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网 > 寿衣店的营业员 > 第五十五章 墨迹未干

第五十五章 墨迹未干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一秒记住【武林小说网 www.50xs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一进入地道,熟悉的压迫感便再度袭遍吴宇全身,上次是和林枫一起下来的,好歹也算是有个人。就算林枫娘了一点,可至少他身手很好,吴宇到也不用紧张。

    只是这次就不同了,这次跟自己一起下来的只有一只茶杯犬,而且从这茶杯犬的体型上来看,显然也不可能把它放在地上和自己一起走。

    好在这些人做计划的时候还算人性化,通道每五米就有一盏灯,虽然光线还是很差,可至少能把通道给照亮,到不至于让吴宇更加的紧张。

    吴宇没有立刻往里面走,而是四处看了看,果然就在一下通道的石阶上看到了自己带回来的那个木盒。

    这次吴宇不敢直接打开了,因为刚才那对眼珠让吴宇还心有余悸,可是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就六点了,自己犹豫的时间也只剩下五分钟了。

    咬了咬牙吴宇还是将那木盒直接打开了,只是打开盖子的瞬间,本能的恐惧让吴宇没有直接去看,而是自我保护的向后退了两步。

    不过开了盒子停了一小会儿,也不见那盒子有什么问题,再看自己怀里的茶杯犬,竟然懒洋洋的看着自己。

    不知是光线不足的原因,还是吴宇出现了错觉,看到怀里这只小狗的时候,吴宇竟然感觉这只狗好像在冲他翻白眼,鄙视的意味非常的明显。

    吴宇皱了皱眉,缓缓的探过去看了一眼,却发现木盒中竟然放着的是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吴宇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心里暗骂道:“这又是拿老子开涮啊!”

    将打火机拿出来,吴宇才发现,这打火机格外的精致。外表看起来和网上卖的那种高端打火机一模一样,甚至在打火机的侧面还有牌子。

    拿起打火机,盒子里便剩下了一张不大的纸条,吴宇想了想还是将纸条拿了出来。只是奇怪的是,这纸条上的字看起来非常的熟悉。

    内容很简单,无非就是说这打火机里的燃料比较特殊,是尸体的积液和一些属性比较阴戾的东西。点燃出的火焰可以让周围一个小范围内,出现阴气强盛的现象。

    吴宇看过于辰笔记里对这方面的介绍,说白了这东西在吴宇的眼里,跟钱心消失的方法是一个原理。

    钱心就是通过将阳气集中在身体表面,制造出的让人体正常视力无法辨别的现象,之前自己也多次遇到过。

    于辰用过,董书文也用过,甚至董书文用这样的办法还让一辆救护车消失过。把玩了几下手里的打火机,吴宇突然发现这打火机的尺寸好像很讲究,自己的手正好可以将打火机完全覆盖,抓在手中也不会露出一点痕迹。

    而自己将打火机握住的时候,一丝凉意便好似侵袭了全身一般,让吴宇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感觉。好似这打火机可以让自己更加清醒一般,而尺寸上也完全符合自己的手纹,仿佛这打火机和自己的手是一体的一样。

    之前在狐仙堂的时候吴宇用过这类东西,不过那次是于辰借给他的,当时自己用着还不太顺手。而且也并没起到多大的作用,可是现在不同了。

    吴宇好歹也算是对这些东西有所了解了,只是简单的握住这打火机,吴宇立刻想到了它的几个用途。

    纸条的背面还有字,吴宇无法确定应该先从哪一面看,只是既然已经看了这东西的介绍,吴宇便立刻将纸条翻过来。

    只是纸条一翻过来,便看到了一行笔体柔和切工整的小字。吴宇认得,这是孙晓奚的字体,当出俩人恋爱的时候,孙晓奚还给他展示过自己的字体,特意让自己一定要认清楚。

    吴宇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孙晓奚计划的还真早,那会儿俩人还恋爱呢!吴宇哪有心情去考虑研究孙晓奚的字,只是现在想想,也多亏了孙晓奚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己看她的笔体。

    孙晓奚的字也很简单,就是说这打火机会对自己有用,一定要在关键时刻再使用,这打火机只能使用三次,便需要从新添加燃料。其他的有用信息孙晓奚什么也没说。

    吴宇点了根烟,又看了看那张纸条,突然感觉看到孙晓奚的字很有意思。其实孙晓奚现在的字体早就不是这样了,纸条上的字虽然能辨清是孙晓奚的字,可字体显得有些稚嫩,看的吴宇很想笑。

    只是吴宇因为光线不足,吴宇也就没太在意,随手就打算把纸条塞进裤兜里,等着见到孙晓奚的时候交给孙晓奚。可是这一拿,吴宇突然感觉自己的手上好像沾上了什么东西,黏糊糊的非常的难受。

    吴宇赶紧拿起手电筒照了过去,却发现孙晓奚写的那行字,竟然是没干的。好似是刚刚写上去的一般,墨汁没干粘了一手。

    吴宇皱了皱眉,按照薛含的说法,这木盒放在她哪里少说三年了,而这盒子她也一直没有打开,这墨汁怎么可能还没干呢!

    看了一眼手上的墨汁,吴宇将手指放在了鼻子前闻了闻,清新的墨味十分的浓重,一闻就知道这墨汁是新的。

    这会儿吴宇突然想起来,背面自己刚看过的字体明显不是孙晓奚的,可是这字却非常的熟悉,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一般,而且印象非常深。

    吴宇赶紧把纸条翻过来再看之前的那一行字,字里行间透露出一股写字者放荡不屑的态度,每个字虽然都很有笔锋,可放在一起就显得十分杂乱,很像是小学生的字体一般。

    脑海中吴宇将自己认识的人都过了一遍,可是除了于辰和薛浩的字比较乱,其他自己认识的人,好像字些的都不错。

    薛浩的字明显的没文化,他能写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断然不会在这些看上去比较乱的字里,还带有一些笔锋。

    至于于辰就不用考虑了,那家伙写了十二本的实验笔记,别说是他的字了,就连他画幅插图,吴宇也认得出来,熟悉的比自己的字都熟悉。

    吴宇一愣,所有可能的人自己都想过了,唯独自己的字没有被算进来。吴宇赶紧把手电筒拿了出来,对准那纸条上的字迹再看去。这一看吴宇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身体不自然的后退了两步。

    这纸条上的字,竟然是自己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