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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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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洪九,出生在北方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洪”并不是我的姓。

    在我出生后不久,一场洪水淹没了小山村,我被父母放进脸盆中才幸免于难,我的姓氏也由此而来。

    收养我的义父是个脚夫,说白了就是赶大车的。

    我们这有句话叫“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话虽这样说,却从来没人敢无缘无故的得罪这些“下九流”的人物,甚至对他们极其敬重。

    义父的心态十分豁达,给我取了个单名“九”字,因此大家平时叫我“九儿”,后来江湖上都叫我“九哥”。

    我这绝对不是胡说八道,无论是船家、车夫、店小二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但人们见到了也会称一声师傅,或是小哥,因为很多时候你的命都在别人的掌握之中。

    电视剧里那些人,动不动就对店小二吆五喝六,那纯属扯淡。人家心情好的话,只会在你的饭菜里吐上一口吐沫,如果心情不好,要了你的命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常年走南闯北的人,没有一个是“干净的”,或多或少的都背着一些人命官司。

    十二岁那年,我跟着义父来到了京城,看他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我就知道这次是个大生意,否则我们也不必大老远的从保定府来到北京城了。

    两地虽然距离不远,但那年月又没有公共汽车,山路又极其难走,往返一趟起码也要一个礼拜。

    我本想趁这个机会好好见见世面,可义父压根都不让我出门,一来到京城就将我关在了驿站之中,而后便驱赶着骡车出去接货了。

    小孩子嘛,大人越是不让做的事情,就越是要做。像我们这种下九流之人,接触到的人无非就是江湖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

    溜门撬锁、偷鸡摸狗的把戏,对我来说也只是信手拈来的小事而已。

    我根本没花多大力气,便撬开了驿站的门锁。

    义父刚刚牵了骡车,我便跟了出去。

    第一次来到京城,可见到的景象却跟我想象的截然不同,这里非但不热闹,反而还有些冷清,大街上一个行人都没有,整个街面上也只有我和父亲两个而已。

    我也不怕被义父发现,顶多是挨一顿臭骂,反正他是舍不得打我的。

    经过这无人的街道,前方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循声望去,只见黑压压的全都是人,敢情整个北京城的人都聚集到这里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吸引了这么多人?

    我正想着,只觉得耳根一痛,耳朵已经被义父揪了起来,“你个狗蛋蛋,整天就知道淘气,不是跟你说了么,好好在驿站里呆着,北京城这么大,把你丢了这可咋办。”

    我只好一边赔笑,一边给义父装烟袋,递到他的嘴边。

    这一招屡试不爽,即便是义父再有脾气,抽了我装的烟袋后,也不会发作了。

    趁他高兴,我便问道:“前边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整个北京城的人都聚集到这里了,难不成他们都不做生意吗?”

    义父抽了口烟袋,慢悠悠地说道:“生意自然要做,但热闹却不能不看。”

    我连忙问是什么热闹。

    义父笑了笑,也不说话,一把把我扛了起来,坐在了他的脖子上。

    这一看不要紧,我着实被吓了一跳。

    只见远处有一个红色大汉,被绑在木桩之上,另有一人站在他的面前,似乎是在他身上雕刻着些什么。

    之所以说那大汉是红色的,是因为他浑身上下满是恐怖的鲜血,整个身上都没有一块好肉了。而另外一人身着黑衣,拿着小刀也并不是在他身上作画,而是在用那刀一块一块的割他的肉。

    当时我年纪还小,但这个画面还是给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甚至多年之后,每每想起还是觉得一阵恶寒。

    义父说这有啥可怕的,等你长大了之后,比这恐怖的场面,不知道还要见到多少。

    真正的刽子手会将杀人当成一种艺术,并享受那个过程,依我看这个刽子手的手艺不行,上不了台面。

    我问他什么样的刽子手才上的了台面。

    义父道:“据说好的刽子手可以在一个人的身上割三千六百刀。直到割完最后一刀后,犯人才会断气,这样的神人我是无缘得见了,不过我却认识一个刽子手,可以在一个成年人身上割两千九百刀,像你这样的小身板,多了不敢说,割一千刀还是可以的。”

    虽然明知道义父的后半句话是在对我开玩笑,但我还是被吓得缩了缩脖子。

    这样血腥的场面我不想再看,可义父却不同意了。

    他严肃地看着我说道:“现在江湖上乱的很,咱们走车这一行虽然本小利薄,但过的也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你要连这小场面都忍受不了,将来如何养家糊口?”

    我虽然经常在义父的面前调皮,但他的话却不敢不听。

    直到傍晚,这场行刑终于结束了,人群也渐渐散开了,我见到有不少人都在给那刽子手塞钱,便问义父这是怎么回事。

    义父说凡是受到凌迟之刑的人,都是犯了大案的,这种人血气最盛,用他们的鲜血蘸馒头吃,可以治疗肺痨,那些人多半是家里有病人,这才来买血的。

    我听完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此时,刑场上的人已经走光了,只剩下我们父子二人,还有那具孤零零的尸体,我本来以为义父也会离开,可谁知他竟然扛着我走到了那具尸体面前。

    这具尸体已经没有人样了,甚至连一寸皮肤都没有,白森森的骨头就这样暴露在空气之中,一股腥臭之气不断冲击着我的神经。

    看了一眼,我就不想再看第二眼了。

    可义父却像是一个专家似的,围着那尸体一边转圈,一边评头论足:“那个刽子手果然不专业,你看看这腋窝还有这么大一块皮肉都没清理干净,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用最精致的小钩子把皮肉勾起来,每次割指甲盖这么大一块,如此做来,即使割不了三千六百刀,那两千刀一定是没问题的,可惜啊,可惜。”

    说到这里,义父阴森森地吓唬我说:“如果侩子手没有将尸体处理干净,这尸首会在七七四十九个回魂夜前来找这侩子手和最后一个看见他尸骨的人报仇!”

    看义父说话的样子,那白骨化作的厉鬼仿佛就在眼前要来寻我晦气似的,直听得我毛骨悚然。

    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停留,便叫道:“义父,时候不早了,咱们还是赶紧去接货吧,否则又得在这里耽搁一天了。”

    义父点了点,说:“好,那咱们就开始干活儿吧。”

    说罢,他便蹲在了地上,将那具尸体从柱子上解了下来,而后放入了一旁早已准备好的草席之中。

    我张大嘴巴,半晌没有出声,好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问道:“难不成这就是咱们要运的货?”

    义父点了点头,说:“没错,这可是个大买卖,回去以后就可以好好歇一阵子了。”

    这些年来,我跟随义父走南闯北,大大小小的货物运过不少,但运死人还是头一次,更何况连个棺材都没有。

    难不成一路上我就要跟这尸体作伴吗?

    义父用他的行动回答了我。我们甚至连驿站都没有回,便连夜出城了。

    那个年月并不太平,几乎四处都在闹匪患,几乎每条河里,都勉不了会有几个冤死鬼。

    以往我们也遇到过几次土匪,但每次都被义父用银钱打发了,可我们的辛苦费也就泡汤了。

    但这次却安全得多,总不会有土匪打死人的主意吧。

    但是很快我就知道自己错了,这世界上比土匪要恐怖的东西可着实不少。

    我们押的货物是个死人,自然不能走官道,一路上只能避开行人,专挑偏僻的小径。

    拒马槽是回保定府的必经之路,据说马儿到了三里外便不敢前进一步,拒马槽也因此得名。

    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做我们这一行,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只要骡子不累,人就不能休息。只是这里地形实在奇特,任你如何鞭打,那骡子始终不肯前进一步,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在这里休息一晚。

    山风吹进拒马槽,瞬间就变成了呜呜之声,乍听之下,倒真像鬼哭狼嚎一般,牲口的耳朵要比人灵敏的多,恐怕正是因为听到了这种声音,才让它们感觉到害怕吧。

    我整天都在面对着这个死人,早已经心惊肉跳了,可义父却不允许我睡觉,非要我给那尸体扇风。

    没错,就是给尸体扇风。

    在这炎炎仲夏,尸体最易腐烂,行走在这荒山野岭之中,经常会引来一些野兽,到时候尸体被啃得残缺不全,面对雇主我们也不好交代。

    而且尸体腐烂后,会引发瘟疫,甚至会造成尸变,无论是哪种后果,都不是我们能够承担的。

    义父也没有睡,整晚都拿着打鬼鞭,坐在骡车上抽着旱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