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失忆的小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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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铭清一觉醒来,发现他不在末世了。难道他重生了,真是太好了。
看看空间在不在,林铭清感觉空间还在,只是为什么打不开了,难道是因为重生的原因。
脑子里没有原主丝毫的记忆,很快林铭清镇定下来,他毕竟是末世的强者,哪怕在一个陌生的世界。他依然能过的很好。
正在他打算未来的生活时,有一个丫鬟进了屋子,她看见林铭清醒了,就大声的叫喊。
“快来人啊,这个小哥儿醒了,快去请二皇子过来。”
林铭清不动声色的观察这个丫鬟,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原主认识的人,那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那个二皇子又是什么人?
不一会儿,就过来一个长相帅气,看着温文尔雅的贵气男子过来,林铭清虽然是个颜控,但是对这一款的没有好感。
就是因为那个背叛他的学长就是长得很好,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但是这种人最虚伪了。
林铭清在末世十年,见过的人不少,知道这样的人,不可得罪,但也不能亲近。
“这位小哥儿,你身体还好吗?用不用找太医过来?”
轩少翎是大梁王朝的二皇子,外家是镇国大将军,母妃是温贵妃,长得美艳大方,很的皇帝的宠爱。
他上面有一个病弱的大哥是皇后嫡子,但皇后母家只是个没有实权的侯府,唯一的儿子又有心悸这个毛病。
这位二皇子在大梁王朝风评很好,是隐形的太子,这次是他带着侍卫游玩的时候,看到了受了重伤昏迷的一个小哥儿。
小哥儿虽然全身是血,但是长得很漂亮,穿着衣服也不是一般人能穿的,轩少翎就让侍卫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别院。
林铭清摇了摇头,表示不要太医,他不知道原主发生了什么,只有他知道,他拥有水木双异能,身体会自我修复,身体好的太快要是太医过来,看穿了怎么办?
轩少翎也不勉强,温柔的嘱咐了几句,就走了,他还有重要的事,一个小哥儿还不值得他费心。
林铭清等人都走了,又试了试,还是不能打开空间,他在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结果,就不再纠结了。
上天让他重生一次,他就应该感恩,不能贪心不足。
还好异能还在,它运用异能修复自己的内伤,只是突然身体还有一股力量,难道是原主的功力,看来这个身体有好多秘密。
林铭清本能的会运用这股力量,好像这本来就是他的一样。林铭清还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修真者,他当然会使用,就算没了记忆他的本能还在。
五天后,林铭清拒绝了轩少翎让他留在别院的要求,他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只不过那可不包括出卖自己,再说他对二皇子这样虚伪的人无感。
他从末世而来,早就丢掉了自己的道德枷锁,末世时时刻刻存在背叛,更不会去相信一个皇子的话。
林铭清在这五天也知道了这个古代的一些事,最为让他无语的是他是一个生育的哥儿,还好他没有找男人的想法,要不然想想一个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他怎么想怎么囧。
林铭清不会想到,不久之后他就会自打嘴巴。
林铭清不知道原主什么身份,只知道他好像得罪了什么人,要不然也不会浑身是血的被轩少翎救到。
不过现在的林铭清是末世而来的人,他不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原主报仇,跟他讲什么仁义,都是扯淡。
他现在在想做点什么好填饱肚子,在古代没银子可不行,现在空间也打不开,身上除了这一身衣服,就是有个灰扑扑的荷包,他想可能是原主的。
他也没扔,自己好歹占了人家的身体,就留下当个纪念也好,好吧,其实他的直觉告诉他把这东西留下来,说不定对他有大用。
林铭清觉得他的木系异能可以催生植物,要是自己有一颗人参种子,自己把他催生成百年人参,那就发了。
他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重生到这个人身上,除了空间打不开,他的水木双异能等级不仅比末世的还高,而且还有一股强大的力量。
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用,他早晨刚吃下的饭,这还每一个时辰,又饿了,就算异能者消耗能量大,也没有想他这样一天吃六顿的饭,难不成原主是个大胃王?
还记得自己这几天吃,那些丫鬟吃惊的样子,但他也没不好意思,在末世的时候,他这种情绪早就丢掉了。
现在自己这么能吃,肯定得需要不少钱,现在去郊外的后山打猎,换些钱买人参种子。
林铭清走进这座山,看着山也不大,估计也没什么好东西,还是打猎吧。
他迅速地的用木系异能催发的藤蔓困住了那个想逃跑的兔子,拿在手里掂了掂,还挺沉的。
他又抓了几只山鸡,这座山没什么大型动物,可惜了。
抓了十几只也够了,他准备卖到酒楼里,林铭清提着这些兔子和山鸡来到了大梁的王都梁城,梁城有间大酒楼。
林铭清拿着这些猎物换来的一两银子,觉得这东西真不值钱,十几只才换这么点钱。
幸亏自己不靠打猎赚钱,要不然连顿饱饭也混不上,他赶紧去卖贵重药材的铺子买了十颗人参种子,以后的饭钱可靠它了。
林铭清拿了种子去了他在郊外发现的破庙,那里没有人。他就专心的催发人参。
很快他就催成了百年人参,他已经再买种子的时候问清价钱了,这一只起码值五百两。
又接连催熟了两颗人参,其中一颗是千年的,这一下子就耗尽他的异能,他打坐了两个时辰,恢复了异能,不光如此他还有所增长。
林铭清修炼完的第一时间就是去酒楼填饱肚子,爽快的吃完这顿之后,他又去牙行买了一座宅子。
林铭清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不像刚穿越过来的,不然怎么对这古代的生活这么适应啊!
还有这原主的身份,他一定要搞清楚,要不然哪天有人杀他,他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只是那个轩少翎也是碰巧救得他,根本不知道他是谁,要不是自己机灵,告诉他名字,没准那什么二皇子就要忽悠他自己是他什么人了。
他以前可是写小说的,又看过那么多的电视剧电影,一般失忆的人很容易被忽悠,他可不是那些言情小说的二货,忽忽悠悠的人家说啥就信。
关键是空间打不开,让他很没安全感,更何况内心深处总觉得他不该在这里。
想不明白,他只有努力修炼,真相他也一定会找出来的。
梁城二皇子府
“回禀二皇子殿下,林公子进了趟山打了十几只猎物,又去了喜运来酒楼卖了猎物换了一两银子,之后去了趟药铺,之后又去了趟城外的破庙,后来就买了一座宅子。
轩少翎想了想在林铭清走之后,就派人监视他,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着这个哥儿这么上心,他觉得这个哥儿不像表面上这么简单。
等下属回来报道,他奇怪,明明发现他的时候他身上身无分文,可是竟然有钱买宅子,莫非在梁城他还有认识的人。
轩少翎彻底对他有了兴趣,于是接着派人监视林铭清。他倒要看看这个小哥儿有什么样的背景。
林铭清早就知道有人跟踪他,而且他还知道自己出了二皇子别院,就有人跟着他,不过他并不担心,他想跟就让他跟。
他的秘密可不是那么容易发现的,他只让他们看到那些能看的,这里的高手武功再高,也比不上异能者的手段。
林铭清看着自己有点鼓得小腹,他觉得很奇怪,就算自己再能吃,这才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怎么胖的怎么厉害。
他可是美男耶,不会吃成大胖子吧!
他有些纠结,是该减肥呢还是减肥呢,好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林铭清大喊一声:
“王婶,给我去东街老李家买两只肘子,”
笑话,他可是末世过来的,不能因为长胖了就不吃饭,胖子就胖子吧,省的隔壁刘夫郎老想把他那侄子介绍给他。
刘夫郎打量着他是个外来的单身小哥儿,又买了这么一座大宅子,还雇了个洗衣做饭的佣人,就把他那好吃懒做的长相猥琐到三十还没个媳妇的懒汉塞给他,好以后霸占他的宅子。
他不来惹小爷还好,要是再来胡咧咧,他不会和他再客气。
林铭清刚搬到这座宅子的时候,隔壁的刘夫郎家是一座小院,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早就觊觎这座大宅了,可是他们买不起。
刘夫郎的丈夫是一个秀才,自认为高人一等,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表情,而刘夫郎还与有荣焉,狗屁,在这大梁王都十个砸下来有九个是个官。
他们家看不起林铭清一个单身小哥儿独自一人,有嫉妒他有这么大的宅子,还有佣人伺候,尤其是刘夫郎,他自认为是秀才夫郎,就应该被人巴结,被人奉承。
刘夫郎想到自己娘家的侄子刘威,这么大了没个媳妇,整天一副二流子,和那些混混在一起。
他虽然也瞧不起侄子,但想到那个林小哥儿漂亮的脸蛋就记恨起来,要是把他嫁给刘威,既能得到那座大宅子,又能狠狠报复林小哥儿,他可知道自己侄子是什么德行。
刘夫郎自从冒出这个想法,就隔三差五的把侄子叫过来,想让刘威去和那小哥儿见面,只是刘威每次过来,他就得大出血一次,为了以后的好日子,他忍。
刘夫郎的计划是好的,奈何林铭清不配合,总之林铭清知道他是什么人之后,就把他当成拒绝往来客户,刘夫郎想败坏他的名声,他才不在乎,可是也不能让他嚣张。
他不是想做媒吗?
林铭清觉得他是闲的蛋疼,就花了几个钱,很快他家秀才就被人捉奸在床,不但功名被夺了,还得娶那个名声极差的小寡妇,谁让那小寡妇有个在衙门当差的堂哥。
林铭清听到隔壁又传出吵架的声音,心情很好,想打他的注意,下辈子都没可能。
自从小寡妇过门,刘夫郎就再也没时间去找林铭清的事了,他自己的麻烦还多着呢,每天和小寡妇斗法,每天上演全武行,尽管很吵,林铭清就当看戏了。
林铭清一觉醒来,发现他不在末世了。难道他重生了,真是太好了。
看看空间在不在,林铭清感觉空间还在,只是为什么打不开了,难道是因为重生的原因。
脑子里没有原主丝毫的记忆,很快林铭清镇定下来,他毕竟是末世的强者,哪怕在一个陌生的世界。他依然能过的很好。
正在他打算未来的生活时,有一个丫鬟进了屋子,她看见林铭清醒了,就大声的叫喊。
“快来人啊,这个小哥儿醒了,快去请二皇子过来。”
林铭清不动声色的观察这个丫鬟,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原主认识的人,那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那个二皇子又是什么人?
不一会儿,就过来一个长相帅气,看着温文尔雅的贵气男子过来,林铭清虽然是个颜控,但是对这一款的没有好感。
就是因为那个背叛他的学长就是长得很好,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但是这种人最虚伪了。
林铭清在末世十年,见过的人不少,知道这样的人,不可得罪,但也不能亲近。
“这位小哥儿,你身体还好吗?用不用找太医过来?”
轩少翎是大梁王朝的二皇子,外家是镇国大将军,母妃是温贵妃,长得美艳大方,很的皇帝的宠爱。
他上面有一个病弱的大哥是皇后嫡子,但皇后母家只是个没有实权的侯府,唯一的儿子又有心悸这个毛病。
这位二皇子在大梁王朝风评很好,是隐形的太子,这次是他带着侍卫游玩的时候,看到了受了重伤昏迷的一个小哥儿。
小哥儿虽然全身是血,但是长得很漂亮,穿着衣服也不是一般人能穿的,轩少翎就让侍卫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别院。
林铭清摇了摇头,表示不要太医,他不知道原主发生了什么,只有他知道,他拥有水木双异能,身体会自我修复,身体好的太快要是太医过来,看穿了怎么办?
轩少翎也不勉强,温柔的嘱咐了几句,就走了,他还有重要的事,一个小哥儿还不值得他费心。
林铭清等人都走了,又试了试,还是不能打开空间,他在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结果,就不再纠结了。
上天让他重生一次,他就应该感恩,不能贪心不足。
还好异能还在,它运用异能修复自己的内伤,只是突然身体还有一股力量,难道是原主的功力,看来这个身体有好多秘密。
林铭清本能的会运用这股力量,好像这本来就是他的一样。林铭清还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修真者,他当然会使用,就算没了记忆他的本能还在。
五天后,林铭清拒绝了轩少翎让他留在别院的要求,他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只不过那可不包括出卖自己,再说他对二皇子这样虚伪的人无感。
他从末世而来,早就丢掉了自己的道德枷锁,末世时时刻刻存在背叛,更不会去相信一个皇子的话。
林铭清在这五天也知道了这个古代的一些事,最为让他无语的是他是一个生育的哥儿,还好他没有找男人的想法,要不然想想一个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他怎么想怎么囧。
林铭清不会想到,不久之后他就会自打嘴巴。
林铭清不知道原主什么身份,只知道他好像得罪了什么人,要不然也不会浑身是血的被轩少翎救到。
不过现在的林铭清是末世而来的人,他不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原主报仇,跟他讲什么仁义,都是扯淡。
他现在在想做点什么好填饱肚子,在古代没银子可不行,现在空间也打不开,身上除了这一身衣服,就是有个灰扑扑的荷包,他想可能是原主的。
他也没扔,自己好歹占了人家的身体,就留下当个纪念也好,好吧,其实他的直觉告诉他把这东西留下来,说不定对他有大用。
林铭清觉得他的木系异能可以催生植物,要是自己有一颗人参种子,自己把他催生成百年人参,那就发了。
他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重生到这个人身上,除了空间打不开,他的水木双异能等级不仅比末世的还高,而且还有一股强大的力量。
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用,他早晨刚吃下的饭,这还每一个时辰,又饿了,就算异能者消耗能量大,也没有想他这样一天吃六顿的饭,难不成原主是个大胃王?
还记得自己这几天吃,那些丫鬟吃惊的样子,但他也没不好意思,在末世的时候,他这种情绪早就丢掉了。
现在自己这么能吃,肯定得需要不少钱,现在去郊外的后山打猎,换些钱买人参种子。
林铭清走进这座山,看着山也不大,估计也没什么好东西,还是打猎吧。
他迅速地的用木系异能催发的藤蔓困住了那个想逃跑的兔子,拿在手里掂了掂,还挺沉的。
他又抓了几只山鸡,这座山没什么大型动物,可惜了。
抓了十几只也够了,他准备卖到酒楼里,林铭清提着这些兔子和山鸡来到了大梁的王都梁城,梁城有间大酒楼。
林铭清拿着这些猎物换来的一两银子,觉得这东西真不值钱,十几只才换这么点钱。
幸亏自己不靠打猎赚钱,要不然连顿饱饭也混不上,他赶紧去卖贵重药材的铺子买了十颗人参种子,以后的饭钱可靠它了。
林铭清拿了种子去了他在郊外发现的破庙,那里没有人。他就专心的催发人参。
很快他就催成了百年人参,他已经再买种子的时候问清价钱了,这一只起码值五百两。
又接连催熟了两颗人参,其中一颗是千年的,这一下子就耗尽他的异能,他打坐了两个时辰,恢复了异能,不光如此他还有所增长。
林铭清修炼完的第一时间就是去酒楼填饱肚子,爽快的吃完这顿之后,他又去牙行买了一座宅子。
林铭清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不像刚穿越过来的,不然怎么对这古代的生活这么适应啊!
还有这原主的身份,他一定要搞清楚,要不然哪天有人杀他,他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只是那个轩少翎也是碰巧救得他,根本不知道他是谁,要不是自己机灵,告诉他名字,没准那什么二皇子就要忽悠他自己是他什么人了。
他以前可是写小说的,又看过那么多的电视剧电影,一般失忆的人很容易被忽悠,他可不是那些言情小说的二货,忽忽悠悠的人家说啥就信。
关键是空间打不开,让他很没安全感,更何况内心深处总觉得他不该在这里。
想不明白,他只有努力修炼,真相他也一定会找出来的。
梁城二皇子府
“回禀二皇子殿下,林公子进了趟山打了十几只猎物,又去了喜运来酒楼卖了猎物换了一两银子,之后去了趟药铺,之后又去了趟城外的破庙,后来就买了一座宅子。
轩少翎想了想在林铭清走之后,就派人监视他,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着这个哥儿这么上心,他觉得这个哥儿不像表面上这么简单。
等下属回来报道,他奇怪,明明发现他的时候他身上身无分文,可是竟然有钱买宅子,莫非在梁城他还有认识的人。
轩少翎彻底对他有了兴趣,于是接着派人监视林铭清。他倒要看看这个小哥儿有什么样的背景。
林铭清早就知道有人跟踪他,而且他还知道自己出了二皇子别院,就有人跟着他,不过他并不担心,他想跟就让他跟。
他的秘密可不是那么容易发现的,他只让他们看到那些能看的,这里的高手武功再高,也比不上异能者的手段。
林铭清看着自己有点鼓得小腹,他觉得很奇怪,就算自己再能吃,这才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怎么胖的怎么厉害。
他可是美男耶,不会吃成大胖子吧!
他有些纠结,是该减肥呢还是减肥呢,好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林铭清大喊一声:
“王婶,给我去东街老李家买两只肘子,”
笑话,他可是末世过来的,不能因为长胖了就不吃饭,胖子就胖子吧,省的隔壁刘夫郎老想把他那侄子介绍给他。
刘夫郎打量着他是个外来的单身小哥儿,又买了这么一座大宅子,还雇了个洗衣做饭的佣人,就把他那好吃懒做的长相猥琐到三十还没个媳妇的懒汉塞给他,好以后霸占他的宅子。
他不来惹小爷还好,要是再来胡咧咧,他不会和他再客气。
林铭清刚搬到这座宅子的时候,隔壁的刘夫郎家是一座小院,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早就觊觎这座大宅了,可是他们买不起。
刘夫郎的丈夫是一个秀才,自认为高人一等,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表情,而刘夫郎还与有荣焉,狗屁,在这大梁王都十个砸下来有九个是个官。
他们家看不起林铭清一个单身小哥儿独自一人,有嫉妒他有这么大的宅子,还有佣人伺候,尤其是刘夫郎,他自认为是秀才夫郎,就应该被人巴结,被人奉承。
刘夫郎想到自己娘家的侄子刘威,这么大了没个媳妇,整天一副二流子,和那些混混在一起。
他虽然也瞧不起侄子,但想到那个林小哥儿漂亮的脸蛋就记恨起来,要是把他嫁给刘威,既能得到那座大宅子,又能狠狠报复林小哥儿,他可知道自己侄子是什么德行。
刘夫郎自从冒出这个想法,就隔三差五的把侄子叫过来,想让刘威去和那小哥儿见面,只是刘威每次过来,他就得大出血一次,为了以后的好日子,他忍。
刘夫郎的计划是好的,奈何林铭清不配合,总之林铭清知道他是什么人之后,就把他当成拒绝往来客户,刘夫郎想败坏他的名声,他才不在乎,可是也不能让他嚣张。
他不是想做媒吗?
林铭清觉得他是闲的蛋疼,就花了几个钱,很快他家秀才就被人捉奸在床,不但功名被夺了,还得娶那个名声极差的小寡妇,谁让那小寡妇有个在衙门当差的堂哥。
林铭清听到隔壁又传出吵架的声音,心情很好,想打他的注意,下辈子都没可能。
自从小寡妇过门,刘夫郎就再也没时间去找林铭清的事了,他自己的麻烦还多着呢,每天和小寡妇斗法,每天上演全武行,尽管很吵,林铭清就当看戏了。