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9章 少女的救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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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2734年,深秋。
我叫萨法纳斯,原名么…,呵呵,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原名。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座小山包,周围是我的奴隶工人和同伙。而我的脚底下,是一千年前泰林公国首都铁齿堡的遗址,这个公国统治这个地区上千年,而这座伟大的城市数次被兴建,又数次被毁灭,历史的记载中它就遭遇过二十多次恐怖的灾难。
我受烛堡和晨光之神教会的委托,已经在这里挖掘了两年多的时间,收获非常丰富。每当找到某件珍贵的历史物品,都会让我兴奋莫名,我仿佛正在跟千年前的人物沟通,它们给我讲述那些不为人知的尘封历史。
而现在,我即将面对一个重大的发现——圣希尔达伦神殿,它曾经是晨光教会最重要的神殿之一。
我的侏儒奴隶已经在大叫,他们似乎挖到大门。
“哇哦…,美丽的圣希尔达伦公主,尊贵的选民阁下。”我站在大门前,圣希尔达伦的雕像依旧栩栩如生,光这一座雕像在黑市上就能卖个高价,“给我小心点,这些都是金币,大把的金币!想办法给我把门打开。”
侏儒奴隶的能力还是不错的,我喜欢这些矮小的家伙,他们擅长挖掘,又不像矮人那样固执,实在是很好用。
当大门打开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进入神殿内部,想要寻找一些特别的东西,这原本是不允许的,烛堡和晨光教会的人都不想让我碰里面的东西,他们既想利用我,又提防我,还背地里骂我是盗墓贼。
我明明是考古学家,虽然我干过挖墓的事情,但这不能怪我。谁叫那些珍贵的东西往往都被人带进了墓穴呢?如果它们被捐给了博物馆,我自然就不盗墓了,我会去盗窃博物馆。
但这些都无关紧要,我已经进来了。
神殿已经被埋在地下超过一千年,它内部虽然阴暗,但却很干燥。当我开启奥术视觉后,眼前依旧是灿烂的魔法光辉,真是难以想象,晨光教会的人在一千年的时间里到底敛聚了多少财富。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明白这座神殿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是神殿内部的图书馆,文字记载有时候比金币更重要。烛堡的卷册守护者早已明示,图书馆内有一批可以揭开历史谜团的文字记录,我对此深信不疑。
寻找和打开图书馆的秘密地窖很是费了我一些功夫,但当最后一尊守卫魔像被我一发极效音波矛轰碎后,地窖的大门总算被我打开了。
地窖内是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放着一个个恒定魔法的保存匣,我漫步在这些书架之间时,感觉心跳足足有平时的十倍以上。
“圣女骑士团!圣希尔达伦公主的直属卫队。”我的脚步被一个书架上的索引标记给吸引了,历史上战无不胜,勇往直前的圣女骑士团,它的事迹激励每一个晨光之民。我顺手拿下一个离我最近的一个匣子,并且打开它。
“莉莉.芳登自传!”我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哪!天哪!看看我找到了什么?莉莉.芳登的自传,而且还是手稿。她是圣女骑士团第一任团长,号称‘荣耀玫瑰’,这是一位真正的晨光教徒,据说她的每一言一行都严格按照教典来执行。”
莉莉.芳登的个人操守无可指责,但她早期的生活经历一直成谜,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位‘荣耀玫瑰’是怎么被教会培养出来的。
我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哪怕手指颤抖也要翻开书页。
扉页上用娟秀的笔迹写着一段话,“赞美爱德蒙.唐泰斯,莉莉.芳登是您永远卑微的仆人,我每时每刻都愿意用自己的余生,换取亲吻您足尖的权力。”
咦?!爱德蒙.唐泰斯是谁?难道不应该赞美洛山达吗?
不管它,我继续翻书页,只是书内的第一句话,就让我陷入僵直——“我叫莉莉.芳登,曾经是一名雏妓。”
我叫莉莉.芳登,曾经是一名雏妓。
这恐怕是最糟糕的出身了,但这又不我的错,我没得选择。
我是农夫的女儿,八岁的时候被卖给一家妓院,每天的工作就是帮那些妓女洗衣服,哪怕是寒冷的冬天,我也要将手伸到冰冷刺骨的水里面去,否则不是挨打,就是饿饭。
当我十一岁的时候,我突然被老板养了起来,他让我吃饱,还给我新衣服。我一开始很高兴,直到有天一个肥胖的男人被带到我面前,老板指着还傻乎乎的我说,“我保证她还是个处女。”
我就这样被人强暴了,这期间的痛苦难以描述,我也不想再回忆。我每天的工作从端着水盆洗衣服,变成了躺在脏乱的被窝里等客人,如果生意不好,惩罚还是挨打,或者饿饭。
现在想想,那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年,最后还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因为妓院里像我这样小女孩有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人被变态的客人玩死,他们只要赔几个金币,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那一年的时间里,我就像一块肉一样,被人反复摆弄。直到有天,有个客人冲我大骂,并且叫来了老板,“她哪里都臭了,你没发现吗?都烂啦!”
老板二话不说就冲到我身边,拿着一根棍子朝我狠抽,嘴里骂着一些极难听的话,说我没把自己搞干净,没办法给他挣钱了。
我被打的浑身剧痛,蜷缩在地上。当时就觉着自己这次肯定会被打死了,我亲眼见过老板用那根棍子活活打死过好几个女孩子,我在被打晕之前心想:这次一定轮到我了。
但我没死,当我悠悠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长铺上,身边还有好多跟我类似的女孩子,大家都用惊慌的眼神四处观望,而有个男人正关切的看着我,他的双手抓住我的肩膀,好像有股热流进入我的身体,我感到身体发热,麻麻痒痒的,整个人前所未有的舒服。
“没事了,孩子,你还活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个男人安慰我几句,然后离开了房间,我听到他在外面朝什么人大骂道:“这是谁干的?那个女孩刚刚就只剩下一口气,她被抬来的时候浑身都是伤,都快被打死了!”
那就是爱德蒙.唐泰斯,我的父,我的爱,我的灵魂依靠,为他我愿意付出一切。如果能为他而死,是我终生的幸福!
“这是谁干的?那个女孩刚刚就只剩下一口气,她被抬来的时候浑身都是伤,都快被打死了!”林森怒气冲冲的大骂道。
站在他面前的詹姆斯.维泽一脸的无辜模样,他辩解说道:“唐泰斯,我只花一天的时间就帮你找来了两百个女孩,还帮你安排好场地,找来了一批佣人。你有什么资格朝我大骂?就不能安静点吗?这又不是我干的?”
“那到底是谁?谁这样残暴的对待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
“收起你那点可笑的贵族同情心。”林森的质问让詹姆斯.维泽也火大了,“你们贵族干的更叫人恶心,你没资格朝我说这些。我们竖琴手比你们贵族善良一百倍!”
两个男人都怒气冲冲的对视着,谁都不肯退让,直到凯瑟琳.巴德尔赶了过来,将林森给拉走,“这事跟詹姆斯没关系?他已经尽力帮忙了。”
“他至少跟那些恶棍们认识,甚至还是朋友,否则哪会这么容易弄来这些孩子?”林森依旧气愤的说道。
“是,你说的没错,不要说詹姆斯.维泽,我都知道那些孩子是从哪里来的?你是不是连我也恨?”凯瑟琳用力一推林森的肩膀,“我这几天忍你好久了,你总是莫名的摆出一副贵族的优越感。可你别忘了,当初你像条可怜虫一样出现在塞德城时,还是我强硬把你拉进了军队,否则你不知道死在那个角落里了。
半年前你也不过是个流民,凭什么现在就可以瞧不起我?因为我没有尽全力去帮那么穷苦的人,我的品格就要受到指责吗?”
林森被推的趔趄着倒退几步,可凯瑟琳的话却几乎无可辩驳,最后他只好气鼓鼓的一个人离开了。
一边的詹姆斯.维泽还以为林森会跟凯瑟琳也大吵一架,可看着林森离开,他有些担心的向凯瑟琳问道:“这家伙不会真生气了吧?”
凯瑟琳斜着眼睛看了詹姆斯.维泽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爱德蒙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会讲道理,他会生气,却不会乱来。不像某个人,居然把我像乞丐一样打发。”
“哈哈哈…,凯瑟琳,我也有我的难处。”詹姆斯.维泽随意解释一句,然后好奇的问道,“他是你男朋友?”
“他是贵族,而且他有妻子,我跟他妻子的关系倒是不错。”
“那你们…,是情人?”
凯瑟琳言语一滞,带着点恼怒说道:“我才不会跟那个家伙在一起呢。”说完她也扭头就走了。
两百多名十二到十六岁的女孩,詹姆斯.维泽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收集齐了,全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瘦弱而麻木,有些甚至还缺胳膊少腿,生病或者重伤。
她们全部被安置在一个大院子里,每二十人一个房间。这个院子也是费尔康第三重步兵大队的新驻地,竖琴手的对这支重步兵就好像对待亲爹一样,照顾的无微不至。
这些女孩被安置后的头三天里,林森做的工作就是逐个登记她们的名字,年龄,对于过往经历,只字不问。给她们吃好喝好,每个人准备三套换洗衣服,简简单单对待就让她们身处天堂。
不过这些女孩中,有一名却是不请自来的。
莉维雅.哈布斯,这个半身人女孩抢走了林森五百金币,直接将唐泰斯老爷逼的窘迫不堪。
不过她原本的计划却同样被林森无意中的善行给破坏了,那些被她安排好要前往亚眠行省的妇孺改变了主意,要前往唐泰斯骑士领。
几个月心血全白费,莉维雅.哈布斯气的要吐血,离开了费尔康男爵领时却被几名被雇佣的赏金猎人给追上了,被逼着东溜西窜,最后只好躲进了铁齿堡,希望找到和谐互济会的朋友寻求帮助。
只是她来的时机太坏了,她跑去杂居区找人接头,却发现杂居区的情况大变样,影贼工会被人给捣毁了,竖琴手联盟的人发了疯似得狂抢地盘,连带着一直低调的和谐互济会也只能避避风头。
莉维雅.哈布斯没了安全的去处,一身小乞儿的打扮却叫竖琴手的成员给看上了,加上她半身人的个头本就矮小,居然被当做孤苦伶仃的小女孩,送到了林森的这里。
半身人少女一肚子的气,她很想对每一个将她错认为人类少女的人大叫一声,“我是半身人女孩子,我已经成年了,但天生就这么小个头!”
只是莉维雅.哈布斯到了林森的少女集中营后,却发现这地方也不错耶。虽然集中营里还住着一百多名重装步兵,还有十多名矮人和一个可怕的混种兽人,但这里好吃好喝,还发衣服,而且还不用担心那些赏金猎人来抓她。
更重要的是,“这里肯定是哪个贵族用来训练女奴的地方,我正好可以组织她们逃跑,哈哈哈…,太好了!我可以将她们送到亚眠行省去,我抢来的金币还是可以派上用场的。”莉维雅.哈布斯小姐心里想的美美的,直到她看到林森出现在集中营的那一刻。
“呀哈…,这个家伙居然在这里?”这就好像欠债的见到债主一样,莉维雅.哈布斯下意识的就想躲开些,只是想想那天晚上林森压根没看清她的脸,倒是听过她的声音,“我装哑巴好了。”
如此心中大定,半身人女孩过上了她当盗贼以来最悠闲的时光,每天吃饱喝足就开始快乐的一天。日后每每回想起来,这是她生命中最好笑的三个月,每一个细节都足以叫她捧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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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萨法纳斯,原名么…,呵呵,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原名。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座小山包,周围是我的奴隶工人和同伙。而我的脚底下,是一千年前泰林公国首都铁齿堡的遗址,这个公国统治这个地区上千年,而这座伟大的城市数次被兴建,又数次被毁灭,历史的记载中它就遭遇过二十多次恐怖的灾难。
我受烛堡和晨光之神教会的委托,已经在这里挖掘了两年多的时间,收获非常丰富。每当找到某件珍贵的历史物品,都会让我兴奋莫名,我仿佛正在跟千年前的人物沟通,它们给我讲述那些不为人知的尘封历史。
而现在,我即将面对一个重大的发现——圣希尔达伦神殿,它曾经是晨光教会最重要的神殿之一。
我的侏儒奴隶已经在大叫,他们似乎挖到大门。
“哇哦…,美丽的圣希尔达伦公主,尊贵的选民阁下。”我站在大门前,圣希尔达伦的雕像依旧栩栩如生,光这一座雕像在黑市上就能卖个高价,“给我小心点,这些都是金币,大把的金币!想办法给我把门打开。”
侏儒奴隶的能力还是不错的,我喜欢这些矮小的家伙,他们擅长挖掘,又不像矮人那样固执,实在是很好用。
当大门打开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进入神殿内部,想要寻找一些特别的东西,这原本是不允许的,烛堡和晨光教会的人都不想让我碰里面的东西,他们既想利用我,又提防我,还背地里骂我是盗墓贼。
我明明是考古学家,虽然我干过挖墓的事情,但这不能怪我。谁叫那些珍贵的东西往往都被人带进了墓穴呢?如果它们被捐给了博物馆,我自然就不盗墓了,我会去盗窃博物馆。
但这些都无关紧要,我已经进来了。
神殿已经被埋在地下超过一千年,它内部虽然阴暗,但却很干燥。当我开启奥术视觉后,眼前依旧是灿烂的魔法光辉,真是难以想象,晨光教会的人在一千年的时间里到底敛聚了多少财富。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明白这座神殿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是神殿内部的图书馆,文字记载有时候比金币更重要。烛堡的卷册守护者早已明示,图书馆内有一批可以揭开历史谜团的文字记录,我对此深信不疑。
寻找和打开图书馆的秘密地窖很是费了我一些功夫,但当最后一尊守卫魔像被我一发极效音波矛轰碎后,地窖的大门总算被我打开了。
地窖内是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放着一个个恒定魔法的保存匣,我漫步在这些书架之间时,感觉心跳足足有平时的十倍以上。
“圣女骑士团!圣希尔达伦公主的直属卫队。”我的脚步被一个书架上的索引标记给吸引了,历史上战无不胜,勇往直前的圣女骑士团,它的事迹激励每一个晨光之民。我顺手拿下一个离我最近的一个匣子,并且打开它。
“莉莉.芳登自传!”我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哪!天哪!看看我找到了什么?莉莉.芳登的自传,而且还是手稿。她是圣女骑士团第一任团长,号称‘荣耀玫瑰’,这是一位真正的晨光教徒,据说她的每一言一行都严格按照教典来执行。”
莉莉.芳登的个人操守无可指责,但她早期的生活经历一直成谜,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位‘荣耀玫瑰’是怎么被教会培养出来的。
我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哪怕手指颤抖也要翻开书页。
扉页上用娟秀的笔迹写着一段话,“赞美爱德蒙.唐泰斯,莉莉.芳登是您永远卑微的仆人,我每时每刻都愿意用自己的余生,换取亲吻您足尖的权力。”
咦?!爱德蒙.唐泰斯是谁?难道不应该赞美洛山达吗?
不管它,我继续翻书页,只是书内的第一句话,就让我陷入僵直——“我叫莉莉.芳登,曾经是一名雏妓。”
我叫莉莉.芳登,曾经是一名雏妓。
这恐怕是最糟糕的出身了,但这又不我的错,我没得选择。
我是农夫的女儿,八岁的时候被卖给一家妓院,每天的工作就是帮那些妓女洗衣服,哪怕是寒冷的冬天,我也要将手伸到冰冷刺骨的水里面去,否则不是挨打,就是饿饭。
当我十一岁的时候,我突然被老板养了起来,他让我吃饱,还给我新衣服。我一开始很高兴,直到有天一个肥胖的男人被带到我面前,老板指着还傻乎乎的我说,“我保证她还是个处女。”
我就这样被人强暴了,这期间的痛苦难以描述,我也不想再回忆。我每天的工作从端着水盆洗衣服,变成了躺在脏乱的被窝里等客人,如果生意不好,惩罚还是挨打,或者饿饭。
现在想想,那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年,最后还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因为妓院里像我这样小女孩有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人被变态的客人玩死,他们只要赔几个金币,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那一年的时间里,我就像一块肉一样,被人反复摆弄。直到有天,有个客人冲我大骂,并且叫来了老板,“她哪里都臭了,你没发现吗?都烂啦!”
老板二话不说就冲到我身边,拿着一根棍子朝我狠抽,嘴里骂着一些极难听的话,说我没把自己搞干净,没办法给他挣钱了。
我被打的浑身剧痛,蜷缩在地上。当时就觉着自己这次肯定会被打死了,我亲眼见过老板用那根棍子活活打死过好几个女孩子,我在被打晕之前心想:这次一定轮到我了。
但我没死,当我悠悠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长铺上,身边还有好多跟我类似的女孩子,大家都用惊慌的眼神四处观望,而有个男人正关切的看着我,他的双手抓住我的肩膀,好像有股热流进入我的身体,我感到身体发热,麻麻痒痒的,整个人前所未有的舒服。
“没事了,孩子,你还活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个男人安慰我几句,然后离开了房间,我听到他在外面朝什么人大骂道:“这是谁干的?那个女孩刚刚就只剩下一口气,她被抬来的时候浑身都是伤,都快被打死了!”
那就是爱德蒙.唐泰斯,我的父,我的爱,我的灵魂依靠,为他我愿意付出一切。如果能为他而死,是我终生的幸福!
“这是谁干的?那个女孩刚刚就只剩下一口气,她被抬来的时候浑身都是伤,都快被打死了!”林森怒气冲冲的大骂道。
站在他面前的詹姆斯.维泽一脸的无辜模样,他辩解说道:“唐泰斯,我只花一天的时间就帮你找来了两百个女孩,还帮你安排好场地,找来了一批佣人。你有什么资格朝我大骂?就不能安静点吗?这又不是我干的?”
“那到底是谁?谁这样残暴的对待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
“收起你那点可笑的贵族同情心。”林森的质问让詹姆斯.维泽也火大了,“你们贵族干的更叫人恶心,你没资格朝我说这些。我们竖琴手比你们贵族善良一百倍!”
两个男人都怒气冲冲的对视着,谁都不肯退让,直到凯瑟琳.巴德尔赶了过来,将林森给拉走,“这事跟詹姆斯没关系?他已经尽力帮忙了。”
“他至少跟那些恶棍们认识,甚至还是朋友,否则哪会这么容易弄来这些孩子?”林森依旧气愤的说道。
“是,你说的没错,不要说詹姆斯.维泽,我都知道那些孩子是从哪里来的?你是不是连我也恨?”凯瑟琳用力一推林森的肩膀,“我这几天忍你好久了,你总是莫名的摆出一副贵族的优越感。可你别忘了,当初你像条可怜虫一样出现在塞德城时,还是我强硬把你拉进了军队,否则你不知道死在那个角落里了。
半年前你也不过是个流民,凭什么现在就可以瞧不起我?因为我没有尽全力去帮那么穷苦的人,我的品格就要受到指责吗?”
林森被推的趔趄着倒退几步,可凯瑟琳的话却几乎无可辩驳,最后他只好气鼓鼓的一个人离开了。
一边的詹姆斯.维泽还以为林森会跟凯瑟琳也大吵一架,可看着林森离开,他有些担心的向凯瑟琳问道:“这家伙不会真生气了吧?”
凯瑟琳斜着眼睛看了詹姆斯.维泽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爱德蒙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会讲道理,他会生气,却不会乱来。不像某个人,居然把我像乞丐一样打发。”
“哈哈哈…,凯瑟琳,我也有我的难处。”詹姆斯.维泽随意解释一句,然后好奇的问道,“他是你男朋友?”
“他是贵族,而且他有妻子,我跟他妻子的关系倒是不错。”
“那你们…,是情人?”
凯瑟琳言语一滞,带着点恼怒说道:“我才不会跟那个家伙在一起呢。”说完她也扭头就走了。
两百多名十二到十六岁的女孩,詹姆斯.维泽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收集齐了,全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瘦弱而麻木,有些甚至还缺胳膊少腿,生病或者重伤。
她们全部被安置在一个大院子里,每二十人一个房间。这个院子也是费尔康第三重步兵大队的新驻地,竖琴手的对这支重步兵就好像对待亲爹一样,照顾的无微不至。
这些女孩被安置后的头三天里,林森做的工作就是逐个登记她们的名字,年龄,对于过往经历,只字不问。给她们吃好喝好,每个人准备三套换洗衣服,简简单单对待就让她们身处天堂。
不过这些女孩中,有一名却是不请自来的。
莉维雅.哈布斯,这个半身人女孩抢走了林森五百金币,直接将唐泰斯老爷逼的窘迫不堪。
不过她原本的计划却同样被林森无意中的善行给破坏了,那些被她安排好要前往亚眠行省的妇孺改变了主意,要前往唐泰斯骑士领。
几个月心血全白费,莉维雅.哈布斯气的要吐血,离开了费尔康男爵领时却被几名被雇佣的赏金猎人给追上了,被逼着东溜西窜,最后只好躲进了铁齿堡,希望找到和谐互济会的朋友寻求帮助。
只是她来的时机太坏了,她跑去杂居区找人接头,却发现杂居区的情况大变样,影贼工会被人给捣毁了,竖琴手联盟的人发了疯似得狂抢地盘,连带着一直低调的和谐互济会也只能避避风头。
莉维雅.哈布斯没了安全的去处,一身小乞儿的打扮却叫竖琴手的成员给看上了,加上她半身人的个头本就矮小,居然被当做孤苦伶仃的小女孩,送到了林森的这里。
半身人少女一肚子的气,她很想对每一个将她错认为人类少女的人大叫一声,“我是半身人女孩子,我已经成年了,但天生就这么小个头!”
只是莉维雅.哈布斯到了林森的少女集中营后,却发现这地方也不错耶。虽然集中营里还住着一百多名重装步兵,还有十多名矮人和一个可怕的混种兽人,但这里好吃好喝,还发衣服,而且还不用担心那些赏金猎人来抓她。
更重要的是,“这里肯定是哪个贵族用来训练女奴的地方,我正好可以组织她们逃跑,哈哈哈…,太好了!我可以将她们送到亚眠行省去,我抢来的金币还是可以派上用场的。”莉维雅.哈布斯小姐心里想的美美的,直到她看到林森出现在集中营的那一刻。
“呀哈…,这个家伙居然在这里?”这就好像欠债的见到债主一样,莉维雅.哈布斯下意识的就想躲开些,只是想想那天晚上林森压根没看清她的脸,倒是听过她的声音,“我装哑巴好了。”
如此心中大定,半身人女孩过上了她当盗贼以来最悠闲的时光,每天吃饱喝足就开始快乐的一天。日后每每回想起来,这是她生命中最好笑的三个月,每一个细节都足以叫她捧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