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久瑟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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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那昌晨一走,云兮连忙从随身携带的小锦带中取出一个瓶子,倒出一颗药丸来。
其实刚才都是在糊弄人罢了,她的艺术没那么高明,开出的药房也只是普通的补药。至于能看出这乌头毒,还得益于上次叶景卿整人的时候用过这种毒。
不过吧,她也仅限于能认出来,要她解毒那还万万达不到那水平。
但是她不担心,因为有这一瓶子神药在手哦!
这瓶药可谓是千金难求,乃是叶景卿耗时三个月,采集谷中各种奇花异草提炼而成,总共只有十颗,却在这次自己离开的时候全部给了自己。当时也着实让云兮小小的感动了一把,要不是他把药给自己时那副臭屁的模样,云兮不介意扑上去赏他一个香吻。
可不要小看了这瓶子药,虽不能起死回生,却能解百毒,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就能把你救回来。而云兮经过长期的药浴,已经是百毒不侵之身,但平日里服用也有美容养颜,延年益寿之功效,所以啊,这一下子就送了一颗出去了,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喂下药后,云兮又忙活了一会儿,总算把身上的伤口基本处理了,有些血肉模糊的地方也用上了从谷里带出来的生肌膏,然后用布条给包扎好。
完工后,看着如同木乃伊一般的男子,云兮总算是松了口气:现代学的急救,还是相当有效的。
抬眼看了看那张黑乎乎看不出五官的脸,云兮下意识的想帮他擦干净,但昌晨却在这个时候哼哧哼哧地跑了回来,云兮只得作罢,又起身和他一起熬起药来。
过了一会儿,药差不多煎好了,而北堂渊也很是时候地醒了过来。
云兮倒了一碗药,让昌晨稍稍吹凉,两人一同把北堂渊扶起来之后,由昌晨把药给他喂了下去。
“不知公子您现在觉得身体怎样了?”
看他乖乖喝了药,云兮这才慢悠悠地问了出来。
“感谢公子救命之恩,在下感觉好多了。”北堂渊说的是真话,自从他刚才醒了之后,神智都清醒了许多,甚至能感觉到,体内的毒素正在慢慢消退。
“真的吗少爷!太好了,太好了!谢谢您,真的谢谢!”
昌晨确实是个衷心的,听到北堂渊这么说,连忙又给云兮跪拜了起来,云兮真担心他把自己的小脑袋磕破了,她可没有那么多药给他治。
“行了行了,你别磕了,你家主子还等着你照顾他呢!喂,那谁,你的毒应该已经下去了,不过需要时间,三天之内全清。这几日你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洗澡的时候注意别碰到伤口。喏,这是毛巾,你把脸擦干净。”
应该说,这歹徒唯一没有丧心病狂的,就是还保留了他一张脸。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拼死护着自己的脸没受伤。只不过因为一身的伤,头上的汗水,带着血迹的手一擦,脸就变成花猫了,所以云兮才一直都没看清他的长相。
“谢谢,”北堂渊接过毛巾,“在下北堂渊,有劳小公子出手相助,他日若有需要之处,渊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少爷,你怎么能!”
一听到他把真名说了出来,昌晨马上着急了,警惕的看着云兮,大有一副你敢对我家少也不利,我就跟你拼命的架势。
云兮看到他这幅模样,却是“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小屁孩,你太逗了好么?
不过片刻之后,她又收回了笑脸,踱着步子,一边走一边说道“北堂渊,北宫家家主第二个孙子,虽是庶出,却因从小天资聪颖而备受家主重视,乃是家主有力后备人选…”
这一年多在谷里也不是白混的,在收集自己需要的情报同时,也了解了很多江湖上的事情,其中听得最多的,还是四大家族。一来他们名气大,曝光率也高,另外因为自己认识两位,所以比较感兴趣。
要说到北堂家,现任家主北堂浩六十有二,膝下独一子,却因早产而身体羸弱,偏偏又是个好色之徒,沉迷酒色不理家事。这也是为何北堂浩这么大年纪还没有退下去的原因。
不过沉迷酒色倒也不是没有好处,起码孩子会很多吧,北堂渊这一代一共有兄弟姐妹九人,其中男子四人,而老四早在多年前的时候就高烧夭折了,所以也就只有了三个。
这其中,只有长子北堂耀是嫡出,同样也天赋极高,只是为人阴险歹毒,下手狠厉,并不得北堂浩喜爱,反倒是这北堂渊,平日里性子虽是冷漠了些,但终究是个讲义气重情谊的人,和北堂渊的脾气非常相似,因此也深得家主喜爱。
这次的事情,不需要问,云兮也能想出来十有*是北堂耀搞出来的。因为据说北堂浩进来身体不是很好,年纪大了难免就要为后来做准备,为了确保自己家住的位子,北堂耀会出此毒手也不奇怪。
只是,好歹是自己的亲弟弟,就算是不同一个母亲,好歹一起长大的,你这样做,是否太过分了一些呢。
在听到云兮的话后,昌晨更是警惕了,倒是北堂渊放松了下来,用毛巾把脸擦拭了一下,无奈地露出一个笑容。
这时,云兮转过头,正好看到北堂渊笑的一幕,顿时整个人就被定在了那里,半天没法回神。
天啊,这又是怎么回事啊。她知道四大家族的人基因好,但也不至于好成这样吧,随便抓一个出来都是一等一的帅哥啊。
只见北堂渊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深邃的黑眸,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素来只听说过女子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却不想这般英气的男子,笑起来,同样让人沉醉。
“哎哟,昌晨小弟弟,你怎么这种眼神看着我,难道我会吃了你家少爷不成?”
被北堂渊的俊脸吸引的半天回不过神,之后感觉有些尴尬,云兮急忙转换了话题,瞪了一眼护犊般的昌晨,哼,真是好心没好报。
“你,你知道我家少爷,你是不是大少爷的人!”昌晨被云兮瞪得有些心虚,但还是鼓足勇气问了出来。
“昌晨,不得胡言!”
不等云兮说话,北堂渊就把昌晨吼了回去,这倒是让云兮十分满意。
“我是不是你家大少爷的人,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了,你也别一幅我要害你们的样子。第一呢,我不是某人,没有兴趣把救活的人又给弄死。”
这个所谓的“某人”,说的自然是叶景卿,那家伙虽不至于害死人,但喜欢下毒那确实是不争的事实,谁知道以前他医术没那么好的时候是不是毒死过人呢?
某处,叶神医躺枪--嘤嘤,伦家天资过人,很小的时候医术就很好了好吧,再说了,就算几岁的时候医术一般,那个时候我才没工夫研究毒呢,你冤枉伦家!
“第二,不管你们信不信,我跟北堂家没有关系,我也不屑于把你家少爷弄死了再去向北堂耀邀功。”
云兮踱着小步子,在主仆二人面前转了一圈,最后径直停留在北堂渊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十分自然的伸手勾起他的下巴:“第三,我可舍不得向这么美的美人儿下手,北堂兄,你说是吧。”
一边的昌晨,明显的被云兮的动作吓到。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叫花子竟然胆子如此之大,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他家公子,最重要的是,他家英明神武的公子为嘛满眼的笑意,为嘛没有反抗,天啊,莫不是受伤脑子坏掉了吧!
其实,对于见过了太多美男的云兮而言,北堂渊纵然好看,那还不至于惊天地泣鬼神,起码,她在呆了十来秒之后还是回神了不是。
所以,在完全适应之后,要她做出如此动作,那简直就是轻轻松松水到渠成嘛。要知道,勾搭汉子赏美男,那可是她此生的梦想,当然,现在加了一条,就是要采了谷主大人的小菊花!
北堂渊被云兮勾起下巴,却并没有打掉她的手,也没有一丝丝的反抗,而是就这样抬头看着云兮那张脏兮兮的小脸。
呵,明明是个小乞丐,穿着破衣烂衫,却让人毫不觉得脏乱,而她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更是让北堂渊十分想知道,抹去了脸上污迹的她,会是一副怎样的尊容。
“好了,不玩了。”说着云兮松了手,然后又说道“这破庙呢,是我的地盘,你们住在这里是要交钱的,不过看你们现在这么落魄,那就罢了,等以后混的好些了再还我就是了,本公子还是很大方的。”
似乎是为了应景,云兮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把折扇,学着那些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摇了起来。
只可惜,折扇是上好的,那动作倒也潇洒,只是配在一个乞丐身上,总觉得有着严重的违和感。
昌晨很想吐槽一下,却是在北堂渊眼神的压迫下不敢多言。
而北堂渊呢,却在此刻越发的觉得云兮有趣起来。
想想看,明明是一身乞丐打扮,却懂医术,了解他们南宫家的事情,做事干净利落,就连她手中这把折扇,那也是有着当年名噪一时的“罗四奚”题词作画而拍出了高价的扇子,他怎么不知道现在朱雀国已经富裕到一个乞丐都这么有钱了。
想到那罗四奚,倒也是个人物,明明之前就名不见经传,却能一举在赏诗宴中夺冠,这不说吧,却在成名不久又消失于众人眼中,而且最让世人不解的是,南宫家主在那之后竟大规模的寻找她。而且北堂渊知道的,连东方弦歌都暗地里派人寻觅过。
所以,对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罗四奚,北堂渊还是很有兴趣的。
另一方面,因为她现身的时间太短了,所以作品有限,那么仅存的那些就十分值钱了。
眼前这位乞丐,穿着破烂,却有着如此贵重的折扇,要说她真的是个乞丐,北堂渊断然是不相信的。
“那还真是多谢公子了。只是,不知公子应作何称呼呢?”
“北堂兄不必多礼,在下人称‘久瑟公子’,北堂兄唤小弟‘久瑟’便可。”
所谓的“人称”,那其实也是云兮对自己的称呼而已,久瑟者,酒色也。
云兮好色,这是不争的事实。
前世的她,即使有着她的挚爱,但那也是位样貌英俊的有钱公子哥,而且但凡跟她走得近的都是俊男靓女,所以导致她眼光越来越高。
而这一世呢,延续了她之前的桃花运,也是走到哪里桃花开到哪里,男女通吃,嘿嘿,虽然她对蕾丝没有兴趣,不过调戏妹子也是有趣的。
至于帅锅锅么,到了碗里的那就好好玩呗,不然不是浪费么?
好在这古代基因倒也好,估计和现代一样,都是有钱的就找漂亮的,于是生出来的孩子是人也好看家世也好,起码她认识的那些人物大多如此。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云兮也是人,自然也是这样。所以调戏美男就成了她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之前在谷里的时生活更是助长了她的本性。
那叶景卿,虽比自己还小三个月,却也是高高个子的美少年一枚。刚开始的时迫于自己身体不好,还老是忌惮着他,等后来自己完全好了,而且两人混熟了,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想方设法的调戏人家,哦哈哈。
不过说起来,她对谷主大人更感兴趣,即使至今没有看到他面具下的真面孔,但她相信,有着那般的身姿,那般的气度,那般的手段的人,绝对不会是个丑男。不然,不然她会桑心的。
要说到酒嘛,这真得感谢叶景卿了。
原本云兮是公认的一杯倒,但在用了叶景卿专门调制出的药之后,酒量渐增,现在已经很久没醉过了,要不是谷主不让自己喝,她应该早就把谷里面珍藏的好酒都喝完了。
如此一来,酒色,久瑟也,名符其实!
待那昌晨一走,云兮连忙从随身携带的小锦带中取出一个瓶子,倒出一颗药丸来。
其实刚才都是在糊弄人罢了,她的艺术没那么高明,开出的药房也只是普通的补药。至于能看出这乌头毒,还得益于上次叶景卿整人的时候用过这种毒。
不过吧,她也仅限于能认出来,要她解毒那还万万达不到那水平。
但是她不担心,因为有这一瓶子神药在手哦!
这瓶药可谓是千金难求,乃是叶景卿耗时三个月,采集谷中各种奇花异草提炼而成,总共只有十颗,却在这次自己离开的时候全部给了自己。当时也着实让云兮小小的感动了一把,要不是他把药给自己时那副臭屁的模样,云兮不介意扑上去赏他一个香吻。
可不要小看了这瓶子药,虽不能起死回生,却能解百毒,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就能把你救回来。而云兮经过长期的药浴,已经是百毒不侵之身,但平日里服用也有美容养颜,延年益寿之功效,所以啊,这一下子就送了一颗出去了,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喂下药后,云兮又忙活了一会儿,总算把身上的伤口基本处理了,有些血肉模糊的地方也用上了从谷里带出来的生肌膏,然后用布条给包扎好。
完工后,看着如同木乃伊一般的男子,云兮总算是松了口气:现代学的急救,还是相当有效的。
抬眼看了看那张黑乎乎看不出五官的脸,云兮下意识的想帮他擦干净,但昌晨却在这个时候哼哧哼哧地跑了回来,云兮只得作罢,又起身和他一起熬起药来。
过了一会儿,药差不多煎好了,而北堂渊也很是时候地醒了过来。
云兮倒了一碗药,让昌晨稍稍吹凉,两人一同把北堂渊扶起来之后,由昌晨把药给他喂了下去。
“不知公子您现在觉得身体怎样了?”
看他乖乖喝了药,云兮这才慢悠悠地问了出来。
“感谢公子救命之恩,在下感觉好多了。”北堂渊说的是真话,自从他刚才醒了之后,神智都清醒了许多,甚至能感觉到,体内的毒素正在慢慢消退。
“真的吗少爷!太好了,太好了!谢谢您,真的谢谢!”
昌晨确实是个衷心的,听到北堂渊这么说,连忙又给云兮跪拜了起来,云兮真担心他把自己的小脑袋磕破了,她可没有那么多药给他治。
“行了行了,你别磕了,你家主子还等着你照顾他呢!喂,那谁,你的毒应该已经下去了,不过需要时间,三天之内全清。这几日你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洗澡的时候注意别碰到伤口。喏,这是毛巾,你把脸擦干净。”
应该说,这歹徒唯一没有丧心病狂的,就是还保留了他一张脸。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拼死护着自己的脸没受伤。只不过因为一身的伤,头上的汗水,带着血迹的手一擦,脸就变成花猫了,所以云兮才一直都没看清他的长相。
“谢谢,”北堂渊接过毛巾,“在下北堂渊,有劳小公子出手相助,他日若有需要之处,渊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少爷,你怎么能!”
一听到他把真名说了出来,昌晨马上着急了,警惕的看着云兮,大有一副你敢对我家少也不利,我就跟你拼命的架势。
云兮看到他这幅模样,却是“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小屁孩,你太逗了好么?
不过片刻之后,她又收回了笑脸,踱着步子,一边走一边说道“北堂渊,北宫家家主第二个孙子,虽是庶出,却因从小天资聪颖而备受家主重视,乃是家主有力后备人选…”
这一年多在谷里也不是白混的,在收集自己需要的情报同时,也了解了很多江湖上的事情,其中听得最多的,还是四大家族。一来他们名气大,曝光率也高,另外因为自己认识两位,所以比较感兴趣。
要说到北堂家,现任家主北堂浩六十有二,膝下独一子,却因早产而身体羸弱,偏偏又是个好色之徒,沉迷酒色不理家事。这也是为何北堂浩这么大年纪还没有退下去的原因。
不过沉迷酒色倒也不是没有好处,起码孩子会很多吧,北堂渊这一代一共有兄弟姐妹九人,其中男子四人,而老四早在多年前的时候就高烧夭折了,所以也就只有了三个。
这其中,只有长子北堂耀是嫡出,同样也天赋极高,只是为人阴险歹毒,下手狠厉,并不得北堂浩喜爱,反倒是这北堂渊,平日里性子虽是冷漠了些,但终究是个讲义气重情谊的人,和北堂渊的脾气非常相似,因此也深得家主喜爱。
这次的事情,不需要问,云兮也能想出来十有*是北堂耀搞出来的。因为据说北堂浩进来身体不是很好,年纪大了难免就要为后来做准备,为了确保自己家住的位子,北堂耀会出此毒手也不奇怪。
只是,好歹是自己的亲弟弟,就算是不同一个母亲,好歹一起长大的,你这样做,是否太过分了一些呢。
在听到云兮的话后,昌晨更是警惕了,倒是北堂渊放松了下来,用毛巾把脸擦拭了一下,无奈地露出一个笑容。
这时,云兮转过头,正好看到北堂渊笑的一幕,顿时整个人就被定在了那里,半天没法回神。
天啊,这又是怎么回事啊。她知道四大家族的人基因好,但也不至于好成这样吧,随便抓一个出来都是一等一的帅哥啊。
只见北堂渊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深邃的黑眸,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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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昌晨小弟弟,你怎么这种眼神看着我,难道我会吃了你家少爷不成?”
被北堂渊的俊脸吸引的半天回不过神,之后感觉有些尴尬,云兮急忙转换了话题,瞪了一眼护犊般的昌晨,哼,真是好心没好报。
“你,你知道我家少爷,你是不是大少爷的人!”昌晨被云兮瞪得有些心虚,但还是鼓足勇气问了出来。
“昌晨,不得胡言!”
不等云兮说话,北堂渊就把昌晨吼了回去,这倒是让云兮十分满意。
“我是不是你家大少爷的人,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了,你也别一幅我要害你们的样子。第一呢,我不是某人,没有兴趣把救活的人又给弄死。”
这个所谓的“某人”,说的自然是叶景卿,那家伙虽不至于害死人,但喜欢下毒那确实是不争的事实,谁知道以前他医术没那么好的时候是不是毒死过人呢?
某处,叶神医躺枪--嘤嘤,伦家天资过人,很小的时候医术就很好了好吧,再说了,就算几岁的时候医术一般,那个时候我才没工夫研究毒呢,你冤枉伦家!
“第二,不管你们信不信,我跟北堂家没有关系,我也不屑于把你家少爷弄死了再去向北堂耀邀功。”
云兮踱着小步子,在主仆二人面前转了一圈,最后径直停留在北堂渊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十分自然的伸手勾起他的下巴:“第三,我可舍不得向这么美的美人儿下手,北堂兄,你说是吧。”
一边的昌晨,明显的被云兮的动作吓到。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叫花子竟然胆子如此之大,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他家公子,最重要的是,他家英明神武的公子为嘛满眼的笑意,为嘛没有反抗,天啊,莫不是受伤脑子坏掉了吧!
其实,对于见过了太多美男的云兮而言,北堂渊纵然好看,那还不至于惊天地泣鬼神,起码,她在呆了十来秒之后还是回神了不是。
所以,在完全适应之后,要她做出如此动作,那简直就是轻轻松松水到渠成嘛。要知道,勾搭汉子赏美男,那可是她此生的梦想,当然,现在加了一条,就是要采了谷主大人的小菊花!
北堂渊被云兮勾起下巴,却并没有打掉她的手,也没有一丝丝的反抗,而是就这样抬头看着云兮那张脏兮兮的小脸。
呵,明明是个小乞丐,穿着破衣烂衫,却让人毫不觉得脏乱,而她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更是让北堂渊十分想知道,抹去了脸上污迹的她,会是一副怎样的尊容。
“好了,不玩了。”说着云兮松了手,然后又说道“这破庙呢,是我的地盘,你们住在这里是要交钱的,不过看你们现在这么落魄,那就罢了,等以后混的好些了再还我就是了,本公子还是很大方的。”
似乎是为了应景,云兮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把折扇,学着那些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摇了起来。
只可惜,折扇是上好的,那动作倒也潇洒,只是配在一个乞丐身上,总觉得有着严重的违和感。
昌晨很想吐槽一下,却是在北堂渊眼神的压迫下不敢多言。
而北堂渊呢,却在此刻越发的觉得云兮有趣起来。
想想看,明明是一身乞丐打扮,却懂医术,了解他们南宫家的事情,做事干净利落,就连她手中这把折扇,那也是有着当年名噪一时的“罗四奚”题词作画而拍出了高价的扇子,他怎么不知道现在朱雀国已经富裕到一个乞丐都这么有钱了。
想到那罗四奚,倒也是个人物,明明之前就名不见经传,却能一举在赏诗宴中夺冠,这不说吧,却在成名不久又消失于众人眼中,而且最让世人不解的是,南宫家主在那之后竟大规模的寻找她。而且北堂渊知道的,连东方弦歌都暗地里派人寻觅过。
所以,对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罗四奚,北堂渊还是很有兴趣的。
另一方面,因为她现身的时间太短了,所以作品有限,那么仅存的那些就十分值钱了。
眼前这位乞丐,穿着破烂,却有着如此贵重的折扇,要说她真的是个乞丐,北堂渊断然是不相信的。
“那还真是多谢公子了。只是,不知公子应作何称呼呢?”
“北堂兄不必多礼,在下人称‘久瑟公子’,北堂兄唤小弟‘久瑟’便可。”
所谓的“人称”,那其实也是云兮对自己的称呼而已,久瑟者,酒色也。
云兮好色,这是不争的事实。
前世的她,即使有着她的挚爱,但那也是位样貌英俊的有钱公子哥,而且但凡跟她走得近的都是俊男靓女,所以导致她眼光越来越高。
而这一世呢,延续了她之前的桃花运,也是走到哪里桃花开到哪里,男女通吃,嘿嘿,虽然她对蕾丝没有兴趣,不过调戏妹子也是有趣的。
至于帅锅锅么,到了碗里的那就好好玩呗,不然不是浪费么?
好在这古代基因倒也好,估计和现代一样,都是有钱的就找漂亮的,于是生出来的孩子是人也好看家世也好,起码她认识的那些人物大多如此。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云兮也是人,自然也是这样。所以调戏美男就成了她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之前在谷里的时生活更是助长了她的本性。
那叶景卿,虽比自己还小三个月,却也是高高个子的美少年一枚。刚开始的时迫于自己身体不好,还老是忌惮着他,等后来自己完全好了,而且两人混熟了,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想方设法的调戏人家,哦哈哈。
不过说起来,她对谷主大人更感兴趣,即使至今没有看到他面具下的真面孔,但她相信,有着那般的身姿,那般的气度,那般的手段的人,绝对不会是个丑男。不然,不然她会桑心的。
要说到酒嘛,这真得感谢叶景卿了。
原本云兮是公认的一杯倒,但在用了叶景卿专门调制出的药之后,酒量渐增,现在已经很久没醉过了,要不是谷主不让自己喝,她应该早就把谷里面珍藏的好酒都喝完了。
如此一来,酒色,久瑟也,名符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