,在人群里翻滚跳跃,笨拙的躲避者被掀翻在地,抱着断腿哭号,但是他们的同胞却依旧不停的向前,甚至还开始跑了起来,倒地者被无数的脚踩踏,渐渐地没了气息,就剩下一具一具还在蠕动抽搐的尸体。
20息,第二轮炮击又来了,这一次的炮弹彻底的将这些以为不会被打击的愚民们打醒了。对面的明军,丝毫不会同请他们的现实,惊醒了一些人。
“快跑,往两边跑。”一个声音喊了起来,一部分人开始往两边的野地里跑,虽然很快被骑兵追上,用马刀砍翻在地,用长矛捅死。但是更多的人还在往两边跑。
“跟他们拼了!”又一个声音喊了起来,为数不多的气血突然迸发,骑在马背上耀武扬威的一个奴才被身边的人抱住拽下来的这一个瞬间,更多的奴才被揪下来。手无寸铁的百姓用拳头和牙齿宣泄淤积的愤怒。
押后的一些后金骑兵催马上前,要加入砍杀的行列中时,却被席特库的命令拦下:“止步,后队变前队,撤退!”席特库最终没有赌下去,以其说他谨慎,不如说之前的战斗,将他的勇气打掉了大半,当炮弹落在这些大明百姓头上时,最后一点勇气也消失了。
那些被遗弃的奴才们,发现主子先跑的时候,也都纷纷丢下百姓跑了,上百奴才则被愤怒的百姓裹挟在人群中,拳头打、脚踩,一个看似柔弱的女人,张嘴死死的咬住了一个奴才的咽喉,即使身上被刀捅了十几下,依旧没有松口。当这个奴才砍下这个女人的脑袋,发下脖子上依旧死死的咬着一个脑袋时,已经吓的魂不附体,跌跌撞撞的没跑多远,就被愤怒的百姓追上去,淹没!
建奴跑了!拥挤在大道上的百姓,还在宣泄他们的愤怒。这些人堵住了大队前进的道路,这时候一名传令兵策马上前,举起手里的木制话筒,大声喝:“都给我听好了,大军要继续向前追击建奴,所有人都给让开道路,违抗者,杀无赦!”
夸夸夸!快速整好队形的步兵方队,端着刺刀开始往前。一股一往无前的漫天杀气弥漫在这条一路血迹的官道上,惊慌的百姓在不断重复的军令声中,纷纷往道路两侧躲避。
看着一些骑马的士兵在最前面,路上有尸体则很干脆的下马丢在路边的沟里,烟尘滚滚,大队人马丝毫不停顿的往前,席卷一切气势让每一个百姓都感觉到浑身冰凉。
这是哪一支官兵?
“我儿子是蓟州推官,识趣的就派人把我送到蓟州,否则我让儿子参你们一本。”
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几个看上去是一家的人,为首者身着长衫,站在了路中间,死活不让道。这是什么情况?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