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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中了她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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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龙雪雁一个人无聊的坐在床沿上,身边是她不知叠了几次的军装,总是那么依依不舍的触摸着。

    甚至,她都在浴室里换了好几次,看着镜子中的的自己,一身军装撑托得英姿飒爽,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对着镜子她不知摆了多少个姿势。

    以前的点点滴滴让她仍然想不起来,母亲不停的给自己灌输着好男人就要好好抓住,女人一辈子不就是盼望嫁得好吗?

    照余斯琴的话,龙雪雁就应该放弃军旅生涯,回家专心伺候着秦子骞。

    龙雪雁不知道以前是怎么想的,可是让她脱掉这身衣服,一百个不愿意。

    “烦死了。”

    身体仰躺了过去,双眼瞪得大大的盯着天花板,那架式好像要把天花板盯一个窟窿似的。

    “老婆,怎么了?”处理完工作的秦子骞回到卧室,就听到老婆抱怨的声音。

    其实他是知道的,只是他有意不去点破,这个时候他选择了装傻。

    秦子骞手上抱着笔记本电脑,挨着龙雪雁坐下,电脑被他放在一边,高大的身子侧身躺下和她眼对着眼凝视着对方。

    “宝贝儿,怎么啦?是闲闷吗?”秦子骞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低低到:“要不,明天我陪你出去走走?”

    龙雪雁厥着嘴,也不说话,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反对她当兵?

    难道女人天生就应该围着男人转吗?

    “好了,别把嘴翘得那么长了,来看,我给你选婚纱喜欢吗?”秦子骞温柔地道,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坐在沙发上,他手捧着电脑。

    龙雪雁疑惑的望着他:“婚纱?我们不是已经结了婚了吗?还选什么婚纱?”

    “对呀!我们是结过婚了,但这个是我欠你的,我们只是到民政局登了记领了证而已。”秦子骞温和的笑了笑,桃花眼里溢满了对她的溺爱。

    “这样就可以啦?为什么还要选婚纱?”龙雪雁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大费周章的整这些,她又不是虚荣心很强的女孩子,虽然只有一次,但她觉得让她穿上婚纱还不如让她穿上军装。

    可秦子骞就不那样认为,婚姻只有一次,一旦认定那是一辈子的事情,他也没有打算像其他男人去偷吃,他要向全世界宣布她是他的新娘,让大家都知道她是秦子骞的老婆,让那些还在追求着她的男人滚一边哭去吧!

    “乖啦!看看喜欢吗?要是不喜欢我马上发过去让他们改。”秦子骞兴奋不已。

    龙雪雁漫不经心的瞟了一眼,水晶般的眸子立马被漂亮的婚纱吸引住,纯手工的婚纱,定制南非钻石,奢华高贵,宫庭风格塑造高贵气质,公主般的万坐瞩目,优雅的令人悸动。

    “喜欢吗?”秦子骞一双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他就知道他选的东西,他家的宝贝儿一定会喜欢。

    “嗯,喜欢,太喜欢了,它好漂亮,”龙雪雁忍不住用手轻轻的去触摸着显示屏上的婚纱。

    婚纱很快空运过来,秦子骞在医生那里得到她可以去拍设一些户外照片,就是不易太劳累就行了。

    由于时间的关系,把拍婚纱地点选择了海边和百万葵园。

    向日葵,希望之花,他们让那挺拔的身躯和高昂的脸盘以及鲜艳夺目的黄色花瓣见证了他们爱的希望。

    秦子骞之所以选择这里还有一点是因为向日葵它传递着健康、向上的情感、是追求光明和幸福的象征。

    更重要的是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爱幕、光辉、忠诚。

    龙雪雁感觉到她的视线模糊的景象越来越严重了,以前的时候一两天出现一次,现在出现的次数频繁不说,甚至让她一度晕倒过去。

    被送往医院,专家做了检查,觉得她的病再也不能拖了,再拖的话病情就会恶化,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秦子寒双手握着她的手,时不时的低语着:“雁雁,你一定要活下来,为了我你一定要活下来知道吗?”

    她已经是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他失去身体另一部分会是什么样子。

    是他自私也好,总之,他不准她丢下他一个人独活在世上。

    手术室里,秦子骞连周医生穿着无菌衣服,这是他一再要求,他要亲眼看到她从手术台上平安的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护士不停的为主刀医生擦着汗,递着各种各样精密的手术刀。

    看着那些手术刀在她头上一刀一刀的割开一个洞,秦子骞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不敢想象他的宝贝儿现在正在承受着多大的疼痛。

    而手术室外面更是围满了人,秦家和龙家以及龙雪雁的顶头上司,他们都赶了过来,可见这场手术不管对任何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

    主刀的医生是秦子骞请了国外最好的脑科医生,他在脑部手术这一行有着丰富的经验,甚至给人换脑子的病人都活了下来。

    由于子弹卡的位置很敏感,一不小心就会让病人终身失明,八个小时过去了,脑部里的血块完全清除,可是那颗子弹他们还没有取出。

    龙雪雁的脉搏越来越虚弱,看得秦子骞担心不已。

    “你们快点啊!”看着她的生命指标越来越向下滑着,秦子骞整颗心高高悬挂着,不停的催促着医生。

    主刀医生是一个外国人,看到秦子骞的样子后对着身边的护士说了几句英语,秦子骞也听懂了,主刀医生是要让他出去,他在这里严重妨碍他的工作。

    同意他进手术室的也是主刀医生,赶他出手术室的也是主刀医生。

    强烈制止秦子骞,百般无奈之下秦子骞走出了手术室。

    “怎么样了?”外面的人看他出来,都围了上去。

    “还没有结速,”秦子骞一把扯下头上的帽子,才短短十个小时的时间,他整个人就好像老了十岁样,胡渣冒了出来,他的样子跟一个经常吸毒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整整十四个小时,在外面等待的人个个望眼欲穿,他们一滴水也没有进,一颗米粒也没有吃,他们是陪着龙雪雁一起受苦。

    手术室的灯终于熄灭了,主刀医生疲惫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怎么样了?医生,我的女儿?”余斯琴第一个扑了上去,她身边紧跟着的是秦子骞。

    主刀医生虽然没有听懂这位夫人的话,但是他大概是猜到余斯琴的意思。

    虽然很累,但他还是很职业的告诉大家:“手术很成功。”

    五个字让他用很蹩脚的中文告诉大家。

    在场的人听到这个喜讯时纷纷松了一口气,余斯琴流下了眼泪,就连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龙逐天也感觉到眼角的湿润。

    主刀医生在说完后,高大的身躯碰的声倒在手术室外面。

    现场又是一阵的紧张,他的助手告诉大家他是因为太累了导致晕了过去。

    十几个小时的脑部手术,不只是在那里站了十几个小时身体就负荷不了,而是主刀医生也承受着各种的压力,手术刀在他手上一个不小心划错丁点位置都有可能是病人的致命伤害。

    医生告诉大家,龙雪雁的手术很成功,但是病人能否脱离二十四小时的危险期还要靠她自己的努力。

    看着龙雪雁被护士推出,紧急着又推入ICU观察。

    大家都只能在外面透过玻璃窗看着里面脑部播满了器管的龙雪雁。

    这一幕幕让余斯琴瞧见,心里就像千万把刀一样在凌迟着,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承受啊!

    龙雪雁虽然不是她亲生女儿,但养育了她三十几年,她已经主为龙雪雁就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她给龙雪雁的母爱并不压于对亲生女儿雪丽的母爱少。

    反而比雪丽操心的确更多。

    这时,龙逐天有力的手臂把妻子抱进怀里,让她靠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他是在给妻子打气,也是在给正在承受痛苦死亡边缘挣扎的女儿打气。

    “儿子,你去吃点东西吧!”秦母看着儿子短短一天的时间就被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样子,心痛不已。

    秦子骞依旧稳丝不动,两眼一刻也不曾调离病床上的人儿。

    摇了摇头:“我不饿,你们去吃吧!”

    这时,秦父走了过来,对着儿子道:“难道你想让雪雁看见你这么狼狈的样子吗?出去吃点饭顺便把自己洗洗再来,雪雁还在等着你去照顾呢!”

    秦父的话果然凑效,但秦子骞并没有离开,而是打了一个电话让家里的佣人把他换洗的衣服送到医院来。

    找了一家旅馆洗了一下,换下身上的衣服,随便吃了几口饭,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

    不再像前一刻就像一个行尸走肉的他。

    时间是对人最好的折磨武器,他是一把无形的刀,让人摸不着看不见,就能让你随时了却了生命。

    里面躺着的人儿安静得就像中了磨法的公主样,而在外面守护的人把他们最后一点脾气磨得殆尽。

    龙逐天和孙司令都返回了部队,因为他们还有军务要处理,他们不能为了一已之私而坏了军纪。

    余斯琴骂他没心,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军队。

    天知道他有多么想守护在外面,亲眼看到他的儿子平安醒过来。是的,龙雪雁在他心里已经是一个儿子的形象,从小到大到,他对龙雪雁的配养从未拿一个女儿家该有的方式来陪养到。

    从小就给她灌输当兵的思想,好男儿就应该行兵打仗。

    一晚上,秦子骞像一个木头样伫立在ICU外面,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里面的人儿,走廊上来来往往的护士和医生都会停下一两秒钟来注视他。

    护士们且是羡慕的眼光望着眼前这位痴情的帅哥,而那些医生且是摇了摇头,在这年头能找出像他这样痴情的男人已经快要绝种了,用他们的话说那只猫不爱偷腥呢!只要小心不被家里的那位发现,日子照样天天太平。

    望着里在的人,秦子骞开始回忆起和她的点点滴滴,其实,龙雪雁在他众女人当中长得并不漂亮,但她是那种耐看型,越看心中对她的喜欢就多了一份,如果说初恋难忘,他也不否认有这么一点点作祟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磨,竟然会看上她,并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深入骨髓的爱,这是他从未想过,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对一个女人这么痴情的一天。

    她的影响力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即不温柔还不会做饭,他就是这样着了磨,按理说他身边随便一个女人都比她强,可他就是喜欢看她那张毫不做作的脸,在女人推了打滚久了,也知道她们的野心,可她就是与众不同,一个女孩子却喜欢舞刀弄枪的玩起了战争游戏,硬是把身上整的伤痕累累都还不亦乐呼。

    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想教训她一下,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三番两次的冒犯自己,她们见了自己哄都来不及,可她见到他就像是踩到大便一样嫌弃,好像他带有病毒一样怕传染给她。

    他搞不懂为何父母对她那么喜欢,相处久了,他在她身上发现许多优点,她待人真诚,尊重老人,心地善良的她与那些胭脂俗粉完全不同,她们喜欢钻石名牌,可她对那些东西就你有免疫力样,认识两年,谈恋爱一年多,他从未在她身上看到一件超过两千块的东西,就算是他主动送她也没见过她戴上几回。

    人家都说钻石是女人的好朋友,她生日他带她去选购礼物,把A市高级珠宝店都逛完了她都没有看上一件,最后却在一家中档次的珠宝店看上一条铂金项链。

    他曾暗示,他有钱,她想要什么他都可以为她买到办到,可她却假装没看见样。

    他一直在想从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原来,在那不经意扑到在他身上的那一瞬间他就爱上了。

    只是他一直未发现而已,这么多年来一直残留在心底的某个角落,无处可替代的角落。

    他以为直要追上她,大男人主义就会得到满足,计划好的一切在时间的推移让他无法控制。

    像他这样优秀的男人,那个女人不爱,她也亦是如此。如果不是他苦苦纠缠,直到今天她也不会认真的看一眼自己。

    难怪有人说打是情骂是爱,他们之间的爱应该就是从打开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