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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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是在健康东路仁爱医院对面的一家黄家快餐店,这家快餐店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一直以来都是生意兴隆,直到最近附近又开了五家快餐店,生意才大不如前。
黄家快餐店有员工十六人,老板是仁爱医院退休下来的黄老先生,凭借在医院的人际关系,才能够在这样重要的地段开快餐店,而实际上一直都是他的儿子黄维在经营。
当我和张凯赶到健康东路的时候,天边才开始微微透着亮光,快餐店外虽然有警察封锁了现场,可由于是重要路段,人太多,根本就无法驱赶,如此一来人越聚越多。
“这家店怎么了?”
“死人了!”
“听说是食物中毒,店里的员工全部都死了!”
“这家店的卫生一直不错,我听说是因为员工想要涨薪,和老板一言不合,然后互相砍起来了!”
快餐店外,不明真相的群众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我和张凯也没有时间去听全,亮了警官证,就走进了快餐店。
快餐店的规模不小,有三百平的样子,大约七十张桌子,除了几根支撑柱和围拢起来的简易格挡,几乎是刚一进来,就能够看清楚里面的一切。
在黄家快餐店的灶台上,此时还能够看到一些制成的小菜,一旁的蒸笼内,包子和馒头也都已经蒸好,如果搁在往常,这个时候,店里已经开始有客人了。
我和张凯进入快餐店,就有霍局长安排的警员在等待我们,将我们带往二楼的位置。
其实是我的手机先收到了短信,可局里早就锁定了我的手机,在我得到短信的时候,局里也就同时知道了,加上市医院距离这里有点远,所以霍局长他们才会先我一步到来。
这些天虽然是刚过年,可大家都没有闲着,凶手毫无规律的犯罪手段,几乎每晚大家都在全神戒备。
犯罪现场在二楼,从楼梯上来能够看到一个很大的客厅,而四周都是用木板隔开的小房间,平日里用来充当员工的宿舍。
客厅内有两排沙发,在中心围绕成一个半圈,中间是一处茶几,茶几上还有一些没有喝完的酒水,以及散落的花生米,显然昨晚这里有过一场聚会,现场至今都没有打扫。
案发现场就是在这客厅内,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足足十六人,让负责办案的警察,都没有能够落脚的地方,只有谢常在师徒在做些简易的尸检,还有刘启在负责拍照。
“来了?”
见到我们上来,刘启打着哈哈跟我打了一个招呼,有些无奈道:“这凶手真变态,这么多人,说杀就杀了!”
我眉头皱了一下,从一上来我就觉得事情不对劲,而现在被刘启这样一说,我才意识到情况不对,急忙对着张凯大喊道:“保护好厨房,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什么?”
刘启神色一愣,有些不解的看向我道:“林队长,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呀!”
此时谢常在已经确定了所有人都死亡,走了过来,看向刘启道:“林队长说的没有错,这里的确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这群人刚死不久,而从那酒水的挥发程度上看,最少已经七个小时了,也就是说,他们的聚会,实际上早就已经结束,而且这些人中,至少有六个人换了干净的衣服,这说明他们已经睡过又醒来了!”
“有人移动了尸体?”
听完谢常在的分析,刘启顿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从楼下的情况看,这群人的确已经开始上班了,就算真的毒发身亡,也不应该都集中在这里,这一切只有一个解释,有人刻意将这些尸体聚集起来的。
可这也有些说不通,那变态杀手既然给我们警察发了信息,就没有必要伪造案发现场了才对,毕竟她用的是让人防不胜防的蛊虫。
“毁灭证据吗?”
我快步跑到一楼,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之前的三起案子,凶手的态度都异常的嚣张,算准了蛊虫发作的时间,从容不迫的给我们发信息,根本就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而这一次,却是做出了这种粗劣的伪装,显然不是她的风格。
厨房内明显被人打扫过,我不敢大意,整个人都贴在地面之上,一点点的检查那些不易察觉的缝隙,不愿意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这是?”
就在灶台旁边的铁柜下,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一种类似陶瓷的碎片,只有指甲盖大小,这碎片很厚,颜色黝黑,并不像厨房里能够用到的餐具。
此时谢常在他们也都已经赶了过来,见到我有所发现,谢常在急忙将一支镊子和无菌袋递给我,方便我将这个碎片给取出来。
将碎片放入袋子,我才急忙带上手套去仔细的观察,这碎片应该是刚刚打碎,碎痕很新,从形状上看,碎片有轻微的弧度,就像是一只茶壶。
“即兴杀人吗?”
我的眉头深锁,确定了厨房是第一案发现场,在加上这碎片,我此时对于这起案子,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在犯罪心理学中,有一种犯罪是无法预防的,就是即兴杀人,就像是艺术家作画一般,这种罪犯杀人完全是随机的,没有任何的规律,甚至任何能够用到的杀人手法都会用到,这种犯罪只有一个诱因,就是想杀人了。
在警局的档案之中,这种人被称为杀人狂魔,他们的心理已经完全扭曲,呈现的是反人类的一面,他们单纯的就是想要杀人而杀人,以杀人来取悦自己,甚至是要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而在即兴杀人的概括中,还有一条叫做特定杀人,凶手并非真正的杀人狂魔,但他认为自己是,所以他会给自己规定时间,规定任务,也就是要在多少时间内,杀死多少人。
这种人犯罪的时候,有其独特的时间点,如深夜,如凌晨,因为心理的黑暗,他们更加喜欢在黑暗之中杀人,根据一些已经被捕罪犯的说法,他们认为自己是黑夜的宠儿。
在餐厅内转悠一圈,再也没有什么发现之后,我已经对案子有了一个初步的看法,这凶手应该是想要在餐厅投毒,结果被店里的员工发现,然后发生了争斗,结果这凶手索性将所有人都给毒杀了。
就在我思索的时候,已经有法医开始将二楼的尸体往下抬,这里终究只是案发现场,真正的尸检,还需要去警局才能够做出专业的分析。
我走到谢常在的身边嘱托道:“谢师傅,在尸检的时候,麻烦多留意下尸体的指甲等细微的地方,我怀疑他们和凶手有过争斗!”
“你确定?”
谢常在神色一愣,听了我的分析之后,也觉得有道理,急忙跟着拉尸体的车,快速的返回警局。
虽然现场都被人清理过,很难再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却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在餐厅内来回的打量,虽然我的分析可能已经接近真相,实际上对于抓捕凶手,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作为警察,分析案情只是一种基本的能力,真正的作用是用来抓捕罪犯,我需要在这里找到能够确定对方身份,或者说抓捕的方向。
“林哥,这里的监控硬盘都被人偷走了,什么都看不到了!”
张凯一脸颓废的从收银台后面走了出来,这家快餐店一共有四个摄像机,一个照大门,一个照收银台,还有两个分别照灶台外的两条通道。
这些摄像机我们早就已经发现,所以一到来就让张凯去调监控,只是这一切显然凶手也留意到了,监控的储存信息,都没有了。
“走!”
我突然灵机一动,快步的走出餐厅,直接横穿马路,走向仁爱医院的方向。
一起案件,凶手做的越多,实际上暴露的也就越多,凶手刻意的隐瞒案发现场,暴露了和员工们的争斗,而这也让我们清楚了犯罪的时间点就在不久前,我们只要找到这段时间的视频,就能够确定凶手的身份。
仁爱医院正对着黄家快餐厅,而仁爱医院的门口,正好有两处照路面的摄像机,若是没有意外的话,或许能够找到我们需要的画面信息。
医院大门处是一个简易的门岗,平日里用来收取一些停车费,所以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此时值班的正好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
我对着小伙子亮了一下警官证道:“兄弟,你们这摄像机能够看到对面快餐店吗?”
“能……能呀!”小伙子微微一愣,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在他这个位置,对面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应该是知道了的,所以见到警察有些紧张。
此时我比他还要紧张,追了这个凶手那么久,终于等到她出错,也就在此刻,我就能够找到这个杀人狂魔,这不仅仅是破案那么简单,而是等于一场噩梦,终于可以合理的醒来,而最终胜利就是属于我的。
案发现场是在健康东路仁爱医院对面的一家黄家快餐店,这家快餐店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一直以来都是生意兴隆,直到最近附近又开了五家快餐店,生意才大不如前。
黄家快餐店有员工十六人,老板是仁爱医院退休下来的黄老先生,凭借在医院的人际关系,才能够在这样重要的地段开快餐店,而实际上一直都是他的儿子黄维在经营。
当我和张凯赶到健康东路的时候,天边才开始微微透着亮光,快餐店外虽然有警察封锁了现场,可由于是重要路段,人太多,根本就无法驱赶,如此一来人越聚越多。
“这家店怎么了?”
“死人了!”
“听说是食物中毒,店里的员工全部都死了!”
“这家店的卫生一直不错,我听说是因为员工想要涨薪,和老板一言不合,然后互相砍起来了!”
快餐店外,不明真相的群众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我和张凯也没有时间去听全,亮了警官证,就走进了快餐店。
快餐店的规模不小,有三百平的样子,大约七十张桌子,除了几根支撑柱和围拢起来的简易格挡,几乎是刚一进来,就能够看清楚里面的一切。
在黄家快餐店的灶台上,此时还能够看到一些制成的小菜,一旁的蒸笼内,包子和馒头也都已经蒸好,如果搁在往常,这个时候,店里已经开始有客人了。
我和张凯进入快餐店,就有霍局长安排的警员在等待我们,将我们带往二楼的位置。
其实是我的手机先收到了短信,可局里早就锁定了我的手机,在我得到短信的时候,局里也就同时知道了,加上市医院距离这里有点远,所以霍局长他们才会先我一步到来。
这些天虽然是刚过年,可大家都没有闲着,凶手毫无规律的犯罪手段,几乎每晚大家都在全神戒备。
犯罪现场在二楼,从楼梯上来能够看到一个很大的客厅,而四周都是用木板隔开的小房间,平日里用来充当员工的宿舍。
客厅内有两排沙发,在中心围绕成一个半圈,中间是一处茶几,茶几上还有一些没有喝完的酒水,以及散落的花生米,显然昨晚这里有过一场聚会,现场至今都没有打扫。
案发现场就是在这客厅内,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足足十六人,让负责办案的警察,都没有能够落脚的地方,只有谢常在师徒在做些简易的尸检,还有刘启在负责拍照。
“来了?”
见到我们上来,刘启打着哈哈跟我打了一个招呼,有些无奈道:“这凶手真变态,这么多人,说杀就杀了!”
我眉头皱了一下,从一上来我就觉得事情不对劲,而现在被刘启这样一说,我才意识到情况不对,急忙对着张凯大喊道:“保护好厨房,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什么?”
刘启神色一愣,有些不解的看向我道:“林队长,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呀!”
此时谢常在已经确定了所有人都死亡,走了过来,看向刘启道:“林队长说的没有错,这里的确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这群人刚死不久,而从那酒水的挥发程度上看,最少已经七个小时了,也就是说,他们的聚会,实际上早就已经结束,而且这些人中,至少有六个人换了干净的衣服,这说明他们已经睡过又醒来了!”
“有人移动了尸体?”
听完谢常在的分析,刘启顿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从楼下的情况看,这群人的确已经开始上班了,就算真的毒发身亡,也不应该都集中在这里,这一切只有一个解释,有人刻意将这些尸体聚集起来的。
可这也有些说不通,那变态杀手既然给我们警察发了信息,就没有必要伪造案发现场了才对,毕竟她用的是让人防不胜防的蛊虫。
“毁灭证据吗?”
我快步跑到一楼,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之前的三起案子,凶手的态度都异常的嚣张,算准了蛊虫发作的时间,从容不迫的给我们发信息,根本就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而这一次,却是做出了这种粗劣的伪装,显然不是她的风格。
厨房内明显被人打扫过,我不敢大意,整个人都贴在地面之上,一点点的检查那些不易察觉的缝隙,不愿意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这是?”
就在灶台旁边的铁柜下,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一种类似陶瓷的碎片,只有指甲盖大小,这碎片很厚,颜色黝黑,并不像厨房里能够用到的餐具。
此时谢常在他们也都已经赶了过来,见到我有所发现,谢常在急忙将一支镊子和无菌袋递给我,方便我将这个碎片给取出来。
将碎片放入袋子,我才急忙带上手套去仔细的观察,这碎片应该是刚刚打碎,碎痕很新,从形状上看,碎片有轻微的弧度,就像是一只茶壶。
“即兴杀人吗?”
我的眉头深锁,确定了厨房是第一案发现场,在加上这碎片,我此时对于这起案子,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在犯罪心理学中,有一种犯罪是无法预防的,就是即兴杀人,就像是艺术家作画一般,这种罪犯杀人完全是随机的,没有任何的规律,甚至任何能够用到的杀人手法都会用到,这种犯罪只有一个诱因,就是想杀人了。
在警局的档案之中,这种人被称为杀人狂魔,他们的心理已经完全扭曲,呈现的是反人类的一面,他们单纯的就是想要杀人而杀人,以杀人来取悦自己,甚至是要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而在即兴杀人的概括中,还有一条叫做特定杀人,凶手并非真正的杀人狂魔,但他认为自己是,所以他会给自己规定时间,规定任务,也就是要在多少时间内,杀死多少人。
这种人犯罪的时候,有其独特的时间点,如深夜,如凌晨,因为心理的黑暗,他们更加喜欢在黑暗之中杀人,根据一些已经被捕罪犯的说法,他们认为自己是黑夜的宠儿。
在餐厅内转悠一圈,再也没有什么发现之后,我已经对案子有了一个初步的看法,这凶手应该是想要在餐厅投毒,结果被店里的员工发现,然后发生了争斗,结果这凶手索性将所有人都给毒杀了。
就在我思索的时候,已经有法医开始将二楼的尸体往下抬,这里终究只是案发现场,真正的尸检,还需要去警局才能够做出专业的分析。
我走到谢常在的身边嘱托道:“谢师傅,在尸检的时候,麻烦多留意下尸体的指甲等细微的地方,我怀疑他们和凶手有过争斗!”
“你确定?”
谢常在神色一愣,听了我的分析之后,也觉得有道理,急忙跟着拉尸体的车,快速的返回警局。
虽然现场都被人清理过,很难再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却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在餐厅内来回的打量,虽然我的分析可能已经接近真相,实际上对于抓捕凶手,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作为警察,分析案情只是一种基本的能力,真正的作用是用来抓捕罪犯,我需要在这里找到能够确定对方身份,或者说抓捕的方向。
“林哥,这里的监控硬盘都被人偷走了,什么都看不到了!”
张凯一脸颓废的从收银台后面走了出来,这家快餐店一共有四个摄像机,一个照大门,一个照收银台,还有两个分别照灶台外的两条通道。
这些摄像机我们早就已经发现,所以一到来就让张凯去调监控,只是这一切显然凶手也留意到了,监控的储存信息,都没有了。
“走!”
我突然灵机一动,快步的走出餐厅,直接横穿马路,走向仁爱医院的方向。
一起案件,凶手做的越多,实际上暴露的也就越多,凶手刻意的隐瞒案发现场,暴露了和员工们的争斗,而这也让我们清楚了犯罪的时间点就在不久前,我们只要找到这段时间的视频,就能够确定凶手的身份。
仁爱医院正对着黄家快餐厅,而仁爱医院的门口,正好有两处照路面的摄像机,若是没有意外的话,或许能够找到我们需要的画面信息。
医院大门处是一个简易的门岗,平日里用来收取一些停车费,所以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此时值班的正好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
我对着小伙子亮了一下警官证道:“兄弟,你们这摄像机能够看到对面快餐店吗?”
“能……能呀!”小伙子微微一愣,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在他这个位置,对面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应该是知道了的,所以见到警察有些紧张。
此时我比他还要紧张,追了这个凶手那么久,终于等到她出错,也就在此刻,我就能够找到这个杀人狂魔,这不仅仅是破案那么简单,而是等于一场噩梦,终于可以合理的醒来,而最终胜利就是属于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