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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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都酒店位于高达三百多米的帝都大厦顶上三十层,是G城星级最高的酒店之一。

    拍卖会在其中一层宴会厅举行。这是一场中规中矩的拍卖会,与会者都是些社会上层名流,据说现场拍卖所得款项的一部分将会捐给慈善事业。

    林清麟在入场处递出邀请函,然后他和我便被恭恭敬敬地带到了位子上。不等我们四下搜寻郑天弈一行人的位子,灯光突然暗了下来,拍卖会开场!

    在主持人说了几句开场白后,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郑天弈和夫人就被特邀上台讲话。

    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睁大眼,看向被光束罩住的上台者。

    那是个四十来岁,依然很英俊,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成熟魅力,风度十足的男人。

    站在他身边的女人,风韵犹存,恬静优雅。

    活脱脱一双璧人。

    但我却没有多大心思去欣赏。

    这个男人的确是那天在步行街撞到我的人,但是那天我见到的他,和此时的光鲜亮丽给人感觉很不一样。同样是穿着西装,那天我记忆中的他,却浑身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强大气势——

    顺着记忆,我的视线,不由搜寻起另一个男人。

    郑天弈的秘书,任默,丝毫不惹人注目地站在台边的角落。他的脸和身体,都隐在黑暗之中。

    一看到任默,我莫名地心惊——是一种很不详的感觉。

    我想对身边的林清麟说什么,往他看去,却发现他的视线也停在任默的身上。

    我心下有些了然:“真的是他?”那个违反伦常的腐尸。

    林清麟转回头,不答反问:“你看到的是他?”

    “嗯。”我再次确认。

    扯一扯勒得我有些难过的黑玉石手链,我注意到林清麟重新看向任默,目光幽深,表情莫测。

    我有些不安地问他:“林先生,在你眼中,他是什么样子?”

    林清麟看我一眼,转开头——

    “很惊人……”

    我们开始着手调查任默这个人。

    虽然郑天弈很有可能是他的帮凶,但若说这么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竟然会为了一个小小的秘书亲自跑去杀人,难免有些不在情理。

    所以我们先从任默,这个腐尸本源查起。

    任默刚满三十岁,目前未婚单身。他的经历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妥:从小就很优秀,高考考上了G城最有名的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三个地方工作过,积累了经验,闯出点名声,最后被郑天弈的公司挖角过去,一直担任他的秘书至今——

    据说是个很能干的人,帮了郑天弈不少忙。

    看不出来,这样的他怎么就成腐尸了?

    没有他遭遇意外的记录,不明白他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他执着到要靠这种方法滞留在世间。

    “会是郑天弈帮的他吗?为了什么?要他帮自己打理公司?”恶补完厚厚一叠任默的全部履历,我坐倒在沙发上,弄不明白很多事情。

    “为了那种事,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吧。”佟警官应了我一句。他替我和林清麟送资料过来,正好大家坐在一起讨论讨论。

    “那倒也是。”我点点头。本来就觉得无法理解任默的动机。

    吃人的内脏耶,还是那种血淋淋,刚从别人肚子里掏出来的——光想就够让人反胃的了,不知道他是怎么忍下来的?

    所以古话老说“有得必有失”,估计任默为了违反天理活下去,也失去了很多吧。

    代价那么大,他到底会是为了什么呢?

    “……总之,先盯住他们吧。如果他们又犯案,我们就逮个现成的!”佟警官吐出一口长气,道。

    ——也是,既然现在已经有了目标人物,警方也轻松多了。

    像是警觉的野生动物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一样,自从上次在步行街杀人后,腐尸和同伙就一直没再出来犯案。

    我还天真地以为也许接下来就天下大平了,结果林清麟回了我一句“还没有……”,然后就一个人陷入了沉思。

    害我因为那一句“还没有……”,重新提心吊胆起来。

    不知道林清麟有没有言灵的能力,但紧接着,就发生了一件让警方足以杯弓蛇影的“大事”——

    郑天弈驾驶的车发生意外,差点撞上路边的高压电箱!

    幸好他命大,车子在千钧一发时避开了致命的高压电箱,撞上一旁的电线杆停了下来!更奇迹般的是,郑天弈只受了轻伤,而任默,毫发无损。

    据当时负责跟踪他们的警员回忆说,变故发生得太突然了!目睹一切发生的他当时被吓得就只能呆呆在一旁看着!

    他还感慨说,郑天弈真是好命!本来失控的车子是笔直朝着高压电箱冲过去的,结果在最后生死关头竟然硬是拐到旁边,这才躲过了一劫!而且警员还说,郑天弈没怎么受伤,是因为身为秘书的任默“尽职”地扑过去护住了他——但结果车子半毁,任默却没半点事,就太神奇了!

    虽然负责跟踪郑天弈和任默,但是普通的小警员并不知道这两个人是剖尸案的嫌疑犯,当然,更不可能知道任默根本就是个“非人类”!

    我听说这件事的第一反应,就是果然应验了林清麟的话!

    接着,不免猜度——会不会,这次的事故,也并非那么简单?

    不过,警方因此总算有理由把郑天弈和任默“请”入警察局——

    以那根电线杆为理由。

    ***

    刑警大队最高级的审问室被用来询问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坐在连接摄像头的监控电视面前,听着监听设备转播审问室里的声音,我感觉自己比正在被询问的当事人还紧张。

    例行确认完身份及告知权利义务,主持询问的警官开始进入正题:“当时是你在开车吗?”

    “是我。”郑天弈答道。估计是认为自己在此事上是个受害者,没有过错,郑天弈并没有让律师陪同。

    “你之前喝酒了?”一人问,一人进行笔录。

    “没有,”郑天弈顿了下,补充道:“医院的检查报告里应该写明了。”

    “那为什么会撞上电线杆?”

    “因为车子突然刹车失灵,我为了躲避一辆突然横冲出来的车,才打转方向盘——”

    “刹车怎么会突然失灵?”

    “这我也想知道。”郑天弈镇定自若。

    “你的车有定期保修吗?”

    “有,两周一次。”

    “会不会是有什么人在你的车上动了手脚?”

    “这个应该是你们警察要调查的事了吧。”

    警官换了个问题:“有目击者说,你的车本来是冲向旁边高压电箱的?”

    “是这样。”

    “怎么又撞到电线杆了?”

    “是任默——我的秘书发现危险,扑过来转了方向盘。”

    “你的秘书,还真是尽职啊。”

    郑天弈笑:“他是最好的秘书。”

    与此同时,郑天弈口中“最好的秘书”,正在另一间审问室里接受询问。监控设施一样把对他的询问影像传送了过来。

    “当时你的位置是?”警察问任默。

    “副驾驶座。”

    “你不是秘书吗?怎么不是由你开车?”

    “我是秘书,不是司机——郑董他喜欢自己开车。”

    “怎么会撞上电线杆的?”

    “为了躲避别的车,刹车却失灵了。”

    “刹车怎么会失灵的?”

    “……我不知道。”

    警官敏感地抓住了他的沉默迟疑,直觉有戏:“会不会是有人对你的老板怀恨在心,暗地里动了手脚?”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你是他最得力的手下吧?”

    “我只是秘书。”

    “撞上电线杆,你怎么没受任何伤?”

    任默一瞬间抬头射向警官的目光凌厉如刀——“我只是运气好而已。”

    “是吗……那你和你老板的运气都够好的啊——”警官见多了世面,并不被他的眼神骇到。

    任默移开视线,如他的名字一样沉默。

    在我看来,也许郑天弈和任默隐藏了什么,但询问中完全没问到任何有用的讯息。

    “也不是,有一个奇怪的地方。”听我那么说,佟警官反驳我道。

    “嗯?是什么?”

    “根据郑天弈的口供,方向盘是任默扑过来转开的——但是,还记得吗,目击事件的同事说,任默是在车子快要撞上电线杆那一刻才扑向郑天弈的。”

    “……意思是,方向盘是怎么转开的——他撒了谎?”为什么要撒谎?

    “还有,我们的人检查过郑天弈的车了,没有被人动手脚的痕迹——但刹车的确是坏的。”

    这么奇怪?有谁要害郑天弈吗?

    绞尽脑汁也没有头绪,我下意识就往林清麟看去。

    果然,他的表情不像我们的那么苦恼,仿佛他知道这其中是怎么一回事——

    但他不说,必是有他的理由。

    警方以怀疑有人蓄意伤害郑天弈为由,强行安插了警员轮流“保护”他。

    名为“保护”,实际上自然是“保护+监视”。对高层来说,破了连环剖尸案,才是眼下最紧迫的事。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多天,我猜,如果可以的话,警方早就想随便抓个人来“就地正法”了——所以,即使郑天弈强烈反对警方派人“保护”他,但碰上警方高层的强硬,双方力量僵持较劲,暂时胜负未分。

    而在这期间,郑天弈的行为亦变相受限了。

    郑天弈作为G城的房产巨头,除了拥有G城许多黄金地段的土地外,自己名义下的住所更是多若牛毛。但他常住的,只是其中两三处。

    一处是他与他太太的居所,是幢豪华别墅。郑天弈虽然在外没有太多桃色新闻,但他与他太太的感情貌似也没有特别好,并不常回去住。

    另一处是高级社区里的一套楼中楼,这里更像是郑天弈自己的家,外人不常进入。

    还有一处,是靠近他公司总部的一间公寓,二百坪大,是郑天弈加班或是平常休息兼办公的去处。这套公寓,任默偶尔会出入。

    由于有讨厌的“尾巴”跟着自己,郑天弈最近都住在公司附近的那套公寓。

    说到派人保护郑天弈,林清麟是极力反对的。他还让佟警官作为代言人去和警方上头的人交涉过。奈何警方上层的人虽然重视林清麟的“特殊能力”,却也不肯“乖乖听命”于他。在“保护”这件事上,是铁了心的。

    我还记得当时佟警官回来,跟我们说了“上头”的回复,林清麟的脸色,森冷瘆人。

    我从没见过他这样,那张俊美无俦的脸上一片冷意,眼神凌厉得几乎让人不敢直视,莫大的冷酷中,又似乎带了股嘲笑的意味——仿佛是睥睨天下的神祇,在愤怒中冷酷,在冷酷中无情,在无情中嘲笑,嘲笑众生自掘坟墓般的愚昧……

    他这样,让我心惊,也让我心悸。

    但更多的,是让我不安,让我心疼。

    我似乎接收到了从林清麟身上传来的预感,非常不好的预感。奈何我没有能力去阻止,但我可以以自己能力太微弱为理由,去解放自己的罪恶感。

    但林清麟他不行。

    他也不会为自己找借口。

    所以在惨案发生的消息传来时,我看到林清麟猛地站起,双手紧紧握拳!

    我虽然看不到,但我的直觉分明告诉我:他的指甲,一定刺破了他的手掌心……

    惨案发生在郑天弈的公寓,时间是在警方“保护”郑天弈的第六天,此时,距离上一次腐尸“进食”,已经整整十五天。而在此前,腐尸犯案的频率,平均是每两三天一次。

    用十五天的“宁静”换来的,是巨大的代价,也给了警方一个惨痛的教训!

    受到指派随身保护郑天弈的第六天,在交接时间,年轻的干警和往常一样按响了郑天弈公寓的门铃。

    不过今天不知怎么的,和他一起轮流负责郑天弈安全的同事却迟迟没有来开门。

    干警又按了几次,依旧没有回应。

    警惕心十足的干警直觉公寓内可能发生了变故,他在呼叫总部请求支援后,一个人连撞带踹,终于踢开了门——

    眼前的情景,超乎想象,让这位勇敢的青年彻底吓傻在原地!

    雪白的墙上满是飞溅的血迹。

    鲜血来自地上那一具曾经貌似是人,此刻血肉模糊的东西。

    不远处还有被撕碎的警服的一角。

    地上坐着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令人作呕的是,他白皙的脸上一双薄唇红得妖冶可怖,嘴角满是来不及擦去的鲜血——不难让人联想到尸体空空如也的腹腔——

    从没见过这种场面的干警双腿止不住发颤,胃里不停有东西往上冲顶——

    但他不能弯腰去吐。

    他感觉到有危险,目光和站在一边的屋主眼神对上——

    对方眼中的杀意让他不敢动弹,不敢放松警觉,不敢弯腰露出致命的破绽……

    但他也看出来,对方对他的警戒毫不在意。

    屋主从容地抓过一旁装饰用的复古烛台,一步步往他逼近。

    我有枪,我有枪……干警意识到自己必须拔枪——可他动不了,完全动不了,他的手哆嗦着甚至完不成一个简单的拔枪动作!

    他震慑于屋主的眼神,连自卫都做不到——

    那是地狱修罗般的冷酷眼神,那是杀人无数麻木而恐怖的眼神,那是执着到不顾一切的眼神——那是,疯狂的眼神!

    我会死!

    还很年轻的干警无比绝望但清晰地意识到。

    “董事长!不要……”血泊中失神跪坐着的男人,突然出言阻止道。

    屋主,郑天弈回头看他。

    干警在地上那男人的眼里,看到了不陌生的东西——绝望。

    “不要了,不要了……已经够了……”

    跪坐在血泊中的男人——任默,绝望而悲伤。

    年轻的干警没有料到,竟是“食人魔”的一句话,救了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